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領地及其各種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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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予以壓制,但必須運用國家權力對發行彩票加以限制,并在财政上加以利用。

    彩票的中獎額越少,買彩票的人投機思想越嚴重,彩票發行當局獲利越多,彩票的危害性就越大。

    因此&ldquo羅托&rdquo式(按中簽号碼得獎)的方法是最壞的。

    英國、黑森&mdash達姆施塔特大公國、法國廢除了彩票制度。

    為準備廢除彩票制度,采取增加中獎額、減少中獎數、減少籌款等步驟是妥善的。

     主要城市及溫泉地方的賭場。

     〔參考文獻〕缪賽爾:《愛國的幻想》,第1卷,第161頁。

    貝克曼:《發明的曆史》,1805年,第5卷,第334頁。

     三、國家權力被利用于财政目的 屬于這方面的各種制度的共同點,在于國家使那些利用權力的個人就他的行為向國家納稅。

    這是很容易從壟斷制度得到說明的一種習慣。

    以後國家将這些目的擴大成為一個統一的整體,這種傾向就日益消失。

    因為對國家的各項繳納被認為是必須由更多的人共同擔負的義務。

     官職買賣。

    最初是以借款形式進行的。

    在教皇領地尤為流行。

    在那裡,一般宗教的财源(即無形的财源)從外觀上看是無限量的,這種情況促進了官職買賣的發展。

    法國市議會裡的貴族稱号的買賣,這種買賣的結果,官吏保有他們的特殊地位(即變成貴族、免除課稅)。

    英國的軍團。

    教皇的袈裟費。

    英國詹姆士一世(1603年)的賣官鬻爵。

    在普魯士威廉一世(1713年)時代非常盛行。

    奧地利的課稅制度。

     在完全衰退的國家,例如在拜占庭帝國,這樣的關系再度出現。

     道路特權。

    建築道路的通行稅不能認為是真正的财源。

    因為它連修建道路的費用都不能補償。

    但航行稅情況有所不同。

    它與本來意義的關稅有區别。

    德國河流稅的曆史。

    它雖能使國庫增加收入,但容易妨害通商,所以在高度發達的文化階段,除補償航行建設費用的目的外,它的價值僅僅相當于向外國人征收那一點。

    因此它随地方權力增大而增大,又随它成為陪臣而衰減。

     維也納會議(1815年)關于河流經過幾個國家的航行問題的各項規定。

    1804年、1815年及1831年的萊茵河航行條例、1821年易北河航行條例、1823年韋薩河航行條例。

    荷蘭關于&ldquo通至海口&rdquo的要求。

     海岸稅。

    海峽稅。

    要求取消這些負擔的意見。

    現在還存在這些負擔的地方,不僅要盡量将稅額限制在極小的程度,而且要盡量減少時間的浪費。

    噸稅、起重機使用費等等。

     中世紀的護航權。

    由于它不具有真正的保險作用,在高度發達的經濟階段完全被廢除。

     〔參考文獻〕奧本海姆:《自由的萊茵河》,1842年。

     罰款處分和沒收财産。

    沒收财産在償還制度向罰款制度過渡時期特别盛行。

    在東洋這不僅是一種财源,而且是壓制法官的有效手段。

    法國和其他國家的重刑行政裁判[5]。

    上述這些收入隻在各專制國家才顯得突出。

     審判手續費。

    它源自中世紀的&ldquoFredum&rdquo。

    雖然由訴訟者負擔一切審判手續費是不公平的。

    但如完全廢除,會激勵那些好打官司的人。

    民事訴訟、刑事處分和不起訴判決記錄等的手續費。

    警察的手續費和罰款。

    用審判手續費來支付法官和其他人員的薪俸是有害的。

    這種費用是國庫的一部分。

     授予發明專利權、民間植林等等的手續費。

    赦罪金,它由教皇自己用于純宗教性質的赦免。

     正如從采邑繳納中産生了直接稅、從特權和壟斷中産生了間接稅那樣,從手續費中産生了印花稅。

     *** [1]庫邁羅的著作有《普魯士的憲法與行政》,2卷,1842年(第3版)。

    他對普魯士當時過多、過快地出賣領地,發表了反對意見。

    &mdash&mdash日譯者 [2]&ldquo太力基&rdquo(talliages)是英國在14世紀廢除的對領地居民實行的一種課稅法。

    &mdash&mdash譯者 [3]所謂采邑中的三件大事是指:1.諸侯被俘;2.第一王子成為騎士;3.第一公主結婚。

    &mdash&mdash日譯者 [4]據羅雪爾:《國民經濟學體系》,第4卷,第20節,這是對财務官員犯罪可任意罰款的一種特别裁判;它具有介于罰款處分與官職買賣之間的性質。

    &mdash&mdash日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