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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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也對那樣的問題有令人滿意的解答[15]。

    目前,對我來說,那樣的條件似乎并不存在,若訴諸&ldquo遺傳素質&rdquo,則形同輕率放棄現在或許可能追尋得到的知識,并且是把問題推給(當下仍然)未知的因素。

     *** 注釋 [1]修昔底德(Thucyides,前460&mdash前404?),古希臘史家,《伯羅奔尼撒戰争史》的作者。

    詳見附錄13。

    &mdash&mdash譯注 [2]馬基雅維利(NiccolòMachiavelli,1469&mdash1527),意大利政治家、曆史學家,《君王論》的作者。

    詳見附錄13。

    &mdash&mdash譯注 [3]彌曼差(Mimāmsā),古印度六派哲學之一。

    詳見附錄16。

    &mdash&mdash譯注 [4]教會法(canonlaw),在某些基督教會中,由合法的教會權威為管理整個教會或其一部分所制定的法律彙編。

    詳見附錄8。

    &mdash&mdash譯注 [5]王與王國(rexetregnum),早期日耳曼民族的政治理論認為:國家的權力是基于&ldquo國王&rdquo(rex)及&ldquo身份&rdquo(regnum)的二元化結構,regnum即指包含&ldquo等級&rdquo(estate)在内的人民,故此處譯為&ldquo王國&rdquo。

    詳見附錄17。

    &mdash&mdash譯注 [6]就此一問題而言(其他問題也一樣),我的意見是與我們所欽佩的老師布倫塔諾(《近代資本主義之萌芽》)相左的。

    此一差異主要是在用語上,不過内容方面亦有所不同。

    依我看來,将劫掠之利得與經營工廠之利得這兩種異質的事物歸入同一範疇,是沒有意義的。

    将所有追求金錢的努力通通稱為(與其他營利方式對立的)資本主義的&ldquo精神&rdquo,更是沒有意義。

    因為就我看來,在後一情況下,将失去所有概念的精确性;而在前一情況,則将失去所有可以了解西方資本主義&mdash&mdash與其他形式的資本主義相較之下&mdash&mdash特殊本質的機會。

    西美爾的《貨币哲學》一書裡,&ldquo貨币經濟&rdquo與&ldquo資本主義&rdquo也被過分地混為一談,以緻妨害到他對事實的讨論。

    桑巴特的著作,特别是他最新一版有關資本主義的大作《近代資本主義》,至少就我的問題的觀點而言,理性的勞動組織&mdash&mdash西方資本主義的獨特性&mdash&mdash過分被忽略,而強調了世界各處普遍皆具的發展因素。

    布倫塔諾(LujoBrentano,1844&mdash1931),德國經濟學家。

    西美爾(GeorgSimmel,1858&mdash1918),德國社會學家和新康德派哲學家。

    桑巴特(WernerSombart,1863&mdash1941),德國經濟史學家。

    詳見附錄13。

    &mdash&mdash譯注 [7]康曼達(commenda),歐洲中古時期海外貿易經營方式之一,詳見附錄17。

    &mdash&mdash譯注 [8]海外貿易貸款(societasmaris),歐洲中古時期海外貿易經營方式。

    &mdash&mdash譯注 [9]傭兵統帥(condottieri),指十四世紀中葉至十六世紀,參加意大利各國間頻繁戰争的雇傭兵的統帥,詳見附錄17。

    &mdash&mdash譯注 [10]其間的對比當然并非完全絕對的。

    從古代地中海世界、近東、中國與印度的政治取向的資本主義(尤其是包稅制)中,産生了合理的、持續經營的企業,它們的簿記(我們所知僅為一些斷簡殘篇)或許也有某種&ldquo理性的&rdquo性格。

    再說,在現代銀行的早期發展史中(甚至英格蘭銀行),政治取向的&ldquo冒險家&rdquo資本主義與理性的經營資本主義之間,亦曾有過密切的接觸,最初多半是來自遂行戰争的動機所緻的政治交易。

    在這方面,有意義的是,例如佩特森此一典型&ldquo創始人&rdquo的人物與英格蘭銀行理事之間的差異,這些理事負責制定長期發展方針,而且很快就被視為&ldquo格羅斯大殿的清教放貸者&rdquo。

    同樣的,我們也知道這個&ldquo最可靠的&rdquo銀行在&ldquo南海公司&rdquo成立時離譜的政策。

    以此,兩種角色逐漸合而為一;不過,其間還是有區别的。

    理性的勞動組織之創立極少是大企業發起人及金融業者的成就,亦非金融、政治資本主義的典型代表者&mdash&mdash猶太人&mdash&mdash的成就。

    這一成就(若可就類型上來說的話!)乃屬于另一種十分不同的人。

    當然,這也隻是就一般情況而言,個别的例外還是有的。

     格羅斯大殿(Grocers&rsquoHall),1697&mdash1734年間英格蘭銀行所在建築物名稱。

    佩特森(WilliamPaterson,1658&mdash1719),英格蘭銀行創始人,該銀行設立于1694年。

    &ldquo南海公司(泡沫)&rdquo一案發生于十八世紀初,為英國有史以來最嚴重的金融詐欺案。

    有關英格蘭銀行之成立及其與&ldquo南海公司&rdquo的關系,參見周憲文編譯,《WilliamPaterson的曆史與事業&mdash&mdash英格蘭銀行的創辦》《英格蘭銀行與南海公司》,《西洋經濟史論集(I)》(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82)。

    南海泡沫案(SouthSeaBubble),詳見附錄17。

    &mdash&mdash譯注 [11]莊宅(Oikos),古代的大型家計。

    羅伯圖斯(KarlRodbertus,1805&mdash1875),普魯士經濟學家。

    詳見附錄13、17。

    &mdash&mdash譯注 [12]還有我的僅剩的那點希伯來知識也是十分不足的。

     [13]不用說也知道,這裡所指的并不是像雅斯貝爾斯(PsychologiederWeltanschauungen,1919)或另一方面像克拉格斯(Charakterologie)及其他類似研究所嘗試做到的。

    這些研究是在出發點上和我們此處的試論有所區别。

    但在此無暇對其提出反論。

    雅斯貝爾斯(KarlJaspers,1883&mdash1969),德國哲學家。

    克拉格斯(LudwigKlages,1872&mdash1956),德國心理學家和哲學家。

    詳見附錄13。

    &mdash&mdash譯注 [14]此處指的是《經濟與社會》第二部第五章《宗教社會學》。

    &mdash&mdash譯注 [15]數年前,有個非常傑出的精神科醫師就向我表達過同樣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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