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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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圖斯布倫塔諾肯彭的托馬斯修昔底德克拉格斯阿豐斯·利久歐裡亞當·斯密雅斯貝爾斯克爾恺郭爾 西塞羅(MarcusTulliusCicero,前106&mdash前43) 羅馬政治家、律師、古典學者、作家。

    西塞羅出身世家,先後在著名的修辭學家、法學家和斯多噶派哲學家所辦的學校接受教育。

    從事過律師工作,後進入政界,公元前63年當選為執政官。

    在羅馬共和國末期,因堅持共和制而被處死。

     在法律領域,西塞羅很快嶄露頭角。

    在政治方面,公元前63年,西塞羅成為第一個&ldquo新人&rdquo,即三十多年以來第一個通過選舉擔任執政官的人。

    不過,這也就是他在政治權位上曾達到的巅峰。

    由于沒有顯赫的家族背景,西塞羅從未被貴族統治集團承認。

    此後他多次參與羅馬政争,皆因投錯陣營而以悲劇告終,最後在公元前43年,因卷入安東尼、屋大維等人的政争中被殺。

     西塞羅鄙棄民主政體、寡頭政體和君主政體,主張混合政體。

    在哲學史上,西塞羅的重要性在于他傳播了希臘的思想,他給予歐洲一套哲學術語,現今的不少哲學概念都來源于他。

    西塞羅作為詩人并不占有重要地位,然而作為演說家則名垂史冊。

    他留下58篇演說辭(其中有些是殘片),最著名的是《為米洛辯護》。

     韋伯對西塞羅演說的煽動力特别感興趣。

    根據西塞羅自己的分析,演講的技巧有:(1)熱烈地提出問題,(2)以幽默和轶事來取悅聽衆,(3)無情地揭露敵手的隐私或張揚對手的過錯,(4)對自己不利之處,則要巧妙地轉移聽衆注意力,(5)布下修辭學方面的陷阱,使對方無招架之力,(6)以掉尾句來加重語氣和吸引聽衆注意力。

    這些演說有許多都是有意地中傷對方,濫用自由,這種情形在舞台上不被允許,然而在法庭或政治講台上卻屢見不鮮。

    西塞羅毫不猶豫地選擇像&ldquo豬猡&rdquo和&ldquo卑鄙&rdquo等字眼來謾罵對手,聽衆和陪審團對這種辱罵诋毀覺得很有趣,也不把它當一回事,結果往往就被他的言辭所煽動,西塞羅也因此赢得辯才舉世無雙的美譽。

     桑巴特(WernerSombart,1863&mdash1941) 德國經濟史學家。

    出身富裕,曾求學于柏林、比薩、羅馬,任教柏林大學。

    1902年出版《近代資本主義》一書,在方法論上受馬克思學說的影響。

    其他著作有《為什麼美國沒有社會主義》(1906)、《猶太人與經濟生活》(1911)、《資産階級》(1913,即英文版的《資本主義的精華》)、《奢侈與資本主義》(1913)、《戰争與資本主義》(1913)等。

    在這時及稍晚的著作中,他提出一種觀點,認為資本主義在進化發展,并無迹象顯示其走向腐朽衰落。

     笛卡兒(RéneDescartes,1596&mdash1650) 法國哲學家、數學家、物理學家。

    他對現代數學的發展做出了重要的貢獻,因将幾何坐标體系公式化而被認為是解析幾何之父。

    他還是西方現代哲學思想的奠基人,是近代唯物論的開拓者,提出了&ldquo普遍懷疑&rdquo的主張,是最早起來反對經院派亞裡士多德主義者之一。

    他的哲學思想深深影響了之後的幾代歐洲人,開拓了所謂&ldquo歐陸理性主義&rdquo哲學。

     哲學上,笛卡兒是一個二元論者以及理性主義者。

    他認為,人類應該可以使用數學的方法&mdash&mdash也就是理性&mdash&mdash來進行哲學思考,因為,理性比感官的感受更可靠。

    他的方法論歸根究底可以總結為如下四條:(1)除了清楚明白的觀念外,絕不接受其他任何東西;(2)必須将每個問題分成幾個簡單的部分來處理;(3)思想必須從簡單到複雜;(4)我們應該時常進行徹底的檢查,确保沒有遺漏任何東西。

     由此,笛卡兒第一步就主張對每一件事情都進行懷疑,而不能信任我們的感官。

    以此他發現了一個真理,即當他思想時,他即存在;這一點表達在他的一句名言&mdash&mdash&ldquo我思故我在&rdquo(cogitoergosum)。

    笛卡兒将此作為形上學中最基本的出發點,從這裡他得出結論,&ldquo我&rdquo必定是一個獨立于肉體的、在思維的東西。

    笛卡兒還試圖從該出發點證明出上帝的存在。

     笛卡兒強調思想是不可懷疑的這個出發點,對此後的歐洲哲學産生了重要的影響。

    但是它的基礎,&ldquo我思故我在&rdquo被後人證明并不是十分可靠的,因為該公式其實是奠立在承認思想是一個&ldquo自我意識&rdquo這一隐藏着的假設上,如果擯棄了自我意識,那麼笛卡兒的論證就失敗了。

    而笛卡兒證明上帝存在的論點,也下得很匆忙。

     笛卡兒對數學最重要的貢獻是創立了解析幾何,他在數學上的成就為後人在微積分上的工作提供了堅實的基礎,而後者又是現代數學的重要基石。

    物理學方面,笛卡兒也有所建樹。

    他在《屈光學》中首次對光的折射定律提出了理論論證。

    他還解釋了人的視力失常的原因,并設計了矯正視力的透鏡。

     在宗教方面,與帕斯卡不同,笛卡兒反駁那種認為人實際上是在受苦難和有罪的觀點。

    他認為人類具有理性的力量去理解宇宙和促進人類的幸福。

    他的觀點是:向上帝禱告以求改變事物是不得要領的,人類必須設法改善自己。

     但丁(DanteAlighieri,1265&mdash1321) 意大利詩人。

    出身佛羅倫薩貴族世家,他的一生都在教宗和皇帝兩派黨羽之間的沖突中度過。

    1302年當敵對的政治派系獲得優勢時,他被逐出佛羅倫薩,終生流亡在外。

    他對貝雅特麗斯(BeatricePortinari,卒于1290年,一說她為純虛構的人物)精神上的愛情使生活有了方向,并為她題獻了大部分的詩歌。

    他最著名的作品是劃時代的史詩《神曲》(TheDivineComedy,約寫于1310&mdash1314年),這是一部關于普世人類宿命的寓言,史詩裡,朝聖者(但丁)由古羅馬詩人維吉爾(Virgil)帶領,行經地獄和煉獄,再由貝雅特麗斯帶領到天堂。

