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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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度,因為它們的法定支付力量使它們具有&ldquo支付信用的最明顯的痕迹&rdquo,使它們對商品保持自己的價值。

    在造币局關閉之後,黃金在印度是價值尺度嗎?如果把價值尺度的屬性賦予盧比,那就等于說,抽象的價值尺度是可能的,因為1893年6月26日以後,盧比的價值不再由它用以鑄造的材料的使用價值(!)來決定(這使用價值隻是不斷變動的下限),而是由盧比的并非從其材料中導出的屬性和有用性的判斷來決定。

     約翰·盧博克的意見也完全一樣:&ldquo說&lsquo交換&rsquo(exchange)自造币局關閉以來成為價值尺度,這隻不過是抽象的價值尺度是可能的這一并非不可懷疑的(!)說法的另一種形式。

    &ldquo如此而已(voilatout)。

    我們看到,對勒克西斯教授的權威的十分具體的尊重,妨礙了作者對使勒克西斯達到著名的抽象物的理論&ldquo抽象&rdquo的缺點作任何批判。

    但是,在缺少價值概念的地方,卻及時出現了&ldquo信任&rdquo的詞句。

    此外,關于這個問題,請參照阿諾爾德前面所引的著作《印度的貨币制度》第241頁以下對勒克西斯的反駁。

     28馬克思:《政治經濟學批判》,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148頁。

     29李嘉圖:《金銀條塊價格高昂》,引自《李嘉圖著作和通信集》第3卷,商務印書館1977年版,第57頁。

     30同上書,第58頁。

     31同上書。

     32馬克思:《政治經濟學批判》,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100&mdash101頁。

     33約翰·富拉頓:《論流通手段的調整》,1845年第2版,第59頁以下。

     34在1908年1月中旬向大會提交的報告中,美國财政部秘書科特庸估計,自尼克博克信托公司停止支付到信任恢複為止,公衆抽回的現金總額約2.96億美元。

    這一數額基本上是美國整個處于流通中的貨币的十分之一。

     35按照古老的法則,劣币在流通中驅逐良币。

    我們在馬考雷那裡讀道:&ldquo第一個注意到良币和劣币一起流通時劣币驅逐良币這一事實的著作家,是阿裡斯托芬。

    他似乎相信,他的同胞們甯肯選擇輕币,是與誘使他們把管理大事的權力委托給像克裡昂和胡佩博盧斯這樣的人的同樣的惡趣味所緻。

    盡管他的國民經濟學不及格,但他的詩卻是很出色的: 我常常思忖:我們的城邦 對待自己純真而高貴的市民, 就像對待我們的和新金貨并行的舊鑄币一樣。

     這種鑄币經過驗定,沒有絲毫摻假, 而且我認為是所有鑄币中成色最好的, 道地的印紋可鑒,清脆的音響足證, 在海拉斯(希臘)後裔中間和外國到處通用; 可你們卻不使用它,不,你們甯可使用 新近鑄造的拙劣得要命的銅币。

     同樣,我們熟悉的市民生性高貴, 是些純真、親切、正直和善良的人們, 擅長格鬥、合唱和詩歌藝術; 可你們卻把他們驅逐出去, 膽大妄為地使用飾金者、比爾利克的舞蹈演員、 外路人、流氓和流氓子弟去做一切。

    &rdquo (阿裡斯托芬:《蛙》。

    J.多納譯,1861年萊比錫和海德爾堡版,第744頁以下)。

     36人們一直急切地期待着現代經濟學家們進行說明的嘗試。

    90年代中期,當黃金的生産急劇增長、同時貨币的流動性加強以及利息率下降(倫敦市場的貼現率在1%以下)時,停止黃金的自由鑄造的設想在倫敦展開了讨論。

     此外,這個問題圖克也曾發表議論。

    起因是關于實行造币手續費(Seignorage,李嘉圖甚至提倡5%的造币手續費)的好處和影響的争論。

    &ldquo不足值的鑄币(dedasedcoinage)或征收造币手續費的鑄币,如若對全部處于流通中的貨币量不同時加以限定,那麼,與鑄币是足值的或嚴格實行限制原則時相比,當然不具有同樣的交換價值(notbeofthesamevalueinexchange)。

    &rdquo然後,圖克以下述情況作為例證:&ldquo假定一國的通貨僅僅由黃金構成,數額為現行重量和成色的2000萬索維林,如果每塊金币突然縮減二十分之一或5%,但塊數仍然準确地限制在同樣2千萬的數額,在其他情況相同和商品等等同鑄币數的比例保持不變的條件下,價格自然是不發生變化的。

