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學術作為一種志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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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的是,無論這份熱情是多麼熾烈、真摯和深邃,它并不能保證對一個問題必然會産生學術上的成果。
當然,對于具有決定性作用的&ldquo靈感&rdquo(Eingebung)來說,熱情乃是先決條件。
晚近,年輕人的圈子裡流傳着一種說法,即學問不過是數學計算上的問題,在實驗室或統計歸檔系統中即可生産出來,和&ldquo在工廠裡&rdquo制造産品沒有兩樣。
而從事這種計算,隻需要冷靜的頭腦,可以不要&ldquo心和靈魂&rdquo。
我們首先要指出,這種論調對于在工廠或實驗室裡作業的情形一無所知。
在這兩種地方,工作人員的腦子裡都必須有一些想法,而且必須是正确無誤的想法,他才能夠用這些想法成就有價值的東西。
這種靈感不能強求;它和冷冰冰的計算毫無關系。
當然,計算本身也是一項不可或缺的先決條件。
舉例而言,沒有哪一位社會學家,即使是年事已高的學者,會自認為已經了不起到可以不做成千上萬、瑣瑣碎碎的計算工作的地步;這些計算有的一次得花上幾個月的時間。
如果你想得到點結果,你絕不能放心大膽地把工作交給技術助理全權處理,即使最後得到的結果經常隻有微乎其微的重要性。
但是如果你對于計算的方向,以及在計算過程中對于浮現的單項結果所代表的意義毫無&ldquo概念&rdquo,那麼即使這微不足道的結果,也不可得。
在正常情況下,這種&ldquo靈感&rdquo唯有經過辛勤工作之後,才會湧現;當然也并非一徑如此。
在學術的領域内,業餘工作者的直覺對學術的影響,可能與專業人士的等量齊觀,甚至更大。
我們有一些最好的假說和見解,正是來自業餘學者。
正如赫爾姆霍茨論梅耶爾(RobertvonMayer)[1]之語,業餘人士與專業工作者唯一的不同,在于他缺少一套确切可靠的作業方法,因而往往造成一種結果,使他無法對他的一項直覺的意義,加以判定、評估及經營發展。
如果靈感不能取代工作,那麼工作也不能取代靈感或者迫使靈感湧現;熱情自然更辦不到。
熱情與工作可以激發靈感;最主要的,二者要結合起來。
即使如此,靈感隻有在它們願意的時候才會造訪,并非我們希望它們來就會來。
就像伊赫林(RudolfvonIhering)所描繪的,有些精彩絕倫的想法,是當我們&ldquo坐在沙發上吸雪茄&rdquo的時候,突然出現;或是如赫爾姆霍茨以科學般精确的句子,描述他自己的狀況:當他正沿着一條緩緩上坡的街道散步時,或者是其他類似的情況。
不管怎樣,靈感之湧現,往往在我們最想不到的當兒,而不是在我們坐在書桌前苦苦思索的時候。
然而,如果我們不曾在書桌前苦苦思索過,并且懷着一股獻身的熱情,靈感絕對不會來到我們腦中。
無論如何,學術工作者必須考慮到一切學術工作必須承受的風險:靈感會不會出現?一個人可能孜孜矻矻地努力工作,但卻永遠沒有自己的創見。
如果我們以為這種情形隻發生在學術界,譬如說,商行辦公室的情形就和實驗室中不一樣,那就大錯特錯。
商人或工業巨子如果沒有&ldquo做生意的想象力&rdquo,亦即沒有靈感,沒有直覺,終其一生,他還是做一個本本分分的職員或事務員比較穩當;他将永遠不會在組織上真正有所創新。
靈感絕不像一些自大的學者所想象的那樣,在學術領域中,扮演一個比它在現代企業家對實際生活問題的掌握方面,更為重要的角色。
另一方面,靈感在學術上的重要性,又并不亞于它在藝術領域中的重要性;這點也經常被人誤解。
