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序:《愛經》關于男歡女愛的古羅馬詩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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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家說,放在當時羅馬的社會來看,奧維德談情說愛的詩歌,其實算不了什麼傷風敗俗之作。
那時候的羅馬,婚外的情愛乃至姘居,都幾乎是合法的事。
&ldquo一個已婚的男人,除了自家的妻室之外,可以有一名或多名情婦或姘頭,誰也不覺得奇怪。
&rdquo9為什麼偏偏奧維德的幾篇詩作,竟惹此彌天大禍呢? 于是又有另一種說法:當時暗地裡的宮廷鬥争正烈,奧古斯都正大力逐一清除有可能危及其位置的人。
奧維德與多方面的人士都有往來,掌握的&ldquo機密&rdquo太多,奧古斯都不得不把他清除出去。
換言之,奧維德本人無非是宮廷鬥争的犧牲品。
所謂他的詩歌有傷風化,完全是表面的理由,是下毒手的借口。
那麼,詩人的被放逐究竟是書之禍,抑或是人之禍,又或是二者兼而有之呢?我們這裡就隻好存疑了。
不管真正的原因是什麼,詩人過了約十年的流放生活,終于以貧病之身客死他鄉。
他在流放期間仍然繼續創作,苦難沒有壓倒詩人,他的詩才成了他自己的最大慰藉。
他的故土要埋沒這位天才詩人,而他的詩篇卻在&ldquo蠻族&rdquo當中大受贊賞。
詩體與散文 詩人在《戀情集》的開篇中就寫道: &ldquo我本想把兵戎、戰火寫成莊重的詩句;前者宜于合律成詩,後者足與前者相比。
據說,丘比特笑了起來,偷偷截掉了一個音步。
&rdquo對于這句話,我加了如下的注釋:&ldquo寫戰争題材的史詩常用六音步的詩行,而情詩之類的抒情詩體則多用五音步詩行,故有此說。
&rdquo 由此不難知道:奧維德詩作的原文是嚴格的格律體。
為什麼我(當然還有戴望舒)卻譯成了散文體呢?是貪圖輕松?就我來說,抑或隻是想步戴譯的後塵? 我手頭上也的确有一個詩體的法文譯本,我拿它來與其他的散文體的法文譯本對照讀一下,發現詩體的譯本為了照顧押韻和音頓,不乏削足适履或生硬充塞的地方。
我還是贊成周良沛就戴譯《愛經》所說的一番話: &ldquo&hellip&hellip從《愛經》現有的譯文來看,我認為還是譯成現在這樣子好。
否則,詩行中那麼多典,那麼多叙述、交代性的文字,僅僅分行書寫,并不能使之詩化,詩人在譯它時,是不會不考慮這些的。
&rdquo10 戴望舒是&ldquo考慮到這些&rdquo才譯成散文,或者隻是根據散文體的法文本譯出。
我未作深究,不敢妄說。
就我來說,譯成散文體,主要是從法文本所緻。
而且我認為,如果有誰真正熟谙古拉丁文,而且又能參考其他詩體譯本,倒無妨嘗試以詩體來譯。
我自己功力不逮,這項工作就隻好留給他人去做了。
在詩體譯本尚未問世之前,就請讀者暫時閱讀我這個散文體譯本吧。
但願你們不緻感到味同嚼蠟! 注與譯 上文提到,奧維德這三部詩作,光是涉及的神話人物,就達三百名左右,加上地名以及其他典故,要注釋的地方也就更多。
古羅馬的讀者熟悉這些情況,也許一看便能捕捉到專名後面的意象或激發起豐富的聯想。
但對于中國普通讀者而言,如不作任何交代,則他們勢必如丈八金剛,摸不着頭腦。
