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政治作為一種志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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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的代表,便已是在總統候選人的旗号之下當選的。
在各政黨的内部,最激烈的鬥争,是在&ldquo提名&rdquo(nomination)的問題上。
在總統的手中,大約有三十萬到四十萬個職位,要由他來指派;這些任命,隻須和各州來的參議員谘商即可。
因此,參議員是有權力的政治家。
對比之下,衆議院在政治上來說權力甚微,因為它不能過問官職的任命,而閣員們既然隻是總統的助手,那麼因為總統獨立于所有的人(包括國會)而從人民得到正當性,閣員便可以獨立于〔衆議院的〕信任或者不信任,徑自執行職務。
這便是&ldquo三權分立&rdquo的一個結果。
以這種運作方式為基礎的獵官制度,在美國之所以在技術上有可能,是因為年輕的美國文化經得起這種純粹素人的管理方式。
挾三十萬到四十萬個這種除了有功于黨之外,本身再無其他資格的黨人&mdash&mdash這種事态當然不可能不造成嚴重的弊害。
舉世無匹的腐敗和浪費,隻有這樣一個在經濟機會上尚沒有受到限制的國家才能承受得起。
[§46黨老大]現在,随着這種直接訴求民意認可式的政黨機器登場的人物,是&ldquo老大&rdquo(Boss)[11]。
老大是什麼?他是一種自行計算得失風險而經營選票的政治上的資本主義企業家。
他可能以律師、酒店老闆或者類似場所的經營者身份,也可能以借貸收息者的身份,開始發展關系。
從這裡出發,他把線放長,直到他能&ldquo控制&rdquo某一數目的選票。
到了這一步,他開始和鄰近的老大建立聯系,借助于熱情、機巧特别是審慎,他赢得同道先輩的注意;從此,他開始爬升。
對于黨的組織,老大是不可或缺的。
這種組織,集中在老大的掌握中。
資金中的最大部分,是由老大所提供的。
他哪來的資金呢?有一部分,來自黨員的捐獻,特别是從借老大和黨的幫助而獲得官職的官員的薪金抽成。
再者,有賄賂以及辦事的酬勞。
若有人想觸犯法網而不受處罰,他必須得到老大的默許;這時他必須付出代價。
不然的話,他就會立刻惹麻煩上身。
但是僅此,尚不足以積累起經營所需的資本。
要從大财閥手中拿錢的時候,必須由老大做直接的收受者。
大财閥不會願意把為了選舉而捐的錢,交給受薪的黨職員或其他任何必須留下公開賬目記錄的人。
對這種以資金援助選舉的資本家圈子來說,在财務問題上精明審慎的老大,乃是最自然的受贈者。
典型的老大是一種絕對冷靜的人。
他不求社會上的榮譽;在&ldquo上流社會&rdquo中,&ldquo職業性的人物&rdquo(professional)是受人輕蔑的。
他所追求的隻是權力,因為這種權力乃是财富的來源;但是他也為了權力本身而追求權力。
和英國的黨領袖(leader)對比,美國的老大在暗中工作。
人們不會聽到他做公開演講;他隻對演講者提示配合目的該說什麼,但是他自己保持緘默。
除了聯邦參議員的席位之外,通常他不接受官職。
因為根據憲法,參議員參與官職的任命,重要的老大常親自擁有參議院的議席。
官職的分派,首要是看對黨的功績;但也常有憑出價拍賣官職的情形發生,個别的官職有其固定的價碼。
這樣一種出售官職的制度,在十七、十八世紀包括教廷在内的君主制國家中,也早已存在。
老大沒有固定的政治&ldquo原則&rdquo。
他完全沒有信念可言(gesinnungslos),而隻關心如何才能獲得選票。
老大往往沒有受過多少教育,但通常他的私生活無可非議而規矩正常。
論及他的政治倫理,他很自然地随着政治行為的一般既存倫理标準作調整,就像論及經濟倫理時,我們中間大多數人在〔戰時〕囤積時期的做法一樣。
作為一個&ldquo職業性的人物&rdquo、一個職業政治家,因此受到社交界的輕蔑,并不讓他在意。
他本人不擔任聯邦的重要職務,也無意于此;這有一個好處,那就是和黨沒有關系的知識分子階層,乃至于有名望的人,如果在老大看來在投票上有比較大的吸引力,他便往往會用他們為候選人。
因此,黨的舊望族不會一再競選,像在德國的情形一樣。
這種不談信念的政黨的結構,加上它們在社會上受蔑視的掌權者,反而能把有能力的人送上總統寶座&mdash&mdash在德國,這種人是不會有任何機會爬得那麼高的。
自然,對于可能危害到财源或權力基礎的冷門候選人(outsider),老大是避之唯恐不及的。
不過,在争取選民好感的競争中,老大們常常必須委屈自己,去接受向腐敗挑戰的人做候選人。
[§47美式官吏制度的變化]這是一種高度資本主義式的、從上到下嚴密、徹底地組織起來的政黨經營,由十分強固的、類似修會方式組織起來的俱樂部(例如塔曼尼廳)所支持。
這類俱樂部所追求的,完全在于借着政治支配&mdash&mdash特别是對地方自治政府的控制,因為這是最重要的榨取對象&mdash&mdash獲取利益。
政黨生活的這種結構之所以可能,是因為美國作為一個&ldquo新國家&rdquo,有高度的民主。
不過,這種關系,也正是這套體制現在正逐漸凋謝的緣故。
美國已不再能由素人來統治了。
不過十五年前[12],如果你問美國工人,為什麼願意讓他們也說是受他們輕蔑的政治家來治理,他們的答複是:&ldquo我們願意讓我們可以往他們臉上吐口水的人來當官員,而不要讓當官的人往我們臉上吐口水,像在你們那裡一樣。
&rdquo這是美國式&ldquo民主&rdquo的老觀點;在當時,社會主義者已經有完全不同的想法。
美國的這種狀态,如今已不複存在。
素人政府已不管用,公務員改革法案設立了數目愈來愈多的終身且有年金的職位。
經過這場改革,受過大學教育而清廉、能幹均不遜于我們的公務員的官吏,取得了職位。
就現在而言,有大約十萬個職位,已經不複是選舉後的分贓對象。
這些職位現在都提供年金,同時憑資格取人。
這樣一來,獵官制将會逐漸消退,而黨的領導在性質上也會有所改變&mdash&mdash不過我們尚不知道會怎麼樣改變。
[§48在德國政治工作的三項基本态勢]在德國,到目前為止,政治經營的決定性态勢基本上是這樣的。
第一,國會的無力。
這個因素的後果,是具有領袖資質的人都不肯長期留在國會裡。
現在我們假定有人想進入國會,在國會裡他能做出什麼呢?總理府有一個空缺時,你可以向相關的行政長官說:&ldquo我的選區裡有個很能幹的人,适合這個職位,用他吧!&rdquo行政長官欣然同意。
一個德國的國會議員,要滿足自己的權力本能&mdash&mdash如果他有這種本能&mdash&mdash他能做的差不多就是這麼多。
在議會的無能之外,我們要舉出第二個因素:具有專門訓練的專業官僚層,在德國有無比的重要性。
這個因素,決定了國會的無力。
在這一點上,我們在全世界拔頭籌。
官僚層的重要地位造成的後果,是專業官吏不僅擔任事務官職,甚至還要擔任部長。
去年,當巴伐利亞(Bavaria)邦議會在辯論國會制政府時,有一個說法便認為,如果内閣部長讓國會議員來擔任,有才能的人就不再樂意擔任公務員了。
再者,官僚的行政體系,會以一種有系統的方式,規避像在英國制度裡的委員會讨論過程那樣的控制。
這樣一來,除了少數例外,國會實際上根本無法從本身培育出行政的首長。
第三個因素,就是和美國的情況相反,在德國,政黨有政治上的信念和主義(gesinnungspolitische)。
德國的政黨,至少在主觀上認定,它們的黨員都信奉一定的&ldquo世界觀&rdquo。
德國政黨中最重要的兩個:在一邊的〔天主教〕中央黨和在另一邊的社會民主黨,生來在性質上便是屬于少數人的政黨(Minoritätsparteien)[13],同時也志在作少數人的政黨。
帝國(Reich)的中央黨領導人圈子,從不諱言他們反對議會制政府,原因在于他們一向對政府施加壓力而給獵官者覓得職位,因此他們怕一旦身為少數黨(Minderheit),這樣做就困難多了。
社會民主黨是一個有堅定原則的少數人政黨,它也是政府國會化的一個障礙,原因是社會民主黨不願意讓現存的資産階級政治秩序玷污了自己。
這兩個政黨都不願意卷入國會制政府,遂使國會制政府在德國成為不可能。
[§49德國政黨的望族派系傾向]在這些态勢之下,德國的職業政治家的處境如何呢?他們沒有權力,也沒有責任,隻能扮演一種相當次要的望族角色。
在這種狀況的影響下,一種在各處都很典型的派系本能(Zunftinstinkt),又開始在他們的心中鼓動。