如果有人以為數學家隻要坐在書桌前,把弄米尺、計算器等,就能得到有學術價值的成果,這是很幼稚的想法。
一個維爾史特拉斯(KarlWeierstrass)在數學上的想象力,無論從意義與結果來說,在導向上自然都和藝術家的想象力迥然有别,性質上也有根本差異,但是其間心理過程并無不同。
二者皆為狂熱(Rausch)(即柏拉圖所謂的&ldquo迷狂&rdquo〔mania〕[2])與&ldquo靈感&rdquo。
[§9當前流行的&ldquo人格&rdquo論]我們從事學術研究時是否有靈感,靠的是人所不能測知的命運,此外就是靠&ldquo天賦&rdquo。
目前流行一種心态,把這項無可置疑的真理變成崇拜偶像的借口,這些偶像就是&ldquo人格&rdquo(Persönlichkeit)[3]與&ldquo個人體驗&rdquo(Erleben)。
這種崇拜充斥大街小巷與各種報刊,在年輕人的圈子裡,尤為風行,這是可以理解的。
這兩個偶像彼此緊密連在一起:一般認為,&ldquo個人體驗&rdquo構成人格,并為人格本質的一部分。
于是人們使盡解數,努力去&ldquo體驗&rdquo生活。
因為他們相信,這才是一個&ldquo人格&rdquo應有的生活方式。
即使&ldquo體驗&rdquo生活沒有成功,也得裝出一副有異禀的樣子。
從前德文把&ldquo個人體驗&rdquo稱為&ldquo感動&rdquo(Sensation),我認為在當時人們對人格及其代表的意義,有更恰當的了解。
[§10學者的&ldquo人格&rdquo]各位貴賓們!在學問的領域裡,唯有那純粹向具體工作(Sache)獻身的人,才有&ldquo人格&rdquo。
不僅研究學問如此,就我們所知,偉大的藝術家,沒有一個不是把全部心力放在工作上;工作就是他的一切。
就藝術家的藝術而論,即使&ldquo人格&rdquo偉大如歌德者,要想把&ldquo生活&rdquo變成一件藝術品,都會對藝術造成傷害。
如果有人懷疑這點,他必須是歌德,才能膽敢讓自己擁有這種自由。
至少,每個人都會同意,即使在像歌德這種千年一見的人身上,這種自由也必須付出代價。
在政治方面,情形亦複如此,不過今天我們暫不讨論這個問題。
在學術圈内,當一個人把他應該獻身的志業,當作是一項表演事業,并以其經理人身份自居的時候;當他出現在舞台上,竭力以&ldquo個人體驗&rdquo來證明自己的價值的時候;當他自問我如何證明我不隻是&ldquo專家&rdquo而已,我又如何在形式與内容上發前人未發之言的時候&mdash&mdash我們絕對不能把他當作是一個有&ldquo人格&rdquo的人。
今天,這種現象已經相當普遍;它始終給人一種卑劣的印象,并降低當事人的人格。
反之,唯有那發自内心對學問的獻身,才能把學者提升到他所獻身的志業的高貴與尊嚴。
在這一點上,藝術家也是一樣的。
[§11何處尋覓學術工作的意義]在這些先決條件上,學術工作和藝術有共同之處,但在其他方面,學術工作與藝術工作相當不同。
學術工作和一個進步(Fortschritt)的過程不可分離;而在藝術的領域中,沒有進步這回事,至少不同于學術上所說的進步。
我們不能說,一個時代的藝術作品,因為這個時代采用了新的技巧方法,甚或新的透視法則,就比那沒有采用這些方法與法則的藝術品,具有更高的藝術價值&mdash&mdash隻要後者的形式,充分表現了它所欲表達的題材,也就是說,對于題材的選擇與處理,即使未使用這些新的方法與條件,也能充分掌握藝術性。
一件真正&ldquo完滿&rdquo的作品,永遠不會被别的作品超越,它永遠不會過時。
欣賞者對其意義的鑒賞各有不同;但從藝術的角度觀之,人們永遠不能說,這樣一件作品,會被另一件同樣真正&ldquo完滿&rdquo的作品&ldquo超越&rdquo。
在學術園地裡,我們每個人都知道,我們所成就的,在十、二十、五十年内就會過時。