    如果塊金以前在市場上是每盎司值3英鎊17先令便士,那麼,在其他情況保持不變的情況下,價格也仍然一樣。

    或者,換句話說,重二十分之十九磅的鑄造了的黃金為46英鎊14先令6便士,在市場上将與同樣成色的一整磅未鑄造的黃金相交換。

    但是,如果這樣從每個鑄币中抽去的黃金量現在以金币的追加量鑄造出來并投入流通,那麼,現在的2100萬并不具有比以前的2千萬更大的交換力量(Thetwentyonemillionswouldthenexchangefornomorethanformertwentymillions)。

    一切商品價格都将提高5%,其中也包括塊金,它這時值4英鎊1先令便士。

    或者,換句話說,鑄币46英鎊14先令6便士,将僅僅與一磅未鑄造的黃金的二十分之十九相交換。

     這是關于流通手段(currency)的全部議論的中心點。

    把它運用到在實行完全的金屬本位制的條件下通過自己的發行壟斷把鑄币的名義價值提高到它們的内在價值(intrinsicvalue)以上的國家權力,是十分明顯的。

    &rdquo(見《價格的曆史》第1卷第120頁以下) 37《資本論》第3卷,《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585&mdash586頁。

    此外,馬克思關于貨币問題的一些闡述,給人這樣一種感覺:在他的意識中,由他的貨币理論中産生的某些結論,在同由當時的經驗材料中得出的以及不能通過單純的邏輯途徑完全加以克服的觀點進行鬥争。

    最近的經驗也恰恰證明了由馬克思的價值理論和貨币理論中能夠得出的最後結論。

     當馬克思強調流通中隻能有與流通所必要的黃金相同數量的紙币存在的時候,回想一下這些黃金量本身由于自己的價值是既定的而在當時為社會流通價值所決定,對理解現代的貨币現象是重要的。

    如果社會流通價值降低,黃金便由流通中流出;如果社會流通價值提高,黃金便流入流通之中。

    但是,在實行紙币本位制和禁止自由鑄造本位制時,便不會發生流出和流入流通的情況,因為不流通的紙符号是價值很小的東西。

    因此,這裡必然歸結到作為決定性因素的流通價值。

    像馬克思在《政治經濟學批判》中所作的那樣,把貨币符号看作是單純的黃金符号,是不能令人滿意的。

     我認為,馬克思對紙币的(或禁止自由鑄造的)本位制的規律作了最正确的表述,他說:&ldquo沒有價值的記号,隻有在它們在流通過程中代表金的限度内,才成為價值符号,它們又隻有在金本身原來就會作為鑄币進入流通過程的限度内,才代表金,這個量,在商品交換價值和商品形态變化速度既定的時候,是由金本身的價值決定的&rdquo。

    (引自《政治經濟學批判》,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99&mdash100頁)隻是馬克思所走的這樣的迂回道路,似乎是多餘的:他先确定鑄币量的價值,然後通過鑄币量的價值才确定紙币的價值。

    如果直接由社會流通價值推導出紙币的價值,那麼,這種确定的純粹社會性質就更明确地表現出來。

    紙币本位制在曆史上是由金屬本位制産生的,并不是從理論上也這樣看待它的根據,不訴諸金屬貨币,紙币的價值也必定能夠推導出來。

     38因此,黑爾費裡希下面的說法是不正确的:&ldquo從理論上來說,存在着這種可能性:純粹的紙币适合于國民經濟對貨币需要的波動,從而避免了在實行金屬本位制條件下由貨币供求均衡的變化可能産生的許多幹擾。

    &rdquo(《貨币》第470頁) 39因此,紙币并不是&ldquo有缺點的&rdquo或&ldquo壞的、拙劣的&rdquo貨币。

    它按正确的比例處于流通之中,與經濟規律完全不矛盾。

    隻是對這些規律漆黑一團,才使大多數&ldquo金屬主義者&rdquo把故意的或出于理論的無知而産生的濫用看作是屬于一切紙币本位制的本質的東西,使他們陷入完全迷信的恐懼之中,不僅是對一切不可兌的國家紙币,而且也對根本無害的小額兌換銀行券。

    他們是巨人哥裡亞(但不是理論上的),卻害怕大衛(據聖經上的傳說,哥裡亞是非利士族的巨人。

    他在與青年大衛決鬥時,被投石器殺死&mdash&mdash譯者);銀行券越小,恐懼也就越大。

     40馬克思:《政治經濟學批判》,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97頁。

     41指内容上的經濟保證。

    契約必須履行的形式上的法律保證,自然始終是前提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