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個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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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住在舊金山,這之前是洛杉矶、芝加哥和紐約。

    很久以前他就想搬到鄉下去住,鄉下的某個地方。

    最初他不确定到底要去哪裡。

    他隻知道自己想離開城市,然後重新開始。

    他要過一種簡單的生活,隻要幾樣最基本的東西,他說。

    他三十二歲,算是個作家,同時也是演員和音樂人。

    他吹薩克斯管,偶爾參加“灣區城市演奏者”樂隊的演出,正在寫自己的第一部長篇小說。

    自從在紐約住下來之後,他就在寫這部長篇。

    三月的一個寒冷的星期日下午,當他再次說起要尋求改變,要去鄉下過一種更誠實的生活時,她提到了——起先隻是開開玩笑——她父親在華盛頓州西北部那棟荒廢多年的房屋。

     “我的天哪,”哈裡說,“你不會介意嗎?我是說過簡陋的生活?住在鄉下?” “我是在那裡出生的,”她說着大笑起來,“你忘啦?我在鄉下住過。

    這沒什麼。

    鄉下有鄉下的好處。

    我還可以回那裡住。

    但是我不知道你會怎樣,哈裡,不知道這對你有沒有好處。

    ” 她一直看着他,這會兒變得認真了。

    近來他發覺她老是在看他。

     “你不會後悔吧?”他說,“放棄這裡的東西。

    ” “我本來就沒有太多不能放棄的東西,不是嗎,哈裡?”她聳聳肩,“不過我不想慫恿你,哈裡。

    ” “你可以在那裡畫畫嗎?”他問。

     “我在哪兒都能畫,”她說,“而且,貝靈厄姆[華盛頓州的一個城市。

    ]就在附近,那裡有一所大學。

    溫哥華和西雅圖也不遠。

    ”她一直看着他。

    她坐在凳子上,把玩着手裡的兩把畫刷,面前是一幅黯淡的、未完成的一男一女的肖像畫。

     那是三個月以前。

    這件事他們談了又談,現在他們來了。

     他輕輕地敲了敲靠近前門的牆。

    “結實。

    根基很堅固。

    有了一個堅固的根基,主要的問題就解決了。

    ”他的眼睛躲避着她。

    她很聰明,也許已經從他的眼睛裡看出了什麼。

     “我告訴過你不要抱太大希望。

    ”她說。

     “是的,你說過。

    我記得很清楚。

    ”他說,仍然不去看她。

    他用指關節又敲了一下光秃秃的木闆,從她身邊走了過去。

    下午潮濕悶熱,他穿着白色的牛仔褲和拖鞋,襯衫袖子卷了起來。

    “很安靜,是不是?” “和城裡大不一樣。

    ” “天哪,真的是……也很漂亮。

    ”他試圖笑一下,“稍微整修一下,就可以了。

    就一下。

    假如我們想待在這裡的話,這會是個不錯的住處。

    起碼沒有鄰居來騷擾我們。

    ” “我小時候是有鄰居的。

    ”她說,“要見他們你得開車去,但他們是鄰居。

    ” 門沒有完全打開。

    門的上鉸鍊松了。

    沒什麼大不了的,哈裡判斷。

    他們慢悠悠地從一個房間走到另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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