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關燈
遠離人類的叢山密林,他們極似林耐所劃分的一個特殊人種:愚人(Homo ferus),并假定他們是一種人類鮮見的侏儒。

    他簡直不能想象這些半愚的動物會是人所生,這些對周圍所發生的一切毫不關心的動物,與動物園某種野生動物一樣,有節奏地前後搖擺、發音和聽覺器官也不可能被訓練好以用于說話和收聽;他們身着破爛卻能抵禦嚴寒;而且還能毫無痛苦地從沸水中抓出土豆。

    不容懷疑,他們當然是嬰幼時被棄的孩子,他們所缺的就是與其同類的交往。

    隻有通過這種變往,人的官能才能得以磨砺,變得正常。

     在我們富有人情的文明中,不會出現野孩。

    但隻有将一個嬰幼兒置于另一種族和另一文化之中,這一點才會具有意義。

    一個為西方家庭收養的東方孩子,就會學習英語、對養父母會表現出那種在與他一起遊戲的孩于們中流行的态度,長大成人後也會從事他們選擇的同樣職業。

    他吸收了收養他的團體的整套文化特質,而生身父母團體的那套文化特質就失去了作用。

    當整個民族用幾代人的時間抛棄傳統文化,面采納另一相異風俗時,同樣的進程就會大規模發生。

    北方城市的美國黑人文化幾乎在每一細節上,都已與同城的白人文化十分接近,幾年前,人們對哈萊姆人進行文化調查時,這種黑人的顯著特質之一是:他們時興對次日證券交易額後三位相聯數字打賭,與同樣偏愛于親自在股票交易中下賭注的白人相比,至少他們付出的代價更小,然而卻不乏不确定性和激動人心,這是對白人模式的一種變異,盡管難有較大的背離。

    多數哈萊姆文化特質與白人團體中流行的文化形态仍具有較為密切的聯系。

     自人類曆史開端以來,在整個世界上都可以看到各民族有能力吸收另一血緣民族的文化。

    人的生物結構對此并未造成更大的困難。

    人在生物結構上的細部差别不會把人從屬于某種特殊的行為變異之下。

    例如,人類在不同文化中已制定出的有關婚配,交易等社會解決辦法的巨大多樣性,在各自創造性才能的基礎上,都同等可能。

    文化并不是一種生物遺傳複合體。

     在大自然保護圈中失去的,卻在較大的可塑性的優勢中得到補償。

    人這種動物和熊不同,熊為使自己适應北極環境,數代後就長出一種北極熊皮毛。

    人自己學着縫制衣服,建造雪房。

    從我們能掌握的前人類與人類社會的智慧史中,我們看到,這種可塑性是人類進步的開始和這種進步得以保持的土壤,在猛犸時代,出現了一種又一種無塑性動物種類,有的弄巧成拙,有的則消亡殆盡,它們之所以這樣,乃是因為它為應付環境而形成的生物特質的發展。

    食肉動物,以及最後的高級類人猿漸漸地不再隻依賴生物上的适應性,轉而依賴日益發展的可塑性,這樣智慧發展的基礎才逐步地建立起來。

    或許,正如人們常常會聯想到的,由于這種智慧的高度發展,人類将會毀滅自己。

    但是從沒有人提出過能使我們回到那種社會性昆蟲的生物機制時代去的任何手段,我們别無他擇。

    勿論優劣,人類文化的繼承,決非生物遺傳使然。

     現代政治的推論是,有關我們把我們的精神和文化成就歸于任何經過選擇的遺傳特質的論點,是不具任何基礎的。

    在西方文明中,領導才能已經成功地在不同時期傳給了閃米特、含米特族,傳到了地中海地區的白人亞群、後來還傳給了北歐的日耳曼民族。

    文明的文化連續性無可懷疑,無論當時誰是其傳襲者。

    我們必須接受人類遺傳特性所提供的一切結論,其中最重要的一個結論是生物遺傳行為的影響範圍很小,而傳統繼承的文化進程的作用巨大。

     人類學對種族純化癖者的論點所作第二個回答,涉及的是遺傳特性。

    種族純化者是神話的受騙者。

    什麼是&ldquo種族遺傳特性&rdquo?從父親到兒子,我們大概就可知道什麼是遺傳了。

    在家族血統中,遺傳的重要性無比巨大,但它僅是家族血統的事。

    超越此界,它便是神話。

    在象離群索居的愛斯基摩村落那種渺小、平靜無擾的社區中,&ldquo種族&rdquo遺傳與父母孩子間的遺傳實際上是等同的,這樣,種族遺傳才有意義。

    但我們認為,把它作為一個概念應用于遍布廣大地域的社區上,如用于北歐人身上,這就失去了現實基礎,首先,在所有北歐民族中存在的家族血統,同樣出現在阿爾卑斯山區或地中海地域的社區中。

    對歐洲人進行任何體質構成的分析,都表明他們具有部分的一緻性:黑眼睛、黑頭發的瑞典人代表了更為集中于達南地區的家族血統,但他們被認為與我們所知的下述那些團體有聯系。

    就其體質外觀而言,瑞典人的這種遺傳則是其家族血統的事,而這種血統并不限于瑞典。

    沒有雜交,體質類型可能會發生多大的變化,關于這一點我們不清楚。

    我們隻知道近親繁殖形成了一種地方特性的人。

    但這是一種在世界主義的白人文明中幾乎不存在的情形,而且當我們象平時那樣援用&ldquo種族遺傳&rdquo,把一些經濟地位相似、畢業于差不多同類學校,閱讀同類周刊的人組合在一起時,這種範疇僅是對團體内外圈的另一說法而已,絕不是指這種群體在生物方面的實際同質。

     真正把人聯系起來的是他們的文化,亦即他們共同具有的觀念和标準。

    假如整個民族不選擇象共同血緣遺傳之類的東西作為表記并使之成為口号,而将注意力轉向聯結其人民的那種文化,強調它的主要價值,并承認那些在一個不同的文化中會得到發展的不同的價值準則,那麼,現實的思考就會取代那種象征,這種象征是危險的,因為它會引人誤入歧途。

     了解文化形式對于社會思考尤為必要,而本書所關注的正是文化這一問題。

    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那樣,體質形态或種族與文化是可分的,因此出于本書的宗旨,我們可以将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