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步談偵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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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創作的名為《火繩槍》的三十頁左右的偵探小說。

    當時我沒有勇氣向雜志社投稿,兩三年後我因為一些事與漫畫家吉岡鳥平變得親近起來,于是重新謄寫了一遍,拜托他幫我投稿給《講談俱樂部》。

    不知道吉岡有沒有寄給出版社,總之原稿後來并沒有寄回給我。

    這篇講的是太陽光照到圓形玻璃花瓶上,由于凸面鏡原理形成的焦點恰巧照到旁邊的火繩槍點火口導緻走火殺人,而案發後無論怎麼推理也找不到犯人的故事。

    後來才知曉,勒布朗與另一位英國作家在寫偵探小說時用了相同的詭計。

    我覺得自己要早于那二人,不免有些得意。

     這樣邊回想邊寫會變得漫無邊際、沒完沒了,姑且寫到這裡吧。

    最後講一個能證明我有多麼癡迷于偵探的笑話。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岩井三郎的偵探事務所曾招聘偵探,我就厚着臉皮慢悠悠地前去應聘了。

    我在吳服橋一帶下了電車,在大道上走了一會兒,便看到事務所所在的一幢氣派的三層小洋樓。

    遞出名片後,門童把我帶進一間整潔的會客室。

    忐忑不安地等待後,所長岩井三郎穿着夏天的白色單衣出現了。

    記憶中的他鶴發童顔,容貌有些棱角。

    我們聊了什麼現已記不太清,總之我回答了岩井先生的提問,也講述了自己如何喜愛偵探故事,還表示自己有信心勝任偵探工作。

    如今回想起來感覺怪怪的,但當時确實想當一名合格的偵探。

     很遺憾,當時我并沒有被錄用。

    試想當時如果我真的成了偵探,我會成為什麼樣的偵探呢?想想就覺得好笑得不得了。

     (《大衆文藝》1926年6月) 偵探趣味 所謂偵探趣味,即偵探小說式的趣味,稱之為獵奇趣味亦可。

    換言之,就是喜好詭谲奇拔之奇聞異事。

    隻要人類尚存好奇心,此等趣味便不會絕迹。

     一方面是怪奇、神秘、恐怖、瘋狂、犯罪、冒險之事本身具有的趣味;另一方面,則是将這些不可思議、詭秘或危險之事加以巧妙破解的智力解謎趣味。

    偵探趣味就是由這些要素聚合而成。

     除了愛倫·坡或柯南·道爾等作家的偵探小說,人們常提到的陀思妥耶夫斯基等作家,也有很多作品充滿偵探趣味。

    實際上,不包含偵探趣味的作品是根本不存在的,這麼說也毫不為過。

    人們說&ldquo不可隻讀小說的情節&rdquo,這&ldquo情節&rdquo,從某種角度來說,就是指的偵探趣味。

     在西方,愛倫·坡被認為是偵探小說的鼻祖,但在他之前,還可以舉出霍夫曼、巴爾紮克、狄更斯和維多克等。

    而在東方,有日本的大岡政談[1]風格的作品,鼻祖是西鶴的《櫻陰比事》,更早的鼻祖則是中國的《棠陰比事》;在詐騙故事方面,中國有《杜騙新書》[2]《騙術奇談》,日本有《晝夜用心記》《世間用心記》。

    從古時開始,已有類似偵探小說之作了。

     再往前回溯,從早期的神話中也可以找到偵探趣味。

    我曾在其他文章中提過,日本神話中,當天照大神躲在岩洞裡的時候,天钿女命在洞外翩翩起舞,八百萬神明随之嬉笑喧鬧,這即是一種計謀,是偵探小說裡常常使用的元素。

    有趣的是,愛倫·坡用同樣的計謀寫過一篇偵探小說。

    短篇《失竊的信》中描寫了這樣的情節,偵探雇用了一幫無賴在家門外大叫:&ldquo着火啦!着火啦!&rdquo然後他趁主人公注意力被引向窗外的時機,拿走了信件。

    柯南·道爾在《波希米亞醜聞》等作品裡也用同樣的套路構成了小說的中心意趣。

    雖說是不值一提的事,但神話與偵探小說用了同樣的計謀,這一點我覺得非常有趣。

     除此之外,須佐之男尊憑借八桶酒設計斬殺了八岐大蛇的故事,也充滿偵探趣味。

    另外,《日本書紀》記載,這個不是神話,在天皇時代的欽明帝時期,肅慎人曾獻上鳥羽之物。

    不知那是黑色的布,還是黑色的羽毛,由于上面什麼字也沒有寫,朝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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