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藝術與人生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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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個人在現實生活中見到一位貌美如花的女子,身着精美絕倫的晚禮服,可紅唇上卻潰瘍長疱,這樣的小瑕疵隻不過是美中不足,瑕不掩瑜。
不過假若上述女子出現在畫中,就一定會被認為是對于人類、對于美、對于一切價值觀的公然亵渎和惡意攻擊&mdash&mdash人們也一定會對這位藝術家産生極大的憎惡和憤慨(當然,也有些人能夠勉強接受這樣的藝術,甚至有人與這位藝術家的道德觀念不謀而合)。
人們在情感上對如上畫作的反應是即時的,遠早于人們的思維整理出一套做出如此反應的理由。
這樣的反應(以及作畫本身)源自于人的心理學機理,就是人生觀。
(故人生觀是形而上學的雛形,一種對于人以及對于存在的潛意識的整體感性評價。
) 藝術家靠人生觀來掌控并融合他的藝術,人生觀主導着藝術家在大到藝術取材,小到風格上的細節等種種選擇中做出決定。
觀衆或是讀者也是靠人生觀對藝術作品感動、接受、贊同,或者反感、鄙夷,這樣的反應是複雜而自發的。
這并不意味着人生觀就是評估美學價值的正當标準,無論是對于藝術家還是對于欣賞者。
人生觀絕不是一貫可靠的。
但是人生觀的确是藝術的源泉,正是因為有了如此内在的心理學機理,人才得以涉足像藝術這樣的領域。
藝術所涉及的情感與我們通常所說的情感不同。
它更多是作為一種&ldquo官能&rdquo或是&ldquo感覺&rdquo被感知,但它具有兩個與情感有關的特征:其一,它自發、直接;其二,它對體會它的人有一種意味深長(但卻難以捉摸)的價值含義。
這裡參與的價值觀就是人生觀,這種情感的定義便是:&ldquo這就是我所認為的人生價值。
&rdquo 無論藝術家在形而上學中持有的觀點如何,藝術作品所表達的,無論從什麼方面考慮,從根本上來說都是&ldquo這就是我眼中的人生&rdquo。
而觀衆或讀者反應的本質,無論考慮其中任何要素,都是&ldquo這是(或不是)我眼中的人生&rdquo。
藝術家與藝術的欣賞者之間的交流是一個如下的精神認識論過程:藝術家先把一個寬泛的抽象概念以他所認為适宜的一些确切實體表達出來;而後,藝術的欣賞者會感知那些實體,把它們整合在一起,并領會它們源自的抽象概念,這樣就完成了一個輪回。
從形而上學上來講,創造的過程即推論的過程,欣賞的過程即歸納的過程。
這不等同于說傳達思想是藝術家的根本目的,藝術家的根本目的在于把他對于人以及對于存在的觀點引入到現實當中。
但是這些觀點要想能被引入到現實當中,就必須被轉化為客觀的(故,可理解的)存在。
在第一章中,我提到了人為什麼需要藝術&mdash&mdash也就是為什麼人類作為以概念化的知識為先導的存在,需要能夠把他形而上學的概念所形成的超長鍊條和複雜組合召喚到他的意識當中。
&ldquo他需要對于存在的整體認知才能整合價值、明确目标、規劃未來,使他人生得以維系,而不至于成為一盤散沙。
&rdquo人的人生觀提供給人的恰恰就是形而上學的抽象概念加成的總體;藝術把這些抽象概念有形化,于是人才得以感知&mdash&mdash親身體驗&mdash&mdash它們在現實中的形态。
精神整合的作用就在于它能自發地進行某種關聯,所以這種整合能夠自主工作,不需要有意識的思維活動便可以被激發。
(所有的學習過程都必須使得一部分知識進入自發的部分,為更進一步的知識獲取騰出空間。
)人的思維中也有很多特殊的抽象鍊條(它們包含着縱橫交錯的概念)可以&ldquo腳踩兩隻船&rdquo。
認知概念是一條最基礎的鍊條,其他的所有鍊條都依靠它存在。
除認知概念之外的鍊條都來源于思維的整合,它們為一個特殊的目的服務,形成時遵循着各自不同的法則。
