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文學的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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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的美學原理中最重要的一條是亞裡士多德提出的,他說詩比曆史更重要,因為&ldquo曆史叙述已發生的事,而詩[1]描述可能發生的事和應當發生的事&rdquo。
這一點适用于文學的各個分支,尤其是一個在亞裡士多德之後2300年才出現的分支:小說。
小說是長篇的虛構故事,講述人和人生活中的事件。
小說的四大屬性是:主題&mdash&mdash劇情&mdash&mdash刻畫&mdash&mdash風格。
它們是屬性,而不是分開的部分。
它們可以分開研究,但是切記,它們是相互關聯的,而小說就是它們的總和。
(如果小說寫得爐火純青,那麼這一總和就是不可拆分的。
) 這四個屬性适用于一切文學形式,即一切非紀實類的文學作品,隻有一個例外。
這裡面包括小說、戲劇、腳本、劇本、短篇故事,等等。
唯一的例外是詩歌。
詩歌不一定要講述故事;它的基本屬性是主題和風格。
小說是最主要的文學形式&mdash&mdash這緣于它的無邊視野、無盡潛能和無限自由(包括擺脫了舞台表演所受限于的肢體限度),最重要的是緣于它純文字的藝術形式,使得它不需要表演藝術作為中間人就可以實現其終極效果。
下面我将一一讨論小說的四個屬性,但是我希望首先提醒讀者,同樣的原則隻需稍加調整就可以用于其他文學形式。
1.主題。
主題是小說抽象含義的總和。
例如《阿特拉斯聳聳肩》[2]的主題為:&ldquo思維在人的存在中的角色。
&rdquo雨果《悲慘世界》的主題則是:&ldquo社會對于下等人的不公。
&rdquo《飄》[3]的主題則是:&ldquo南北戰争對美國南部社會的影響。
&rdquo 主題可以是極端哲學的,也可以狹義一些。
它可以表達一個道德及哲學的觀點,也可以表達純粹曆史的視角,也就是描寫某個特定的社會或某個特定的年代。
隻要一個主題在小說的形式中可以表達,其選擇就沒有任何規定和局限。
但是如果一部小說沒有可識别的主題&mdash&mdash如果它的情節累加起來絲毫沒有意義&mdash&mdash那麼它就是拙劣的作品;它的缺陷在于整合的缺乏。
路易斯·沙利文[4]的著名建築學原理如是說:&ldquo形式服務功能。
&rdquo可以被理解為:&ldquo形式服務目的。
&rdquo小說的主題就是它的目的。
主題作為小說的整合者,确立了作者進行選擇的标準,幫助他在無數的選擇中做出判斷。
由于小說是現實的重塑,它的主題就需要被戲劇化,即以行為表現出來。
生命就是行為的過程。
意識的整個内容&mdash&mdash思考、知識、想法、價值觀&mdash&mdash都隻有一個終極表達方式:行為;也隻有一個終極目的:指導行為。
由于小說的主題是與人的存在直接或間接相關的,它就需要通過它對行為的影響或在行為上的表現被表達出來。
下面我們來讨論小說最重要的屬性&mdash&mdash情節。
2.情節。
用行為表現故事的意思就是用事件表現故事。
一個什麼都沒有發生的故事自然不是一個故事。
一個事件走勢平白無故、事出無因的故事要麼是一種拙劣的堆砌,要麼也最多是流水賬、回憶錄、紀實的記錄,但是不是小說。
無論是真實的還是杜撰的記錄都或許會有一些價值;但是這些價值都是參考性的&mdash&mdash曆史的、社會學的或者心理學的&mdash&mdash而不是美學的和文學的;它們隻有一部分是文學的。
由于藝術是選擇性重塑,又由于事件是小說的構件,不能對事件進行正确選擇的作家就是背叛了他的藝術中最重要的方面。
進行選擇和整合故事中各個事件的方式就是情節。
情節是邏輯相關的事件向着高潮時刻矛盾解決的有目的前進。
在這個定義中提到&ldquo有目的&rdquo針對兩個方面:它針對作者,也針對小說中的人物。
它要求作者設計事件的邏輯架構,一個主要事件相連的鍊條,每一個事件都取決于并來源于之前的事件&mdash&mdash一個一切都與其有關、因果明确的線條,這樣的話時間的邏輯就會毋庸置疑地引向最終矛盾的解決。
如果小說的主要人物不在追求某種目的&mdash&mdash如果他們的行為不是受某個目标的指引&mdash&mdash上述的線條就無法建立起來。