在這種将生命意義寄托在他們卑微地位上的望族圈子中,任何在他們看來非我族類的人,都沒有爬得高的可能。
從每一個政黨&mdash&mdash社會民主黨自然也不例外&mdash&mdash我都可以舉出許多名字來,在每一個名字底下,都是一場政治生涯的悲劇;悲劇之來,是因為當事人具有領袖的素質,而正是因為他具備這些素質,遂遭望族山頭的排擠。
我們的每一個政黨的發展,走的都是這樣一條路,一條走到望族派系的路。
舉個例子來說,倍倍爾(F.A.Bebel)雖然在思想才智上無甚可觀,但在性格上、在人格的純潔上,他仍然是一位領袖之材。
他之是一位殉道者、他之(在群衆看來)從來不曾背叛過群衆對他的信任,使他得到了群衆絕對的支持。
在〔社會民主〕黨内,沒有任何勢力足以向他挑戰。
可是到了他去世之後,這種情況告終,〔黨〕官吏的支配開始。
工會幹部、黨書記、新聞工作者踞高位,官吏的本能支配了黨。
這一群黨官吏無任何堪非議之處;和别的國家的情況(尤其是往往十分腐敗的美國工會幹部)比起來,我們甚至可以說他們的品格罕見地高潔。
但是官吏支配所造成的後果,如我們在前面已讨論過的那些,已開始在黨内出現。
從1880年開始,資産階級各政黨已完全變成望族的派系了。
不錯,偶爾各政黨為了宣傳的目的,也必須引入黨外的知識分子,好讓他們可以說:&ldquo我們有某某人、某某人。
&rdquo但隻要可能,他們避免讓這類人參加選舉。
隻有在當事人堅持而無法避免的時候,他才能成為候選人。
同樣的精神〔也支配了〕國會。
今昔無二,我們的各國會政黨都是派系。
在帝國議會的會場中發表的每一篇演講,事先都經過黨的透徹審查。
這些演講前所未聞的沉悶無趣的程度,即可證明這一點。
隻有在事先被指定的人,才能發言。
這和英法兩國的慣例&mdash&mdash雖然法國乃是基于完全不一樣的因素&mdash&mdash構成絕對的對比。
*** [1] 英國保守黨在十九世紀三十年代正式建黨之前,其前身團體被稱為Tories。
這個稱呼起源于十七世紀,當時主張迎立約克公爵詹姆斯為英王的一派,被稱為托利派,因他為天主教徒而反對者則被稱為輝格派。
到今天,&ldquo托利&rdquo仍然是保守黨的俗名。
[2] 安立甘教會(AnglicanChurch)又稱英國教會(ChurchofEngland),是基督教在英國的特殊形式。
英國教會原先屬天主教,十六世紀時拒絕教皇權威,自行發展,接受改教運動部分的影響,是一種天主教和新教的糅合物,比較寬容,今天是普世教會運動的一個典範。
在美國及其他若幹地方,它被稱為聖公會(EpiscopalChurch)。
[3] Whig是英國自由黨的前身。
在自由黨建黨之後,&ldquoWhig&rdquo多指自由黨中的保守一翼。
[4] 所謂&ldquo非國教派&rdquo,泛指不接受英國安立甘國教的新教教派,包括長老會、浸信會、公理會、貴格會等。
這些教派受歐洲大陸宗教改革運動的影響比較深,因此在英國教會擺脫羅馬天主教獨立之後,采取更激進的立場,和安立甘教會不徹底的改革分庭抗禮。
[5] 英國國會内各黨的幹部議員,稱為Whip(黨鞭),負責配合議程安排發言和督促本黨議員到場投票。
通常各黨有一位ChiefWhip、三到五位Whips。
[6] &ldquoCaucus&rdquo一詞起源于十八世紀後期美國的波士頓,詞源已無法考定,意指政黨中核心分子決定候選人或黨政策的秘密協商會議。
在英國,這個詞在1870年代才從美國借來,帶有貶義,指對方嚴密的黨組織。
中文有譯成&ldquo秘密幹部會議&rdquo者。
但韋伯在此似用此詞泛指獨立于望族和國會議員的黨工&ldquo機器&rdquo,爰譯作&ldquo黨務會&rdquo。
[7] 恺撒(JuliusCaesar,前102&mdash前42)曾于羅馬共和将崩潰之際,在人民及軍隊的擁戴之下,違反共和憲法,率軍越過Rubicon河,一舉擊潰羅馬參議院,奪取所有的重要職位于一身,由而取得絕對的權力。
韋伯認為近代大衆民主的必要趨勢,便是具有卡理斯瑪的領袖,直接訴求民意支持,而奪得絕對的領導權。
見p.207注2;又請參見《經濟與社會》附錄Ⅱ(p.1451)。
[8] 所謂愛爾蘭自治,是1870至1920年間愛爾蘭民族主義運動的脫離英國自治要求。
1886年葛萊斯頓曾提出愛爾蘭自治法案,在國會中失敗。
[9] &ldquoJ.P.&rdquo是&ldquoJusticeofPeace&rdquo(治安長官)的簡稱,香港人譯作&ldquo太平紳士&rdquo。
這是由國王任命非法律界的平民擔任的職務,有權維持地方安甯及處理小案件。
&ldquoM.P.&rdquo是&ldquoMemberofParliament&rdquo(國會議員)的簡稱,指下議院的議員。
[10] 請見p.221注2。
[11] &ldquo老大&rdquo的制度,是十九世紀美國政黨政治的特色之一。
随着新移民大量到來,地方上的&ldquo老大&rdquo對他們提供生活上的幫助,借錢給他們,替他們争取社會福利、安排工作;這些新移民則由他們指揮投票。
這是&ldquo老大&rdquo制度的起源。
&ldquo老大&rdquo則用這些受他命令的票源為資源,做進一步的政治經營。
[12] 指1904年。
&mdash&mdash德注 韋伯夫婦曾于1904年8月至12月赴美國訪問,足迹遍及東西兩岸。
[13] 在這段文字中,韋伯稱中央黨和社會民主黨為少數黨時,用了兩個不同的詞:Minoritätpartei和Minderheitspartei。
後者指在國會中相對于占較多席位的多數黨而言的&ldquo少數黨”前者則強調一個政黨因為有嚴格的意識形态,故隻接受具有意識形态覺悟的少數人為黨員,不會大規模地讓群衆入黨。
八 [§50新式政黨機構的出現和領袖的關系]今天,因為這場大崩潰&mdash&mdash一般稱之為革命&mdash&mdash也許一場新的改變已經開始。
也許&mdash&mdash但是不一定。
首先,各種新式的政黨機構開始出現。
頭一種是業餘的機構(Amateurapparat)。
這種機構,特别見之于各大學的學生之間。
他們向一位他們認為有領袖素質的人說:我們來替你做必要的工作,你就下命令吧。
第二種是經紀人(Geschäftsmannische)的機構。
在這種情形中,一個人如果被認為有領袖素質,就有人找上門來,願意負責替他拉票,按照固定的價碼,依票數收錢。
要是諸君誠心問我,在這兩種機構中,從純粹技術政治的角度來看,哪一種比較可依賴,我想我會選擇後者。
但是,這兩種機構,都是突起突滅的泡沫。
現存的機構經曆過了重新組合,不過它們仍繼續活動。
上面提到的新生現象隻是征候,表示隻要有領袖,新的機構仍有可能産生。
但是比例代表制在技術上的特性,已經注定了它們不會真正成功。
寥寥幾個街頭專政者興起又垮掉。
而以嚴格的紀律組織起來的,本來也僅僅是街頭專政者的追随者:這些凋零中的少數派的力量,就是在此了。
[§51領袖民主制的前景和機會]讓我們假定這種情形有所改變。
那麼,我們必須要從早先所言,清楚地了解到一點:直接訴求民意認可式的領袖對政黨的領導,造成了追随者的&ldquo喪失靈魂&rdquo(Entseelung),甚至可以說是精神上的無産階級化。
要成為對于領袖有用的機構,成為一套美國意義下的機器,讓望族的虛榮和個人觀點的固執都不至于幹擾它的運作,跟随者必須對領袖盲目服從。
林肯的當選之所以可能,便是借助于政黨組織的這項特性。
至于葛萊斯頓,正如我們在前面說過的,在黨務會中也有同樣的情形。
這不過是受領袖領導必須付出的代價。
不過,我們所能做的選擇隻有二途:挾&ldquo機器&rdquo以俱來的領袖民主制(Führerdemokratie),和沒有領袖的民主,也就是沒有使命召喚感(ohneBeruf),沒有領袖必具的那種内在精神性的、卡理斯瑪要素的&ldquo職業政治家&rdquo的支配[1]。
後者的情況,就是黨内反對派習慣上稱為&ldquo派系&rdquo支配的情況。
目前在德國,我們隻能做後面這種選擇。
在未來,因為聯邦參議院(Bundesrat)将會恢複,對帝國議會[2]的權力,以及帝國議會作為領袖的選取場所的重要性,必然構成限制,這種〔政客支配〕情況的持續,至少在帝國的層次上,得到了有利的條件。
再者,就其目前的形式而言,比例代表制也會有同樣的效果。
比例代表制乃是沒有領袖的民主一種典型的現象: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是因為比例選舉方式有利于望族山頭在争取提名時的暗盤操縱;另一方面,也是因為在未來,這種制度讓利益團體有可能迫使政黨把它們的幹部列入名單,由而産生了一個非政治性的國會,沒有真正的領袖存身的餘地。