不過,我考慮到,這是文學作品,而不是學術著作,注釋太詳,會令讀者望而卻步。
因此,我采取了簡注的辦法,隻限于如不加注則讀者有可能掌握不了的部分。
有的人物,我甚至在行文中就把其身份點出來,省去文末的注釋。
例如:提及瑪爾斯的時候,我寫上&ldquo戰神瑪爾斯&rdquo,提及奧羅拉的地方,我寫上&ldquo曙光女神”遇到地名,是山,是河,是泉,我都在譯名中點出,不必讀者費猜想。
然而即使這樣,我加的注文仍然達六百條左右。
不是我的&ldquo學識淵博&rdquo,而是我受的誘惑太大,因為我手頭的法譯本,除了詩體本之外,都有極其詳盡的注釋,其中一套,著文達一千兩百五十條,密麻麻的小字體印了八十餘頁。
這不消說,是人家的研究成果,我如照譯,一則會牽涉到版權的問題,二則其中許多内容也不是我國一般讀者所必需(例如引證古希臘文的出處),于是我就拿不同的注釋來個對照參考,再查閱幾本神話辭典,自撰簡短的注文。
我這裡不敢掠他人之美,我得坦率承認:如無法文譯者所下的功夫,有些注釋,我是無法去加的。
寫到這裡,我不免對周良沛關于戴譯的一段話産生了一點疑問: &ldquo譯者寫了四百多條注文,在這本譯本中,占了全書很大一部分篇幅,注文涉及古羅馬的曆史、傳說、神話及那時政治、風尚習俗,顯示了譯者淵博的學識和做學問的認真。
光讀這些注文,也大有收益。
&rdquo11 既然周先生還說&ldquo書也可能是根據法文轉譯的&rdquo,戴望舒大概不會不參考法譯者的注釋,如此一來,所謂&ldquo淵博的學識和做學問的認真&rdquo就勢必要打折扣。
因為,如果我盡量摘譯或借用法譯者的注釋,要讓注文占全書更大的篇幅,也并非難事。
隻是這樣注來,讀者是否會不耐煩,那就很難說了。
我這樣提出疑問,并無貶抑前人的意思,而隻是想還事物一個本來面目而已。
尚希戴望舒詩歌的欣賞者(其實我自己也是其中一個)鑒我,諒我! 黃建華 于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校園
那時候的羅馬,婚外的情愛乃至姘居,都幾乎是合法的事。
&ldquo一個已婚的男人,除了自家的妻室之外,可以有一名或多名情婦或姘頭,誰也不覺得奇怪。
&rdquo9為什麼偏偏奧維德的幾篇詩作,竟惹此彌天大禍呢? 于是又有另一種說法:當時暗地裡的宮廷鬥争正烈,奧古斯都正大力逐一清除有可能危及其位置的人。
奧維德與多方面的人士都有往來,掌握的&ldquo機密&rdquo太多,奧古斯都不得不把他清除出去。
換言之,奧維德本人無非是宮廷鬥争的犧牲品。
所謂他的詩歌有傷風化,完全是表面的理由,是下毒手的借口。
那麼,詩人的被放逐究竟是書之禍,抑或是人之禍,又或是二者兼而有之呢?我們這裡就隻好存疑了。
不管真正的原因是什麼,詩人過了約十年的流放生活,終于以貧病之身客死他鄉。
他在流放期間仍然繼續創作,苦難沒有壓倒詩人,他的詩才成了他自己的最大慰藉。
他的故土要埋沒這位天才詩人,而他的詩篇卻在&ldquo蠻族&rdquo當中大受贊賞。
詩體與散文 詩人在《戀情集》的開篇中就寫道: &ldquo我本想把兵戎、戰火寫成莊重的詩句;前者宜于合律成詩,後者足與前者相比。
據說,丘比特笑了起來,偷偷截掉了一個音步。
&rdquo對于這句話,我加了如下的注釋:&ldquo寫戰争題材的史詩常用六音步的詩行,而情詩之類的抒情詩體則多用五音步詩行,故有此說。
&rdquo 由此不難知道:奧維德詩作的原文是嚴格的格律體。