認知概念遵循的法則為:什麼是必不可少的?(這裡是指認知學上的必不可少,即可以将一類存在與另一類存在分隔開來)。
規則概念遵循的法則為:什麼是好的?審美概念遵循的法則為:什麼是重要的? 藝術家創造的現實不是來源于胡編亂造&mdash&mdash他隻是将現實程式
不過假若上述女子出現在畫中,就一定會被認為是對于人類、對于美、對于一切價值觀的公然亵渎和惡意攻擊&mdash&mdash人們也一定會對這位藝術家産生極大的憎惡和憤慨(當然,也有些人能夠勉強接受這樣的藝術,甚至有人與這位藝術家的道德觀念不謀而合)。
人們在情感上對如上畫作的反應是即時的,遠早于人們的思維整理出一套做出如此反應的理由。
這樣的反應(以及作畫本身)源自于人的心理學機理,就是人生觀。
(故人生觀是形而上學的雛形,一種對于人以及對于存在的潛意識的整體感性評價。
) 藝術家靠人生觀來掌控并融合他的藝術,人生觀主導着藝術家在大到藝術取材,小到風格上的細節等種種選擇中做出決定。
觀衆或是讀者也是靠人生觀對藝術作品感動、接受、贊同,或者反感、鄙夷,這樣的反應是複雜而自發的。
這并不意味着人生觀就是評估美學價值的正當标準,無論是對于藝術家還是對于欣賞者。
人生觀絕不是一貫可靠的。
但是人生觀的确是藝術的源泉,正是因為有了如此内在的心理學機理,人才得以涉足像藝術這樣的領域。
藝術所涉及的情感與我們通常所說的情感不同。
它更多是作為一種&ldquo官能&rdquo或是&ldquo感覺&rdquo被感知,但它具有兩個與情感有關的特征:其一,它自發、直接;其二,它對體會它的人有一種意味深長(但卻難以捉摸)的價值含義。
這裡參與的價值觀就是人生觀,這種情感的定義便是:&ldquo這就是我所認為的人生價值。
&rdquo 無論藝術家在形而上學中持有的觀點如何,藝術作品所表達的,無論從什麼方面考慮,從根本上來說都是&ldquo這就是我眼中的人生&rdquo。
而觀衆或讀者反應的本質,無論考慮其中任何要素,都是&ldquo這是(或不是)我眼中的人生&rdquo。
藝術家與藝術的欣賞者之間的交流是一個如下的精神認識論過程:藝術家先把一個寬泛的抽象概念以他所認為适宜的一些确切實體表達出來;而後,藝術的欣賞者會感知那些實體,把它們整合在一起,并領會它們源自的抽象概念,這樣就完成了一個輪回。
從形而上學上來講,創造的過程即推論的過程,欣賞的過程即歸納的過程。
這不等同于說傳達思想是藝術家的根本目的,藝術家的根本目的在于把他對于人以及對于存在的觀點引入到現實當中。
但是這些觀點要想能被引入到現實當中,就必須被轉化為客觀的(故,可理解的)存在。
在第一章中,我提到了人為什麼需要藝術&mdash&mdash也就是為什麼人類作為以概念化的知識為先導的存在,需要能夠把他形而上學的概念所形成的超長鍊條和複雜組合召喚到他的意識當中。
&ldquo他需要對于存在的整體認知才能整合價值、明确目标、規劃未來,使他人生得以維系,而不至于成為一盤散沙。
&rdquo人的人生觀提供給人的恰恰就是形而上學的抽象概念加成的總體;藝術把這些抽象概念有形化,于是人才得以感知&mdash&mdash親身體驗&mdash&mdash它們在現實中的形态。
精神整合的作用就在于它能自發地進行某種關聯,所以這種整合能夠自主工作,不需要有意識的思維活動便可以被激發。
(所有的學習過程都必須使得一部分知識進入自發的部分,為更進一步的知識獲取騰出空間。
)人的思維中也有很多特殊的抽象鍊條(它們包含着縱橫交錯的概念)可以&ldquo腳踩兩隻船&rdquo。
認知概念是一條最基礎的鍊條,其他的所有鍊條都依靠它存在。
除認知概念之外的鍊條都來源于思維的整合,它們為一個特殊的目的服務,形成時遵循着各自不同的法則。
認知概念遵循的法則為:什麼是必不可少的?(這裡是指認知學上的必不可少,即可以将一類存在與另一類存在分隔開來)。
規則概念遵循的法則為:什麼是好的?審美概念遵循的法則為:什麼是重要的? 藝術家創造的現實不是來源于胡編亂造&mdash&mdash他隻是将現實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