對于領袖的需要,唯有在一位循直接訴求民意認可的方式而不是由國會選出來的帝國總統(Reichspräsident)身上,才能得到滿足。
當在較大的地方自治體中,以直接訴求民意認可方式選出的專政市長,挾着自行安排他的官府人事的權力出現的時候&mdash&mdash在美國,當有人要認真和腐敗對抗時,情形更是如此&mdash&mdash以工作成績為基礎的領袖,便可能産生,領袖的挑選也可能開始。
這就決定了要有配合這種選舉而組織起來的政黨組織。
不過,鑒于各個政黨&mdash&mdash社會民主黨尤其不例外&mdash&mdash對于領袖有一種完全小資産階級式的敵意,政黨未來的組成方式和所有這些機會,都仍在未定之天。
[§52志業政治家的出路]因此,政治作為一種&ldquo志業&rdquo的經營,在具體外在的方面會表現出什麼樣的形态,在今天尚無法看出來。
也因此,更難看出來的,是有什麼途徑存在,好讓有政治禀賦的人能夠利用,去從事遂心的政治工作。
那些因為物質條件而必須&ldquo依靠&rdquo政治為生的人,大概都必須另取新聞工作或者黨工之類的典型直接途徑。
不然,他們就得去擔任工會、商會、農會、技術行會、勞工委員會(Arbeitskammer)、雇主組織等利益團體的代表,或者是在地方自治體的政府中找一個合适的位置。
可是黨工和新聞記者一樣,總是背負着&ldquo次等地位&rdquo(Deklassiertheit)的包袱;這是在此我們對于政治作為一種志業在外在的層面上唯一能說的。
即使沒有人真的說出來,新聞記者和黨工的耳朵裡,不幸總是回響着&ldquo受雇文人&rdquo和&ldquo受雇說客&rdquo這類字眼。
一個人,如果在心理上對此沒有堅強的防禦,無法給自己找到正确的答案,最好遠離這種生涯。
因為不管怎麼說,除了必須抵抗強大的誘惑之外,這種生涯也會帶來不時的失望。
*** [1] &ldquo&lsquo領袖民主制&rsquo指的是偉大的政治人物在民主憲政體制中進行的卡理斯瑪型統治。
&lsquo沒有領袖的民主&rsquo指的是一種民主的統治,在其中一切事務都隻是像日常瑣事一般地來處理。
&rdquo(Mommsen,前引譯文,p.17) [2] 俾斯麥統一德國,建立聯邦式的帝國(Reich)。
各邦王室派代表組成聯邦參議院,形式上控制一切立法,并通過皇帝指派(通常是普魯士的首相)的參議院主席(也就是總理)&ldquo治理&rdquo聯邦。
全德國人民的代表另外組成帝國議會,和邦沒有關系。
但這個機構隻有磋商和預算方面的權力,對聯邦政府沒有控制力量。
參見《經濟與社會》附錄Ⅱ英譯者注8,p.1464。
九 [§53政治作為志業的心理意義]既然如此,那麼政治作為一種志業,就内在的滿足感而言,能給當事人帶來什麼呢?把政治當成一種志業來獻身的人,必須具備哪些人格上的先決條件呢? 政治作為一種志業,最主要的,是可以讓人獲得權力感(Machtgefühl)。
即使身居正式說來不是很高的位置,那種對人有影響力的感覺、插手在控制人的權力中的感覺、尤其是親手覺觸到曆史性重大事件之脈動的感覺,都使得志業政治家覺得自己擺脫了日常庸碌刻闆的生活。
但是,他必須面對一個問題:憑什麼個人的素質,他才能不負這種權力(不論對個别當事人的情況來說,這權力多麼有限),以及這權力帶給他的責任?在這裡,我們開始進入倫理問題的領域了,因為&ldquo什麼樣的人才有資格把手放到曆史舵輪的握柄上&rdquo乃是一個倫理性的問題。
[§54志業政治家人格上的條件]我們可以說,就政治家而言,有三種素質是絕對重要的:熱情(Leidenschaft)、責任感(Verantwortungsgefühl)、判斷力(Augenmaß)。
所謂熱情,我指的是切事(Sachlichkeit)的熱情,一種對一件&ldquo踏實的理想&rdquo(Sache)的熱情獻身,對掌管這理想的善神或魔神的熱情歸依。
我所謂的熱情,和我已故的朋友西美爾嘗稱為&ldquo沒有結果的亢奮&rdquo(sterileAufgeregtheit)的那種心态,是兩回事。
後面這種心态,是某一類知識分子&mdash&mdash特别是俄國知識分子(不過,也許他們不是每一個人都如此)&mdash&mdash的特色;而在今天,在這場被傲稱為&ldquo革命&rdquo的狂歡會中,這個心态對我們的知識分子也發生了很大的作用。
這種心态,是一種不會有任何結果的&ldquo以理知上的有意思為尚的浪漫主義&rdquo(RomantikdesintellektuellInteressanten),沒有絲毫切事的責任意識。
不論如何誠心,隻有熱情是不足的。
政治家不在于熱情本身,而是要在用熱情來追求某一項&ldquo踏實的理想&rdquo之同時,引對這個目标的責任為自己行為的最終指針。
這就需要政治家具備最重要的心理特質:判斷力。
這是一種心沉氣靜去如實地面對現實的能力;換句話說,也就是一種對人和事的距離。
&ldquo沒有距離&rdquo,純粹就其本身而言,是政治家緻命的大罪之一;也是我們新起一代的知識分子,一旦養成便會注定他們在政治上無能的性質之一。
因此,問題是熾烈的熱情和冷靜的判斷力,怎樣才能在同一個人身上調和起來。
政治靠的是頭腦,不是靠身體或心靈的其他部位。
政治要不淪為輕浮的理知遊戲,而是一種真實的人性活動,對政治的獻身就必須起自熱情、養于熱情。
但是熱情的政治家的特色,正在于其精神的強韌自制;使政治家和隻是陶醉于&ldquo沒有結果的亢奮&rdquo中的政治玩票人物有别的,也正是這種堅毅的自我克制。
要想臻于這種境界,唯一的途徑,便是養成習慣,保持一切意義下的距離。
政治&ldquo人格&rdquo的&ldquo強韌&rdquo,首要便在于擁有這些素質。
[§55虛榮的破壞力]準此,政治家必須時時刻刻克服自己身上一種全然平常、全然屬于人之常情的敵人:虛榮(Eitelkeit)。
虛榮心絕對是普遍的,但虛榮是一切切事的獻身和一切距離(在此指對自己的距離)的死敵。
虛榮是随處可見的一種品性,可能沒有人能全然避免。
在學院界和知識界,虛榮甚至是一種職業病。
不過就一個學者來說,無論虛榮的表現是如何令人讨厭,但是因為虛榮通常不會幹擾他的學術工作,在這個意義上說來,它相對而言是無害的。
可是就政治家來說,情況就完全不同了。
在政治家的工作中,必須追求權力,作為不可或缺的工具。
因此,&ldquo權力本能&rdquo&mdash&mdash如人常說的,乃是政治家正常性質的一個部分。
不過,一旦政治家對權力的欲求不再&ldquo切事&rdquo,變成純粹個人自我陶醉的對象,而不再全然為了某項&ldquo踏實的理想&rdquo服務,他就冒渎了他的職業的守護神。
因為在政治的領域中,最嚴重的罪惡,歸根究底來說隻有兩種:不切事和沒有責任感(這兩者常常&mdash&mdash但不是始終&mdash&mdash是同一回事)。
而虛榮&mdash&mdash盡可能讓自己站在台前受人矚目的需要&mdash&mdash在最強烈的時候,會引誘政治家犯下這兩項罪惡之一,甚至兩者皆犯。
群衆鼓動者之被迫考慮效果(Wirkung),便最足以見此。
正因為如此,這種領袖時時都有危險變成一個演員,有危險輕忽了對自己行動之後果的責任,而隻關心自己留給别人什麼&ldquo印象&rdquo。
他的不切事,使他追求的是權力的閃亮表象,而不是有作用的(wirkliche)權力;他的缺乏責任感,使他隻為了權力本身,而不是為了某種有内容的目的去享受權力。
不錯,權力是一切政治不可或缺的工具,同時因此是一切政治的動力之一;但即使如此,或者正因為如此,政治家像一個暴發戶似的炫耀自己的權力、虛榮地陶醉在權力感裡&mdash&mdash簡言之,崇拜純粹的權力本身&mdash&mdash乃是扭曲政治動力的最嚴重的方式。
徹頭徹尾的&ldquo權力政治家&rdquo,在我們之間,也有狂熱的信徒加以最高的崇拜;這種政治家或許會造成強烈的影響,但在現實裡,他們不能成事,不能具有任何真實的意義。
就這點來說,批評&ldquo權力政治&rdquo的人,是絕對正确的。
從權力政治心态的若幹典型代表内在突然崩潰的例子,我們可以窺出,在他們嚣張但完全空虛的作态後面,隐藏的是什麼樣的内在軟弱和無力。
這種作态,來自對人類行動的意義(Sinn)最廉價、最淺薄的虛脫麻木(Blasiertheit)态度;事實上,人類的一切行動,特别是政治行動,永遠都帶有悲劇的成分;但是這一點,卻是這種态度全然無所知的。
[§56信念以及價值對政治行動的意義]政治行動的最終結果,往往&mdash&mdash甚至經常&mdash&mdash和其原先的意圖(Sinn)處在一種完全不配當的關系中;有時候,這種關系甚至是完全吊詭難解的。
