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國家特别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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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損失。

    梅隆、伏爾泰、賓托、奧邦以及薩哈裡埃等人的錯誤。

     因此,國家向國内舉債,這在文化高度發展階段雖然經常發生,但是借入資本一旦收繳完畢,國民的絕對負擔就不再存在。

    如果利息負擔數額最後達到最初的國民收入總額,則該國的财力仍和過去一樣,隻是全部金額落入國家債權者手中而已。

    當然,在現實生活中,任何一種租稅制度的不完備總有一定限度,租稅越增加,壓力也越加強。

    同時,這種限度也存在于人們的這種感情當中,即人們隻願意在某種程度上從自己的所有中拿出一部分。

    外債的情況。

    國家破産的例子。

    國家的破産既不使國民貧困,也不使他們富裕。

    它除改變國民收入的分配,同時引起嚴重的生産危機外,還必然要長期損害國家信用,從而損害國家政權的主要手段。

    平時不打算切實償還債務的國家,最後必然要破産。

    必須警惕隐瞞國家破産狀況的欺騙行為。

     公債比摧殘國民資本的重稅要好一些。

    它有這樣一些有利之點:(1)公債根據人們的自由意志從最容易抽取的地方取得資本;(2)公債将債權人與國家政權的利害結合在一起。

    公債證券的市價是公信用的一種晴雨計。

    在平衡貿易差額等方面可以利用公債證券的買賣。

    但它有各種弊害:(1)将公債與所有一切有價證券密切聯結在一起,它會促進世界主義的思想,但并不會因此而減少任何戰争。

    (2)擴大幸福财富的不平等,對價值變動顯著的所有要擴大其影響。

    激化流通手段的價格變動所引起的各種危機,增大怠惰的食利者的人數和地位,這些情況顯著增加了金權寡頭政治的勢力和危險。

    (3)公家為了眼前利益而犧牲将來的誘惑力很大。

     〔參考文獻〕賓托:《論流通與信用》,1771年。

    柯拜特:《紙币對黃金,或英格蘭銀行的曆史及秘密》,1821年。

    威埃茨:《論公信用的魔術》,2卷,1824年。

    賴昂:《論公信用及公債》,1825年。

    格納:《論公債及其償還準備》,1825年。

    薩哈裡埃:《論當前歐洲各國的公債制度》,1830年。

    拜爾諾葉:《是什麼支持國債?》,1832年。

    鮑姆施塔克:《關于國家信用、公債及國家紙币的國家學的研究》,1833年。

     第五十三節公債的管理 一、借款的交涉 最普通的動機&mdash&mdash戰争災難,整頓财政,濫發紙币後,恢複金屬流通,解除高利債務,生産企業。

    (一)對社團或個人實行強迫借款。

    一般的強迫借款。

    延期支付,預支收入。

    總起來說,這些多屬于舊的方式。

    反對它的各種理由。

    (二)國家官吏的保證金。

    發行紙币及降低鑄币成色。

    這些債務具有内在的不利和危險。

    作為借款形式的紙币發行隻能在危急的情況下實行。

    (三)自由借款。

    進行這種借款的适當時期。

    分期支付的辦法。

    承受人之間的競争,這種競争是在資本額大小及借款條件方面展開的。

    (四)公開招募借款,在這種場合國家直接與每個債權者進行交涉。

     為了勸誘一般大衆而設立的一些附帶項目:終生年金、唐迪恩式年金(意大利人唐迪恩發起的一種年金&mdash&mdash譯者)、附有獎券的借款。

    這些辦法大多是不經濟的,但最後一種方法屬于例外。

    因為它隻利用中間利息支付獎金。

    附有獎券的借款辦法。

    借貸業務及獎券業務。

    記載高額的額面資本,實際利息愈脫離額面利息,債權者獲利就愈大。

    這對國家的确是便利的,但這隻有在暗中拒絕償還的情況下才是有利的。

     債權證券分按擡頭取款的與憑票取款的兩種。

    登記。

     二、支付利息 由民間著名人士或由别國的主權擔保和保證的辦法一概廢止了。

    由州議會嚴格監督的獨立的債務管理成為良好的保證方法。

    支付利息的條件、息票、息票附加支付證、利用總金庫及分金庫的支付。

     降低利息。

    這是因為平時利息一般是下降的。

    這也是減輕國家債務負擔的主要手段。

    降低利息對一般利率的各種影響。

    這一做法的适當時期。

    為什麼這樣做容易使公債集中到少數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