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我為何寫作
關燈
小
中
大
解升華它需要什麼&mdash&mdash要知道這個,就必須知道什麼是善,以及如何達到善的境界&mdash&mdash要想知道這兩點,又必須有一整套價值判斷的系統,倫理的系統,而這又犯了自然主義的禁忌。
因此,自然主義的立場可以被總結為,小說家在方法上有美學的自由,但是在目的上沒有自由。
他可以在他如何描繪他的對象上發揮盡可能多的創意、選擇、價值觀判斷,但是他描繪什麼則不應該選擇&mdash&mdash他可以選擇風格或刻畫的方法,卻不能選擇對象。
人&mdash&mdash文學的對象&mdash&mdash不能被加以選擇地觀察和描寫。
人必須接受現實,接受一成不變的存在,接受不能評說的所見,接受現狀。
但是由于我們可以觀察到,人主導改變,不同的人有所不同,人也追求各異的價值觀,那麼人的現狀實際上由誰決定呢?自然主義的言下之意是:人必須接受小說家給出的現實。
小說家&mdash&mdash在自然主義的限制下&mdash&mdash不能判斷也不能評價。
他不是一個創造者,而隻是其他人手下的書記員。
他任憑其他人表達觀點、做決定、選擇目标、為價值觀奮鬥,決定人類的命運、靈魂和發展方向。
小說家是這場戰鬥所抛棄的唯一一個人。
他不被允許問這是為什麼&mdash&mdash他隻能拿着記錄本緊跟着他的主人,記下來主人的一言一行,撿起主人想要丢下的珍珠和糞便。
至少是對于我來說,這樣的工作有損我的自尊。
我心目當中的小說家既要尋找礦脈,也要懂得加工珍貴的金屬礦石。
小說家需要發現靈魂的金礦,并把金子提取出來,制造出他能夠想象到的最奢華的皇冠。
就像追求物質财富的人不會每天在下水道裡遊蕩,而是深入高山深谷淘金一樣&mdash&mdash追求精神财富的人也不能隻關心自家的後院,而要深入追尋最高貴、最純淨、最雅緻的元素。
我可不希望本韋努托·切利尼[2]天天玩泥巴。
正是對對象的選擇&mdash&mdash最嚴苛、最無情的選擇&mdash&mdash才造就了藝術的内核。
在文學中,這意味着故事,也就是情節和人物,也就是作家選擇描寫的人和事。
當然,對象不是藝術的唯一屬性,但它是舉足輕重的屬性,它是一切方式的目的。
然而,在很多的美學理論中,目的&mdash&mdash也就是對象&mdash&mdash沒有被涵蓋在讨論範圍之内,隻有方法的美學重要性得到承認。
這樣荒謬的二分等同于辯駁用辭藻堆砌起來的笨蛋要比一個刻畫較為僵硬的女神更加美麗。
我認為兩者都難登大雅之堂,但是後者隻是在美學上缺乏可圈可點之處,前者則是美學犯罪。
其實根本不需要這樣的二分,方法和目的不是不可共存的。
目的正确不能證實方法正确&mdash&mdash在倫理學和美學中都是如此。
方式正确也不能證實目的正确:倫勃朗的功力被用于畫一片牛肉,我很難說這幅畫作的美感能夠多麼登峰造極。
那幅畫基本上可以代表我在藝術和文學中讨厭的一切。
七歲的時候,我不能理解為什麼人們會喜歡那些畫死魚、垃圾箱、有着雙下巴的農婦的畫。
現在我理解了這樣的美學現象背後的心理原因&mdash&mdash我越了解它的原因,我就越憎惡它。
在藝術和文學中,目的和方法、對象和風格,必須相輔相成。
如果一個東西不值得思考,它就不值得被藝術重塑。
痛苦、疾病、災難、邪惡,這些人類存在的負面,都是合适的研究對象,因為我們需要理解和糾正它們&mdash&mdash但是它們不應該成為思考本身的對象。
在藝術和文學中,這些負面的東西隻有與正面的東西相對比,作為襯托、對照以突出正面,它們才值得被重塑&mdash&mdash但是它們本身不是目的。
對于負面對象&ldquo慈悲&rdquo的研究如今在文壇風生水起,但這恰恰是自然主義的死胡同,它的盡頭是自然主義的一座墓碑。
如果這種研究的始作俑者依然堅稱這些事情就是&ldquo真實發生&rdquo的(大部分都不是真實發生的)&mdash&mdash那麼我要說,即便這些是,也是心理學和曆史學的範疇,不在文學所關注的範圍内。
一截已經感染得面目全非的肢體在一本醫學課本當中可能可以起到畫龍點睛的作用,但是在藝術館不能。
感染的靈魂則是更加令人作嘔的景象。
人應該享受對價值觀和對善的思索&mdash&mdash思索人的偉大、智慧、能力、美德、氣魄&mdash&mdash這個道理是不言自明的。
思索惡的人才需要奮力辯駁;同樣屬于此類的還有思索中庸、無為、寡義和愚昧的事物的人。
七歲的時候,我拒絕讀字裡行間滲透着自然主義的兒童讀物&mdash&mdash那些關于隔壁鄰居家孩子的書。