這完全是事實,甚至是整個曆史的一項基本事态。
不過,在此我們不拟去證明這一點。
可是,正是由于這個事态,政治行動若要有其内在的支撐定力(Halt),就必須要有追求一個理想的意圖。
為了這樣一個理想,政治家追求權力、使用權力;但是這樣的一個理想究竟以什麼形式出現,乃是一個由信仰來決定的問題。
他追求的理想可以是關于一個民族的或全人類的,可以是社會和倫理性的或者文化性的,也可以是屬于此世的或者宗教性的。
他可以完全投入他對&ldquo進步&rdquo[1](不論在哪一種意義之下)的強烈信仰中,也可以冷靜地否定這種信仰。
他可以堅持應該為了某一&ldquo理想&rdquo服務,也可以在原則上否定這類要求,緻力于日常生活的具體目标。
總而言之,一定要有某些信念。
不然的話,毫無疑問,即使是在外觀上看來最偉大的政治成就,也必然要承受一切世上受造物都無所逃的那種歸于空幻(Nichtigheit)的定命。
[§57政治的道德地位]說到這裡,我們已經開始讨論今晚要談的最後一個問題:政治作為一件&ldquo理想事業&rdquo(Sache)所具有的精神風格(Ethos)。
如果完全不考慮它的具體目标,政治在人生的整體道德安排(diesittlicheGesamtökonomie)中,能成全什麼志業?或者這麼說:在道德世界的什麼地方,才是政治的居身之所?自然,在這裡互相沖突的,乃是最終極的世界觀;在世界觀之間,最終隻有選擇可言。
最近,又有人在讨論這個問題(雖然在我看來,他們讨論的方式,是完全倒錯的);在此,讓我們果敢地來面對這個問題吧! [§58自鳴正義的道德和責任的道德]不過,首先讓我們祛除一種對這個問題全然淺薄不足道的扭曲。
當人們開始考慮道德問題的時候,道德可能扮演一種從道德的角度來看最緻命的角色。
我們舉些例子。
很少有男人在對一個女人移情别戀的時候,不會覺得有需要對自己說:這個女人不值得我愛,或者這個女人令我失望,或其他類似的&ldquo理由&rdquo,以表示自己的作為正當。
這當然不夠風度;但更不夠風度的,是他要編造出理由,去&ldquo正當化&rdquo他不再愛這個女人以及這個女人必須接受這一事實這樣直截了當的定局,以便證明自己沒有錯,并且把責任都加到已經在痛苦中的她的頭上。
在情場上得勝的人,有同樣的運作:他的情敵一定不如他,否則這個人也不會輸掉。
在打了一場勝仗之後,勝利者會以一種不見尊嚴(Würde)的道德優越感(Rechthaberei)宣稱:我勝利了,因為我與正義同在;很明顯,這也完全是同一種心态。
或者,當一個人因為不堪戰争的殘酷而精神崩潰時,不是率直承認他承受不了,而是覺得有必要向自己正當化自己對戰争的厭倦,告訴自己:我不喜歡這場戰争,因為我被迫去為了一個在道德上邪惡的目标作戰;用這個理由取代了原來真正的理由。
戰争中的失敗者,也會有同樣的情形。
在戰争結束後,與其像老婦人一樣,汲汲于找出&ldquo禍首&rdquo(而畢竟,造成戰争的,乃是社會的結構),倒不如果敢嚴峻地對敵人說:&ldquo我們敗了,你們得到了勝利。
這些都是過去的事了。
現在,讓我們就牽涉到的實質利害,以及(更重要的)根據對未來要負的責任(這尤其是勝利者必須關心的),來談應該得出來的結論。
&rdquo除此之外,任何其他做法,都不見尊嚴,都會留下報應的禍根。
一個民族可以原諒它的利益所受到的傷害,但不會原諒對其榮譽所施的傷害,尤其當這傷害來自一種教士式的道德優越感。
每一份新的文件,在幾十年後公布于世之時,都會造成羞怒的吼聲、仇恨、憤怒,而不是讓這場戰争及其結局至少在道德上被掩埋掉。
要把戰争及其結局掩埋掉,我們必須采取一種切事的、有風度的、最重要的是一種尊嚴的态度。
堅持&ldquo道德&rdquo,無足以臻此。
所謂堅持道德,實不啻雙方都有失尊嚴。
堅持道德的人,關心的并不是政治家真正關懷的問題&mdash&mdash未來以及政治家對未來的責任;相反,這種人關心的,是在政治上沒有結果(因為無法取得結論)的過去罪愆的問題。
政治上若有罪愆可言,這便正是政治上的罪愆。
尤有者,這種人沒有看到,整個問題如何因為實質的利害而無可避免地受到扭曲:勝利者的利益,在于榨取物質上及精神上最大的好處;失敗者的利益,則在于希望借着承認罪過而獲得某些好處。
若有&ldquo庸俗&rdquo可言,這便是&ldquo庸俗”而這正是以道德為&ldquo取得公道&rdquo的手段的結果。
[§59道德和政治的離與合]那麼,道德(Ethik)和政治之間實際的關系,到底是什麼樣的呢?難道這兩者之間,真的如某些人所說的那樣,是完全無關的嗎?或者,完全相反,一如生命的任何其他領域,政治也無分軒轾地受&ldquo同一套&rdquo倫理管轄?有時候有人認為這兩個命題是互相排斥的二擇一選擇,兩者中間隻有一個是正确的。
但是世界上可有一套倫理,能夠把同樣的行為規準,施加到性愛關系、商業關系、家庭關系、職業關系上?一個人和妻子、賣菜的女人、兒子、競争對手、朋友、法庭上的被告的關系,豈可都用在内容上一樣的行為規則來決定?在決定政治所須滿足的倫理要求的時候,政治運作的特有手段是以武力在背後支持的權力這一事實,難道毫無特殊的意義?我們難道沒有看到,布爾什維克和斯巴達克團(Spartakusbund)[2]的意識形态黨人,正是因為使用了政治的這種手段,達到了和任何軍國主義式的專政者完全一樣的結果?工人士兵委員會的支配,和舊體制裡面任何一個掌權者的支配,除了在掌權的人事方面以及這些人的素人玩票上面之外,可有什麼區别?所謂&ldquo新道德&rdquo絕大多數的代表人物,在批評他們的對手時所發的論戰言論,與随便一個群衆鼓動者的叫罵方式,又有什麼不同?有人會說,他們的意圖是高貴的。
那很好!但我們談的,是他們使用的手段和工具。
他們所攻擊的對方,同樣可以宣稱&mdash&mdash并且從這些人的觀點看來同樣誠實&mdash&mdash他們終極的意圖也是高貴的。
&ldquo凡持劍的必死在劍上&rdquo[3],鬥争在哪裡都是鬥争。
好吧!那麼山上訓詞[4]的倫理又如何呢?今天,有人很喜歡引用山上訓詞的要求;但是山上訓詞或者說福音的絕對倫理,是比這些人想象的來得嚴重的一回事。
它不是開玩笑的。
人們說科學中的因果原則不是一部出租車,可以招之即來,随意上下;這對于山上訓詞中的倫理也适用。
若我們不故意把它平俗化,它的真義是:要就全有,不然全無。
舉個例子來看,想想那位富家少年,他&ldquo憂悶地走了,因為他擁有許多産業&rdquo[5]。
福音的誡命清楚而不打折扣:把你擁有的東西施舍掉&mdash&mdash任何東西,無條件地。
可是政治家會說,這個不合理的過分要求,如果要在社會的角度言之有意義,就必須應用于每一個人。
因此,就非得有稅、捐、充公等等,簡言之,也就是對每一個人都要有效的強迫和秩序。
但是倫理誡命根本不管這些,它的本質便是如此。
那麼,&ldquo〔若有人打你的右頰,〕把左頰也轉給他&rdquo[6]又如何呢?這個誡命也是無條件的:我們不應去追問别人有什麼權利打這一掌。
這是一種全然放棄了尊嚴的倫理(eineEthikderWürdelosigkeit)&mdash&mdash對聖人除外。
但這正是要點,一個人一定要在每一件事上都是聖人,至少要有這樣的心志(Wollen):一個人一定要生活得像耶稣、使徒或者像聖方濟各。
唯有如此,這種倫理才具有意義,才能表現出當事人的尊嚴。
非如此,它們不會有意義,不會有尊嚴可言。
如果出世(akosmistische)[7]的愛之倫理涵蘊的結論是&ldquo不要用武力抵抗惡行&rdquo[8],那麼,對政治家來說,&ldquo你應該用武力抵抗惡行&rdquo這個相反的命題才适用&mdash&mdash不然,對于邪惡的得勢,你便要負責任。
要遵循福音的倫理行事的人,應該退出罷工,因為罷工乃是一種強迫:這種人應該去加入黃色工會[9]。
這種人尤其不應該再談&ldquo革命&rdquo。
因為福音的倫理,絕對不會教導人說:内戰才是唯一的一種正當的戰争。
以福音為行動圭臬的和平主義者,會拒絕接過武器,甚至把武器丢掉;德國的和平主義者,得到的建議便是如此;因為這乃是一種倫理義務,目的在于終止這場戰争,甚至終止一切戰争。
可是政治家則會說,要讓人們在可見的未來時期内,都不寄任何希望和價值于戰争,最穩當的方法就是依現狀締結和平。
能做到這一點,交戰的民族就會問了:戰争到底是為了什麼?讓戰争變成一件荒謬的事!這在目前仍無可能,因為勝利者(或者至少某些勝利者)仍然有政治上的利益可圖。
之所以如此,原因在于癱瘓了我們的抵抗能力的那種态度。
到了此刻,到了疲竭的時期已将過去之時,人們不寄以希望和價值的乃是和平,而不是戰争:這是絕對倫理的一種結果。