在現實生活中,隻有&ldquo目的因&rdquo[5]&mdash&mdash選擇目标并按部就班達成目标的過程&mdash&mdash可以維系邏輯的連續性、一緻性和行為的意義。
隻有努力達到某一目的的人才可能串聯起一系列有意義的事件。
與今天廣為流傳的文學理論恰恰相反,小說的情節架構恰恰是現實主義的需求。
人的一切行為,無論是有意識的還是無意識的,都是有目的的;人的本性就是有目的的:目的的缺乏屬于神經疾病。
因此,如果文學要按照人本身的模樣來表現人&mdash&mdash就像他在現實中本性的形而上學狀态一樣&mdash&mdash那麼就必須以有目的的行為來表現他。
自然主義者不會認為因為在&ldquo現實生活&rdquo中事件不會完全按照邏輯發生,情節就是完全杜撰的。
在這一點上的判斷取決于觀點,我指的是&ldquo觀點&rdquo在文學上的含義[6]。
讓一個近視眼站得離房子的外牆隻有半米左右,然後讓他盯着房子看,他當然會認為城區地圖上的那些街道是憑空捏造的。
但是一位在城市上空六百多米的飛行員則不會這樣說。
生活中的事件是按照人的假設和價值觀發生的&mdash&mdash如果你可以穿越某個瞬間,穿越無關的雞毛蒜皮,然後看到生活的本質、轉折點和方向。
于是在這一觀點上,你就可以理解偶然和災禍,這些影響并擊敗人的目的的事件,在人的存在中是微不足道、不值一提的元素,而絕不是不可戰勝、起決定作用的。
自然主義者不認為大部分人沒有過有目的的生活。
但是有人說如果作家要描寫愚蠢的人,他自己并不需要很愚蠢。
同樣,如果作家要描寫沒有目标的人,他的故事架構也不需要目的全無(因為他的一些人物可以展現他們的目的)。
自然主義者不認為生活中的事件是無規律的、無組織的,不認為生活中的事件幾乎不會形成情節架構所需要的清晰、生動的情景。
此話不假&mdash&mdash而且這是反對自然主義者的主要美學論斷。
藝術是現實的選擇性重塑,它的方法是評判性抽象,它的任務是形而上學基本要素的有形化。
矛盾沖突在&ldquo現實生活&rdquo中可能缭如團霧,在一生中分散于不同時間段,形成諸多無意義的片段;将矛盾沖突的精華分離出來,然後把焦點對準它,用某一事件或某一場景來描述它,将雨點似的散彈糾集成為巨大的爆炸&mdash&mdash這才是藝術最艱深的作用。
放棄這一作用就等于放棄了藝術的本質,一隻腳踏進了兒童的打鬧當中。
例如:很多人都經曆過内在價值觀的沖突;對于大部分人來說,這
這一點适用于文學的各個分支,尤其是一個在亞裡士多德之後2300年才出現的分支:小說。
小說是長篇的虛構故事,講述人和人生活中的事件。
小說的四大屬性是:主題&mdash&mdash劇情&mdash&mdash刻畫&mdash&mdash風格。
它們是屬性,而不是分開的部分。
它們可以分開研究,但是切記,它們是相互關聯的,而小說就是它們的總和。
(如果小說寫得爐火純青,那麼這一總和就是不可拆分的。
) 這四個屬性适用于一切文學形式,即一切非紀實類的文學作品,隻有一個例外。
這裡面包括小說、戲劇、腳本、劇本、短篇故事,等等。
唯一的例外是詩歌。
詩歌不一定要講述故事;它的基本屬性是主題和風格。
小說是最主要的文學形式&mdash&mdash這緣于它的無邊視野、無盡潛能和無限自由(包括擺脫了舞台表演所受限于的肢體限度),最重要的是緣于它純文字的藝術形式,使得它不需要表演藝術作為中間人就可以實現其終極效果。
下面我将一一讨論小說的四個屬性,但是我希望首先提醒讀者,同樣的原則隻需稍加調整就可以用于其他文學形式。
1.主題。
主題是小說抽象含義的總和。
例如《阿特拉斯聳聳肩》[2]的主題為:&ldquo思維在人的存在中的角色。
&rdquo雨果《悲慘世界》的主題則是:&ldquo社會對于下等人的不公。
&rdquo《飄》[3]的主題則是:&ldquo南北戰争對美國南部社會的影響。
&rdquo 主題可以是極端哲學的,也可以狹義一些。
它可以表達一個道德及哲學的觀點,也可以表達純粹曆史的視角,也就是描寫某個特定的社會或某個特定的年代。
隻要一個主題在小說的形式中可以表達,其選擇就沒有任何規定和局限。
但是如果一部小說沒有可識别的主題&mdash&mdash如果它的情節累加起來絲毫沒有意義&mdash&mdash那麼它就是拙劣的作品;它的缺陷在于整合的缺乏。
路易斯·沙利文[4]的著名建築學原理如是說:&ldquo形式服務功能。
