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夢過程的心理學

關燈
ellip大概由于孩子表現優異之類的&hellip&hellip這時我和她走進起居室(看起來有點像倉庫)找東西。

    突然,我看見孩子出現了,他沒有穿制服,而是一身緊繃的運動服(像隻海豹),還戴着一頂小帽子。

    他爬上碗櫃旁邊的架子,想把什麼東西放在櫃子上。

    我喊他,但他沒有回答。

    他的臉還是前額好像纏着繃帶,手在嘴裡攪了一陣,好像把什麼東西推了進去,頭發閃着灰色的亮光。

    我當時想:&ldquo他有那麼衰老嗎?還裝了假牙?&rdquo沒來得及再喊他,我就醒了。

    雖然沒覺得焦慮,但心卻跳得厲害。

    我看看鐘,是淩晨2時30分。

     要完全分析這個夢是不可能的,因此我隻強調幾點。

    這個夢源自前一天痛苦的期待&mdash&mdash在前線打仗的兒子已經一個星期沒有消息了。

    在這個夢裡,他很明顯不是受傷就是犧牲了。

    夢的開頭很明顯用了相反的令人振奮的内容,來代替煩憂的夢念:我要說一個令人愉快的消息,關于軍隊寄來的錢,因獲得榮譽發的錢(這筆錢源自我行醫生涯中一件令人愉快的事,夢借這件事情脫離了原來的主題,但明顯不奏效)。