最後,說實話的義務又如何呢?在絕對倫理看來,這是無條件的義務;因此,有人得出這樣的結論:一切文件,特别是顯示自己的國家有過錯的文件,都應該公之于世;根據這種單方面的公開發表,過錯應該
在各政黨的内部,最激烈的鬥争,是在&ldquo提名&rdquo(nomination)的問題上。
在總統的手中,大約有三十萬到四十萬個職位,要由他來指派;這些任命,隻須和各州來的參議員谘商即可。
因此,參議員是有權力的政治家。
對比之下,衆議院在政治上來說權力甚微,因為它不能過問官職的任命,而閣員們既然隻是總統的助手,那麼因為總統獨立于所有的人(包括國會)而從人民得到正當性,閣員便可以獨立于〔衆議院的〕信任或者不信任,徑自執行職務。
這便是&ldquo三權分立&rdquo的一個結果。
以這種運作方式為基礎的獵官制度,在美國之所以在技術上有可能,是因為年輕的美國文化經得起這種純粹素人的管理方式。
挾三十萬到四十萬個這種除了有功于黨之外,本身再無其他資格的黨人&mdash&mdash這種事态當然不可能不造成嚴重的弊害。
舉世無匹的腐敗和浪費,隻有這樣一個在經濟機會上尚沒有受到限制的國家才能承受得起。
[§46黨老大]現在,随着這種直接訴求民意認可式的政黨機器登場的人物,是&ldquo老大&rdquo(Boss)[11]。
老大是什麼?他是一種自行計算得失風險而經營選票的政治上的資本主義企業家。
他可能以律師、酒店老闆或者類似場所的經營者身份,也可能以借貸收息者的身份,開始發展關系。
從這裡出發,他把線放長,直到他能&ldquo控制&rdquo某一數目的選票。
到了這一步,他開始和鄰近的老大建立聯系,借助于熱情、機巧特别是審慎,他赢得同道先輩的注意;從此,他開始爬升。
對于黨的組織,老大是不可或缺的。
這種組織,集中在老大的掌握中。
資金中的最大部分,是由老大所提供的。
他哪來的資金呢?有一部分,來自黨員的捐獻,特别是從借老大和黨的幫助而獲得官職的官員的薪金抽成。
再者,有賄賂以及辦事的酬勞。
若有人想觸犯法網而不受處罰,他必須得到老大的默許;這時他必須付出代價。
不然的話,他就會立刻惹麻煩上身。
但是僅此,尚不足以積累起經營所需的資本。
要從大财閥手中拿錢的時候,必須由老大做直接的收受者。
大财閥不會願意把為了選舉而捐的錢,交給受薪的黨職員或其他任何必須留下公開賬目記錄的人。
對這種以資金援助選舉的資本家圈子來說,在财務問題上精明審慎的老大,乃是最自然的受贈者。
典型的老大是一種絕對冷靜的人。
他不求社會上的榮譽;在&ldquo上流社會&rdquo中,&ldquo職業性的人物&rdquo(professional)是受人輕蔑的。
他所追求的隻是權力,因為這種權力乃是财富的來源;但是他也為了權力本身而追求權力。
和英國的黨領袖(leader)對比,美國的老大在暗中工作。
人們不會聽到他做公開演講;他隻對演講者提示配合目的該說什麼,但是他自己保持緘默。
除了聯邦參議員的席位之外,通常他不接受官職。
因為根據憲法,參議員參與官職的任命,重要的老大常親自擁有參議院的議席。
官職的分派,首要是看對黨的功績;但也常有憑出價拍賣官職的情形發生,個别的官職有其固定的價碼。
這樣一種出售官職的制度,在十七、十八世紀包括教廷在内的君主制國家中,也早已存在。
老大沒有固定的政治&ldquo原則&rdquo。
他完全沒有信念可言(gesinnungslos),而隻關心如何才能獲得選票。
老大往往沒有受過多少教育,但通常他的私生活無可非議而規矩正常。
論及他的政治倫理,他很自然地随着政治行為的一般既存倫理标準作調整,就像論及經濟倫理時,我們中間大多數人在〔戰時〕囤積時期的做法一樣。
作為一個&ldquo職業性的人物&rdquo、一個職業政治家,因此受到社交界的輕蔑,并不讓他在意。
他本人不擔任聯邦的重要職務,也無意于此;這有一個好處,那就是和黨沒有關系的知識分子階層,乃至于有名望的人,如果在老大看來在投票上有比較大的吸引力,他便往往會用他們為候選人。
因此,黨的舊望族不會一再競選,像在德國的情形一樣。
這種不談信念的政黨的結構,加上它們在社會上受蔑視的掌權者,反而能把有能力的人送上總統寶座&mdash&mdash在德國,這種人是不會有任何機會爬得那麼高的。
自然,對于可能危害到财源或權力基礎的冷門候選人(outsider),老大是避之唯恐不及的。
不過,在争取選民好感的競争中,老大們常常必須委屈自己,去接受向腐敗挑戰的人做候選人。
[§47美式官吏制度的變化]這是一種高度資本主義式的、從上到下嚴密、徹底地組織起來的政黨經營,由十分強固的、類似修會方式組織起來的俱樂部(例如塔曼尼廳)所支持。
這類俱樂部所追求的,完全在于借着政治支配&mdash&mdash特别是對地方自治政府的控制,因為這是最重要的榨取對象&mdash&mdash獲取利益。
政黨生活的這種結構之所以可能,是因為美國作為一個&ldquo新國家&rdquo,有高度的民主。
不過,這種關系,也正是這套體制現在正逐漸凋謝的緣故。
美國已不再能由素人來統治了。
不過十五年前[12],如果你問美國工人,為什麼願意讓他們也說是受他們輕蔑的政治家來治理,他們的答複是:&ldquo我們願意讓我們可以往他們臉上吐口水的人來當官員,而不要讓當官的人往我們臉上吐口水,像在你們那裡一樣。
&rdquo這是美國式&ldquo民主&rdquo的老觀點;在當時,社會主義者已經有完全不同的想法。
美國的這種狀态,如今已不複存在。
素人政府已不管用,公務員改革法案設立了數目愈來愈多的終身且有年金的職位。
經過這場改革,受過大學教育而清廉、能幹均不遜于我們的公務員的官吏,取得了職位。
就現在而言,有大約十萬個職位,已經不複是選舉後的分贓對象。
這些職位現在都提供年金,同時憑資格取人。
這樣一來,獵官制将會逐漸消退,而黨的領導在性質上也會有所改變&mdash&mdash不過我們尚不知道會怎麼樣改變。
[§48在德國政治工作的三項基本态勢]在德國,到目前為止,政治經營的決定性态勢基本上是這樣的。
第一,國會的無力。
這個因素的後果,是具有領袖資質的人都不肯長期留在國會裡。
現在我們假定有人想進入國會,在國會裡他能做出什麼呢?總理府有一個空缺時,你可以向相關的行政長官說:&ldquo我的選區裡有個很能幹的人,适合這個職位,用他吧!&rdquo行政長官欣然同意。
一個德國的國會議員,要滿足自己的權力本能&mdash&mdash如果他有這種本能&mdash&mdash他能做的差不多就是這麼多。
在議會的無能之外,我們要舉出第二個因素:具有專門訓練的專業官僚層,在德國有無比的重要性。
這個因素,決定了國會的無力。
在這一點上,我們在全世界拔頭籌。
官僚層的重要地位造成的後果,是專業官吏不僅擔任事務官職,甚至還要擔任部長。
去年,當巴伐利亞(Bavaria)邦議會在辯論國會制政府時,有一個說法便認為,如果内閣部長讓國會議員來擔任,有才能的人就不再樂意擔任公務員了。
再者,官僚的行政體系,會以一種有系統的方式,規避像在英國制度裡的委員會讨論過程那樣的控制。
這樣一來,除了少數例外,國會實際上根本無法從本身培育出行政的首長。
第三個因素,就是和美國的情況相反,在德國,政黨有政治上的信念和主義(gesinnungspolitische)。
德國的政黨,至少在主觀上認定,它們的黨員都信奉一定的&ldquo世界觀&rdquo。
德國政黨中最重要的兩個:在一邊的〔天主教〕中央黨和在另一邊的社會民主黨,生來在性質上便是屬于少數人的政黨(Minoritätsparteien)[13],同時也志在作少數人的政黨。
帝國(Reich)的中央黨領導人圈子,從不諱言他們反對議會制政府,原因在于他們一向對政府施加壓力而給獵官者覓得職位,因此他們怕一旦身為少數黨(Minderheit),這樣做就困難多了。
社會民主黨是一個有堅定原則的少數人政黨,它也是政府國會化的一個障礙,原因是社會民主黨不願意讓現存的資産階級政治秩序玷污了自己。
這兩個政黨都不願意卷入國會制政府,遂使國會制政府在德國成為不可能。
[§49德國政黨的望族派系傾向]在這些态勢之下,德國的職業政治家的處境如何呢?他們沒有權力,也沒有責任,隻能扮演一種相當次要的望族角色。
在這種狀況的影響下,一種在各處都很典型的派系本能(Zunftinstinkt),又開始在他們的心中鼓動。
在這種将生命意義寄托在他們卑微地位上的望族圈子中,任何在他們看來非我族類的人,都沒有爬得高的可能。
從每一個政黨&mdash&mdash社會民主黨自然也不例外&mdash&mdash我都可以舉出許多名字來,在每一個名字底下,都是一場政治生涯的悲劇;悲劇之來,是因為當事人具有領袖的素質,而正是因為他具備這些素質,遂遭望族山頭的排擠。