這是學術研究必須面對的命運,或者說,這正是學術工作的意義。
文化的其他領域,也受制于同樣的情況,但是學術工作在一種十分特殊的意思之下,投身于這種意義:在學術工作上,每一次&ldquo完滿&rdquo,意思就是新&ldquo問題&rdquo的提出;學術工作要求被&ldquo超越&rdquo,要求過時。
任何有志獻身學術工作的人,都必須接受這項事實。
學術研究,若由于本身所帶有的藝術性,能夠提供人們以&ldquo滿足&rdquo,當然可以流傳;或是作為一種訓練方法,也可以有持久的重要性。
然而就學術本身的觀點來說,我再重複一遍,将來總有一天,我們都會被别人超越;這不僅是我們共同的命運,更是我們共同的目标。
當我們進行一項工作時,不能不希望别人會更上一層樓。
原則上,這進步會無限地繼續下去。
有了這種了解,我們接下來要談的,便是學問的意義(Sinn)這個問題。
畢竟,一種活動如果受制于這樣一種法則,那麼它本身是否合理,或有無意義,并非自明。
人們為什麼要努力從事這樣一種在實際上永無止境并且永遠不可能有止境的工作?首先,人們會說,是為了純粹實用的目的,或者,我們用較廣義的說法,是為了技術性的目的;換言之,是為了按照學術經驗所提示的期望,調整我們實際活動的取向。
好,但這一切隻對應用者有意義。
學術從業者本人,對他的志業抱持的又是怎樣的态度呢&mdash&mdash如果他确實有心追求這樣一種人生态度?他會說,他是&ldquo為學術而學術&rdquo,而不是圖求看見别人因為利用學術而獲得商業或技術上的成功,或是人們借此吃得更好,穿得更好,心智更開明,統治管理更成功。
可是,一個人如果為了學術本身,投入這個專業分工精細而又永無止境的經營裡,在他的成就與發現早已注定了會被後人超越的情況下,他認為自己的這些努力能完成什麼有意義的事?對于這個問題,我們必須做一些一般性的思考。
*** [1] 1840年,梅耶爾以船醫的身份,在赴爪哇途中,看到船員所流鮮血的顔色與在寒帶流血的顔色不同,認為這是體内熱能的變化所引起的,因此發現了&ldquo熱的工作當量&rdquo,創立了&ldquo能量不滅&rdquo的法則。
後來赫爾姆霍茨以嚴密的數學方法,将這個原則表現出來。
&mdash&mdash日注 [2] 見柏拉圖的《斐德羅篇》(Phaedrus):&ldquo迷狂&rdquo是一種受&ldquo激發&rdquo後的忘我狀态,見諸直接通靈的先知、詩人等。
[3] &ldquo人格&rdquo是韋伯的哲學思想中很重要的一個概念:&ldquo人格&rdquo使人的行動和自然界的事件有别。
用韋伯自己的話來解釋:&ldquo人格的本質,在于人格和某些終極價值及生命意義的内在關系的堅定不渝&hellip&hellip&rdquoMaxWeber,RoscherandKnies:TheLogicalProblemsofHistoricalEconomics,Englishtr.GuyOakes(NewYork,1975),p.192;參見MaxWeber,TheMethodologyoftheSocialSciences,p.55。
關于&ldquo人格&rdquo的精細讨論,請參見RogersBrubaker,TheLimitsofRationality:AnEssayontheSocialandMoralThoughtofMaxWeber(London,1984),pp.95&mdash98。
最近一本以&ldquo人格&rdquo為韋伯思想關鍵的著作,是HarveyGoldmann,MaxWeberandThomasMann:CallingandtheShapingoftheSelf(Berkeley,1988),其中對這個概念有深入的探讨。
日譯本将此詞譯作&ldquo個性&rdquo,或可供中文讀者參考。