    妻子預感到一些可怕的事,因此不願意聽。

    (夢的僞裝過于淺薄,其試圖壓抑的事情輕易便敗露了)。

    如果兒子戰死了,他的戰友會把他的遺物寄回來,我會把這些東西分給他的兄弟姊妹或其他人。

    榮譽金通常是頒給光榮犧牲的軍人的。

    因此,夢越是掙紮,越敗露了其急于否認的事實,而願望的實現也通過僞裝呈現出來(夢中場地的改變無疑可視為塞伯納所謂的&ldquo門檻象征&rdquo)。

    我确實說不清這個夢的動因是什麼。

    但兒子在夢中沒有掉下來(在戰場上掉下來,意指犧牲),而是往上爬。

    兒子以前确實是個出色的攀登者。

    在夢中,他沒有穿軍裝,而是穿着運動服,因為在我害怕他出現意外的地方,他确實曾經發生過意外。

    他曾在滑雪時摔下來,摔斷了大腿。

    另外,他穿着的樣子看起來像海豹,這馬上讓我想起可愛的小外孫。

    灰色的頭發讓我想起了小外孫的父親,即我的女婿,他也曾奔赴戰場。

    但這些暗示了什麼呢?讓我們看看:場地是倉庫、櫃子,而他想從櫃子拿什麼(在夢中,他想放什麼進去),這些無疑都是暗指我自己的一些事。

    在我兩三歲的時候,曾經爬上倉庫裡的一個踏腳凳,想拿桌子還是櫃子上的一些好玩的東西。

    但小凳子翻倒了,凳子邊打到了我的下颌底部,很可能把我牙齒全打掉了。

    這個回憶伴随着這樣的警告:&ldquo活該!&rdquo就像對戰場上英勇殺敵戰士說的忿恨話。

    随着更深入的分析,我發現了夢背後隐匿的動因&mdash&mdash在兒子的可怕消息中找到滿足。

    這是老人對年輕人的嫉恨,在日常生活中一直被自己壓抑着。

    毫無疑問,害怕不幸發生的悲恸情感,需要通過被抑制的願望實現來緩和。

     我現在能夠很清楚地解釋,潛意識願望對夢來說意味着什麼。

    我承認,有許多夢主要或者說隻源于白天的殘留思緒。

    現在回到朋友奧托的夢:如果我白天對朋友健康的擔憂沒有在夜裡潛入夢中,那麼期待成為教授的願望也許就會讓我安然入睡。

    但僅憑憂慮本身并不能制造夢。

    夢形成所需要的動因由願望供給,但如何尋覓一個願望作為夢形成的動因就是憂慮的事了。

    我們都知道,企業家即便有好的構思,如果資金不足也無法大展宏圖。

    他需要一位資本家來支付各項費用。

    對于夢來說,無論清醒時的思緒是什麼性質,支付心理費用的資本家無疑就是源于潛意識的願望。

     在有的夢中,資本家本身就是企業家。

    這是常見的例子。

    一個潛意識中的願望由白天的夢念引起,并由此創造了夢。

    對于所有其他可能的經濟關系,也能在夢中找到相似的例子。

    企業家本身也可能會做一小部分投資,或者幾個企業家共同尋求一個資本家的贊助,抑或幾個資本家聯合贊助某個企業家。

    與此類似,有由多個願望構成的夢,或其他類似的情況,這些都很容易理解,因此無須過多解釋。

    我們将在以後再詳述夢的願望。

     在上述類比中,企業家能自由支配的那筆資金,即夢中能夠随意支配的能量,對夢的構架具有更大的影響力。

    我曾在第六章第二節中指出,大多數的夢都有一個感知度特别強的中心點。

    因此一般來說,都能直接呈現願望的實現。

    如果颠倒夢工作的置換作用,我們就會發現,夢念中各元素的心理強度被夢内容各元素的感知強度取代了。

    而鄰近願望實現的元素與其内在含義無關,隻是與此願望相反的痛苦夢念的衍生物,卻借着與中心元素的人為聯系達到足夠的強度,得以在夢中呈現。

    因此,願望實現所表現的能量是在想象的空氣中四處彌漫的,從而使其中所有的元素都得以表現,甚至包括那些自身毫無意義的元素。

    在那些包含多個願望的夢裡,我們能夠輕易将個人願望實現的範圍界定出來。

    夢中的溝隙從性質上來說,往往是夢中各範圍之間的邊界地帶。

     雖然上述觀點限制了白天殘留思想對夢的重要意義,但還是值得我們投入更多的關注。

    因為它們必定是夢的形成過程中不可或缺的元素,因為我們據以往經驗發現,所有的夢其内容都和最近清醒時的印象有關,但通常都是最不重要的印象。

    迄今我們還無法理解,除了夢的混合物以外(第五章第一節),為何這是必要的。

    當我們了解潛意識願望所發揮的作用以及更多有關神經症心理學的信息後,就能夠清楚了解這一必要性了。

    這類潛意識思想本身是無法進入前意識的,而隻能通過與屬于前意識的無害思想建立聯系,将自身強度轉移過去,并借此将自己隐藏起來,從而對前意識産生影響。

    這便是轉移作用,能夠解釋神經症心理中的許多奇異現象。

    雖然轉移作用使得前意識中的思想獲得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強度,但這些思想并沒有發生改變,或者會讓源自轉移思想的内容被迫進行修飾。

    我總拿日常生活進行對比,但夢中的這種情況确實很像在澳大利亞執業的美國牙醫,除非請當地一位合法醫生為其簽字,并在法律上庇護他,否則他永遠别想開業。

    就像名醫根本不會和這樣的牙醫聯合,那些前意識中大受歡迎的思緒也不可能被選來庇護受抑制思想或與其結合。

    因此前意識比較青睐那些一直未受關注、無關緊要或是已被剔除(否認)的思緒。

    有一條經驗所得、衆所周知的論點,即如果這些意念在某一方向取得了密切聯系,則必然曾排擠過其他的各種新聯系。

    我曾以此為基礎,建立歇斯底裡麻痹理論。

     如果假定通過對神經症的分析,發現對受抑制思想的轉移作用也出現在夢中,那麼我們立即可以解決兩個有關夢的問題:所有夢經分析後都顯示出是一些新近印象的交織,而這些新近元素通常都具有&ldquo瑣碎&rdquo的特點。

    在此,我再補充一點别處得來的經驗,即新近的、無關緊要的元素之所以能夠代替夢念中的舊元素,如此經常地進入夢中,是因為其毫不懼怕審查作用。

    雖然瑣碎元素得以入夢是因為其不受審查作用阻擋的能力,但新近元素一直出現在夢中,則反映了轉移作用的必要性。

    這兩組元素都滿足了受抑制思想對材料的要求&mdash&mdash毫無關聯的材料。

    無足輕重的瑣碎元素入夢,是因為它們沒有廣泛的關聯;而新近元素入夢,是因為它們還沒有時間形成關聯。

     可見,這些包括瑣碎印象的白天遺留物,不但在其參與夢形成的過程中,由潛意識中借來一些材料(處理受抑制願望的動力),而且也給潛意識提供一些不可或缺的材料(轉移作用所需的附着點)。

