路喀斯·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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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認識路喀斯·布香&mdash&mdash跟任何白人一樣知道他。

    也許除了卡洛瑟斯·愛德蒙茲以外(路喀斯就住在愛德蒙茲離鎮十七英裡外的農場上),他比别人更認識路喀斯,因為他在他家吃過一頓飯。

    那是四年前的初冬;當時他才十二歲,那事是這樣發生的:愛德蒙茲是舅舅的朋友,他們在同一個時候在州立大學上學。

    舅舅是從哈佛和海德堡大學回來以後去州立大學的,為的是學到足夠的法律知識以便當選做縣政府律師。

    出事的前一天,愛德蒙茲進城來看舅舅談一些縣裡的事務并且在他們家住了一夜。

    那天晚上吃晚飯的時候,愛德蒙茲對他說: &ldquo明天跟我一起上我家去逮兔子吧。

    &rdquo接着對他母親說,&ldquo明天下午我把他送回來。

    他拿着槍出去的時候我會派個童仆跟着他。

    &rdquo接着又對他說:&ldquo他有條好狗。

    &rdquo 舅舅說:&ldquo我們可以保證他不會跟你那個搗亂的。

    &rdquo 于是,第二天早上他和艾勒克·山德跟着愛德蒙茲回家。

    那天早上天氣很冷,是冬天的第一場寒流;灌木樹籬挂了霜顯得硬邦邦的路邊排水溝裡的死水結了一層薄冰就連九裡溪的活水表面都亮晶晶的像彩色玻璃似的仿佛一碰就會碎從他們經過的第一個農家場院和後來經過的一個一個又一個的場院裡傳來不帶風的強烈的木柴煙味他們可以看見後院裡的黑鐵鍋已經在冒熱氣還戴着夏天遮陽帽的女人或戴着男人的舊氈帽穿着男人的長外套的女人在往鍋底下塞柴火而工裝褲外面圍着用鐵絲系着的黃麻袋片做的圍裙的男人在磨刀或者已經在豬圈附近走動圈裡的豬呼噜噜地咕哝着不時尖叫着,它們不太驚慌,沒有張皇失措隻是有點警覺仿佛已經感覺到盡管是模模糊糊地感覺到它們豐富多彩而又與生俱來的命運;到了傍晚時分整個大地将會挂滿它們那鬼怪似的完整的油脂色的空蕩蕩的屍體它們是在腳跟處被固定起來其姿态猶如在瘋狂地奔跑,仿佛筆直地撲向地球的中心。

     &ldquo不,&rdquo母親說,&ldquo他沒有親自送來。

    他是派人送來的。

    一個白人孩子騎着頭騾子送來的。

    &rdquo 那就是發生的一切。

    他們又回到他們開始的地方;一切又要從頭做起;這一次情況更糟糕因為這一次路喀斯命令一個白人孩子把他的錢撿起來還給他。

    接着他意識到他根本不可能從頭做起因為要是他把那桶糖蜜送回去扔進路喀斯的前門的話,那隻不過是把硬币事件重演一遍讓路喀斯再指揮某個人撿起來還給他,更何況他還得騎上那匹小孩子才騎的設得蘭矮種馬他已經太大了不好意思再騎了(隻不過他母親還不同意讓他有一匹完全長大的大馬或者至少是他想要的舅舅答應給他的那種像個模樣的大馬)走十七英裡的路到他家門口把桶扔進去。

    事情隻能是這樣了;任何可以或可能解救他的辦法的不僅是他力所難及而且還超越了他的知識範圍;他隻能等待着如果解救那一天會來到的話,如果沒有那一天的話他也隻好在沒有的情況下如此這般地過日子。

     四年後他幾乎已經自由了十八個月他以為事情就那樣了結了。

    老莫莉死了她跟路喀斯生的女兒跟着丈夫搬到底特律去了他現在終于通過偶然的間接的遲到的傳聞聽說路喀斯一個人住在那房子裡,孤身一人無親無故倔強而難以對付,顯然沒有朋友不僅沒有他自己那個種族的朋友他甚至還頗以此自豪。

    他又見到過他三次,在鎮上廣場裡而且并不都是在星期六&mdash&mdash事實上他在最後一次見到他以後又過了一年才發覺從來沒有看見他在星期六進城來而鄉下其他所有的黑人還有大多數白人都是在星期六到鎮上來的,甚至連他見到他的那幾次中間的間隔都差不多是整整一年他能見到路喀斯并不是因為路喀斯的到來是種巧合正好趕上自己偶爾穿過廣場而是因為他220正好趕上路喀斯每年必須進城來的時候&mdash&mdash但不是在周末而是跟那些不是農民而是種植園主,那些像商人醫生和律師那樣穿馬甲打領帶的白人一樣是在工作日裡,仿佛他拒絕,他不肯接受某個不單是黑人而且是鄉下黑人的行為方式中哪怕是小小的規範,他總是穿着描金畫架上那張照片&mdash&mdash肖像裡的那套顯然當年很昂貴但現在已經破舊然而刷得很幹淨的細平布做的黑西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