    但丁曾在一封信中提到寫作《神曲》的目的;如果就其寓意而言,整部書的主題是:&ldquo人,無論其功過如何,在他自由運用選擇的當兒,他應該對賞罰的審判負責。

    &rdquo但丁以意大利文而非拉丁文寫作,幾乎隻手使意大利文成為一種文學語言,而他也成為歐洲文學史上的頂尖人物之一。

     倫勃朗(RembrandtHarmenszoonvanRijn,1606&mdash1669) 歐洲十七世紀最偉大的畫家之一,也是荷蘭最偉大的畫家。

    倫勃朗生于荷蘭萊頓,父親是磨坊主。

    雖然成名後作品銷售不錯,然因不善理财,終生不免為貧窮所困。

    他的畫作特點在于華麗的畫法、豐富的顔色和純熟的明暗技法。

    為數極多的肖像和自畫像顯露深層的性格洞察力,他的素描則描繪出當代阿姆斯特丹的生活點滴。

    他的肖像畫風格人物安排具有戲劇性,深深打動人心,這一點至今仍然是倫勃朗之所以受人歡迎的基礎。

     巴克爾(HenryThomasBuckle,1821&mdash1862) 英國史家,少年時曾是世界知名西洋棋手。

    著有HistoryofCivilizationinEngland,此書出版後不久即譯為日文,甚受明治時期日本思想家福澤谕吉的重視。

    巴克爾的史觀挑戰了蘭克史學所代表的&ldquo曆史主義&rdquo的傳統,希望将史家的注意力,從國家政府擴大到社會文明、文化心理。

    實際上,可說是西方史學界最早&ldquo社會科學化&rdquo的先行者。

     帕斯卡(BlaiselPascal,1623&mdash1662) 法國數學家、物理學家、宗教哲學家。

    他為現代數學幾率論奠定了基礎,大大影響了現代經濟學和社會科學的發展。

    在物理學上他提出後來稱為帕斯卡定律的流體壓力定律。

    1654年末一次神秘體驗後,他離開數學和物理學,專注于沉思和哲學與神學寫作。

    他是堅定的詹森教派信徒,人文思想大受蒙田影響。

    宗教論戰之作《鄉巴佬書信》(Lettresprovinciales)被奉為法文寫作的典範,身後其筆記本被編為《沉思錄》(Pensées),對後世影響甚大。

     西美爾(GeorgSimmel,1858&mdash1918) 德國社會學家和新康德派哲學家,以社會學方法論的著作聞名。

    曾任教于柏林和斯特拉斯堡大學。

    他特别注意權威和服從的問題。

    在《貨币哲學》(PhilosophiedesGeldes,1900)中,強調貨币經濟在社會活動的專業化方面以及個人關系和社會關系的反個性化方面所扮演的角色。

     班揚(JohnBunyan,1628&mdash1688) 英國清教徒牧師,《天路曆程》(ThePilgrim'sProgress,1678)的作者。

    班揚家境清寒,受完小學教育後即跟着補鍋匠的父親到處打工。

    雖然如此忙碌,他卻花了不少工夫學習英文《聖經》。

    十七世紀英國内戰期間參加克倫威爾的國會軍,開始熟悉清教徒的思想。

    1647年離開軍隊。

    1649年,他與一位窮苦但成長于清教徒家庭的瑪格麗特(MargaretBentley)結婚。

    瑪格麗特帶來的嫁妝隻是兩本書,一本是貝利的《虔敬的實踐》,另一本就是登特(ArthurDent)的《普通人的天國之路》(ThePlainMan'sPathwaytoHeaven)。

    雖然這兩本書未至于令他悔改向神,但卻打開了他對信仰的興趣之門。

    1655年左右,他完全接受了實行長老制的加爾文派神學理論,很快就表現出作為牧師的天才。

    1660年查理二世複辟,結束了分離教派享有的二十年信仰自由。

    1660年底班揚被控不按英國國教的儀式做禮拜,他拒絕妥協,1661年被判入獄,被監禁達十二年之久。

    他在獄中出版了《罪人受恩記》(GraceAbounding,1666),接着寫了寓言式的名著《天路曆程》。

    1672年三月出獄擔任牧師。

    1676年迫害重新開始後,他又因非法傳教而再度入獄,半年後保釋出獄。

    1678年《天路曆程》出版,該書叙述一個名叫基督徒的主角生死存亡的驚險故事,出版後立刻受到各階層人士的歡迎,堪稱史上最廣為人知的宗教寓言文學。

    此後他又寫了幾部作品,包括1684年出版的《天路曆程》第二部,叙述基督徒的妻子克裡斯蒂娜(Christiana)在孩子陪同下去天國途中的故事。

    除此之外,他還撰寫宗教布道詩,後期最有趣的作品之一是詩畫相配的兒童讀物《為男孩和女孩寫的書》(ABookforBoysandGirls,1686)。

     彌爾頓(JohnMilton,1608&mdash1674) 最偉大的英語詩人之一,也是著名的曆史學家。

    國會黨統治時期和清教徒統治時期曾任文職。

    他在1651年左右失明,卻仍奮力創作,史詩傑作《失樂園》(ParadiseLost)即完成于1667年。

    《失樂園》内容主要是描述堕落天使路西法(撒旦)從對神的反叛失敗後再重新振作,他對人間嫉妒以及運用他的謀略化身為蛇,引誘亞當和夏娃違反神的禁令偷嘗智慧樹的果實,導緻人類被逐出伊甸園的故事。

     伏爾泰(Voltaire,1694&mdash1778) 十八世紀歐洲最偉大的作家、哲學家之一。

    他靠古典悲劇成名,一生不斷為劇院寫作。

    他因批評時局而兩度被送入巴士底獄,1726年被流放至英國,在那裡,他對哲學的興趣漸增。

    1728或1729年回到法國。

    他的史詩《亨利亞德》(1728)大受歡迎,但他對攝政體制的奚落和他的自由宗教觀點招緻攻擊,在《哲學書簡》(1734)中對穩固的宗教及政治體系出言不遜,引起衆怒。

    他逃出巴黎,與沙特萊夫人定居在香槟區,在那裡轉向科學研究和對宗教及文化的系統性探究。

    沙特萊夫人死後,伏爾泰在柏林和日内瓦待過,1754年定居于瑞士。

    除了論述哲學及道德問題的許多著作外,他也撰寫故事,其中最著名的是《老實人》(Candide,1759),是對哲學樂觀主義的諷刺作品。

    他關心任何不公的事件,特别是起因于宗教偏見的事件。

    他以反暴政和反盲從的理念留名後世。

    伏爾泰大多數的作品實際上已不複為人所記憶,但是他的短篇小說持續再版,而他的書信更被視為法國文學的裡程碑之一。

    他給人類留下一個具有永恒價值的教訓:清楚明确地進行思考。

    朗森(GustaveLanson)寫道:&ldquo在一個官僚、工程師和生産者的世界裡,他是必需的哲學家。

    &rdquo 多林格(JohannJosephIgnazvonDollinger,1799&mdash1890) 德國天主教神學家、教會史學家。

    他反對鼓吹教宗一貫正确的越山派(Ultramontanists),也就是所謂&ldquo教宗永無謬誤&rdquo的教義,号稱日耳曼反教宗派的領袖,因而于1871年被處破門律。

    不過,他在同年也當選為慕尼黑大學校長。

    對于天主教教義的發展與老公會(OldCatholicChurch)的成立有重要貢獻。

     卡萊爾(ThomasCarlyle,1795&mdash1881) 英國曆史學家和散文作家。

    主要著作有《法國革命》(3卷,1837)、《論英雄、英雄崇拜和曆史上的英雄事迹》(OnHeroes,Hero-Worship,andtheHeroicinHistory;1841)和《普魯士腓特烈大帝史》(TheHistoryofFriedrichIIofPrussia,CalledFredericktheGreat,6卷;1858&mdash1865)。

    卡萊爾在《英雄崇拜》一書裡特别為馬丁·路德與諾克斯留下一章《作為教士的英雄》。

     配第(SirWilliamPetty,1623&mdash1687) 英國政治經濟學家、統計學家。

    政治算術的創始人之一,所謂政治算術即是用數字來表明與政府有關事務的技術。

    最有名的著作是《賦稅論》(TreatiseofTaxesandContributions,1662)。

    在經濟學上主張自由發揮謀求個人利益的本性的動力,然而與亞當·斯密以後的自由派學者不同,他認為國家有責任用财政、金融政策和公共工程來維持高度就業。

    他也主張生産所必需的勞動是交換價值的主要決定因素。

     陶勒(JohannTauler,1300&mdash1361) 基督教多明尼克會修士,在斯特拉斯堡接受多明尼克修會教育時曾受到當時神秘主義神學家艾克哈特(MeisterEckehart)的影響。

    陶勒以其布道詞聞名于當時,他固然受到艾克哈特的影響很大,但他根據聖托馬斯·阿奎那的理論,比較強調實踐的層面,也不像當時另一位主要神秘主義布道家蘇索(HeinrichSuso)那麼情緒化。

    陶勒的講道稿用中世紀高地日耳曼文寫成,極受馬丁·路德的重視。

     孟德斯鸠(Montesquieu,1689&mdash1755) 法國啟蒙哲學家。

    生于貴族家庭,從1714年起開始在波爾多擔任公職。

    他的諷刺作品《波斯人信劄》(1712)使他在文學上首次取得成功。

    1726年他到處遊曆,研究社會和政治體制。

    他的巨著《法意》(1750)對歐洲和美國的政治思想産生了深刻的影響。

    書中提倡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權分立,并被美國的憲法撰稿人所采用。

    其他作品還包括《羅馬盛衰原因論》(1734)。

     布克哈特(JacobBurckhardt,1818&mdash1897) 傑出的文化藝術史家。

    生于瑞士巴塞爾(Basel)牧師家庭,并在出生地終老。

    青年時期受過人文主義教育,學過神學,但無明确的宗教信仰。

    1839&mdash1843年在柏林大學求學,後任教于巴塞爾大學。

    他的研究重點在于歐洲藝術史與人文主義。

    1860年出版的《意大利文藝複興時代的文化》(DieKulturderRenaissanceinItalien:EinVersuch)一書分析了當時的生活情況、政治環境以及重要人物的思想,從而奠定了他在學術史上的地位。