    如果要進一步深入至心理過程中,就應該更深入地了解前意識與潛意識之間的相互作用,這一點,可通過對神經症的心理分析完成,但夢卻愛莫能助。

     對于白天殘留的思想,我還有一點補充:毫無疑問,這才是睡眠的真正幹擾者。

    相反,夢不但沒有幹擾睡眠,還努力捍衛我們的睡眠。

    這個問題我們留待以後再作詳述。

     迄今為止,我們始終在讨論夢的願望問題,追溯至潛意識層,并分析了其與白天殘留物之間的關系。

    而這些殘留物自身也同樣是願望,是另一種心理沖動,或隻是近期印象。

    因此,我們可以說明各種清醒時的思緒,在夢形成中所起的重要性。

    甚至可以解釋以這些思想鍊為基礎的極端夢例,即在夢裡繼續白天的思緒,并且為清醒生活中無法解決的問題覓得稱心結論的夢。

    現在,我們隻差一個合适的夢例,用以揭示願望的兒時來源,或是受抑制的來源及其如何大大增強前意識活動的作用力。

    但我們無法進一步解釋如下問題:為何潛意識提供給睡眠的隻是願望實現的動力?要解答這個問題,就必須解釋願望狀态的心理本質,必須輔以心理機能的概念來解釋。

     無疑,這一心理機能是經過了長期的演化,才達到如此完美的狀态的。

    讓我們試着還原其最初的功能。

    從一些用其他途徑證實的假說來看,這一精神機能最初是努力讓自己盡可能免受刺激,因此其早期的構造是采取反射裝置,将從外界接受的刺激通過運動途徑盡快釋放出去。

    但其所面對的生命危機卻幹擾着這一簡單的功能,也因此,心理裝置會進一步發展。

    其首先面對的生命危機主要是生理需求。

    内在需求所産生的刺激要在行為上尋找發洩,我們将此形容為&ldquo内心變化&rdquo或者&ldquo情緒宣洩&rdquo。

    就像饑餓的嬰兒隻能大哭或是無助掙紮一樣。

    這種情況無法改變,因為源自内在需求的刺激并非暫時性沖擊,而是一種持續的壓力。

    隻有經過某種處理(就這個哭鬧的嬰兒來說,隻有借助外力的幫助),體驗到&ldquo滿足&rdquo以後,才能結束内在刺激。

    這一體驗主要由一定的滿足感(比如在我們這個例子中是食物)構成。

    因此,記憶中的影像便與由這一需求所産生刺激的記憶軌迹相聯系。

    這種聯系建立後,一旦出現需求,立即會引起一種心理沖動,使得源自原來感覺的記憶影像複蘇,并重新喚起這種感覺。

    也就是說,其确實重建了第一次滿足的情況。

    我們把這種沖動稱為願望。

    感覺的重現包括願望的滿足以及感覺的全情投入。

    其通過源自需求的刺激,構建了通往願望實現的最短途徑。

    我們也許可以假定一個原始心理狀态所遵循的路徑,例如,願望止于幻覺。

    因此,第一種心理意識活動的目的在于對感覺的仿同,也就是說,重複與滿足需求相聯系的感覺。

     原始的心理意識活動必然已受痛苦經曆的影響而發生改變,變成了繼發的更合适的活動。

    通過倒退作用的捷徑所建立的感知認同,對心靈其他部分的影響和外來的知覺刺激并不一樣。

    因為滿足感并不會發生,需求仍在繼續。

    隻有當這種内在的心理投入持續不斷,才能與外在刺激具有同等的價值。

    就像産生幻想精神症以及饑餓幻覺,借着持續的渴望耗盡内心的心理意識活動。

    為了更好地運用這一心理能量,有必要中止倒退作用,使其前行不至于偏離記憶影像,為了更有效地應用此種精神力量,它必須在後退現象仍未完成前将它斷絕,使它不超過記憶影像之外,并且能夠尋求其他途徑,以達成由外在世界得到的我們所渴望的知覺仿同[21]。

    這種抑制後退現象以及随之出現的刺激偏離,變成了控制自由運動的繼發系統,而初始系統則是将行動導向預期目的之上。

    但是,所有這些複雜的精神活動,由記憶影像到通過外界所建立的知覺仿同,都不過是憑經驗認為所需要的願望實現的迂回之路。

    [22]思想不過是幻覺願望的替代品,而所謂夢是&ldquo願望實現&rdquo則不言而喻,因為隻有願望才能讓我們的心理機能付諸行動。

    因此,夢是通過倒退的路徑來實現其願望,并由此簡單地為我們保留一個心理機能原始運作方式的樣本,這一方式曾因不合時宜而被淘汰。

    其曾經在心理尚未成熟、運作欠佳時,操縱着清醒意識活動,此時已被放逐至夜間生活裡。

    這就像我們在幼兒園看到的被大人廢棄的人類原始武器&mdash&mdash玩具弓箭。

    夢是被廢除的兒時心理生活的一部分。

    這一心理機能的運作模式在正常情況下被壓抑着,但在精神病症中又被喚醒,并因此洩露了其無法滿足現實需求的事實。

    [23] 潛意識的願望沖動顯然努力地在白天發生作用,再加上轉移作用和神經症病症,這一切都向我們表明,其努力要通過前意識系統進入意識層,并控制行動。

    因此這個夢讓我們了解認識到,潛意識與前意識之間的審查作用是心靈的護衛,應當得到承認與尊敬。

    但這一護衛在夜裡,難道不是粗心大意地放松戒備,讓潛意識裡受抑制的沖動得以呈現,并因此使幻覺式倒退再次出現?我想不是,因為當這重要的護衛休息之時(我們可以證實,其睡眠程度并不深),行動之門也被小心謹慎地關閉了。

