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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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帕迪留下十八便士付床位費,每天的茶水和面包得花三便士,我們倆吃一份,與其說這是一頓飯,不如說是開胃餐。

    到了下午,我們實在餓得不行,帕迪想起來國王十字火車站[4]附近有座教堂,每周會給流浪漢施舍一次茶點,正好那天有,我們就決定去那兒。

    盡管那天下雨,而且身無分文,博佐也不願意去,他說去教堂讨東西吃不是他的作風。

     這種古怪的場面看着令人生厭。

    樓下是些頭腦簡單、懷着好意誠心祈禱的善男信女;樓上則是被他們喂飽的一百号人,卻故意讓他們沒法祈禱。

    一幫邋裡邋遢、滿臉胡渣的家夥咧着嘴看着樓下,公然嘲笑他們。

    幾個老弱婦孺又能拿這一百多個懷着敵意的流浪漢怎麼樣呢?他們害怕我們,我們也的确是在欺負他們。

    他們給予我們的施舍是種羞辱,我們以此來報複。

     牧師是個勇敢的人,他布道時聲音洪亮,宣讀着一段關于約書亞[5]的長段經文,幾乎不去理會樓上的竊笑聲和閑談聲。

    不過到了最後,他還是忍無可忍,大聲宣布: “我要把布道的最後五分鐘,送給還未被拯救的罪人們!” 說完,他擡頭望向樓上的長廊開始布道,足足有五分鐘,免得有人對誰已被拯救誰還未獲救心存疑慮。

    可我們才不在乎呢!甚至當牧師拿地獄之火相威吓時,我們仍在卷煙,說完最後一聲“阿門”,我們大喊一聲便稀裡嘩啦地下了樓,很多人說好下周還要來這裡吃免費茶點。

     這一幕讓我覺得很有意思,這和流浪漢平時卑躬屈膝的舉止不太一樣,和他們通常在接受施舍時心存感激的樣子也不一樣。

    當然,那是因為我們在人數上超過了會衆,所以不怕他們。

    接受施舍的人一般都會憎恨他的恩人,這是人性中固有的特點;而且,如果有五十個或上百個人做後盾,他就會将這種本性顯現出來。

     喝完免費茶點的那個晚上,帕迪意外地靠幫人“看車”又賺了十八便士,正好夠我們在寄宿所再住一晚,我們便把錢留着,一直餓到第二天早上九點才吃東西。

    本來博佐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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