     馬基雅維利(NiccolòMachiavelli,1469&mdash1527) 意大利政治家、曆史學家,出生于佛羅倫薩。

    1498年在薩伏那洛拉(G.Savonarola)政權颠覆後崛起,負責外交工作十四年,與歐洲最有權勢的政治人物交往。

    1512年美第奇家族重掌政權,馬基雅維利遭撤職,次年因密謀罪名被逮捕、用刑,雖然很快就獲釋,但無法再擔任公職。

    他最有名的學術論文《君王論》(1513、1532年出版)是一本給統治者的忠告手冊,本來冀望能把這部作品獻給美第奇,但并未赢得對方的青睐。

    他認為《君王論》是對于政治的客觀描述,因為他覺得人性腐敗、貪婪且極端自私,因此建議政府在管理國家時可以不擇手段。

    雖然有人欣賞這部作品見解透徹、才氣縱橫,但長期以來仍廣受責難,被視為憤世嫉俗、善惡不分之作;此後舉凡狡詐、不擇手段、不講道德的權謀者,皆被稱為&ldquo馬基雅維利主義者&rdquo。

    其他作品有一系列關于羅馬史家李維的論述及《論戰争藝術》。

     凱勒(GottfriedKeller,1819&mdash1890) 瑞士德語作家。

    原本對繪畫有興趣,曾在慕尼黑學習兩年(1840&mdash1842),成效甚微,遂返回蘇黎世。

    1846年發表第一批詩作。

    1848&mdash1850年,蘇黎世市政府資助他去海德堡大學求學,在那裡深受哲學家費爾巴哈(LudwigFeuerbach)的影響。

    在柏林時(1850&mdash1855)發表長篇自傳體小說《綠衣亨利》(DergrüneHeinrich,1854&mdash1855),一舉成名,後改寫成教育小說。

    1855年回到蘇黎世,并成為該州秘書(1861&mdash1876)。

    他的短篇小說也很出名。

    韋伯此處提到的著作,原名是《三個正直的制梳匠》(DiedreigerechtenKammacher,1856)。

     羅伯圖斯(KarlRodbertus,1805&mdash1875) 普魯士經濟學家與社會政策者。

    他堅持勞動價值論,對社會改革做出了保守的诠釋,有助于普魯士議會通過社會立法。

    他主張由政府調節工資,使工資随國民生産率的提高而按比例增加,認為如果聽任雇傭勞動者自行其是,他們隻能獲得僅夠糊口的收入;這樣,國民生産率的提高隻能使有産者受益,容易産生消費不足和生産停滞的危機。

    這一理論為國家幹預經濟提供了一點兒餘地,因此對普魯士政治經濟政策的發展産生了相當大的影響。

     布倫塔諾(LujoBrentano,1844&mdash1931) 德國經濟學家。

    1871&mdash1931年先後在柏林、維也納等大學任教。

    1871&mdash1872年寫成《現代的工人行會》(DieArbeitergildenderGegenwart),書中論證了現代工會是中世紀行會的繼承與發展。

    在《近代資本主義之萌芽》(1913)一文中對韋伯的《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有強烈批評。

     肯彭的托馬斯(ThomasvonKempen,ThomasàKempis,1380&mdash1471) 生于德國科隆附近的肯彭(Kempen),天主教修士,神秘主義者。

    著有《效法基督》(NachfolgeChristiImitationofChrist,1418)一書,大為轟動,号稱&ldquo《聖經》之外對基督徒影響最重要的作品&rdquo。

    該書文詞風格樸實無華,力辯人應以靈性生活為重物質生活為輕;強調人如以基督為中心必得善報,聖餐禮可以堅振信德。

    他的著作對于近代虔敬主義的發展有極大影響。

     修昔底德(Thucyides,前460&mdash前404?) 古希臘最偉大的曆史學家,《伯羅奔尼撒戰争史》的作者。

    出生于雅典的貴族,曾任雅典軍事指揮官,在雅典與斯巴達發生伯羅奔尼撒戰争時,因未能守住安菲波利斯(Amphipolis)城被處以流放。

    在流放的二十年中,他搜集了有關伯羅奔尼撒戰争的史料,并結合自己的親身經曆,寫出《伯羅奔尼撒戰争史》,資料翔實可靠、嚴格批判史料的研究态度,使其著作成為曆史上永垂不朽的經典。

    這本著作也是有史以來第一部從政治和倫理上分析國家戰争政策的作品。

     克拉格斯(LudwigKlages,1872&mdash1956) 德國心理學家和哲學家,也是現代筆迹學創始人之一。

    在慕尼黑大學學習化學、物理和哲學,并在該校任教。

    克拉格斯最主要的成就在于(與尼采和柏格森一樣)對存在現象學的發展。

    重要著作有《性格學原理》(PrinzipienderCharakterologie,1910)、《心靈和生命》(GeistundLeben,1935)、《作為靈魂知識源泉的語言》(DieSprachealsQuellderSeelenkunde,1948)。

     阿豐斯·利久歐裡(AlfonsvonLiguori,1696&mdash1787) 意大利聖職者、神學家。

    他原本為法律家,後來成為神父,在拿波裡成立了救世主派(Redemptoristen)的修道團,特别是為貧民而活動。

    作為一名道德神學者,阿豐斯成為耶稣會精神的代表性人物,具有極大的影響力。

     亞當·斯密(AdamSmith,1723&mdash1790) 蘇格蘭社會哲學家和政治經濟學家。

    海關官員之子,在格拉斯哥大學和牛津大學求學。

    在愛丁堡的一系列公開演講(1748年起)讓他與休谟建立起一生的友誼,也讓亞當·斯密在1751年獲得格拉斯哥大學聘任。

    在出版《道德情操論》(1759)後,他成為未來之布克魯奇公爵的家庭教師(1763&mdash1766),與他一起旅居法國,并在那裡認識其他重要的思想家。

    1776年在工作九年之後,亞當·斯密出版《國富論》,為政治經濟方面最早的綜合體系。

    他在書中論述以個人私利為本的經濟體系較佳,好比由一隻&ldquo看不見的手&rdquo引領,以獲得最佳的好處,書中并把分工視為經濟成長的首要因素。

    此書為當時盛行之重商主義體系的反應,站在古典經濟學的開端。

    《國富論》的出版立即為他赢得巨大聲望,最後成為出版史上對經濟影響最深遠的作品。

    雖然常被視為資本主義的&ldquo聖經&rdquo,本書卻嚴厲批判了毫無節制之自由企業與壟斷的缺點。

    1777年亞當·斯密奉派為蘇格蘭海關專員,1787年成為格拉斯哥大學校長。

     雅斯貝爾斯(KarlJaspers,1883&mdash1969) 二十世紀德國哲學家與心理學家。

    為現代存在主義哲學奠定了基礎,對心理學與神學亦有重大影響。

    曾學過法律與醫學,任教于海德堡大學。

    他主張科學原理可以運用于社會學和人文科學;哲學是對存在的主觀解釋。

    他緻力于發展一種既不受科學控制又不會代替宗教信仰的哲學。

    重要著作有《普通精神病理學》(AllgemeinePsychopathologie,1913)、《普通精神病理學》(AllgemeinePsychopathologie,1919)與《哲學》(Philosophie,1932)。