    在通常情況下,無論潛意識中受抑制的沖動如何活躍于舞台之上,都沒有必要擔心。

    它們無法啟動那些可以改變外界的運動裝置,因此是無害的。

    睡眠确保了那些須加以防守的要塞的安全。

    但如果潛意識激動力量的病态加強,同時前意識仍然充滿着潛能,通往行動力量之門仍然敞開時,情況就不那麼單純無礙了。

    在這種情況下,守護者能量過大,潛意識刺激壓倒前意識,控制了言語和行動,或者強有力地造成幻覺式倒退,從而借着知覺吸引所造成的精神能量,來指導非其專屬的精神裝置。

    我們把這種情況稱為精神症。

     現在,我們最适于繼續搭建心理架構,雖然曾因讨論潛意識與前意識兩大系統而被耽擱。

    但我們還有理由繼續讨論&ldquo願望是夢唯一的心理動力&rdquo,并接受夢為何在所有情況下都是願望實現的解釋&mdash&mdash這是無意識系統的功能,其目标隻不過是願望實現,其利用的能力不過是願望沖動。

    現在,如果我們能以夢的解釋為基礎,再稍作堅持,進一步建立具有深遠意義的心理推測,則能夠展現這些推測如何将夢置于其他心理結構中。

    如果存在無意識系統,或與此相似的适用于我們讨論的素材,夢則不是唯一的表現。

    每個夢都可能是願望的實現,但必然存在其他形式的異常願望實現也表現為夢。

    事實上,所有神經症都可歸結出這一理論:這些病症都可視為潛意識的願望實現。

    [24]我們的解釋使夢成為精神科醫生首要重視的現象,也就是說,所有精神病症都不過是心理問題。

    [25]但對于其他願望實現,例如癔症,其所具有的特殊性質,迄今都未在夢中發現。

    因此,從本書的分析中可以看出,癔症的形成需要兩種心理的交彙,不僅僅表現為潛意識願望的實現,還融入了來自前意識層的另一願望,并以相同的病症來實現。

    可見,該病症是由各自的沖突系統至少經雙重決定的。

    就像在夢中,對于進一步的多重決定沒有限制。

    其決定因素并非源自潛意識層,而是如我所見,始終是對抗潛意識願望的反作用,例如自我懲罰。

    因此,可以這麼說,一般隻有當源自不同心理系統的兩個相反願望實現同時出現于單獨的表現中時,才會産生癔症。

    [26]對于這一點,援引夢例對我們的幫助不大,因為隻有完整地把所有複雜問題分析清楚後,才能得出有用的結論。

    我對自己的上述言論頗感滿意,在此,隻援引一個例子,并非用以論證,隻是用以注解。

    這是我一位癔症女患者嘔吐的例子:一方面,這是實現她多年來青春期萌動所産生的潛意識幻想:希望不停地懷孕,和不同的男人生許多孩子。

    對于這一不道德的願望,出現了強有力的抵禦作用:嘔吐令她失去了身材和美貌,不會再有男人愛慕她。

    其病症也與其懲罰性的思緒有關,由于這兩方面都可接受,因此得以成真。

    這和帕廷安斯皇後對待羅馬三執政之一克拉蘇斯的方法一樣。

    帕廷安斯皇後考慮到克拉蘇斯因黃金而出征,因此下令将熔化的黃金倒入屍體的口中,然後說:&ldquo你現在得到你想要的了!&rdquo 我們迄今所知道的夢都隻是潛意識層的願望實現,占主導地位的前意識系統似乎隻有在強迫願望進行一定的僞裝後,才允許其實現。