我們的每一個政黨的發展,走的都是這樣一條路,一條走到望族派系的路。
舉個例子來說,倍倍爾(F.A.Bebel)雖然在思想才智上無甚可觀,但在性格上、在人格的純潔上,他仍然是一位領袖之材。
他之是一位殉道者、他之(在群衆看來)從來不曾背叛過群衆對他的信任,使他得到了群衆絕對的支持。
在〔社會民主〕黨内,沒有任何勢力足以向他挑戰。
可是到了他去世之後,這種情況告終,〔黨〕官吏的支配開始。
工會幹部、黨書記、新聞工作者踞高位,官吏的本能支配了黨。
這一群黨官吏無任何堪非議之處;和别的國家的情況(尤其是往往十分腐敗的美國工會幹部)比起來,我們甚至可以說他們的品格罕見地高潔。
但是官吏支配所造成的後果,如我們在前面已讨論過的那些,已開始在黨内出現。
從1880年開始,資産階級各政黨已完全變成望族的派系了。
不錯,偶爾各政黨為了宣傳的目的,也必須引入黨外的知識分子,好讓他們可以說:&ldquo我們有某某人、某某人。
&rdquo但隻要可能,他們避免讓這類人參加選舉。
隻有在當事人堅持而無法避免的時候,他才能成為候選人。
同樣的精神〔也支配了〕國會。
今昔無二,我們的各國會政黨都是派系。
在帝國議會的會場中發表的每一篇演講,事先都經過黨的透徹審查。
這些演講前所未聞的沉悶無趣的程度,即可證明這一點。
隻有在事先被指定的人,才能發言。
這和英法兩國的慣例&mdash&mdash雖然法國乃是基于完全不一樣的因素&mdash&mdash構成絕對的對比。
*** [1] 英國保守黨在十九世紀三十年代正式建黨之前,其前身團體被稱為Tories。
這個稱呼起源于十七世紀,當時主張迎立約克公爵詹姆斯為英王的一派,被稱為托利派,因他為天主教徒而反對者則被稱為輝格派。
到今天,&ldquo托利&rdquo仍然是保守黨的俗名。
[2] 安立甘教會(AnglicanChurch)又稱英國教會(ChurchofEngland),是基督教在英國的特殊形式。
英國教會原先屬天主教,十六世紀時拒絕教皇權威,自行發展,接受改教運動部分的影響,是一種天主教和新教的糅合物,比較寬容,今天是普世教會運動的一個典範。
在美國及其他若幹地方,它被稱為聖公會(EpiscopalChurch)。
[3] Whig是英國自由黨的前身。
在自由黨建黨之後,&ldquoWhig&rdquo多指自由黨中的保守一翼。
[4] 所謂&ldquo非國教派&rdquo,泛指不接受英國安立甘國教的新教教派,包括長老會、浸信會、公理會、貴格會等。
這些教派受歐洲大陸宗教改革運動的影響比較深,因此在英國教會擺脫羅馬天主教獨立之後,采取更激進的立場,和安立甘教會不徹底的改革分庭抗禮。
[5] 英國國會内各黨的幹部議員,稱為Whip(黨鞭),負責配合議程安排發言和督促本黨議員到場投票。
通常各黨有一位ChiefWhip、三到五位Whips。
[6] &ldquoCaucus&rdquo一詞起源于十八世紀後期美國的波士頓,詞源已無法考定,意指政黨中核心分子決定候選人或黨政策的秘密協商會議。
在英國,這個詞在1870年代才從美國借來,帶有貶義,指對方嚴密的黨組織。
中文有譯成&ldquo秘密幹部會議&rdquo者。
但韋伯在此似用此詞泛指獨立于望族和國會議員的黨工&ldquo機器&rdquo,爰譯作&ldquo黨務會&rdquo。
[7] 恺撒(JuliusCaesar,前102&mdash前42)曾于羅馬共和将崩潰之際,在人民及軍隊的擁戴之下,違反共和憲法,率軍越過Rubicon河,一舉擊潰羅馬參議院,奪取所有的重要職位于一身,由而取得絕對的權力。
韋伯認為近代大衆民主的必要趨勢,便是具有卡理斯瑪的領袖,直接訴求民意支持,而奪得絕對的領導權。
見p.207注2;又請參見《經濟與社會》附錄Ⅱ(p.1451)。
[8] 所謂愛爾蘭自治,是1870至1920年間愛爾蘭民族主義運動的脫離英國自治要求。
1886年葛萊斯頓曾提出愛爾蘭自治法案,在國會中失敗。
[9] &ldquoJ.P.&rdquo是&ldquoJusticeofPeace&rdquo(治安長官)的簡稱,香港人譯作&ldquo太平紳士&rdquo。
這是由國王任命非法律界的平民擔任的職務,有權維持地方安甯及處理小案件。
&ldquoM.P.&rdquo是&ldquoMemberofParliament&rdquo(國會議員)的簡稱,指下議院的議員。
[10] 請見p.221注2。
[11] &ldquo老大&rdquo的制度,是十九世紀美國政黨政治的特色之一。
随着新移民大量到來,地方上的&ldquo老大&rdquo對他們提供生活上的幫助,借錢給他們,替他們争取社會福利、安排工作;這些新移民則由他們指揮投票。
這是&ldquo老大&rdquo制度的起源。
&ldquo老大&rdquo則用這些受他命令的票源為資源,做進一步的政治經營。
[12] 指1904年。
&mdash&mdash德注 韋伯夫婦曾于1904年8月至12月赴美國訪問,足迹遍及東西兩岸。
[13] 在這段文字中,韋伯稱中央黨和社會民主黨為少數黨時,用了兩個不同的詞:Minoritätpartei和Minderheitspartei。
後者指在國會中相對于占較多席位的多數黨而言的&ldquo少數黨”前者則強調一個政黨因為有嚴格的意識形态,故隻接受具有意識形态覺悟的少數人為黨員,不會大規模地讓群衆入黨。
八 [§50新式政黨機構的出現和領袖的關系]今天,因為這場大崩潰&mdash&mdash一般稱之為革命&mdash&mdash也許一場新的改變已經開始。
也許&mdash&mdash但是不一定。
首先,各種新式的政黨機構開始出現。
頭一種是業餘的機構(Amateurapparat)。
這種機構,特别見之于各大學的學生之間。
他們向一位他們認為有領袖素質的人說:我們來替你做必要的工作,你就下命令吧。
第二種是經紀人(Geschäftsmannische)的機構。
在這種情形中,一個人如果被認為有領袖素質,就有人找上門來,願意負責替他拉票,按照固定的價碼,依票數收錢。
要是諸君誠心問我,在這兩種機構中,從純粹技術政治的角度來看,哪一種比較可依賴,我想我會選擇後者。
但是,這兩種機構,都是突起突滅的泡沫。
現存的機構經曆過了重新組合,不過它們仍繼續活動。
上面提到的新生現象隻是征候,表示隻要有領袖,新的機構仍有可能産生。
但是比例代表制在技術上的特性,已經注定了它們不會真正成功。
寥寥幾個街頭專政者興起又垮掉。
而以嚴格的紀律組織起來的,本來也僅僅是街頭專政者的追随者:這些凋零中的少數派的力量,就是在此了。
[§51領袖民主制的前景和機會]讓我們假定這種情形有所改變。
那麼,我們必須要從早先所言,清楚地了解到一點:直接訴求民意認可式的領袖對政黨的領導,造成了追随者的&ldquo喪失靈魂&rdquo(Entseelung),甚至可以說是精神上的無産階級化。
要成為對于領袖有用的機構,成為一套美國意義下的機器,讓望族的虛榮和個人觀點的固執都不至于幹擾它的運作,跟随者必須對領袖盲目服從。
林肯的當選之所以可能,便是借助于政黨組織的這項特性。
至于葛萊斯頓,正如我們在前面說過的,在黨務會中也有同樣的情形。
這不過是受領袖領導必須付出的代價。
不過,我們所能做的選擇隻有二途:挾&ldquo機器&rdquo以俱來的領袖民主制(Führerdemokratie),和沒有領袖的民主,也就是沒有使命召喚感(ohneBeruf),沒有領袖必具的那種内在精神性的、卡理斯瑪要素的&ldquo職業政治家&rdquo的支配[1]。
後者的情況,就是黨内反對派習慣上稱為&ldquo派系&rdquo支配的情況。
目前在德國,我們隻能做後面這種選擇。
在未來,因為聯邦參議院(Bundesrat)将會恢複,對帝國議會[2]的權力,以及帝國議會作為領袖的選取場所的重要性,必然構成限制,這種〔政客支配〕情況的持續,至少在帝國的層次上,得到了有利的條件。
再者,就其目前的形式而言,比例代表制也會有同樣的效果。
比例代表制乃是沒有領袖的民主一種典型的現象: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是因為比例選舉方式有利于望族山頭在争取提名時的暗盤操縱;另一方面,也是因為在未來,這種制度讓利益團體有可能迫使政黨把它們的幹部列入名單,由而産生了一個非政治性的國會,沒有真正的領袖存身的餘地。
對于領袖的需要,唯有在一位循直接訴求民意認可的方式而不是由國會選出來的帝國總統(Reichspräsident)身上,才能得到滿足。
當在較大的地方自治體中,以直接訴求民意認可方式選出的專政市長,挾着自行安排他的官府人事的權力出現的時候&mdash&mdash在美國,當有人要認真和腐敗對抗時,情形更是如此&mdash&mdash以工作成績為基礎的領袖,便可能産生,領袖的挑選也可能開始。