     克爾恺郭爾(SørenKierkegaard,1813&mdash1855) 丹麥宗教哲學家和理性主義的批判者,被視為存在主義的創始人。

    年輕時在哥本哈根大學主修神學。

    他攻擊黑格爾企圖将整個存在體系化,宣稱不可能建立一套存在的體系,因為存在是不完全的,它在不斷地發展。

    基本上他可說是一名虔誠的基督徒,哲學的中心思想則可以歸結為&ldquo如何去做一名基督徒&rdquo。

    他對當時社會上的小信風氣深惡痛絕,多番撰文攻擊。

    他認為人們并不能通過客觀性獲得真理,而真理隻能通過主觀性呈現,所以他反對傳統哲學将真理當成客觀知識那樣地追求。

    他亦反對教條主義(包括基督教的教條主義),故不願将自己的思想寫成哲學理論,而是以文學作品的形式表達,并以多個不同筆名出版。

    最有名的著作包括《非此即彼》(1843)、《恐懼和戰栗》(1843)和《對死的厭倦》(1849)。

    很多人認為克爾恺郭爾是存在主義的先驅。

    無疑,後來二十世紀的存在主義者如薩特、加缪等人皆深受克爾恺郭爾哲學的影響,但如果存在主義的定義包括否定人的本質與靈魂存在,那麼克爾恺郭爾本身就不大可能是存在主義者了。

     附錄14克倫威爾柯爾伯特詹姆斯一世查理一世富蘭克林腓特烈·威廉一世 克倫威爾(OliverCromwell,1599&mdash1658) 英國軍人和政治家,共和政體之英格蘭、蘇格蘭、愛爾蘭國協的護國主(1653&mdash1658)。

    1628年當選國會議員,但英王查理一世在1629年解散國會,十一年未再召集議會。

    1640年克倫威爾被選入短期國會和長期國會。

    當查理與國會之間的争議爆發為英國内戰時,克倫威爾成為國會派的主要将領之一,赢得許多重要的勝利,包括馬斯敦荒原戰役和内茲比戰役。

    他讓國王查理一世接受審判,并簽下國王的處死令。

    在不列颠群島組成國協後,他擔任第一屆國家會議的主席。

    往後幾年,他在愛爾蘭、蘇格蘭與保皇派戰鬥,壓制了由平均派(Leveler)發起的叛變。

    當查理一世之子查理二世進入英格蘭時,克倫威爾在渥斯特将其軍隊摧毀(1651),結束了内戰。

    身為護國主,克倫威爾再度提升國家的地位,使之成為歐洲主要的強權,并終止了英荷戰争。

    他雖然是虔誠的加爾文派信徒,卻緻力于宗教寬容。

    他拒絕了1657年國會獻給他的國王頭銜。

    1658年克倫威爾死,他的兒子無法控制局面,君主制在1660年複辟,查理二世成為英國國王。

    1661年克倫威爾的遺體被查理二世下令掘開。

    在其屍體受問吊和車裂之刑後,遺體被遺棄于坑中。

    受殘害的頭顱在西敏寺外示衆至1685年。

     頓巴戰役(BattleofDunbar),1650年9月克倫威爾的國會軍在蘇格蘭頓巴一帶擊敗支持查理二世複辟的蘇格蘭保皇黨,控制了愛丁堡與蘇格蘭南部。

     柯爾伯特(Jean-BaptisteColbert,1619&mdash1683) 法國政治人物,路易十四的财政大臣,出身商人家庭。

    他緻力重建法國經濟,整頓混亂不堪的财政秩序,努力改革中世紀遺留下來的混亂的稅收制度。

    此外他還大力整頓工商業,認為如果要增強法國的力量,就必須增加法國在國際貿易中的分量,特别是削弱荷蘭的商業霸權。

    因此,法國不僅需要生産在海外有競争力的優質商品,而且還必須建立貨運船隊。

    柯爾伯特鼓勵外籍工人把技藝傳入法國,并給予許多私人企業特權,興辦國營的制造工業。

    他鼓勵建立造船公司,想通過貿易使法國能取得海外商業優勢。

    因此,他在1664年創辦法屬東印度公司和西印度公司,此後又建立東地中海地區和北歐貿易的一些公司。

    上述經濟政策的實施,對法國的社會經濟發生了相當大的影響,使法國成為十七世紀歐洲最富強的國家。

     詹姆斯一世(JamesI,1566&mdash1625) 詹姆斯是蘇格蘭女王瑪麗的唯一兒子。

    出生後五個月,其父死亡,其母遭蘇格蘭貴族驅逐,流亡英格蘭。

    1567年,蘇格蘭貴族廢黜瑪麗,詹姆斯被立為國王,稱詹姆斯六世,幾個大貴族相繼攝政,詹姆斯成為相互鬥争的陰謀家&mdash&mdash天主教派(他們想讓他的母親複辟)和長老教派&mdash&mdash手中的傀儡。

    1583年,詹姆斯六世親政,他竭力與英格蘭保持良好關系。

    1587年,其母瑪麗因卷入暗殺英王伊麗莎白一世的陰謀而被處死。

    1603年,伊麗莎白一世于駕崩前指定詹姆斯為繼承人,于是詹姆斯兼任英格蘭國王,稱詹姆斯一世。

    他很快就結束與西班牙的戰争(1604),取得和平及繁榮。

    1604年1月主持了漢普頓宮會議,拒絕了清教徒所提的改革聖公會的要求,但同意重新翻譯《聖經》,即後來的詹姆斯欽定本《聖經》。

    詹姆斯一世并不了解英國議會,在位期間大力鼓吹君權神授,遂與日趨強硬的國會發生沖突,并導緻他在1611年解散國會。

    在執政最後的幾年裡,王子查理和白金漢公爵喬治·維利爾斯(GeorgeVilliers)操縱了一切。

    失去判斷力的詹姆斯一世被排斥在外。

    1625年死。

     盡管傳統史學觀點都将詹姆斯一世形容為一位昏君,不過他在位的二十多年裡,盡力維持了英格蘭、蘇格蘭與愛爾蘭三地的平穩發展,以當時三地存在的内在矛盾而言,堪稱不易。

    此外,他巧妙避開當時襲卷歐陸的各場戰争(例如三十年戰争),讓英國保住和平,功不可沒。

    最後,也是影響最深遠的是《聖經》的英譯。

    英文随着這本真正滲透到英國各階層的讀物成為一種普遍性的讀寫文字,英語能成為當今世界最通用的語言亦是奠基于此,其貢獻可與莎士比亞的戲劇并稱。

     查理一世(CharlesI,1600&mdash1649) 英國、蘇格蘭和愛爾蘭國王(1625&mdash1649),英國史上唯一被處死的君主。

    詹姆斯一世之子。

    他從父親那裡繼承了君權神授觀念,在早期的書信中曾透露出對下議院的不信任。

    1625年即位,同年召開第一屆國會,因宗教議題、向西班牙進軍和普遍對他的顧問白金漢公爵的不信任,造成他與國會之間的沖突。

    在解散幾次國會後,他曾持續統治王國十一年而不再召開國會。

    查理為了不再仰賴國會的撥款,1634年開始征收所謂的造船費。

    1639年與蘇格蘭開戰,查理為了籌集軍費,在次年召集了短期國會和長期國會。

    最後因他的獨裁統治而再度與國會決裂并爆發了英國内戰。

    六年内戰(1642&mdash1648)間,他的軍隊不敵克倫威爾所統率的國會軍。

    查理在第二次内戰結束後被逮捕,次年以暴君叛國等罪名受審。

    1649年法庭判他有罪處決,克倫威爾宣布共和。

     富蘭克林(BenjaminFranklin,1706&mdash1790) 美國著名政治家、科學家,同時亦是出版商、印刷商、記者、作家、慈善家,更是傑出的外交家及發明家。

    他是美國革命時期重要的領導人之一,他最初信仰英國統治下一個統合的殖民地政府,後來因課稅議題而逐漸改變立場。

    他協助确立《印花稅法》的廢止,并擔任第二次大陸會議的代表,也是起草《獨立宣言》的委員會成員,并曾出任美國駐法國大使,成功取得法國支持美國獨立。

    1787年他參與憲法會議,制定了憲法的架構,該憲法一直是美國二百年來的基本法。

    在發明方面,富蘭克林曾經進行多項關于電的實驗,這些實驗導緻避雷針的發明。

    他還發明了雙焦眼鏡、蛙鞋等。

    他在費城創立《費城報》(1730&mdash1748),倡議用社會集體力量建造公共設施,使人們能享受到過去隻有少數富人才能享受的東西:他幫助建立了現今已司空見慣的一些公共機構,如消防隊、圖書館、保險公司、學校和醫院,而這些靠社會基金建立的機構是在北美建立的第一個該類機構。

    富蘭克林曾是共濟會的成員,并被選為英國皇家學會院士,他亦是美國首任郵政總長。

     腓特烈·威廉一世(FriedrichWilhelmI,1688&mdash1740) 普魯士第二代國王(1713&mdash1740年在位),他的父親腓特烈一世成功地使普魯士變為一個王國,而他則大大加強了這個王國的軍事力量。