為什麼我(當然還有戴望舒)卻譯成了散文體呢?是貪圖輕松?就我來說,抑或隻是想步戴譯的後塵? 我手頭上也的确有一個詩體的法文譯本,我拿它來與其他的散文體的法文譯本對照讀一下,發現詩體的譯本為了照顧押韻和音頓,不乏削足适履或生硬充塞的地方。
我還是贊成周良沛就戴譯《愛經》所說的一番話: &ldquo&hellip&hellip從《愛經》現有的譯文來看,我認為還是譯成現在這樣子好。
否則,詩行中那麼多典,那麼多叙述、交代性的文字,僅僅分行書寫,并不能使之詩化,詩人在譯它時,是不會不考慮這些的。
&rdquo10 戴望舒是&ldquo考慮到這些&rdquo才譯成散文,或者隻是根據散文體的法文本譯出。
我未作深究,不敢妄說。
就我來說,譯成散文體,主要是從法文本所緻。
而且我認為,如果有誰真正熟谙古拉丁文,而且又能參考其他詩體譯本,倒無妨嘗試以詩體來譯。
我自己功力不逮,這項工作就隻好留給他人去做了。
在詩體譯本尚未問世之前,就請讀者暫時閱讀我這個散文體譯本吧。
但願你們不緻感到味同嚼蠟! 注與譯 上文提到,奧維德這三部詩作,光是涉及的神話人物,就達三百名左右,加上地名以及其他典故,要注釋的地方也就更多。
古羅馬的讀者熟悉這些情況,也許一看便能捕捉到專名後面的意象或激發起豐富的聯想。
但對于中國普通讀者而言,如不作任何交代,則他們勢必如丈八金剛,摸不着頭腦。
不過,我考慮到,這是文學作品,而不是學術著作,注釋太詳,會令讀者望而卻步。
因此,我采取了簡注的辦法,隻限于如不加注則讀者有可能掌握不了的部分。
有的人物,我甚至在行文中就把其身份點出來,省去文末的注釋。
例如:提及瑪爾斯的時候,我寫上&ldquo戰神瑪爾斯&rdquo,提及奧羅拉的地方,我寫上&ldquo曙光女神”遇到地名,是山,是河,是泉,我都在譯名中點出,不必讀者費猜想。
然而即使這樣,我加的注文仍然達六百條左右。
不是我的&ldquo學識淵博&rdquo,而是我受的誘惑太大,因為我手頭的法譯本,除了詩體本之外,都有極其詳盡的注釋,其中一套,著文達一千兩百五十條,密麻麻的小字體印了八十餘頁。
這不消說,是人家的研究成果,我如照譯,一則會牽涉到版權的問題,二則其中許多内容也不是我國一般讀者所必需(例如引證古希臘文的出處),于是我就拿不同的注釋來個對照參考,再查閱幾本神話辭典,自撰簡短的注文。
我這裡不敢掠他人之美,我得坦率承認:如無法文譯者所下的功夫,有些注釋,我是無法去加的。
寫到這裡,我不免對周良沛關于戴譯的一段話産生了一點疑問: &ldquo譯者寫了四百多條注文,在這本譯本中,占了全書很大一部分篇幅,注文涉及古羅馬的曆史、傳說、神話及那時政治、風尚習俗,顯示了譯者淵博的學識和做學問的認真。
光讀這些注文,也大有收益。
&rdquo11 既然周先生還說&ldquo書也可能是根據法文轉譯的&rdquo,戴望舒大概不會不參考法譯者的注釋,如此一來,所謂&ldquo淵博的學識和做學問的認真&rdquo就勢必要打折扣。
因為,如果我盡量摘譯或借用法譯者的注釋,要讓注文占全書更大的篇幅,也并非難事。
隻是這樣注來,讀者是否會不耐煩,那就很難說了。
我這樣提出疑問,并無貶抑前人的意思,而隻是想還事物一個本來面目而已。
尚希戴望舒詩歌的欣賞者(其實我自己也是其中一個)鑒我,諒我! 黃建華 于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校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