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蕭條時期的貨币資本和生産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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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考察一下危機之後的積累過程,首先就會看到,下一個再生産期間是在縮小的規模上進行的。
社會生産受到限制。
這裡,由于&ldquo生産部門的連帶關系&rdquo,生産過剩究竟在哪個領域裡爆發,都沒有任何區别。
主要領域裡的生産過剩,意味着普遍的生産過剩。
因此,生産性積累停止,利潤向資本的再轉化沒有增加,生産資料的使用沒有增加。
即是說,生産性積累消失。
但是,個人的積累和各個産業領域的積累是怎樣的呢?生産尚在繼續,雖然規模已經縮小。
同樣可以肯定的是,大多數企業,首先是各個領域内技術生産能力最強的企業,其次是生産絕對必需的生活資料和其産品消費不能過于減少的領域,仍然獲得利潤。
這種利潤的一部分可以被積累。
現在利潤率下降了,它的下降也可以使積累率減少。
同樣,利潤量下降了,它也減少了積累的可能性。
此外,如果一部分資本家取得利潤,另一部分就遭受損失,若要免于破産,就必須通過追加資本進行補償。
但是,在蕭條期間,實際生産不會擴大。
因此,如果發生積累,那也隻能是貨币形式的積累。
那麼,貨币是從哪裡流向進行積累的資本家呢? 讓我們再回想一下再生産的公式: Ⅰ.4000c+1000v+1000m=6000 Ⅱ.2000c+500v+500m=3000 這是由于危機已經縮小的生産。
但是,資本家生産的不是貨币,而是商品。
如果資本家要取得貨币,而且要多于他已經支付的數額(因為否則就不會發生貨币積累),那就必須把商品轉化為貨币,而放棄向商品的再轉化。
如果第Ⅱ部類打算從它的500m中拿出比如250用于積累,那就必須出賣生活資料(而且是第Ⅱ部類的成員向本部類的其他成員出賣,因為第Ⅱ部類的m交易是在第Ⅱ部類内部進行),而自己不購買其他成員的商品。
因此,第Ⅱ部類内部仍有250m賣不出去。
如果一方出售成功,他方的産品便沒有銷路。
于是便發生貨币資本的重新分配。
賣者從買者那裡取得了貨币,但貨币卻沒有回流到買者手裡,因為他們沒能将自己的250商品出賣。
如果我們假定第Ⅰ部類的資本家将其剩餘價值的一半用于積累,那也會得到同樣的結果。
這時,他們可以把具有生産資料形态的1000v+500m賣給Ⅱc。
後者為此支付貨币1500。
但是,由于Ⅰm現在不購買2000生活資料,而是保持貨币500,所以Ⅱc現在隻能賣掉1500。
因此,它剩下生活資料500,減少貨币500,後者被留在第Ⅰ部類手上積累起來。
但是,如果Ⅱc沒有預付1000貨币購買生産資料,而是假定第Ⅰ部類開始這一過程,于是,第Ⅰ部類購買1500生活資料,而第Ⅱ部類用這一貨币購回生産資料1500,為第Ⅰ部類餘下500生産資料沒有賣掉;它的積累願望沒有實現。
第Ⅱ部類進一步壓縮生産,用1500c開始再生産過程,并相應減少了自己的可變資本。
如果說它曾有貨币2000用來中介與Ⅰc的交易,那它現在隻使用1500,而從前執行貨币資本職能的500便閑置起來了;此外,以前被作為可變資本預付的貨币也減少了。
事實表明,在生産規模縮小或保持不變的前提下,社會規模的純貨币積累是不可能的。
隻能發生個人的積累,而這隻不過意味着,一方的積累僅僅是他方貨币資本分配的變化,而這種變化又必然引起對再生産的新的幹擾。
當我們考察黃金生産者本身時,也不會有所改變。
當然,直接的貨币積累在這裡是可能的;但是,這種貨币積累直接受該生産部門積累的利潤量的限制。
這種積累的貨币額同時也是其他産業縮減的銷售額,因為貨币确實被積累和以貯藏形式保存起來。
