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土地和積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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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用錢超過自己的收入,而不容易節約。
另一些地租收入者是普通的食利者,他們把一部分财富投入不動産,而不投資于證券。
注267在後一種人占多數的場合,我們必須假設地租裡有一部分被節省下來。
我們繼續假設沒有從工資裡節省下來的儲蓄,并且假設隻有一部分利潤分配給食利者。
因此,消費對收入的比率,地租方面比工資方面的低,而地租方面比利潤方面高。
據此,地租在總收入中所占份額的增長,就它對有效需求的影響來說,是和分配給食利者的那部分利潤的增加相同的。
它引起較大數目的從财産收入中付出的開支。
地租的份額越大,和特定的投資率相适應的實際工資就越低,同時外界儲蓄對利潤的比率就越大。
當局面的發展情況使利潤在總收入中的比例份額保持不變,另一方面(由于積累方面耗費土地的偏向)地租的份額相對于工資的份額而言有所增長時,和任何特定的投資率相适應的實際工資就成比例地減少。
從地租中付出的開支,對工人說來可以說是一種負擔,而沒有安慰,因為他們的犧牲并不通過積累而增加本經濟未來的财富。
同時消費對投資的比率比在假如地租和工資的相對份額仍舊不變的情況下略少,因為有一些從增加的地租中節省出來的增加的儲蓄。
這樣,如果企業家急于要投資,而經濟有達到膨脹限度的趨勢,犧牲工資來提高地租會使膨脹的限度在任何特定的投資率下更加接近,從而延緩積累,并且越是這樣,土地所有人節儉的程度越差。
另一方面,如果那經濟正在陷入停滞狀态,以犧牲工資來提高地租,會加強長期失業發展的趨勢,并且越是這樣,土地所有人越是節儉。
當局面的發展情況使工資的份額差不多不變,地租增長而利潤減少時,消費對投資的比率就上漲,并且越是這樣,地主的節儉程度越差。
任何時候,在任何特定的投資率下,外界儲蓄的增多會使企業家(作為一個整體)的債務對資産的比率逐漸增高,并且由于弄得資金較難到手,可能會妨礙投資。
在這些方面,地租和其他的食利者收入沒有區别。
可是其他的食利者收入和資本擁有量的增長總有一些密切的關系,而土地存在,不管人們占有土地是不是得到報酬,結果地租收入的增加是對經濟組織的其餘部分的一種征稅,和生産方面的任何增加沒有關系;相反地,地租起因于土地的稀少性所加于生産的限制。
地租和獨占 我們一直在根據競争性的要素市場進行我們的論證,在這種市場裡土地的邊際産物對勞動的邊際産物的比率支配着它們的價格的比率。
實際上,在地租的決定中有很大的獨占的成分。
每一塊土地有它獨特的地方,從這塊地上所能取得的地租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于佃戶的讨價還價的地位。
地租裡面的獨占成分,可以在同一塊土地租來供農業之用或者租來建築房屋時價格的區别中明白地看出來。
在一個完全競争的市場裡,全部的供給和需求決定價格,不能對特殊的買方有所歧視。
可是,在土地市場裡,可以使一個預期從土地使用中獲得較大利潤的買方比一個預期獲得較小利潤的買方付出較高的代價&mdash&mdash土地所有人實際上取得在他的土地上運用的資本财貨的準租金的一部分。
這不需要土地所有人之間有公開的勾結,而是自發地起因于市場的自然的缺點。
隻要地租保持在理想的競争水平以上,地租負擔起初落在利潤方面,可是從地租收入中付出的開支使物價(相對于貨币工資而言)高于地租較低時物價,結果全體企業家收回了(作為商品銷售的收入)他們在地租上付出的數目的一大部分:主要的負擔因此落在實際工資方面。
土地價值 土地在作為食利者财産這方面有一些特性。
當積累繼續進行,地租水平趨于上漲,而利潤率大緻不變時,一塊特定的土地所代表的資本總值在增加(一項日益增長的年收入按不變的利率資本化了)。
這就産生了土地所有人的财富的&ldquo自然增值&rdquo那種有名的現象。
當一般的利潤水平以及從而利息水平趨于下降時,土地的資本價值增長得格外多。
即使在地租水平不變和利率不變的條件下,一塊特定面積的土地的總價值也可能有一種緩慢的增長。
既然土地比大多數類型的資本财貨有更多的用途,它的價值就較少地決定于那在特殊時間使用它的某個公司的運氣,因此作為債款的抵押品它比其他實物資産具備一項重要的優越條件(它可以抵押或者賣出而租回,從而騰出資金來投資于新的生産能力)。
從食利者的觀點來看,土地主要地是一種投資,可是作為消費者的資本它也有可取之處。
因為具有這些特别的有利條件,随着财富的增長,土地的需求會增長,即使地租水平不變。
總财富的增加産生對更多土地的需求,既然數量是固定的,每一單位的價格就一定增長。