    畢生緻力于建設普魯士陸軍,1733年實行分區征兵制,組成效忠國王的普魯士軍官團,并強迫農民當兵。

    1713年普魯士軍隊為38000人,到1740年,人口隻有2200000人的普魯士竟擁有兵員83000人(占人口的4%),成為歐洲第三軍事強國。

    雖然窮兵黩武,但他在對外擴張方面(例如大北方戰争),所得甚微,隻是由于彼得大帝的俄羅斯打敗了瑞典,他才得到了直到奧德河河口的波美拉尼亞。

    除了擴張軍備外,他也注重經濟、教育等國力的培養。

    1717年實施小學義務教育;1719年,他解放自己領地上的所有農奴,廢除世襲租佃制度。

    他提倡重商主義,發展工業,特别支持毛紡工業。

    然而腓特烈·威廉一世鄙視學問,他在普魯士境内禁止法國文學、拉丁文和音樂的傳布。

    由于他生活儉樸吝啬,又舍不得在經濟文化建設上花錢,人稱&ldquo乞丐國王&rdquo。

     附錄15富格爾家族羅德茲古爾德洛克菲勒倫巴底人摩根反托拉斯運動 富格爾家族(FuggerFamily) 德意志企業家族。

    初在奧古斯堡(Augsburg)經營紡織業,後來發展成龐大的貿易、采礦和銀行事業,統治十五、十六世紀的歐洲工商業,并影響歐陸政治。

    該家族的企業堪稱資本主義初期貿易公司的典範。

    韋伯書裡提到的雅各·富格爾(JakobFugger,1459&mdash1525)是家族的第三代領導人,富格爾家族在他手中踏入礦業領域,并很快成為礦業巨子,這也是富格爾家族真正成為歐陸重要企業家族的開始。

    1514年雅各·富格爾授封伯爵,他是1490年以後神聖羅馬帝國皇帝馬克西米連一世(MaximilianI,1459&mdash1519)各項政策的主要财政支持者。

    他在政治上最大的投資成就是1519年資助查理五世當選神聖羅馬帝國皇帝。

    此外,他也借着貸款關系而在1516年與英王亨利八世結為盟友。

     羅德茲(CecilRhodes,1853&mdash1902) 生于英國的南非金融家和政治人物。

    他的一生正當英帝國主義全盛時期,是帝國的創業人之一。

    他創辦了德比爾聯合礦業公司(DeBeersConsolidatedMines,Ltd.),該公司至今仍控制全球鑽石生産的60%,而在1891年則是90%。

    1887年他組成了南非金礦公司。

    為了帝國擴張的目的,羅德茲在1881年卷入政界。

    經過一番奮鬥,在1889年經英國特許成立英國南非公司,開發北部新領地。

    1890年羅德茲的先遣人員進駐馬塔貝萊蘭,繼而進入馬紹納蘭,名震贊比西河兩岸。

    新拓領地即以他的名字命名為羅得西亞(Rhodesia),即今日的贊比亞與津巴布韋兩國。

    羅德茲曾留下一段足以代表他當年萬丈豪情的話語:&ldquo滿天星辰&hellip&hellip這些廣闊的世界仍未有人踏足。

    可以的話,我但願能吞并其他行星。

    &rdquo 古爾德(JayGould,1836&mdash1892) 美國鐵路企業家、金融家和投機者。

    早年失學(16歲),靠自習彌補,1856年(20歲)出版《紐約德拉瓦郡的曆史》一書。

    先投入金融事業,然後涉足鐵路,是美國鐵路事業重要創建人物之一,靠各種關系從事投機,以巧取豪奪的手段,在1882年時達到他在鐵路事業上的巅峰,他的鐵路帝國位居全國第一,擁有鐵路長達25500公裡,為全美鐵路總長的15%。

    對古爾德的評價一般都非常糟,他被公認為十九世紀美國資本主義中最惡名昭彰的&ldquo強盜貴族&rdquo,為人冷酷無情,肆無忌憚,直到去世都沒有朋友。

    不過近年來的一些傳記澄清了不少對他不利的謠言,例如他其實并非反猶太者,而且也肯定他在美國鐵路事業上的積極貢獻。

     洛克菲勒(JohnD.Rockfeller,1839&mdash1937) 美國資本家,洗禮派教友,以他在石油工業中的地位而聞名。

    1863年在克利夫蘭附近建立第一個煉油廠。

    此後專門經營石油業。

    1870年與人合辦俄亥俄标準石油公司。

    在他的領導下,标準石油成為世界上最大的石油公司,同時也為他個人帶來了巨大的财富(1929年時資産為9億美元,按2001年的币值,他的資産約達2000億美元,相較之下比爾·蓋茨在當年隻有587億美元)。

    洛克菲勒也是個著名的慈善家,他的大部分财産都捐贈慈善事業。

    1892年他捐款建立芝加哥大學,生前贈給該校8000多萬美元。

    生前捐款合計5億美元,到1955年止,他和他的兒子的捐款總數達25億美元。

     倫巴底人(Lombard) 中世紀初期,日耳曼人大遷徙的過程中,一支部族倫巴底人據有意大利波河流域(568&mdash774),此地遂因而得名。

    十二世紀時,倫巴底的金融事業開始發展,到十三世紀已成為歐洲重要的金融中心之一,倫巴底人也自然成為當時歐陸主要的金融借貸商人之一。

    他們沿着普羅旺斯、勃艮地、法蘭德斯和巴黎地區的商業軸心建立了一個放貸網絡;經常光顧歐洲國王和教士的宮廷。

    倫敦金融活動最繁忙的街即倫巴底街,據說就是為了紀念這些起源于倫巴底地區的金融商。

     摩根(JohnPierpontMorgan,1837&mdash1913) 美國金融家和企業家,十九世紀末世界金融巨頭之一。

    他所創辦的摩根金融公司曾為美國政府的主要财政支柱,至今仍為世界上最有實力的金融機構之一。

    1885年摩根投入鐵路經營,協助相互惡性競争的鐵路之間的合并,穩定了鐵路運輸的價格。

    在此過程中,他也掌握了大量的鐵路股票,1900年已成為世界上最有實力的鐵路巨頭之一。

    除此之外,1901年摩根建立了當時世界上最大的公司(美國鋼鐵公司),還合并組建了國際收割機公司和奇異公司。

    摩根本人愛好藝術及文化,是當時藝術品及圖書的最大收藏家之一,他将大部分藝術收藏品捐給了紐約市大都會藝術博物館。

    在他死後,其家族于1924年在其圖書收藏地設立一個公共圖書館。

     反托拉斯運動 限制被認為是不公平或壟斷性的商業活動的運動,由此而出現反托拉斯法。

    此法将某些被認為會傷害商業環境或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定為非法,政府機關裡的競争管理監督部門負責監管反托拉斯法。

    反托拉斯一詞源起于美國法律,最初創制目的是要對抗企業聯合(cartel)。

    最著名的是1890年的《謝爾曼反托拉斯法》(ShermanAntitrustAct)。

    該法宣布:&ldquo凡限制貿易或商業的合同、合并&hellip&hellip或暗中策劃&rdquo都是非法的。

    此外,尚有其他法律禁止利用價格或其他手法對消費者差别待遇,也禁止會嚴重削弱同業競争的公司合并或吞并行為。

    很多國家,包括大半西方世界,都設有某種形式的反托拉斯法,例如歐盟就有歐盟競争法。

     附錄16西拉書千禧年猶太律典彌曼差學派得未使耆那教法利賽人巴比倫俘囚威廉·麥斯特 西拉書(BookofSirach) 耶稣·便·西拉(JesusbenSira),公元前二世紀的以色列智者,被列為《聖經次經》的《西拉書》據說即為他的著作。

