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兒童應該享有的權利

關燈
人們應該為以下的做法感到良心不安:他們忽視、遺忘了兒童的權利,他們沒有認識到兒童的價值、力量和兒童的真正本性。

    
在19世紀之前,社會對兒童的關心甚少,兒童完全被托付給家庭照料。

    他所擁有的唯一保護是父親的權威,這是2000年前羅馬法的遺俗。

    在漫長的曆史進程中,文明取得了進展,與成人有關的法律也有了重大改進。

    但是兒童仍處于沒有任何自我保護措施的狀态中。

    如果兒童有幸出生在一個幸福的家庭,他就可以得到家庭給予的物質、道德和智慧上的幫助。

    如果一個兒童的家庭沒有财力,社會絲毫不會感到對他應付任何責任,這個兒童就隻能在物質、道德和智慧的貧乏中長大。

    社會并沒有對父母提出任何要求,以便他們照料好自己的孩子。

    國家雖然在制定官方文件時如此嚴密,對最細微的繁文缛節如此謹慎,對制定其他方面的規定如此迫切,但是卻對父母如何保護子女讓他們健康成長毫不關心。

    國家也沒有給予這些父母任何教導以幫助他們承擔職責。

    即使是現在,一對要結婚的男女所要做的事就是拿到一張證書和舉行一個婚禮。

     從所有這一切我們可以斷定,社會對這些幼小的工作者漠不關心,即使大自然賦予了他們建設人性的任務。

    與成人一直在獲得大量的物質利益相比,兒童則一直處于被冷落和被遺忘的狀态。

     大約在70年前,醫生開始對兒童真正地感興趣起來,并逐漸認識到兒童是社會的犧牲品。

    在那種條件下,兒童要比現在遭到更嚴重的抛棄。

    那時沒有專門為兒童服務的醫院和專家。

    當統計數據揭示了兒童如此高的死亡率時,人們才從迷夢中驚醒過來。

    這些數字顯示,即使一個家庭可以生很多孩子,但也隻有相當少的人能活下來。

    人們認為幼兒的死亡是很自然的,這使得家庭用這種想法自我安慰:我們的後代直接去了天國。

    有那麼多的兒童死于成人的無知和缺少照料,而他們的死亡卻被認為是十分正常的。

     當人們開始認識到能夠為兒童做某些事情時,就發起了一場廣泛的旨在激發父母本性的運動。

    父母們被告知,僅僅給予子女生命是不夠的,他們還應該利用科學的新發現去挽救生病的孩子。

    這意味着他們必須學會兒童衛生保健,并知道如何運用這些方法。

     但是,兒童不僅僅在家庭中遭受痛苦。

    在19世紀的最後10年,當時醫生們正在研究工人的疾病并為社會衛生學打下了基礎。

    醫生們發現,兒童除了因缺乏衛生知識而得傳染病之外,還在遭受着其他痛苦的折磨。

     兒童還必須在學校裡承受社會強加給他們的痛苦。

    在學校學習和寫字的時候,由于長時間伏在桌上,導緻了脊椎的收縮和胸腔的狹窄,這使兒童易患結核病。

    長時間沒能在光線充足的地方閱讀導緻了近視,還有長時間地被限制在狹窄、擁擠的地方,使他們的身體普遍衰弱。

     兒童的痛苦不僅是身體上的,還有精神上的。

    強制的學習導緻了恐懼、厭倦和神經衰竭。

    他們變得毫無信心,因為憂傷而失去了自然的歡樂。

     通常,家庭絲毫不會考慮這一切。

    父母唯一感興趣的就是看到子女能通過考試,學得盡可能的快,這樣就可以少花些教育費。

    父母們不大關心子女是否真正的學會了學習或擁有知識,他們隻關心學費是否昂貴。

    他們還感興趣的是讓兒童在盡可能短的時間裡獲得一張社會通行證。

     當時所作的一些調查,展示了一些有趣的事實。

    許多兒童進了教室後會覺得疲憊不堪,這是因為他們在此之前已經做了許多事。

    在上學之前,有些兒童要走好幾英裡給牛奶訂戶送牛奶,有些兒童要在街頭賣報紙,還有一些兒童得在家裡幹活。

    因此,他們到了學校以後,就會又累又餓。

    這樣的兒童卻常常因為無法注意聽課或未能聽懂老師的講課而受到懲罰。

    老師出于責任感,更多的還是出于一種權威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