&rdquo可以被理解為:&ldquo形式服務目的。
&rdquo小說的主題就是它的目的。
主題作為小說的整合者,确立了作者進行選擇的标準,幫助他在無數的選擇中做出判斷。
由于小說是現實的重塑,它的主題就需要被戲劇化,即以行為表現出來。
生命就是行為的過程。
意識的整個内容&mdash&mdash思考、知識、想法、價值觀&mdash&mdash都隻有一個終極表達方式:行為;也隻有一個終極目的:指導行為。
由于小說的主題是與人的存在直接或間接相關的,它就需要通過它對行為的影響或在行為上的表現被表達出來。
下面我們來讨論小說最重要的屬性&mdash&mdash情節。
2.情節。
用行為表現故事的意思就是用事件表現故事。
一個什麼都沒有發生的故事自然不是一個故事。
一個事件走勢平白無故、事出無因的故事要麼是一種拙劣的堆砌,要麼也最多是流水賬、回憶錄、紀實的記錄,但是不是小說。
無論是真實的還是杜撰的記錄都或許會有一些價值;但是這些價值都是參考性的&mdash&mdash曆史的、社會學的或者心理學的&mdash&mdash而不是美學的和文學的;它們隻有一部分是文學的。
由于藝術是選擇性重塑,又由于事件是小說的構件,不能對事件進行正确選擇的作家就是背叛了他的藝術中最重要的方面。
進行選擇和整合故事中各個事件的方式就是情節。
情節是邏輯相關的事件向着高潮時刻矛盾解決的有目的前進。
在這個定義中提到&ldquo有目的&rdquo針對兩個方面:它針對作者,也針對小說中的人物。
它要求作者設計事件的邏輯架構,一個主要事件相連的鍊條,每一個事件都取決于并來源于之前的事件&mdash&mdash一個一切都與其有關、因果明确的線條,這樣的話時間的邏輯就會毋庸置疑地引向最終矛盾的解決。
如果小說的主要人物不在追求某種目的&mdash&mdash如果他們的行為不是受某個目标的指引&mdash&mdash上述的線條就無法建立起來。
在現實生活中,隻有&ldquo目的因&rdquo[5]&mdash&mdash選擇目标并按部就班達成目标的過程&mdash&mdash可以維系邏輯的連續性、一緻性和行為的意義。
隻有努力達到某一目的的人才可能串聯起一系列有意義的事件。
與今天廣為流傳的文學理論恰恰相反,小說的情節架構恰恰是現實主義的需求。
人的一切行為,無論是有意識的還是無意識的,都是有目的的;人的本性就是有目的的:目的的缺乏屬于神經疾病。
因此,如果文學要按照人本身的模樣來表現人&mdash&mdash就像他在現實中本性的形而上學狀态一樣&mdash&mdash那麼就必須以有目的的行為來表現他。
自然主義者不會認為因為在&ldquo現實生活&rdquo中事件不會完全按照邏輯發生,情節就是完全杜撰的。
在這一點上的判斷取決于觀點,我指的是&ldquo觀點&rdquo在文學上的含義[6]。
讓一個近視眼站得離房子的外牆隻有半米左右,然後讓他盯着房子看,他當然會認為城區地圖上的那些街道是憑空捏造的。
但是一位在城市上空六百多米的飛行員則不會這樣說。
生活中的事件是按照人的假設和價值觀發生的&mdash&mdash如果你可以穿越某個瞬間,穿越無關的雞毛蒜皮,然後看到生活的本質、轉折點和方向。
于是在這一觀點上,你就可以理解偶然和災禍,這些影響并擊敗人的目的的事件,在人的存在中是微不足道、不值一提的元素,而絕不是不可戰勝、起決定作用的。
自然主義者不認為大部分人沒有過有目的的生活。
但是有人說如果作家要描寫愚蠢的人,他自己并不需要很愚蠢。
同樣,如果作家要描寫沒有目标的人,他的故事架構也不需要目的全無(因為他的一些人物可以展現他們的目的)。
自然主義者不認為生活中的事件是無規律的、無組織的,不認為生活中的事件幾乎不會形成情節架構所需要的清晰、生動的情景。
此話不假&mdash&mdash而且這是反對自然主義者的主要美學論斷。
藝術是現實的選擇性重塑,它的方法是評判性抽象,它的任務是形而上學基本要素的有形化。
矛盾沖突在&ldquo現實生活&rdquo中可能缭如團霧,在一生中分散于不同時間段,形成諸多無意義的片段;将矛盾沖突的精華分離出來,然後把焦點對準它,用某一事件或某一場景來描述它,将雨點似的散彈糾集成為巨大的爆炸&mdash&mdash這才是藝術最艱深的作用。
放棄這一作用就等于放棄了藝術的本質,一隻腳踏進了兒童的打鬧當中。
例如:很多人都經曆過内在價值觀的沖突;對于大部分人來說,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