    《西拉書》大約于公元前二世紀初用希伯來文寫成,共分51章,于公元前130年左右由他的孫子在亞曆山大譯成希臘文。

    《西拉書》是希臘化初期出現的猶太智能書。

    作者在書中叙述了宗教、道德等多方面的問題,并結合個人經驗對猶太傳統的智能作了總結。

    該書帶有強烈的護教性格。

    它闡明,以色列民族的神聖曆史與文化遠非希臘人或其他外邦人所能企及。

    但與這種保守立場相配合的還有一種猶太人對外部世界開放的意義,有一種世界公民的理想。

    這種理念可以歸因于當時希臘化通俗哲學的影響。

    基督新教不承認所謂的&ldquo次經&rdquo,因此《西拉書》不見于基督教的《聖經》。

    天主教倒是在《聖經》裡給&ldquo次經&rdquo留了一席之地,《西拉書》在此被稱為《德訓篇》,基督教則通常稱之為《便西拉智訓》。

     韋伯此處提到的《西拉書》兩段文字,對他的論述極為關鍵,因此有必要列出引文,希臘原文或拉丁譯文非譯者力所能及,隻能列出所知的中譯、英譯與德譯各個版本,以供讀者參考。

     &ldquo(20)堅守崗位,持之以恒,工作到老。

    (21)不要羨慕罪人的強勢,而要堅守自己的工作,忠于主。

    主使窮人乍富,此乃極易之事。

    &rdquo(張久宣譯,《聖經後典·便西拉智訓》11:20&mdash21) &ldquo(21)你當遵守你與天主結的盟約,按照盟約生活,老于你的職守。

    (22)不要驚奇罪人的成就,隻該信賴上主,堅持你的工作。

    (23)因為,使窮人忽然變為富翁,在上主眼中,是一件容易的事。

    &rdquo(思高《聖經·德訓篇》11:21&mdash23) &ldquo20Myson,holdfasttoyourduty,busyyourselfwithit,growoldwhiledoingyourtask.21Admirenothowsinnerslive,buttrustintheLORDandwaitforhislightForitiseasywiththeLORDsuddenly,inaninstant,tomakeapoormanrich.&rdquo(TheNewAmericanBible,Sirach11) &ldquo11:21Besteadfastinthycovenant,andbeconversanttherein,andgrowoldintheworkofthycommandments.11:22Abidenotintheworksofsinners.ButtrustinGod,andstayinthyplace.&rdquo(TheBookofEcclesiasticus,Douay-Rheims) &ldquo20MeinSohn,stehfestindeinerPflichtundgehihrnach,beiideinemTunbleibebisinsAlter!21WunderedichnichtüberdieÜbeltäterfrühmorgensmachdichaufzumHerrnundhoffeaufseinLicht!DennleichtistesindenAugendesHerrn,denArmenplötzlichundschnellreichzumachen.&rdquo(DasBuchJesusSirach,11,Douay-Rheims) 不過,韋伯雖然承認在《西拉書》裡&ldquo可以得見對忠實的職業勞動的無比評價&rdquo,然而與近代的&ldquo天職觀&rdquo相去卻甚遠,因為這種評價還是屬于&ldquo傳統主義心态&rdquo。

    詳見《古猶太教》3&mdash3&mdash2&mdash6。

     千禧年(millennium) 流傳于古代基督教、在啟示文學中關于至福千年之描繪的教說:在世界末日之後,耶稣再臨的一千年裡,撒旦被捆綁,殉教的聖人與義人複活,彼等将與基督在地上稱王千年,千年之後則行最後的審判。

    參見《新約·啟示錄》20:1&mdash6。

    千禧年說在古代教會裡被許多教父所采用,四五世紀以來漸漸失去聲息,現在則不在基督教的正統教說之内。

    然而在歐洲,每逢社會和宗教紛擾不安的時代,為了對抗教會的權威,千禧年的觀念往往會再度流行。

    例如十六、十七世紀宗教改革時,在所謂的再洗禮派各團體中就非常盛行千禧年觀念。

     猶太律典(Talmud) Talmud在希伯來語中是&ldquo教誨&rdquo的意思,後來用來稱呼:被稱為拉比的猶太律法學者之口傳或批注的集成之書,作為将律法實踐于具體生活的指南,與《舊約》并為猶太教的聖典。

    内容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密西拿(mishna,希伯來文原意為&ldquo反複教導&rdquo),收錄以摩西律法為中心而由曆代拉比所開展的口傳律法,以希伯來語寫成(三世紀),體例上接近判例集,分六大部分(回目),共63篇專論,每篇專論分若幹章。

    第二部分為葛瑪拉(gemara),收錄的是對密西拿所做的注釋與解說,以及其他一些傳說,以阿拉姆語寫成。

    律典有編纂于四世紀末的巴勒斯坦版及編纂于六世紀左右的巴比倫版。

    兩者在密西拿部分是相同的,葛瑪拉部分則以後者較為詳細。

    但普通談到猶太律典時,是指後者而言。

     彌曼差學派(Mimāmsā) 彌曼差即考察研究之意。

    印度古代六派哲學之一,即重視祭祀,主張聲常住之聲顯論師(即主張聲音為宇宙實在之存在,一切構成祈禱之語言具有絕對之神秘力量)。

    蓋于印度,考究古代婆羅門經典吠陀之所說,分為兩派。

    一為根據梵書前半之儀軌、釋義,以實行祭祀為重心,兼論究會通其疑義異說,即以吠陀行祭品為研究對象者;另一派則根據梵書後半之奧義書,主要以考察&ldquo梵&rdquo為目的,即以吠陀智品為研究對象者。

    此二派皆稱彌曼差學派,又前者特稱彌曼差學派、業彌曼差學派,後者則稱吠檀多學派、智彌曼差學派。

    兩者關系密切,皆視吠陀天啟為最高權威,足以代表正統婆羅門之思想。

    今所謂彌曼差學派,即指前者,即于公元前二三世紀(一說前四五世紀),耆米尼(Jaimini)研究吠陀之祭事,取舍諸種不同學說而組織成的新學派。

    經論中所稱之&ldquo聲顯論&rdquo、&ldquo從緣顯了宗&rdquo即指此派。

    其宗旨為:吠陀之聲為絕對常住,且以吠陀所說之祭祀為法。

    其根本聖典為《彌曼差經》,相傳為耆米尼所作,為六派哲學中分量最大之聖典。

     得未使(dervish) 原來是&ldquo貧者&rdquo之意,不過并不單指物質上的貧窮,而另有&ldquo求神之恩寵者&rdquo與&ldquo信心深者&rdquo之意,屬于蘇菲派教團(sufi,伊斯蘭神秘主義者)。

    這種教團自十二世紀起相繼成立,其成員必須服從首腦,事奉師長。

    得未使教團主要的功修儀式為齊克爾(dhikr),即反複誦讀贊頌安拉的祈禱詞,以此作為達到忘我境界的途徑。

    得未使可以集體生活,也可以在俗,他們一般都出身于下層階級。

    在中世紀地處伊斯蘭世界中央的各國,得未使教團在宗教、社會和政治生活中發揮重要作用,但目前他們的寺院常為政府所控制,他們的教義主張也不受正統派重視。

     耆那教(Jainism) 公元前六世紀由大雄(Mahāvira,前599&mdash前527?)所開創的印度宗教,所謂耆那教,是指克服煩惱而獲得解脫的&ldquo勝利者(Jina)之教&rdquo,大雄就是這些勝利者的第二十四代。

    為了解脫業的束縛,耆那教主張徹底實踐嚴格的戒律和禁欲苦行,尤其是不殺生戒,如此一來,比丘們連蟲蟻也不敢殺害,衣服也不準穿着,因而裸體乞食。

    一般信徒唯恐犯了殺生戒,所以多半遠離生産事業而從事商業與金融業。

    二世紀時,教團分裂為主張完全裸行的天衣派與認可穿着白衣的白衣派,後來這兩派各自發展了自己的聖典教規。

    耆那教徒一直恪守着虔敬的生活原則,以熱心慈善工作聞名,包括搭建棚舍收容動物。

    耆那教也教人寬容,不強求别人改變信仰皈依自己的門派。

    目前約有200萬信徒。

     法利賽人(Pharisees) 約自公元前二世紀起活躍于猶太教内的有力派别。

    法利賽一詞源于阿拉姆語(Aram),意指分離、離開,或者是指将自己與律法不嚴明的大衆區分開的意思。

    法利賽派是站在純粹的律法主義的立場上,力求嚴格地遵守律法;在社會上,他們是與以祭司階級為中心的、保守的、妥協的撒都該人(Sadducee)相對立,采取進步的、獨立的立場。