那些書真是無聊得要死。
我在現實生活中都對這些人不感興趣;所以我找不到他們在小說
因此,自然主義的立場可以被總結為,小說家在方法上有美學的自由,但是在目的上沒有自由。
他可以在他如何描繪他的對象上發揮盡可能多的創意、選擇、價值觀判斷,但是他描繪什麼則不應該選擇&mdash&mdash他可以選擇風格或刻畫的方法,卻不能選擇對象。
人&mdash&mdash文學的對象&mdash&mdash不能被加以選擇地觀察和描寫。
人必須接受現實,接受一成不變的存在,接受不能評說的所見,接受現狀。
但是由于我們可以觀察到,人主導改變,不同的人有所不同,人也追求各異的價值觀,那麼人的現狀實際上由誰決定呢?自然主義的言下之意是:人必須接受小說家給出的現實。
小說家&mdash&mdash在自然主義的限制下&mdash&mdash不能判斷也不能評價。
他不是一個創造者,而隻是其他人手下的書記員。
他任憑其他人表達觀點、做決定、選擇目标、為價值觀奮鬥,決定人類的命運、靈魂和發展方向。
小說家是這場戰鬥所抛棄的唯一一個人。
他不被允許問這是為什麼&mdash&mdash他隻能拿着記錄本緊跟着他的主人,記下來主人的一言一行,撿起主人想要丢下的珍珠和糞便。
至少是對于我來說,這樣的工作有損我的自尊。
我心目當中的小說家既要尋找礦脈,也要懂得加工珍貴的金屬礦石。
小說家需要發現靈魂的金礦,并把金子提取出來,制造出他能夠想象到的最奢華的皇冠。
就像追求物質财富的人不會每天在下水道裡遊蕩,而是深入高山深谷淘金一樣&mdash&mdash追求精神财富的人也不能隻關心自家的後院,而要深入追尋最高貴、最純淨、最雅緻的元素。
我可不希望本韋努托·切利尼[2]天天玩泥巴。
正是對對象的選擇&mdash&mdash最嚴苛、最無情的選擇&mdash&mdash才造就了藝術的内核。
在文學中,這意味着故事,也就是情節和人物,也就是作家選擇描寫的人和事。
當然,對象不是藝術的唯一屬性,但它是舉足輕重的屬性,它是一切方式的目的。
然而,在很多的美學理論中,目的&mdash&mdash也就是對象&mdash&mdash沒有被涵蓋在讨論範圍之内,隻有方法的美學重要性得到承認。
這樣荒謬的二分等同于辯駁用辭藻堆砌起來的笨蛋要比一個刻畫較為僵硬的女神更加美麗。
我認為兩者都難登大雅之堂,但是後者隻是在美學上缺乏可圈可點之處,前者則是美學犯罪。
其實根本不需要這樣的二分,方法和目的不是不可共存的。
目的正确不能證實方法正确&mdash&mdash在倫理學和美學中都是如此。
方式正确也不能證實目的正确:倫勃朗的功力被用于畫一片牛肉,我很難說這幅畫作的美感能夠多麼登峰造極。
那幅畫基本上可以代表我在藝術和文學中讨厭的一切。
七歲的時候,我不能理解為什麼人們會喜歡那些畫死魚、垃圾箱、有着雙下巴的農婦的畫。
現在我理解了這樣的美學現象背後的心理原因&mdash&mdash我越了解它的原因,我就越憎惡它。
在藝術和文學中,目的和方法、對象和風格,必須相輔相成。
如果一個東西不值得思考,它就不值得被藝術重塑。
痛苦、疾病、災難、邪惡,這些人類存在的負面,都是合适的研究對象,因為我們需要理解和糾正它們&mdash&mdash但是它們不應該成為思考本身的對象。
在藝術和文學中,這些負面的東西隻有與正面的東西相對比,作為襯托、對照以突出正面,它們才值得被重塑&mdash&mdash但是它們本身不是目的。
對于負面對象&ldquo慈悲&rdquo的研究如今在文壇風生水起,但這恰恰是自然主義的死胡同,它的盡頭是自然主義的一座墓碑。
如果這種研究的始作俑者依然堅稱這些事情就是&ldquo真實發生&rdquo的(大部分都不是真實發生的)&mdash&mdash那麼我要說,即便這些是,也是心理學和曆史學的範疇,不在文學所關注的範圍内。
一截已經感染得面目全非的肢體在一本醫學課本當中可能可以起到畫龍點睛的作用,但是在藝術館不能。
感染的靈魂則是更加令人作嘔的景象。
人應該享受對價值觀和對善的思索&mdash&mdash思索人的偉大、智慧、能力、美德、氣魄&mdash&mdash這個道理是不言自明的。
思索惡的人才需要奮力辯駁;同樣屬于此類的還有思索中庸、無為、寡義和愚昧的事物的人。
七歲的時候,我拒絕讀字裡行間滲透着自然主義的兒童讀物&mdash&mdash那些關于隔壁鄰居家孩子的書。
那些書真是無聊得要死。
我在現實生活中都對這些人不感興趣;所以我找不到他們在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