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卡特爾和托拉斯

關燈
資本主義企業聯合的方式,被按三種觀點加以劃分。

     同種的聯合和聯合制式的聯合的區分關系到聯合的技術特性。

    我們已經看到,這種聯合的形成有不同的原因,而這些原因又是由不同的技術的和經濟的原因産生的。

     局部聯合和壟斷聯合的區分是基于它們在市場上的不同地位,即它們控制價格還是相反地被價格所控制。

    這裡,對價格的控制并不取決于一切同類企業是否聯合。

    隻要控制在經濟周期的一切階段中對市場供給所必不可少的那部分生産,同時這種生産的成本必須低于局外企業的生産成本,也就夠了。

    隻有這樣,危機時期所必要的生産縮減才會落到局外企業頭上,而價格也隻需減少到卡特爾生産價格的水平。

     最後,利益共同體和兼并的區分是基于組織形式的區分。

    利益共同體是以兩個或多個先前彼此獨立的企業的協定為基礎的,而兼并則是兩個或多個企業結合成一個新的企業。

    但是,這種對立僅僅是一種組織形式的對立,并未涉及内容上的區别。

    這種内容上的區别本身,不如說取決于利益共同體借以建立的協定的内容。

    總之,協定在某些方面限制了有關企業的獨立性,而兼并則消除了獨立性。

    但是,在限制和消除之間隻有程度上的區别。

    協定越是限制加入利益共同體的企業的獨立性,這些企業的經濟作用越是接近于兼并。

    而對企業獨立性的限制又可以以不同的方式進行。

    首先,可以在協定上對企業組織進行規定,例如企業管理必須服從一個共同機構的監督,這種機構通過确立共同的支付期限和條件等等,即統一所謂&ldquo條件&rdquo,限制流通領域中的某種競争;然後,可以對關系經濟的和經營的行為的限制進行規定。

     但是,壟斷的利益共同體的協定内容,已經由它的目的所決定。

    這個目的就是通過提高價格來增加利潤。

    提高價格可以在最簡單的形式上通過締結價格協定來達到。

    但是,價格不是任意的,它們首先依賴于供給和需求。

    單純的價格協定隻能在價格有提高趨勢的繁榮時期實行,而且隻是在有限的範圍内。

    價格的提高刺激了生産的擴大。

    供給增加了,最後價格協定就不能維持下去,這種卡特爾最遲在蕭條來臨時就垮台了。

     因此,如果卡特爾要存在下去,協定就必須前進一步,必須造成這樣一種供求關系,使規定的價格在市場上也被遵守。

    因此,協定必須調節供給和分配生産定額。

    遵守這些規定現在雖然符合整個卡特爾的利益,但并不總是符合個别成員的利益,這些成員可以通過擴大自己的生産來降低其生産成本,從而常常努力逃避卡特爾的規定。

    而對逃避規定的最可靠的防範措施是,産品銷售不再由各成員自己進行,而是由卡特爾的中心銷售機構來進行。

     但是,控制的可靠性不是這種措施的唯一結果。

    個别企業同自己顧客之間的直接關系,現在在卡特爾化時期被取消了,這些企業的商業獨立性也随之被消滅了。

    卡特爾現在把自己的成員連接一起,不僅通過單純的協定(它的規定随時都可以輕易地加以破壞和逃避),而且也通過共同的經濟設施。

    脫離這種卡特爾,必須與顧客建立新的關系,恢複原有的銷路;這種嘗試也可能遭到失敗,無論如何隻有作出犧牲才能獲得成功。

    因此,卡特爾較大的穩定性和較長的持續性也同時得到保證。

    通過消除企業的商業獨立性,由一個單純按照協定建立的團體變成一個商業單位的卡特爾,被稱作辛迪加。

    但是,要想使辛迪加成為可能,必須造成這樣一種情況,即買主無論從哪個卡特爾化工廠裡購買都是一樣的。

    這又是以一定的生産規格同一化為前提的。

    因此,這種同一化是實現像辛迪加這樣更緊密的、持久的和嚴格的組織的先決條件。

    這裡應該指出,特種商品的卡特爾化一般更加困難,因為生産者從自己的特種商标、專利權等等的使用中獲取了超額利潤,排除競争對他們來說從一開始就不那麼重要。

    當向他們提供原料的産業的卡特爾化同樣迫使他們卡特爾化或聯合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