從個别所有人的觀點來看,他所有的土地的價值的增長和投資的價值的增長差不多是一樣的,可是從全體食利者的觀點來看,土地總值的增長是無須節約儲蓄必然可以獲得的财富的增長。
另一些地租收入者是普通的食利者,他們把一部分财富投入不動産,而不投資于證券。
注267在後一種人占多數的場合,我們必須假設地租裡有一部分被節省下來。
我們繼續假設沒有從工資裡節省下來的儲蓄,并且假設隻有一部分利潤分配給食利者。
因此,消費對收入的比率,地租方面比工資方面的低,而地租方面比利潤方面高。
據此,地租在總收入中所占份額的增長,就它對有效需求的影響來說,是和分配給食利者的那部分利潤的增加相同的。
它引起較大數目的從财産收入中付出的開支。
地租的份額越大,和特定的投資率相适應的實際工資就越低,同時外界儲蓄對利潤的比率就越大。
當局面的發展情況使利潤在總收入中的比例份額保持不變,另一方面(由于積累方面耗費土地的偏向)地租的份額相對于工資的份額而言有所增長時,和任何特定的投資率相适應的實際工資就成比例地減少。
從地租中付出的開支,對工人說來可以說是一種負擔,而沒有安慰,因為他們的犧牲并不通過積累而增加本經濟未來的财富。
同時消費對投資的比率比在假如地租和工資的相對份額仍舊不變的情況下略少,因為有一些從增加的地租中節省出來的增加的儲蓄。
這樣,如果企業家急于要投資,而經濟有達到膨脹限度的趨勢,犧牲工資來提高地租會使膨脹的限度在任何特定的投資率下更加接近,從而延緩積累,并且越是這樣,土地所有人節儉的程度越差。
另一方面,如果那經濟正在陷入停滞狀态,以犧牲工資來提高地租,會加強長期失業發展的趨勢,并且越是這樣,土地所有人越是節儉。
當局面的發展情況使工資的份額差不多不變,地租增長而利潤減少時,消費對投資的比率就上漲,并且越是這樣,地主的節儉程度越差。
任何時候,在任何特定的投資率下,外界儲蓄的增多會使企業家(作為一個整體)的債務對資産的比率逐漸增高,并且由于弄得資金較難到手,可能會妨礙投資。
在這些方面,地租和其他的食利者收入沒有區别。
可是其他的食利者收入和資本擁有量的增長總有一些密切的關系,而土地存在,不管人們占有土地是不是得到報酬,結果地租收入的增加是對經濟組織的其餘部分的一種征稅,和生産方面的任何增加沒有關系;相反地,地租起因于土地的稀少性所加于生産的限制。
地租和獨占 我們一直在根據競争性的要素市場進行我們的論證,在這種市場裡土地的邊際産物對勞動的邊際産物的比率支配着它們的價格的比率。
實際上,在地租的決定中有很大的獨占的成分。
每一塊土地有它獨特的地方,從這塊地上所能取得的地租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于佃戶的讨價還價的地位。
地租裡面的獨占成分,可以在同一塊土地租來供農業之用或者租來建築房屋時價格的區别中明白地看出來。
在一個完全競争的市場裡,全部的供給和需求決定價格,不能對特殊的買方有所歧視。
可是,在土地市場裡,可以使一個預期從土地使用中獲得較大利潤的買方比一個預期獲得較小利潤的買方付出較高的代價&mdash&mdash土地所有人實際上取得在他的土地上運用的資本财貨的準租金的一部分。
這不需要土地所有人之間有公開的勾結,而是自發地起因于市場的自然的缺點。
隻要地租保持在理想的競争水平以上,地租負擔起初落在利潤方面,可是從地租收入中付出的開支使物價(相對于貨币工資而言)高于地租較低時物價,結果全體企業家收回了(作為商品銷售的收入)他們在地租上付出的數目的一大部分:主要的負擔因此落在實際工資方面。
土地價值 土地在作為食利者财産這方面有一些特性。
當積累繼續進行,地租水平趨于上漲,而利潤率大緻不變時,一塊特定的土地所代表的資本總值在增加(一項日益增長的年收入按不變的利率資本化了)。
這就産生了土地所有人的财富的&ldquo自然增值&rdquo那種有名的現象。
當一般的利潤水平以及從而利息水平趨于下降時,土地的資本價值增長得格外多。
即使在地租水平不變和利率不變的條件下,一塊特定面積的土地的總價值也可能有一種緩慢的增長。
既然土地比大多數類型的資本财貨有更多的用途,它的價值就較少地決定于那在特殊時間使用它的某個公司的運氣,因此作為債款的抵押品它比其他實物資産具備一項重要的優越條件(它可以抵押或者賣出而租回,從而騰出資金來投資于新的生産能力)。
從食利者的觀點來看,土地主要地是一種投資,可是作為消費者的資本它也有可取之處。
因為具有這些特别的有利條件,随着财富的增長,土地的需求會增長,即使地租水平不變。
總财富的增加産生對更多土地的需求,既然數量是固定的,每一單位的價格就一定增長。
從個别所有人的觀點來看,他所有的土地的價值的增長和投資的價值的增長差不多是一樣的,可是從全體食利者的觀點來看,土地總值的增長是無須節約儲蓄必然可以獲得的财富的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