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貨币的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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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活動可能表現為偶然的,但是隻要它使社會的物質變換成為可能,隻要它保證社會的生産和再生産,就能長期地和大量地進行。
因此,社會生産是個人交換活動的條件,個人隻有通過交換活動才能同社會聯系起來,并從必須在他們中間進行分配的整個社會生産的結果中取得一個份額。
這種對整個社會生産的關系,使個别交換超脫于偶然的、任意的和主觀的範圍,把它變成為某種合乎規律的、必然的和客觀的東西,變成為社會物質變換的條件,從而變成為個人的生活必然性。
因為建立在私有制和分工基礎上的社會,隻有通過彼此進行交換的個人的關系才可能存在,隻有通過它在經濟上所知道的唯一社會過程的交換過程,才能成為其社會。
隻有在這種社會内部,交換活動才成為一種特殊的分析的對象,這種分析所探讨的問題是,中介社會物質變換的交換過程具有怎樣的性質。
在這樣的交換活動的内部,貨物成為商品,即成為這樣一種東西:它不再用于個人需要,它的興衰也不再是個人需要造成的;而是用于社會,其全部可能是比奧德賽的命運更變化多端的命運(同紐波特的長着如同百眼怪物阿爾戈斯*般眼睛的稅吏相比,圓眼巨人波呂斐摩斯[1]現在算得了什麼呢?或者同德國的肉畜監察員相比,美麗的基爾克[2]算得了什麼呢?),這取決于社會物質變換的必然性。
貨物之所以成為商品,是因為這種貨物的生産者處于他們必須作為獨立商品生産者的彼此對立的一定社會關系之中。
隻有在這種形式中,貨物這種一般自然的和完全不成問題的東西,才是社會關系的表現,從而赢得社會性質。
它作為勞動産品,現在不僅僅具有自己的自然屬性,而且同時也成為社會的事實。
現在重要的是尋求這個作為生産共同體即勞動共同體的社會的規律。
因此,從新的觀點來看,個别勞動表現為這個生産共同體所支配的總勞動的一部分。
隻有從這種觀點來看,勞動才表現為形成價值的勞動。
交換活動是可以進行分析的,因為它不僅是個人的需要,而且也是使個人需要僅僅成為自己的工具并同時限制個人需要的社會必然性。
隻是在社會必然性所許可的限度内,個人需要才能得到滿足。
個人需要是前提條件,因為如果沒有個人需要的滿足,人類社會便是根本不可思議的。
但是,交換不再像集體主義社會中那樣執行滿足個人需要的職能,而是在通過交換将個人限定在社會生産的限度内,個人需要才得以滿足,即參與決定交換。
交換僅僅表現為兩物之間的量的關系。
如果這種量是一定的,交換也就是一定的。
而一般在交換中所置換的量,僅僅被看作社會生産量的一部分。
社會生産量在量上又是由社會為制造總産品所必需耗費的勞動時間決定的。
這裡,社會被理解為用自己的全部勞動力來制造産品的統一體,進行自己勞動的個人僅僅被看作是社會的器官。
個人作為這樣的器官,僅僅按照自己的勞動力符合社會平均勞動力(假定它的強度和生産率是既定的)的程度,參與産品的分配。
如果個人勞動過于緩慢,或者他制造了無用的東西(即使是一般有用的東西,但它在社會的物質變換中又太多),那麼,這種勞動便縮減為平均勞動(社會必要勞動時間)。
因此,如果總産品的勞動時間總額是既定的,那麼,交換必須反映這個事實。
如果在交換中,商品的量的關系同制造這些商品所耗費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量的關系相等,這一事實便以最簡單的方式表現出來。
于是,商品按照它們的價值彼此交換。
如果商品生産和商品交換的條件對所有社會成員都是相等的,如果他們全都是自己生産資料的獨立的占有者,用這些生産資料制造産品并在市場上進行交換,那麼,這種關系便實現了。
這種關系是最簡單的關系,是理論考察的出發點。
隻有從這種關系出發,一些形态變化才能被理解。
但是,這些形态變化總是必須滿足這樣的條件:不管個别交換怎樣形成,交換活動總額必須實現總産品的交換。
形态變化隻有通過社會成員在生産中的地位變化才能發生。
形态變化必然由此而發生,因為隻有在交換活動中,不僅生産的社會聯系得以實現,而且生産者的社會聯系也才得以實現。