三 [§12理知化的主要意義]學術的進步,是人類理知化(Intellektualisierung)過程的一個部分,并且是最重要的一個部分。
此一過程已持續數千年之久,可是到了今天,流行的風氣卻是用極其否定的态度來看待它。
關于由學術(Wissenschaft)和以學術為依據的技術所孕育的理知主義的合理化(Rationalisierung)趨勢,讓我們先來澄清一下其現實含義。
它是不是表示,今天在座的每一個人,對于自身的生存狀況,都比一個美洲印第安人或一個霍屯督人(Hottentot)[1]知道得更為清楚?這幾乎是不可能的。
我們搭乘電車,對車子為什麼會前進一無所知,除非你是專業機械師;而且我們沒有必要知道。
我們隻要知道電車行駛有一定規則可循,據以調整我們的行為,那就夠了。
至于這樣一個會走的機器是怎樣制造的,我們并不知道。
相形之下,未開化的野人對他的工具的了解是我們比不上的。
今天我們在花錢的時候,對于為什麼用錢可以買到東西,并且買的東西有時多、有時少這個問題,我敢打賭,如果聽衆中有學政治經濟學的同事,大概每一位都會提出不同的答案。
可是野人知道,為了得到每天的食物,他必須做些什麼事,什麼制度會幫助他達到這個目的。
因此,理知化與合理化的增加,并不意味着人對他的生存狀況有更多一般性的了解。
它隻表示,我們知道或者說相信,任何時候,隻要我們想了解,我們就能夠了解;我們知道或者說相信,在原則上,并沒有任何神秘、不可測知的力量在發揮作用;我們知道或者說相信,在原則上,通過計算(Berechnen),我們可以支配(beherrschen)萬物。
但這一切所指唯一:世界的除魅(EntzauberungderWelt)[2]。
我們再也不必像相信有神靈存在的野人那樣,以魔法支配神靈或向神靈祈求。
取而代之的,是技術性的方法與計算。
這就是理知化這回事的主要意義。
[§13進步與死亡的意義]那麼,這個在西方文化中已持續數千年之久的除魅過程,以及以知識作為環結與動力的&ldquo進步&rdquo,在純粹應用與技術層面之外,是否還帶有任何其他意義?諸位在托爾斯泰(LeoTolstoy)的作品裡,可以看到這個問題以最原本的形式提了出來。
他提出這個問題的方式很獨特。
他整個思考,環繞在&ldquo死亡是不是一件有意義的事&rdquo這個主題上逐漸發展。
他的回答是:對于文明人來說,死亡沒有意義。
死亡對于文明人來說沒有意義,因為文明人的個人生命是置放在無限的&ldquo進步&rdquo當中;依照這種生命本身的内在意義來說,這樣的生命永遠不會走到盡頭。
因為對那些身處進步過程中的人來說,前面永遠有下一步待走;任何人在死亡之時,都沒有抵達巅峰,因為巅峰是在無限之中。
亞伯拉罕(Abraham)[3]或古代的農民&ldquo年高而享盡了生命&rdquo[4],因為他是站在生命的有機循環過程中;因為就生命的本質而言,他在生命的黃昏已經獲得了他的生命所能給他的一切;因為他眼中再也沒有他會想要去解開的疑惑;因此,他可以說,這一生已經活&ldquo夠&rdquo了。
反觀文明人,處在一個不斷通過思想、知識與問題而更形豐富的文明之中,很可能&ldquo對生命倦怠&rdquo,而非享盡了生命。
他隻能捕捉到精神之生命不斷新推出的事物中微乎其微的一部分,而他所能掌握的,卻又隻屬一時而非終極。
在這種情況下,死亡在他眼中,乃成為一樁沒有意義的事件。
既然死亡沒有意義,文明生命本身也就不再帶有任何意義;因為死亡之所以缺乏意義,正是肇因于生命之不具意義的&ldquo進步性&rdquo。
在托爾斯泰後期小說中,此一論點随處可見,形成他藝術的基調。
