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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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已過了不少日子。

    我決定要工作以後,好久還是什麼也沒做,或者沒有做我希望做的事。

     我到倫敦來是想尋找自己的法庭4,這是正當的,合理的。

    直到今天我經過反複思考,依然相信這一點。

    說真的,我們可以要求誰來主持公道,說明真相,揭露謊言呢? 我們不能要求敵人的法庭來做到這一點,它是按照另一些原則,我們所不承認的另一種法律進行審判的。

     我們可以自行處理一切,這是毫無疑問的。

    自行處理就是靠自己的力量收回被強制剝奪的權利,實行公平的解決。

    報仇正如感恩一樣,是人類單純的、正直的感情。

    但是不論報複還是自行處置,都無助于說明事實真相,而有時說明真相正是一個人的主要目的,也許對他說來,讓事實水落石出比報複更重要。

     我的錯誤不在于這個主要方面,而在于次要方面,因為要有自己的法庭,首先要有自己的人。

    但我的人在哪裡呢?&hellip&hellip 以前在俄國我有過自己的人。

    但是在國外,我與他們的聯系被切斷了,現在必須恢複這種聯系&mdash&mdash我要向他們談論壓在我心頭的一切。

    他們不會收到我的信,但是書籍可以送到他們手中。

    那麼,不能寫信,就印書吧,于是我一天天着手寫《往事與随想》,同時開始籌建俄羅斯印刷所了。

     1&ensp蒙蒂茲(1818&mdash1861),西班牙女舞蹈家,以美貌著稱,與許多王公貴族有暧昧關系,以緻在歐洲聲名狼藉,後移居美國。

     2&ensp化裝舞會上穿的帶面具、頭巾的外衣。

     3&ensp指教堂的圓頂。

     4&ensp指要求西歐民主界對黑爾韋格實行道德制裁,判定他在赫爾岑的家庭問題上犯了罪。

    倫敦當時是歐洲各國流亡者集中的地方,因此赫爾岑要到倫敦來向他們提出申訴,本章開頭提到的各種會見、談話,都是為了這個目的。

    這當然隻是赫爾岑的幻想,不久他便知道這是不可能實現的,因而放棄了這個想法,着手其他更有意義的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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