    其後,這種律法主義中所含的僞善性質陷落到形式主義的窠臼,因而受到耶稣的嚴厲批判。

    雖然如此,法利賽人基本上并不是一個政治團體,而是學者、虔信教友的組織,以此赢得衆多百姓的擁護,在《新約》中,他們以猶太代言人的身份出現。

    對法利賽人而言,禮拜上帝并不在于聖殿祭司所舉行的血祭,而在于祈禱、研讀上帝的律法,因此法利賽人緻力建設猶太教會堂,以之為聖殿之外另一宗教禮拜場所。

    在法利賽人的努力下,猶太會堂成為猶太人宗教生活的重心所在。

    第二聖殿遭毀和耶路撒冷陷落之後,猶太人離散于各處,會堂乃成為猶太人維系其宗教與教育的核心,對于延續數千年來不絕如縷的猶太文化實為關鍵所在。

     巴比倫俘囚(theExile) 公元前十世紀末,以色列人分裂為南北兩國,即北方的以色列國與南方據有耶路撒冷的猶大國。

    公元前722年,北方的以色列國亡于亞述人的侵略,而南方的猶大國則在公元前586年亡于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由于猶太人的頑強抵抗,尼布甲尼撒遂将猶太知識分子與領導人物遷至巴比倫,此即猶太人曆史上著名的巴比倫俘囚期,最後在波斯君主居魯士滅亡巴比倫帝國後,部分俘囚民才得以在公元前537、前520年分批返回耶路撒冷重建故國。

    以色列的先知們在《以賽亞書》、《耶利米書》、《以西結書》等書中指出,這一連串的曆史悲劇乃是以色列人對神的不敬所緻,雖然如此,他們最終仍領受到耶和華的愛與恩惠。

    俘囚期的曆史對以色列人的民族性格有不可磨滅的影響,這是韋伯再三強調的。

     威廉·麥斯特(WilhelmMeister) 歌德的長篇小說,分兩部:《學習時代》(Lehrjahren,1775)和《漫遊時代》(Wanderjahren,1828)。

    内容寫主角威廉·麥斯特走出家門尋求人生意義的故事,肯定實踐的重要意義。

    在《學習時代》中主角茫無目标地輾轉漂泊,以追求其自我個性,但是他最後之所以發現其自我個性,是由于他在《漫遊時代》中放棄了追求個性,而決定要在一個包容廣泛的共同體中忘我地獻身于一個有限的目标。

    作品想傳達的主旨是:青年人認為,生活大概就是自我個性的發展;中年人知道,生活即是命運的實現;而老年人則已意識到,恰恰就是這種實際獻身的命運實現,才是自我個性完美發展的必經之路。

     附錄17王與王國康曼達傭兵統帥莊宅漢撒同盟濟貧法南海泡沫英靈殿 王與王國(rexetregnum) 早期日耳曼民族的政治理論認為:國家的權力是基于&ldquo國王&rdquo(rex)及&ldquo身份&rdquo(regnum)的二元化結構,regnum即指包含&ldquo等級&rdquo(estate)在内的人民,故此處譯為&ldquo王國&rdquo。

    我們曉得,在封建社會時期,領主與其領民的關系是很淡薄的,他們并不認為對其臣民負有任何責任,也沒有促進整個社區福祉的願望,充其量隻在與教會和修道院打交道的過程中有一些宗教的和世俗的考慮。

    然而,國王(rex)或君主與其諸侯國或邦(regnum)的關系就不是如此:他們對其臣民負有責任。

    這種責任最為重要的是要通過法律和司法行政來維護法律和秩序,同時還得保護教會。

     康曼達(commenda) &ldquocommenda,dareadprofiecuumdemari&rdquo(委托,乃依契約分配海外貿易的利潤),因此,康曼達實為&ldquo委托&rdquo之意。

    韋伯在《城市的類型學》一書裡,對&ldquo康曼達&rdquo與&ldquo海外貿易貸款&rdquo(societasmaris)有如下簡短的叙述:&ldquo外出營商者(Tractator)負責将本地貨物運到東地中海沿岸地區的市場銷售,至于購買本地貨物與海運的資金則全部(或部分)由當地資本家提供(外出營商者當然也有可能是空船而往的),銷售所得再采購東方貨物回本地販賣,最後的經營所得則由外出商人與資本家依契約條款分享。

    &rdquo簡而言之,即由資本家提供資金,經營者(出海者)執行業務(有時也提供部分資金),最後再根據所定比率來分享利潤的一種契約。

    中世紀時流行于地中海一帶,通常是随每一次的航海訂定一回海上商業契約。

    若資本家現身于外,則為&ldquo合股公司&rdquo的原型,若資本家并不現身時,即為&ldquo匿名組合&rdquo的起源。

    一般而言,&ldquo康曼達&rdquo指的是經營者完全不出資的一種契約,如果他出部分資本,則稱之為&ldquo海外貿易貸款&rdquo,實際上的用法卻沒有如此嚴格區分。

     傭兵統帥(condottieri) 指十四世紀中葉至十六世紀,參加意大利各國間頻繁戰争的雇傭兵的統帥。

    十三四世紀時,意大利許多城邦由于與東方的貿易獲利甚豐,這些城邦(例如威尼斯、佛羅倫薩和熱那亞等)本身武力微弱,又因财富不免招緻外國君主或鄰近城邦的觊觎,統治這些城邦的貴族遂想出雇用被稱為condotta(=contract,契約)的職業軍人來為他們作戰。

    意大利的第一批雇傭兵(通稱自由聯隊)是由外國人組成的。

    最早的雇傭兵(1303)為來自西班牙的加泰羅尼亞人;接續而來的是以日耳曼人和匈牙利人為主體的&ldquo大聯隊&rdquo,這支聯隊是最早具有正式組織和嚴格紀律的雇傭兵之一。

    十五世紀初,受那不勒斯雇傭的史佛薩(MuzioAttendoloSforza)使聯隊組織更加完善化。

    他們也開始為了各自私人的利益奮鬥。

    史佛薩之子法蘭西斯科·史佛薩于1450年控制了米蘭,是各個傭兵統帥中成就最輝煌的一個。

    當然也有不走運的,傭兵統帥卡馬尼奧拉(Carmagnola,1390&mdash1432)由于一再背叛反複無常,而被威尼斯統治者處死于聖馬可宮前(1432)。

    雇傭兵貪婪無度,常常倒戈,很少拼命作戰,因為他們并不願意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所以戰争常常就變成圍城或者是演習,幾乎沒有短兵相接的戰鬥,這是最為符合雇傭兵利益的,因為可以拖延戰争,從而延長他們的雇傭期。

    最極端的例子裡,一場戰争可以在進行半天之後,雙方皆沒有任何陣亡者(1427年在Molinella)。

    十五世紀末,城邦互相并吞,意大利本身也成為法國、西班牙和日耳曼軍隊的戰場,雇傭兵在這種正規的國際戰争中逐漸無用武之地,傭兵統帥從此即銷聲匿迹。

    話雖如此,韋伯之所以特别重視傭兵統帥,主要是因為他們是歐洲史上最早懂得經營&ldquo戰争&rdquo的人物,尤其是華倫斯坦(AlbrechtvonWallenstein,1583&mdash1634)。

     莊宅(Oikos) Oikos在希臘文裡是指&ldquo家&rdquo的意思,亦是&ldquo經濟&rdquo一詞的詞源:Oikonomia(家計的管理)&rarrEconomy。

    根據韋伯所說,羅伯圖斯(KarlRodbertus,1805&mdash1875)是最早用&ldquo莊宅&rdquo一詞來稱呼古代&ldquo大型家計&rdquo的學者。

    在&ldquo莊宅&rdquo中,&ldquo借着家成員或隸屬于家的勞動力來達到需求滿足(原則上)的自給自足,而物質性的生産手段是在非交換的基礎上提供給勞動力使用。

    實際上,古代莊園領主的家計,特别是王侯的家計(尤其是埃及的&ldquo新王國&rdquo),都是在大小極為不同的程度上類似于此一類型(純粹類型則不多見),換言之,大家計的需求之籌措皆分攤于從屬的勞務義務者(賦役義務者與納稅義務者)身上。

    同樣的情形有時也見之于中國與印度,以及較小程度地見于我們的中世紀時期&mdash&mdash從莊園管理條例(capitularedevillis)開始&rdquo(《經濟行動的社會學基本範疇》)。