[§14學問的價值&mdash&mdash問題的提出]我們應該如何來面對這個問題?在技術層面以外,&ldquo進步&rdquo本身是否尚有什麼可以明認的意義,因于這種意義,對&ldquo進步&rdquo的服務,遂可成為一樁有意義的志業?這個問題是一定要提出的;但這已不單單是奉學問為志業的問題,亦即不單純是學問作為一種志業,對于獻身于它的人有什麼意義的問題。
現在我們問的問題是,在
當然,對于具有決定性作用的&ldquo靈感&rdquo(Eingebung)來說,熱情乃是先決條件。
晚近,年輕人的圈子裡流傳着一種說法,即學問不過是數學計算上的問題,在實驗室或統計歸檔系統中即可生産出來,和&ldquo在工廠裡&rdquo制造産品沒有兩樣。
而從事這種計算,隻需要冷靜的頭腦,可以不要&ldquo心和靈魂&rdquo。
我們首先要指出,這種論調對于在工廠或實驗室裡作業的情形一無所知。
在這兩種地方,工作人員的腦子裡都必須有一些想法,而且必須是正确無誤的想法,他才能夠用這些想法成就有價值的東西。
這種靈感不能強求;它和冷冰冰的計算毫無關系。
當然,計算本身也是一項不可或缺的先決條件。
舉例而言,沒有哪一位社會學家,即使是年事已高的學者,會自認為已經了不起到可以不做成千上萬、瑣瑣碎碎的計算工作的地步;這些計算有的一次得花上幾個月的時間。
如果你想得到點結果,你絕不能放心大膽地把工作交給技術助理全權處理,即使最後得到的結果經常隻有微乎其微的重要性。
但是如果你對于計算的方向,以及在計算過程中對于浮現的單項結果所代表的意義毫無&ldquo概念&rdquo,那麼即使這微不足道的結果,也不可得。
在正常情況下,這種&ldquo靈感&rdquo唯有經過辛勤工作之後,才會湧現;當然也并非一徑如此。
在學術的領域内,業餘工作者的直覺對學術的影響,可能與專業人士的等量齊觀,甚至更大。
我們有一些最好的假說和見解,正是來自業餘學者。
正如赫爾姆霍茨論梅耶爾(RobertvonMayer)[1]之語,業餘人士與專業工作者唯一的不同,在于他缺少一套确切可靠的作業方法,因而往往造成一種結果,使他無法對他的一項直覺的意義,加以判定、評估及經營發展。
如果靈感不能取代工作,那麼工作也不能取代靈感或者迫使靈感湧現;熱情自然更辦不到。
熱情與工作可以激發靈感;最主要的,二者要結合起來。
即使如此,靈感隻有在它們願意的時候才會造訪,并非我們希望它們來就會來。
就像伊赫林(RudolfvonIhering)所描繪的,有些精彩絕倫的想法,是當我們&ldquo坐在沙發上吸雪茄&rdquo的時候,突然出現;或是如赫爾姆霍茨以科學般精确的句子,描述他自己的狀況:當他正沿着一條緩緩上坡的街道散步時,或者是其他類似的情況。
不管怎樣,靈感之湧現,往往在我們最想不到的當兒,而不是在我們坐在書桌前苦苦思索的時候。
然而,如果我們不曾在書桌前苦苦思索過,并且懷着一股獻身的熱情,靈感絕對不會來到我們腦中。
無論如何,學術工作者必須考慮到一切學術工作必須承受的風險:靈感會不會出現?一個人可能孜孜矻矻地努力工作,但卻永遠沒有自己的創見。
如果我們以為這種情形隻發生在學術界,譬如說,商行辦公室的情形就和實驗室中不一樣,那就大錯特錯。
商人或工業巨子如果沒有&ldquo做生意的想象力&rdquo,亦即沒有靈感,沒有直覺,終其一生,他還是做一個本本分分的職員或事務員比較穩當;他将永遠不會在組織上真正有所創新。
靈感絕不像一些自大的學者所想象的那樣,在學術領域中,扮演一個比它在現代企業家對實際生活問題的掌握方面,更為重要的角色。
另一方面,靈感在學術上的重要性,又并不亞于它在藝術領域中的重要性;這點也經常被人誤解。
如果有人以為數學家隻要坐在書桌前,把弄米尺、計算器等,就能得到有學術價值的成果,這是很幼稚的想法。
一個維爾史特拉斯(KarlWeierstrass)在數學上的想象力,無論從意義與結果來說,在導向上自然都和藝術家的想象力迥然有别,性質上也有根本差異,但是其間心理過程并無不同。