順便指出,不管如何考慮這一因素,它在數量上對一般意義上的積累都太小了。
在這方面,信用并不帶來什麼變化:2000(v+m)Ⅰ必須向2000Ⅱc出賣。
但是,貨币積累意味着,雖然第Ⅰ部類出賣2000,但隻從第Ⅱ部類購回1500。
不管
社會生産受到限制。
這裡,由于&ldquo生産部門的連帶關系&rdquo,生産過剩究竟在哪個領域裡爆發,都沒有任何區别。
主要領域裡的生産過剩,意味着普遍的生産過剩。
因此,生産性積累停止,利潤向資本的再轉化沒有增加,生産資料的使用沒有增加。
即是說,生産性積累消失。
但是,個人的積累和各個産業領域的積累是怎樣的呢?生産尚在繼續,雖然規模已經縮小。
同樣可以肯定的是,大多數企業,首先是各個領域内技術生産能力最強的企業,其次是生産絕對必需的生活資料和其産品消費不能過于減少的領域,仍然獲得利潤。
這種利潤的一部分可以被積累。
現在利潤率下降了,它的下降也可以使積累率減少。
同樣,利潤量下降了,它也減少了積累的可能性。
此外,如果一部分資本家取得利潤,另一部分就遭受損失,若要免于破産,就必須通過追加資本進行補償。
但是,在蕭條期間,實際生産不會擴大。
因此,如果發生積累,那也隻能是貨币形式的積累。
那麼,貨币是從哪裡流向進行積累的資本家呢? 讓我們再回想一下再生産的公式: Ⅰ.4000c+1000v+1000m=6000 Ⅱ.2000c+500v+500m=3000 這是由于危機已經縮小的生産。
但是,資本家生産的不是貨币,而是商品。
如果資本家要取得貨币,而且要多于他已經支付的數額(因為否則就不會發生貨币積累),那就必須把商品轉化為貨币,而放棄向商品的再轉化。
如果第Ⅱ部類打算從它的500m中拿出比如250用于積累,那就必須出賣生活資料(而且是第Ⅱ部類的成員向本部類的其他成員出賣,因為第Ⅱ部類的m交易是在第Ⅱ部類内部進行),而自己不購買其他成員的商品。
因此,第Ⅱ部類内部仍有250m賣不出去。
如果一方出售成功,他方的産品便沒有銷路。
于是便發生貨币資本的重新分配。
賣者從買者那裡取得了貨币,但貨币卻沒有回流到買者手裡,因為他們沒能将自己的250商品出賣。
如果我們假定第Ⅰ部類的資本家将其剩餘價值的一半用于積累,那也會得到同樣的結果。
這時,他們可以把具有生産資料形态的1000v+500m賣給Ⅱc。
後者為此支付貨币1500。
但是,由于Ⅰm現在不購買2000生活資料,而是保持貨币500,所以Ⅱc現在隻能賣掉1500。
因此,它剩下生活資料500,減少貨币500,後者被留在第Ⅰ部類手上積累起來。
但是,如果Ⅱc沒有預付1000貨币購買生産資料,而是假定第Ⅰ部類開始這一過程,于是,第Ⅰ部類購買1500生活資料,而第Ⅱ部類用這一貨币購回生産資料1500,為第Ⅰ部類餘下500生産資料沒有賣掉;它的積累願望沒有實現。
第Ⅱ部類進一步壓縮生産,用1500c開始再生産過程,并相應減少了自己的可變資本。
如果說它曾有貨币2000用來中介與Ⅰc的交易,那它現在隻使用1500,而從前執行貨币資本職能的500便閑置起來了;此外,以前被作為可變資本預付的貨币也減少了。
事實表明,在生産規模縮小或保持不變的前提下,社會規模的純貨币積累是不可能的。
隻能發生個人的積累,而這隻不過意味着,一方的積累僅僅是他方貨币資本分配的變化,而這種變化又必然引起對再生産的新的幹擾。
當我們考察黃金生産者本身時,也不會有所改變。
當然,直接的貨币積累在這裡是可能的;但是,這種貨币積累直接受該生産部門積累的利潤量的限制。
這種積累的貨币額同時也是其他産業縮減的銷售額,因為貨币确實被積累和以貯藏形式保存起來。
順便指出,不管如何考慮這一因素,它在數量上對一般意義上的積累都太小了。
在這方面,信用并不帶來什麼變化:2000(v+m)Ⅰ必須向2000Ⅱc出賣。
但是,貨币積累意味着,雖然第Ⅰ部類出賣2000,但隻從第Ⅱ部類購回1500。
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