     漢撒同盟(HanseaticLeague) 中世紀晚期由德意志北部城市和海外貿易團體創立的商業&mdash政治聯盟,其宗旨是維護相互間的商業利益。

    漢撒(Hanse)一詞,德文意為&ldquo公所&rdquo或者&ldquo會館&rdquo。

    十三至十五世紀,漢撒同盟是北歐的重要經濟和政治勢力,加盟城市最多時曾達到160個。

    1367年成立以盧比克為首的領導機構,有漢堡、科隆、不來梅等大城市參加。

    1370年戰勝丹麥,壟斷波羅的海貿易,并在西起倫敦、東至諾夫哥羅德的沿海地區建立商站,實力雄厚。

    從十五世紀初起,由于波羅的海非德意志國家的日益強大,荷蘭海上勢力的崛起,以及德意志本土普魯士的興起,漢撒同盟逐漸消沉,1669年召開最後一次會議。

     濟貧法(PoorLaws) 英國曆史上頒布的關于社會救濟的法律。

    産生于十六世紀,一直延續到1948年。

    十六世紀英國圈地運動迫使衆多農民背井離鄉,淪為流浪漢,失業現象日益嚴重。

    英國統治者被迫考慮救濟貧民問題。

    1572年,英格蘭和威爾斯開始征收濟貧稅,1576年又設立教養院收容流浪者,并強迫其勞動。

    1601年頒布第一個重要的濟貧法。

    授權治安法官以教區為單位管理濟貧事宜,征收濟貧稅及核發濟貧費。

    凡年老及喪失勞動力者,在家接受救濟;貧窮兒童則在指定的人家寄養,長到一定年齡時送去做學徒;流浪者被關進監獄或送入教養院。

    斯圖亞特王朝于1662年通過《住所法》,規定貧民須在其所在的教區居住一定年限者方可獲得救濟。

    1723年的濟貧法更進一步規定設立習藝所,受救濟者必須入所。

    1834年議會通過《濟貧法修正案》,這是1601年之後最重要的濟貧法,史稱新濟貧法。

    該法取消家内救濟,改為受救濟者必須是被收容在習藝所中從事苦役的貧民。

    習藝所内的生活條件極為惡劣,勞動極其繁重,貧民望而卻步,被稱之為勞動者的&ldquo巴士底獄&rdquo。

    其後雖經曆一些組織管理上的變更,但習藝所的懲治原則一直未變。

    二十世紀以來,濟貧法的重要性逐漸降低。

    等到1946年的《國民保險法》和1948年的《國民救助法》通過後,衛生部主管的社會保險已完全代替濟貧,濟貧法失去作用。

     南海泡沫(SouthSeaBubble) 1720年使大批英國投資者破産的一次投機狂熱。

    1701&mdash1713年的英西戰争給英國政府帶來沉重的财政負擔,為了促進國債銷售,英國政府同意給予認購國債的企業商業特權。

    1718年英王喬治一世同意出任南海公司董事長,1720年南海公司承諾接收全部國債,相對則從政府獲得了奴隸貿易的壟斷權和與西班牙殖民地的貿易權。

    人們對它的前途看好,紛紛對它的股票投資,其股價迅速攀升,1720年1月股票價格為128.5%,8月達1000%。

    許多人因此發财,于是吸引了更多的人投入。

    一時間搶購南海公司股票蔚為風氣。

    在南海公司的激勵下,各種公司如雨後春筍紛紛出現,其中許多公司隻是想渾水摸魚而已。

    為了限制這些&ldquo泡沫公司&rdquo,英國國會制訂了《泡沫公司法》(TheBubbleAct)。

    該法于1720年6月生效,許多&ldquo泡沫公司&rdquo被指名解散,其股價随即暴跌。

    最後殃及南海公司股票,原來每股1000英鎊,9月降至174英鎊,12月降至124英鎊。

    許多地主和商人都失去了他們的财産,南海公司事件對英國的政治和經濟有深遠的影響。

    著名的科學家牛頓也是這次泡沫事件的受害者,損失慘重,他曾歎氣:&ldquo我能算出恒星的運動,但算不出人類的瘋狂。

    &rdquo 英靈殿(Walhall,亦譯瓦爾哈拉) 根據北歐神話,在戰争時,主神奧丁(Odin,亦稱沃坦[Wotan])會派遣身穿甲胄的美女瓦爾基裡(Valkyrs,&ldquo陣亡者之選擇人&rdquo)到戰場上,将陣亡的勇士英靈帶到英靈殿(&ldquo陣亡者之廳堂&rdquo)參加盛宴。

    這些勇士在英靈殿中,夜晚縱情歡宴,白晝則反複參加那場自己捐軀并得以流芳百世的戰役。

    根據神話,奧丁之所以要收集這些勇士的英靈,乃是為了那場宿命中一定會發生的戰争&ldquo諸神之黃昏&rdquo&mdash&mdash諸神與巨人的最後決戰,結局則是天地毀滅&mdash&mdash做準備。

     附錄18加利西亞伍伯塔爾西裡西亞卡爾夫梅克倫堡利物浦曼徹斯特威斯特伐利亞波美拉尼亞 加利西亞(Galizien) 東歐的一個地區,原屬波蘭。

    1772年俄普奧三國瓜分波蘭,加利西亞被奧地利并吞。

    此後幾經轉折,一直要等到第一次大戰結束,德、奧、俄三大帝國崩潰,波蘭得以複國,才收回加利西亞。

     伍伯塔爾(Wuppertal) 德國北萊茵&mdash威斯特伐利亞州城市。

    位于杜塞多夫東北,萊茵河支流伍伯(Wupper)河的沿岸,為當地紡織業中心,也生産化工品、機械等,有釀酒廠、印刷廠和出版機構。

     西裡西亞(Silesia) 位于中歐波蘭、德國與捷克交界處,西南至蘇台德山脈,南抵貝斯基德(Beskid)山脈,東北界為克拉科夫&mdash維隆(Krakow-Wielun)高地,包括上、中奧德河盆地。

    1945年後大半為波蘭領土。

    在此之前曾為鄰近諸強國如普魯士、奧地利等國積極并吞之地,為此曾發生多次戰争。

     卡爾夫(Calw) 德國黑森林東北的小鎮,位于巴登&mdash巴登東方60公裡的Nagold河畔,德國作家赫塞(HermannHesse)的故鄉。

     梅克倫堡(Mecklenburg) 德意志東北部曆史上的一個邦,位于波羅的海沿岸平原,在盧比克(Lubeck)灣以東約160公裡處。

    現屬德國的梅克倫堡&mdash西波美拉尼亞州。

    原為梅克倫堡家族領地,在宗教改革運動中,此一家族曾加入新教一方。

     利物浦(Liverpool) 英格蘭第五大城市,海港,也是蘭開夏(Lancashire)曆史郡默西賽德(Merseyside)的中心。

    市區屬默西賽德的都會自治區,在默西河出海口北岸呈不規則的新月形,距愛爾蘭海數英裡。

     曼徹斯特(Manchester) 英格蘭西北部城市,常被視為工業革命時期的典型城市。

    在許多方面,堪稱為過去二百五十年間西方世界所建新一代巨型工業城市中的第一座。

    1717年人口僅為一萬的集市小鎮,至1851年,以棉紡為主的紡織業已十分發達,向市郊發展、合并其周圍工業社區後,成為人口超過30萬的工商業城市。

    二十世紀初,城市向外擴展的部分将曼徹斯特與環城的棉織品制造城鎮相連接,演化為新的城市形式,即所謂大都會區。

    1911年該市人口已達235萬。

     威斯特伐利亞(Rheinland-Westfalen) 德國西北部地區,相當于現在的德國北萊茵&mdash威斯特伐利亞州全部及下薩克森與黑森兩州部分地區。

    1814&mdash1815年維也納會議将舊威斯特伐利亞的大部分地區劃歸普魯士,包括首府闵斯特在内。

    十九世紀末至二十世紀初威斯特伐利亞人口稠密,成為世界上重工業最發達的地區,德國鋼鐵重心魯爾地區即在此。

     波美拉尼亞(Pomeranian) 位于波蘭西北部,波羅的海沿岸以南,主要河流包括維斯瓦河、奧德河和雷克尼茨河。

    曾為波蘭、神聖羅馬帝國、普魯士、瑞典等國所統治,目前分屬波蘭與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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