二者皆為狂熱(Rausch)(即柏拉圖所謂的&ldquo迷狂&rdquo〔mania〕[2])與&ldquo靈感&rdquo。
[§9當前流行的&ldquo人格&rdquo論]我們從事學術研究時是否有靈感,靠的是人所不能測知的命運,此外就是靠&ldquo天賦&rdquo。
目前流行一種心态,把這項無可置疑的真理變成崇拜偶像的借口,這些偶像就是&ldquo人格&rdquo(Persönlichkeit)[3]與&ldquo個人體驗&rdquo(Erleben)。
這種崇拜充斥大街小巷與各種報刊,在年輕人的圈子裡,尤為風行,這是可以理解的。
這兩個偶像彼此緊密連在一起:一般認為,&ldquo個人體驗&rdquo構成人格,并為人格本質的一部分。
于是人們使盡解數,努力去&ldquo體驗&rdquo生活。
因為他們相信,這才是一個&ldquo人格&rdquo應有的生活方式。
即使&ldquo體驗&rdquo生活沒有成功,也得裝出一副有異禀的樣子。
從前德文把&ldquo個人體驗&rdquo稱為&ldquo感動&rdquo(Sensation),我認為在當時人們對人格及其代表的意義,有更恰當的了解。
[§10學者的&ldquo人格&rdquo]各位貴賓們!在學問的領域裡,唯有那純粹向具體工作(Sache)獻身的人,才有&ldquo人格&rdquo。
不僅研究學問如此,就我們所知,偉大的藝術家,沒有一個不是把全部心力放在工作上;工作就是他的一切。
就藝術家的藝術而論,即使&ldquo人格&rdquo偉大如歌德者,要想把&ldquo生活&rdquo變成一件藝術品,都會對藝術造成傷害。
如果有人懷疑這點,他必須是歌德,才能膽敢讓自己擁有這種自由。
至少,每個人都會同意,即使在像歌德這種千年一見的人身上,這種自由也必須付出代價。
在政治方面,情形亦複如此,不過今天我們暫不讨論這個問題。
在學術圈内,當一個人把他應該獻身的志業,當作是一項表演事業,并以其經理人身份自居的時候;當他出現在舞台上,竭力以&ldquo個人體驗&rdquo來證明自己的價值的時候;當他自問我如何證明我不隻是&ldquo專家&rdquo而已,我又如何在形式與内容上發前人未發之言的時候&mdash&mdash我們絕對不能把他當作是一個有&ldquo人格&rdquo的人。
今天,這種現象已經相當普遍;它始終給人一種卑劣的印象,并降低當事人的人格。
反之,唯有那發自内心對學問的獻身,才能把學者提升到他所獻身的志業的高貴與尊嚴。
在這一點上,藝術家也是一樣的。
[§11何處尋覓學術工作的意義]在這些先決條件上,學術工作和藝術有共同之處,但在其他方面,學術工作與藝術工作相當不同。
學術工作和一個進步(Fortschritt)的過程不可分離;而在藝術的領域中,沒有進步這回事,至少不同于學術上所說的進步。
我們不能說,一個時代的藝術作品,因為這個時代采用了新的技巧方法,甚或新的透視法則,就比那沒有采用這些方法與法則的藝術品,具有更高的藝術價值&mdash&mdash隻要後者的形式,充分表現了它所欲表達的題材,也就是說,對于題材的選擇與處理,即使未使用這些新的方法與條件,也能充分掌握藝術性。
一件真正&ldquo完滿&rdquo的作品,永遠不會被别的作品超越,它永遠不會過時。
欣賞者對其意義的鑒賞各有不同;但從藝術的角度觀之,人們永遠不能說,這樣一件作品,會被另一件同樣真正&ldquo完滿&rdquo的作品&ldquo超越&rdquo。
在學術園地裡,我們每個人都知道,我們所成就的,在十、二十、五十年内就會過時。
這是學術研究必須面對的命運,或者說,這正是學術工作的意義。
文化的其他領域,也受制于同樣的情況,但是學術工作在一種十分特殊的意思之下,投身于這種意義:在學術工作上,每一次&ldquo完滿&rdquo,意思就是新&ldquo問題&rdquo的提出;學術工作要求被&ldquo超越&rdquo,要求過時。