這就決定了要有配合這種選舉而組織起來的政黨組織。
不過,鑒于各個政黨&mdash&mdash社會民主黨尤其不例外&mdash&mdash對于領袖有一種完全小資産階級式的敵意,政黨未來的組成方式和所有這些機會,都仍在未定之天。
[§52志業政治家的出路]因此,政治作為一種&ldquo志業&rdquo的經營,在具體外在的方面會表現出什麼樣的形态,在今天尚無法看出來。
也因此,更難看出來的,是有什麼途徑存在,好讓有政治禀賦的人能夠利用,去從事遂心的政治工作。
那些因為物質條件而必須&ldquo依靠&rdquo政治為生的人,大概都必須另取新聞工作或者黨工之類的典型直接途徑。
不然,他們就得去擔任工會、商會、農會、技術行會、勞工委員會(Arbeitskammer)、雇主組織等利益團體的代表,或者是在地方自治體的政府中找一個合适的位置。
可是黨工和新聞記者一樣,總是背負着&ldquo次等地位&rdquo(Deklassiertheit)的包袱;這是在此我們對于政治作為一種志業在外在的層面上唯一能說的。
即使沒有人真的說出來,新聞記者和黨工的耳朵裡,不幸總是回響着&ldquo受雇文人&rdquo和&ldquo受雇說客&rdquo這類字眼。
一個人,如果在心理上對此沒有堅強的防禦,無法給自己找到正确的答案,最好遠離這種生涯。
因為不管怎麼說,除了必須抵抗強大的誘惑之外,這種生涯也會帶來不時的失望。
*** [1] &ldquo&lsquo領袖民主制&rsquo指的是偉大的政治人物在民主憲政體制中進行的卡理斯瑪型統治。
&lsquo沒有領袖的民主&rsquo指的是一種民主的統治,在其中一切事務都隻是像日常瑣事一般地來處理。
&rdquo(Mommsen,前引譯文,p.17) [2] 俾斯麥統一德國,建立聯邦式的帝國(Reich)。
各邦王室派代表組成聯邦參議院,形式上控制一切立法,并通過皇帝指派(通常是普魯士的首相)的參議院主席(也就是總理)&ldquo治理&rdquo聯邦。
全德國人民的代表另外組成帝國議會,和邦沒有關系。
但這個機構隻有磋商和預算方面的權力,對聯邦政府沒有控制力量。
參見《經濟與社會》附錄Ⅱ英譯者注8,p.1464。
九 [§53政治作為志業的心理意義]既然如此,那麼政治作為一種志業,就内在的滿足感而言,能給當事人帶來什麼呢?把政治當成一種志業來獻身的人,必須具備哪些人格上的先決條件呢? 政治作為一種志業,最主要的,是可以讓人獲得權力感(Machtgefühl)。
即使身居正式說來不是很高的位置,那種對人有影響力的感覺、插手在控制人的權力中的感覺、尤其是親手覺觸到曆史性重大事件之脈動的感覺,都使得志業政治家覺得自己擺脫了日常庸碌刻闆的生活。
但是,他必須面對一個問題:憑什麼個人的素質,他才能不負這種權力(不論對個别當事人的情況來說,這權力多麼有限),以及這權力帶給他的責任?在這裡,我們開始進入倫理問題的領域了,因為&ldquo什麼樣的人才有資格把手放到曆史舵輪的握柄上&rdquo乃是一個倫理性的問題。
[§54志業政治家人格上的條件]我們可以說,就政治家而言,有三種素質是絕對重要的:熱情(Leidenschaft)、責任感(Verantwortungsgefühl)、判斷力(Augenmaß)。
所謂熱情,我指的是切事(Sachlichkeit)的熱情,一種對一件&ldquo踏實的理想&rdquo(Sache)的熱情獻身,對掌管這理想的善神或魔神的熱情歸依。
我所謂的熱情,和我已故的朋友西美爾嘗稱為&ldquo沒有結果的亢奮&rdquo(sterileAufgeregtheit)的那種心态,是兩回事。
後面這種心态,是某一類知識分子&mdash&mdash特别是俄國知識分子(不過,也許他們不是每一個人都如此)&mdash&mdash的特色;而在今天,在這場被傲稱為&ldquo革命&rdquo的狂歡會中,這個心态對我們的知識分子也發生了很大的作用。
這種心态,是一種不會有任何結果的&ldquo以理知上的有意思為尚的浪漫主義&rdquo(RomantikdesintellektuellInteressanten),沒有絲毫切事的責任意識。
不論如何誠心,隻有熱情是不足的。
政治家不在于熱情本身,而是要在用熱情來追求某一項&ldquo踏實的理想&rdquo之同時,引對這個目标的責任為自己行為的最終指針。
這就需要政治家具備最重要的心理特質:判斷力。
這是一種心沉氣靜去如實地面對現實的能力;換句話說,也就是一種對人和事的距離。
&ldquo沒有距離&rdquo,純粹就其本身而言,是政治家緻命的大罪之一;也是我們新起一代的知識分子,一旦養成便會注定他們在政治上無能的性質之一。
因此,問題是熾烈的熱情和冷靜的判斷力,怎樣才能在同一個人身上調和起來。
政治靠的是頭腦,不是靠身體或心靈的其他部位。
政治要不淪為輕浮的理知遊戲,而是一種真實的人性活動,對政治的獻身就必須起自熱情、養于熱情。
但是熱情的政治家的特色,正在于其精神的強韌自制;使政治家和隻是陶醉于&ldquo沒有結果的亢奮&rdquo中的政治玩票人物有别的,也正是這種堅毅的自我克制。
要想臻于這種境界,唯一的途徑,便是養成習慣,保持一切意義下的距離。
政治&ldquo人格&rdquo的&ldquo強韌&rdquo,首要便在于擁有這些素質。
[§55虛榮的破壞力]準此,政治家必須時時刻刻克服自己身上一種全然平常、全然屬于人之常情的敵人:虛榮(Eitelkeit)。
虛榮心絕對是普遍的,但虛榮是一切切事的獻身和一切距離(在此指對自己的距離)的死敵。
虛榮是随處可見的一種品性,可能沒有人能全然避免。
在學院界和知識界,虛榮甚至是一種職業病。
不過就一個學者來說,無論虛榮的表現是如何令人讨厭,但是因為虛榮通常不會幹擾他的學術工作,在這個意義上說來,它相對而言是無害的。
可是就政治家來說,情況就完全不同了。
在政治家的工作中,必須追求權力,作為不可或缺的工具。
因此,&ldquo權力本能&rdquo&mdash&mdash如人常說的,乃是政治家正常性質的一個部分。
不過,一旦政治家對權力的欲求不再&ldquo切事&rdquo,變成純粹個人自我陶醉的對象,而不再全然為了某項&ldquo踏實的理想&rdquo服務,他就冒渎了他的職業的守護神。
因為在政治的領域中,最嚴重的罪惡,歸根究底來說隻有兩種:不切事和沒有責任感(這兩者常常&mdash&mdash但不是始終&mdash&mdash是同一回事)。
而虛榮&mdash&mdash盡可能讓自己站在台前受人矚目的需要&mdash&mdash在最強烈的時候,會引誘政治家犯下這兩項罪惡之一,甚至兩者皆犯。
群衆鼓動者之被迫考慮效果(Wirkung),便最足以見此。
正因為如此,這種領袖時時都有危險變成一個演員,有危險輕忽了對自己行動之後果的責任,而隻關心自己留給别人什麼&ldquo印象&rdquo。
他的不切事,使他追求的是權力的閃亮表象,而不是有作用的(wirkliche)權力;他的缺乏責任感,使他隻為了權力本身,而不是為了某種有内容的目的去享受權力。
不錯,權力是一切政治不可或缺的工具,同時因此是一切政治的動力之一;但即使如此,或者正因為如此,政治家像一個暴發戶似的炫耀自己的權力、虛榮地陶醉在權力感裡&mdash&mdash簡言之,崇拜純粹的權力本身&mdash&mdash乃是扭曲政治動力的最嚴重的方式。
徹頭徹尾的&ldquo權力政治家&rdquo,在我們之間,也有狂熱的信徒加以最高的崇拜;這種政治家或許會造成強烈的影響,但在現實裡,他們不能成事,不能具有任何真實的意義。
就這點來說,批評&ldquo權力政治&rdquo的人,是絕對正确的。
從權力政治心态的若幹典型代表内在突然崩潰的例子,我們可以窺出,在他們嚣張但完全空虛的作态後面,隐藏的是什麼樣的内在軟弱和無力。
這種作态,來自對人類行動的意義(Sinn)最廉價、最淺薄的虛脫麻木(Blasiertheit)态度;事實上,人類的一切行動,特别是政治行動,永遠都帶有悲劇的成分;但是這一點,卻是這種态度全然無所知的。
[§56信念以及價值對政治行動的意義]政治行動的最終結果,往往&mdash&mdash甚至經常&mdash&mdash和其原先的意圖(Sinn)處在一種完全不配當的關系中;有時候,這種關系甚至是完全吊詭難解的。
這完全是事實,甚至是整個曆史的一項基本事态。
不過,在此我們不拟去證明這一點。
可是,正是由于這個事态,政治行動若要有其内在的支撐定力(Halt),就必須要有追求一個理想的意圖。
為了這樣一個理想,政治家追求權力、使用權力;但是這樣的一個理想究竟以什麼形式出現,乃是一個由信仰來決定的問題。