社會的一部分人的财産被剝奪,另一部分人壟斷占有生産資料,當然使交換發生形态變化,因為社會成員的這種不平等隻能在交換中表現出來。
但是,因為交換活動是一種平等關系,所以不平等在這裡表現為平等,但不是價值的平等,而是生産價格的平等;從而勞動耗費(同時,資本家對作為他人勞動耗費的勞動
因此,社會生産是個人交換活動的條件,個人隻有通過交換活動才能同社會聯系起來,并從必須在他們中間進行分配的整個社會生産的結果中取得一個份額。
這種對整個社會生産的關系,使個别交換超脫于偶然的、任意的和主觀的範圍,把它變成為某種合乎規律的、必然的和客觀的東西,變成為社會物質變換的條件,從而變成為個人的生活必然性。
因為建立在私有制和分工基礎上的社會,隻有通過彼此進行交換的個人的關系才可能存在,隻有通過它在經濟上所知道的唯一社會過程的交換過程,才能成為其社會。
隻有在這種社會内部,交換活動才成為一種特殊的分析的對象,這種分析所探讨的問題是,中介社會物質變換的交換過程具有怎樣的性質。
在這樣的交換活動的内部,貨物成為商品,即成為這樣一種東西:它不再用于個人需要,它的興衰也不再是個人需要造成的;而是用于社會,其全部可能是比奧德賽的命運更變化多端的命運(同紐波特的長着如同百眼怪物阿爾戈斯*般眼睛的稅吏相比,圓眼巨人波呂斐摩斯[1]現在算得了什麼呢?或者同德國的肉畜監察員相比,美麗的基爾克[2]算得了什麼呢?),這取決于社會物質變換的必然性。
貨物之所以成為商品,是因為這種貨物的生産者處于他們必須作為獨立商品生産者的彼此對立的一定社會關系之中。
隻有在這種形式中,貨物這種一般自然的和完全不成問題的東西,才是社會關系的表現,從而赢得社會性質。
它作為勞動産品,現在不僅僅具有自己的自然屬性,而且同時也成為社會的事實。
現在重要的是尋求這個作為生産共同體即勞動共同體的社會的規律。
因此,從新的觀點來看,個别勞動表現為這個生産共同體所支配的總勞動的一部分。
隻有從這種觀點來看,勞動才表現為形成價值的勞動。
交換活動是可以進行分析的,因為它不僅是個人的需要,而且也是使個人需要僅僅成為自己的工具并同時限制個人需要的社會必然性。
隻是在社會必然性所許可的限度内,個人需要才能得到滿足。
個人需要是前提條件,因為如果沒有個人需要的滿足,人類社會便是根本不可思議的。
但是,交換不再像集體主義社會中那樣執行滿足個人需要的職能,而是在通過交換将個人限定在社會生産的限度内,個人需要才得以滿足,即參與決定交換。
交換僅僅表現為兩物之間的量的關系。
如果這種量是一定的,交換也就是一定的。
而一般在交換中所置換的量,僅僅被看作社會生産量的一部分。
社會生産量在量上又是由社會為制造總産品所必需耗費的勞動時間決定的。
這裡,社會被理解為用自己的全部勞動力來制造産品的統一體,進行自己勞動的個人僅僅被看作是社會的器官。
個人作為這樣的器官,僅僅按照自己的勞動力符合社會平均勞動力(假定它的強度和生産率是既定的)的程度,參與産品的分配。
如果個人勞動過于緩慢,或者他制造了無用的東西(即使是一般有用的東西,但它在社會的物質變換中又太多),那麼,這種勞動便縮減為平均勞動(社會必要勞動時間)。
因此,如果總産品的勞動時間總額是既定的,那麼,交換必須反映這個事實。
如果在交換中,商品的量的關系同制造這些商品所耗費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量的關系相等,這一事實便以最簡單的方式表現出來。
于是,商品按照它們的價值彼此交換。
如果商品生産和商品交換的條件對所有社會成員都是相等的,如果他們全都是自己生産資料的獨立的占有者,用這些生産資料制造産品并在市場上進行交換,那麼,這種關系便實現了。
這種關系是最簡單的關系,是理論考察的出發點。
隻有從這種關系出發,一些形态變化才能被理解。
但是,這些形态變化總是必須滿足這樣的條件:不管個别交換怎樣形成,交換活動總額必須實現總産品的交換。
形态變化隻有通過社會成員在生産中的地位變化才能發生。
形态變化必然由此而發生,因為隻有在交換活動中,不僅生産的社會聯系得以實現,而且生産者的社會聯系也才得以實現。
社會的一部分人的财産被剝奪,另一部分人壟斷占有生産資料,當然使交換發生形态變化,因為社會成員的這種不平等隻能在交換中表現出來。
但是,因為交換活動是一種平等關系,所以不平等在這裡表現為平等,但不是價值的平等,而是生産價格的平等;從而勞動耗費(同時,資本家對作為他人勞動耗費的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