任何有志獻身學術工作的人,都必須接受這項事實。
學術研究,若由于本身所帶有的藝術性,能夠提供人們以&ldquo滿足&rdquo,當然可以流傳;或是作為一種訓練方法,也可以有持久的重要性。
然而就學術本身的觀點來說,我再重複一遍,将來總有一天,我們都會被别人超越;這不僅是我們共同的命運,更是我們共同的目标。
當我們進行一項工作時,不能不希望别人會更上一層樓。
原則上,這進步會無限地繼續下去。
有了這種了解,我們接下來要談的,便是學問的意義(Sinn)這個問題。
畢竟,一種活動如果受制于這樣一種法則,那麼它本身是否合理,或有無意義,并非自明。
人們為什麼要努力從事這樣一種在實際上永無止境并且永遠不可能有止境的工作?首先,人們會說,是為了純粹實用的目的,或者,我們用較廣義的說法,是為了技術性的目的;換言之,是為了按照學術經驗所提示的期望,調整我們實際活動的取向。
好,但這一切隻對應用者有意義。
學術從業者本人,對他的志業抱持的又是怎樣的态度呢&mdash&mdash如果他确實有心追求這樣一種人生态度?他會說,他是&ldquo為學術而學術&rdquo,而不是圖求看見别人因為利用學術而獲得商業或技術上的成功,或是人們借此吃得更好,穿得更好,心智更開明,統治管理更成功。
可是,一個人如果為了學術本身,投入這個專業分工精細而又永無止境的經營裡,在他的成就與發現早已注定了會被後人超越的情況下,他認為自己的這些努力能完成什麼有意義的事?對于這個問題,我們必須做一些一般性的思考。
*** [1] 1840年,梅耶爾以船醫的身份,在赴爪哇途中,看到船員所流鮮血的顔色與在寒帶流血的顔色不同,認為這是體内熱能的變化所引起的,因此發現了&ldquo熱的工作當量&rdquo,創立了&ldquo能量不滅&rdquo的法則。
後來赫爾姆霍茨以嚴密的數學方法,将這個原則表現出來。
&mdash&mdash日注 [2] 見柏拉圖的《斐德羅篇》(Phaedrus):&ldquo迷狂&rdquo是一種受&ldquo激發&rdquo後的忘我狀态,見諸直接通靈的先知、詩人等。
[3] &ldquo人格&rdquo是韋伯的哲學思想中很重要的一個概念:&ldquo人格&rdquo使人的行動和自然界的事件有别。
用韋伯自己的話來解釋:&ldquo人格的本質,在于人格和某些終極價值及生命意義的内在關系的堅定不渝&hellip&hellip&rdquoMaxWeber,RoscherandKnies:TheLogicalProblemsofHistoricalEconomics,Englishtr.GuyOakes(NewYork,1975),p.192;參見MaxWeber,TheMethodologyoftheSocialSciences,p.55。
關于&ldquo人格&rdquo的精細讨論,請參見RogersBrubaker,TheLimitsofRationality:AnEssayontheSocialandMoralThoughtofMaxWeber(London,1984),pp.95&mdash98。
最近一本以&ldquo人格&rdquo為韋伯思想關鍵的著作,是HarveyGoldmann,MaxWeberandThomasMann:CallingandtheShapingoftheSelf(Berkeley,1988),其中對這個概念有深入的探讨。
日譯本将此詞譯作&ldquo個性&rdquo,或可供中文讀者參考。
三 [§12理知化的主要意義]學術的進步,是人類理知化(Intellektualisierung)過程的一個部分,并且是最重要的一個部分。
此一過程已持續數千年之久,可是到了今天,流行的風氣卻是用極其否定的态度來看待它。
