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九十四 郁斯貝克寄磊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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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威尼斯)

    我一向聽人談公法無不先仔細尋求社會的來源,我覺得這是很可笑的。如果人們不集合成任何社會,如果他們互相分離、互相逃避,那倒應當問一問是何道理,應當尋求他們分散的緣由。但人們一生下來都是互相結合的。兒子出生在他父親身邊,而且不願離開父親:這就是社會和社會的成因。

    公法在歐洲比在亞洲更為人所熟知。然而,可以說君主的嗜好、人民的隐忍、作家的恭維,腐蝕了公法的原則。

    按今天的狀況,這法權是一種科學,它教給國君們可以把正義破壞到什麼程度,而不影響他們自己的利益。磊疊,為了硬化他們的良心,企圖将不公正的行為列成制度、訂出規條、形成原則、作出結論,這是什麼居心!

    我們各位至高無上的蘇丹,擁有無限的權力,這權力除它本身以外,别無規條,比上述的那種技藝,亦并未産生更多的惡果。而上述技藝之目的在于使公理低頭,雖然公理是不可屈的。

    磊疊,幾乎可以說有兩種完全不同的公理:一種用以處理私人事務,在民法上占主要地位;另一種處理發生于各國人民之間的争執,這種公理在公法上強梁霸道,仿佛公法本身就不算是一種民法,當然不是某一國内的民法,而是全世界的民法。

    我關于這方面的思想,當另函詳述之。

    一七一六年,助勒·希哲月一日,于巴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