他追求的理想可以是關于一個民族的或全人類的,可以是社會和倫理性的或者文化性的,也可以是屬于此世的或者宗教性的。
他可以完全投入他對&ldquo進步&rdquo[1](不論在哪一種意義之下)的強烈信仰中,也可以冷靜地否定這種信仰。
他可以堅持應該為了某一&ldquo理想&rdquo服務,也可以在原則上否定這類要求,緻力于日常生活的具體目标。
總而言之,一定要有某些信念。
不然的話,毫無疑問,即使是在外觀上看來最偉大的政治成就,也必然要承受一切世上受造物都無所逃的那種歸于空幻(Nichtigheit)的定命。
[§57政治的道德地位]說到這裡,我們已經開始讨論今晚要談的最後一個問題:政治作為一件&ldquo理想事業&rdquo(Sache)所具有的精神風格(Ethos)。
如果完全不考慮它的具體目标,政治在人生的整體道德安排(diesittlicheGesamtökonomie)中,能成全什麼志業?或者這麼說:在道德世界的什麼地方,才是政治的居身之所?自然,在這裡互相沖突的,乃是最終極的世界觀;在世界觀之間,最終隻有選擇可言。
最近,又有人在讨論這個問題(雖然在我看來,他們讨論的方式,是完全倒錯的);在此,讓我們果敢地來面對這個問題吧! [§58自鳴正義的道德和責任的道德]不過,首先讓我們祛除一種對這個問題全然淺薄不足道的扭曲。
當人們開始考慮道德問題的時候,道德可能扮演一種從道德的角度來看最緻命的角色。
我們舉些例子。
很少有男人在對一個女人移情别戀的時候,不會覺得有需要對自己說:這個女人不值得我愛,或者這個女人令我失望,或其他類似的&ldquo理由&rdquo,以表示自己的作為正當。
這當然不夠風度;但更不夠風度的,是他要編造出理由,去&ldquo正當化&rdquo他不再愛這個女人以及這個女人必須接受這一事實這樣直截了當的定局,以便證明自己沒有錯,并且把責任都加到已經在痛苦中的她的頭上。
在情場上得勝的人,有同樣的運作:他的情敵一定不如他,否則這個人也不會輸掉。
在打了一場勝仗之後,勝利者會以一種不見尊嚴(Würde)的道德優越感(Rechthaberei)宣稱:我勝利了,因為我與正義同在;很明顯,這也完全是同一種心态。
或者,當一個人因為不堪戰争的殘酷而精神崩潰時,不是率直承認他承受不了,而是覺得有必要向自己正當化自己對戰争的厭倦,告訴自己:我不喜歡這場戰争,因為我被迫去為了一個在道德上邪惡的目标作戰;用這個理由取代了原來真正的理由。
戰争中的失敗者,也會有同樣的情形。
在戰争結束後,與其像老婦人一樣,汲汲于找出&ldquo禍首&rdquo(而畢竟,造成戰争的,乃是社會的結構),倒不如果敢嚴峻地對敵人說:&ldquo我們敗了,你們得到了勝利。
這些都是過去的事了。
現在,讓我們就牽涉到的實質利害,以及(更重要的)根據對未來要負的責任(這尤其是勝利者必須關心的),來談應該得出來的結論。
&rdquo除此之外,任何其他做法,都不見尊嚴,都會留下報應的禍根。
一個民族可以原諒它的利益所受到的傷害,但不會原諒對其榮譽所施的傷害,尤其當這傷害來自一種教士式的道德優越感。
每一份新的文件,在幾十年後公布于世之時,都會造成羞怒的吼聲、仇恨、憤怒,而不是讓這場戰争及其結局至少在道德上被掩埋掉。
要把戰争及其結局掩埋掉,我們必須采取一種切事的、有風度的、最重要的是一種尊嚴的态度。
堅持&ldquo道德&rdquo,無足以臻此。
所謂堅持道德,實不啻雙方都有失尊嚴。
堅持道德的人,關心的并不是政治家真正關懷的問題&mdash&mdash未來以及政治家對未來的責任;相反,這種人關心的,是在政治上沒有結果(因為無法取得結論)的過去罪愆的問題。
政治上若有罪愆可言,這便正是政治上的罪愆。
尤有者,這種人沒有看到,整個問題如何因為實質的利害而無可避免地受到扭曲:勝利者的利益,在于榨取物質上及精神上最大的好處;失敗者的利益,則在于希望借着承認罪過而獲得某些好處。
若有&ldquo庸俗&rdquo可言,這便是&ldquo庸俗”而這正是以道德為&ldquo取得公道&rdquo的手段的結果。
[§59道德和政治的離與合]那麼,道德(Ethik)和政治之間實際的關系,到底是什麼樣的呢?難道這兩者之間,真的如某些人所說的那樣,是完全無關的嗎?或者,完全相反,一如生命的任何其他領域,政治也無分軒轾地受&ldquo同一套&rdquo倫理管轄?有時候有人認為這兩個命題是互相排斥的二擇一選擇,兩者中間隻有一個是正确的。
但是世界上可有一套倫理,能夠把同樣的行為規準,施加到性愛關系、商業關系、家庭關系、職業關系上?一個人和妻子、賣菜的女人、兒子、競争對手、朋友、法庭上的被告的關系,豈可都用在内容上一樣的行為規則來決定?在決定政治所須滿足的倫理要求的時候,政治運作的特有手段是以武力在背後支持的權力這一事實,難道毫無特殊的意義?我們難道沒有看到,布爾什維克和斯巴達克團(Spartakusbund)[2]的意識形态黨人,正是因為使用了政治的這種手段,達到了和任何軍國主義式的專政者完全一樣的結果?工人士兵委員會的支配,和舊體制裡面任何一個掌權者的支配,除了在掌權的人事方面以及這些人的素人玩票上面之外,可有什麼區别?所謂&ldquo新道德&rdquo絕大多數的代表人物,在批評他們的對手時所發的論戰言論,與随便一個群衆鼓動者的叫罵方式,又有什麼不同?有人會說,他們的意圖是高貴的。
那很好!但我們談的,是他們使用的手段和工具。
他們所攻擊的對方,同樣可以宣稱&mdash&mdash并且從這些人的觀點看來同樣誠實&mdash&mdash他們終極的意圖也是高貴的。
&ldquo凡持劍的必死在劍上&rdquo[3],鬥争在哪裡都是鬥争。
好吧!那麼山上訓詞[4]的倫理又如何呢?今天,有人很喜歡引用山上訓詞的要求;但是山上訓詞或者說福音的絕對倫理,是比這些人想象的來得嚴重的一回事。
它不是開玩笑的。
人們說科學中的因果原則不是一部出租車,可以招之即來,随意上下;這對于山上訓詞中的倫理也适用。
若我們不故意把它平俗化,它的真義是:要就全有,不然全無。
舉個例子來看,想想那位富家少年,他&ldquo憂悶地走了,因為他擁有許多産業&rdquo[5]。
福音的誡命清楚而不打折扣:把你擁有的東西施舍掉&mdash&mdash任何東西,無條件地。
可是政治家會說,這個不合理的過分要求,如果要在社會的角度言之有意義,就必須應用于每一個人。
因此,就非得有稅、捐、充公等等,簡言之,也就是對每一個人都要有效的強迫和秩序。
但是倫理誡命根本不管這些,它的本質便是如此。
那麼,&ldquo〔若有人打你的右頰,〕把左頰也轉給他&rdquo[6]又如何呢?這個誡命也是無條件的:我們不應去追問别人有什麼權利打這一掌。
這是一種全然放棄了尊嚴的倫理(eineEthikderWürdelosigkeit)&mdash&mdash對聖人除外。
但這正是要點,一個人一定要在每一件事上都是聖人,至少要有這樣的心志(Wollen):一個人一定要生活得像耶稣、使徒或者像聖方濟各。
唯有如此,這種倫理才具有意義,才能表現出當事人的尊嚴。
非如此,它們不會有意義,不會有尊嚴可言。
如果出世(akosmistische)[7]的愛之倫理涵蘊的結論是&ldquo不要用武力抵抗惡行&rdquo[8],那麼,對政治家來說,&ldquo你應該用武力抵抗惡行&rdquo這個相反的命題才适用&mdash&mdash不然,對于邪惡的得勢,你便要負責任。
要遵循福音的倫理行事的人,應該退出罷工,因為罷工乃是一種強迫:這種人應該去加入黃色工會[9]。
這種人尤其不應該再談&ldquo革命&rdquo。
因為福音的倫理,絕對不會教導人說:内戰才是唯一的一種正當的戰争。
以福音為行動圭臬的和平主義者,會拒絕接過武器,甚至把武器丢掉;德國的和平主義者,得到的建議便是如此;因為這乃是一種倫理義務,目的在于終止這場戰争,甚至終止一切戰争。
可是政治家則會說,要讓人們在可見的未來時期内,都不寄任何希望和價值于戰争,最穩當的方法就是依現狀締結和平。
能做到這一點,交戰的民族就會問了:戰争到底是為了什麼?讓戰争變成一件荒謬的事!這在目前仍無可能,因為勝利者(或者至少某些勝利者)仍然有政治上的利益可圖。
之所以如此,原因在于癱瘓了我們的抵抗能力的那種态度。
到了此刻,到了疲竭的時期已将過去之時,人們不寄以希望和價值的乃是和平,而不是戰争:這是絕對倫理的一種結果。
最後,說實話的義務又如何呢?在絕對倫理看來,這是無條件的義務;因此,有人得出這樣的結論:一切文件,特别是顯示自己的國家有過錯的文件,都應該公之于世;根據這種單方面的公開發表,過錯應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