關于由學術(Wissenschaft)和以學術為依據的技術所孕育的理知主義的合理化(Rationalisierung)趨勢,讓我們先來澄清一下其現實含義。
它是不是表示,今天在座的每一個人,對于自身的生存狀況,都比一個美洲印第安人或一個霍屯督人(Hottentot)[1]知道得更為清楚?這幾乎是不可能的。
我們搭乘電車,對車子為什麼會前進一無所知,除非你是專業機械師;而且我們沒有必要知道。
我們隻要知道電車行駛有一定規則可循,據以調整我們的行為,那就夠了。
至于這樣一個會走的機器是怎樣制造的,我們并不知道。
相形之下,未開化的野人對他的工具的了解是我們比不上的。
今天我們在花錢的時候,對于為什麼用錢可以買到東西,并且買的東西有時多、有時少這個問題,我敢打賭,如果聽衆中有學政治經濟學的同事,大概每一位都會提出不同的答案。
可是野人知道,為了得到每天的食物,他必須做些什麼事,什麼制度會幫助他達到這個目的。
因此,理知化與合理化的增加,并不意味着人對他的生存狀況有更多一般性的了解。
它隻表示,我們知道或者說相信,任何時候,隻要我們想了解,我們就能夠了解;我們知道或者說相信,在原則上,并沒有任何神秘、不可測知的力量在發揮作用;我們知道或者說相信,在原則上,通過計算(Berechnen),我們可以支配(beherrschen)萬物。
但這一切所指唯一:世界的除魅(EntzauberungderWelt)[2]。
我們再也不必像相信有神靈存在的野人那樣,以魔法支配神靈或向神靈祈求。
取而代之的,是技術性的方法與計算。
這就是理知化這回事的主要意義。
[§13進步與死亡的意義]那麼,這個在西方文化中已持續數千年之久的除魅過程,以及以知識作為環結與動力的&ldquo進步&rdquo,在純粹應用與技術層面之外,是否還帶有任何其他意義?諸位在托爾斯泰(LeoTolstoy)的作品裡,可以看到這個問題以最原本的形式提了出來。
他提出這個問題的方式很獨特。
他整個思考,環繞在&ldquo死亡是不是一件有意義的事&rdquo這個主題上逐漸發展。
他的回答是:對于文明人來說,死亡沒有意義。
死亡對于文明人來說沒有意義,因為文明人的個人生命是置放在無限的&ldquo進步&rdquo當中;依照這種生命本身的内在意義來說,這樣的生命永遠不會走到盡頭。
因為對那些身處進步過程中的人來說,前面永遠有下一步待走;任何人在死亡之時,都沒有抵達巅峰,因為巅峰是在無限之中。
亞伯拉罕(Abraham)[3]或古代的農民&ldquo年高而享盡了生命&rdquo[4],因為他是站在生命的有機循環過程中;因為就生命的本質而言,他在生命的黃昏已經獲得了他的生命所能給他的一切;因為他眼中再也沒有他會想要去解開的疑惑;因此,他可以說,這一生已經活&ldquo夠&rdquo了。
反觀文明人,處在一個不斷通過思想、知識與問題而更形豐富的文明之中,很可能&ldquo對生命倦怠&rdquo,而非享盡了生命。
他隻能捕捉到精神之生命不斷新推出的事物中微乎其微的一部分,而他所能掌握的,卻又隻屬一時而非終極。
在這種情況下,死亡在他眼中,乃成為一樁沒有意義的事件。
既然死亡沒有意義,文明生命本身也就不再帶有任何意義;因為死亡之所以缺乏意義,正是肇因于生命之不具意義的&ldquo進步性&rdquo。
在托爾斯泰後期小說中,此一論點随處可見,形成他藝術的基調。
[§14學問的價值&mdash&mdash問題的提出]我們應該如何來面對這個問題?在技術層面以外,&ldquo進步&rdquo本身是否尚有什麼可以明認的意義,因于這種意義,對&ldquo進步&rdquo的服務,遂可成為一樁有意義的志業?這個問題是一定要提出的;但這已不單單是奉學問為志業的問題,亦即不單純是學問作為一種志業,對于獻身于它的人有什麼意義的問題。
現在我們問的問題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