    另外,事實上,我們并沒有在夢中發現違反這一願望的對抗思想,隻是偶爾在分析中,發現一些反作用的蛛絲馬迹。

    例如,在夢見我叔叔的夢中,我對朋友R的感情(第四章)。

    一旦占優勢的系統退縮到睡眠的欲望之内,夢便能利用各種僞裝,來表現來自潛意識層的願望。

    從而在心理機能的範圍内,借助産生精力傾注的變化,使欲望得以實現。

    并使該欲望持續地貫穿于整個睡眠過程中。

    [27] 屬于前意識層的睡眠持續性願望,通常對夢的形成都有促進作用。

    這讓我想起本章開頭援引過的那位父親做的夢&mdash&mdash來自鄰室的火光使他猜想孩子的屍體燒着了。

    這位父親在夢中做出推論,而不是讓自己驚醒,源于一種心理力量,即延長在夢中看見孩子的瞬間。

    也許還有其他源于受壓抑願望的場景被忽視了,因為我們無法分析這個夢。

    但我們可以推測,這個夢的第二個動力源是父親對睡眠的渴望。

    父親的睡眠就像夢中孩子的生命一樣,因夢而延長了。

    背後潛藏的動機是:&ldquo讓夢繼續下去,否則我得醒來了。

    &rdquo任何其他夢也和這個夢一樣,睡眠的欲望支撐了潛意識的欲望。

    我在第三章援引了幾個&ldquo便利之夢&rdquo,事實上所有的夢可能都具備這一特點。

    在驚醒的夢中最容易發現繼續睡眠的欲望,它巧妙地改變了外部的感覺刺激,使其與繼續入睡相融合。

    并把這些刺激編入夢中,以便去除它們作為提醒外部世界的一切可能性。

    同樣的欲望也會出現在其他夢中,雖然它僅是源自内部的睡眠幹擾。

    當夢中出現不詳之事時,前意識就會這麼對意識說:&ldquo不要緊,繼續睡吧!這隻是一個夢!&rdquo但這隻是我們占主導的心理意識活動對夢的一般描述,并非公開的表達。

    因此我做出以下結論:&ldquo在我們整個睡眠狀态中,就像我們非常确定知道自己是在睡覺一樣,我們也非常确定自己正在做夢。

    &rdquo反對意見認為,我們的意識從來不知道自己正在做夢,除非在特殊情況下,即審查作用放松其警戒時。

    對于這種反對意見,根本無須理會。

    另一方面,有些人即使在睡眠中也能夠清楚意識到自己正在睡覺并且做夢,此時,意識便能指導夢。

    這樣的夢者如果不滿夢被中斷,便能打斷幹擾源,繼續睡下去。

    或者讓夢找一個新的方向重新開始。

    就像暢銷書作家在讀者的要求下,給其作品套上一個美滿的結局。

    又或者,當夢将夢者帶進一個充滿刺激的性夢中時,他可能在夢中這麼想:&ldquo我不想在夢中因射精而耗盡精力,我情願留到現實中再射。

    &rdquo 赫維伯爵曾表示(瓦歇德引述),他可以随心所欲地控制自己的夢,并随意選擇夢的方向。

    在這種情況下,睡眠的欲望便與另一個前意識欲望&mdash&mdash觀看自己的夢,并從中獲取快樂&mdash&mdash相一緻。

    睡眠與這一欲望相融合,就像醒來時的某些附加條件(&ldquo被尿濕的保姆&rdquo的夢例)。

    而且衆所周知,越是對夢感興趣的人,醒來後記得的夢就越多。

     有關引導夢産生的其他觀測,費倫齊認為:&ldquo夢是利用了某個瞬間正好占據我們心靈的夢念,然後從各方面對其進行細化。

    一旦遇到危險,夢象便會瓦解,願望實現也會落空,而夢則會立即想新的解決辦法,直到成功構造出新的願望實現,妥當地滿足兩種心靈動因為止&rdquo。

     四、夢中驚醒&mdash&mdash夢的功能&mdash&mdash焦灼之夢 既然前意識在整個晚上都專注于睡眠欲望,我們就能對夢的過程做适當的理解。

    讓我們先對這個過程的已知情況進行總結。

    我們知道,日常殘餘物源自白天清醒時的心理意識活動,但不可能從中撤回整個能量的傾注。

    要麼是白天的清醒活動已經激發了潛意識中的一個欲望,要麼是兩種情況恰巧重疊交合(我們已經讨論了各種可能性)。

    無論在白天,抑或夜晚的睡夢中,潛意識欲望都能夠和白天殘餘結合起來,并對這些殘餘産生置換作用。

    這時出現了轉移至最近材料的欲望,或是受抑制的新近欲望因潛意識的強化而複蘇。

    這個欲望正沿着思想過程的正常道路,通過前意識(其部分組成元素确實屬于前意識)努力進入意識層。

    但其遇見了依然有效的審查作用,并立即屈服,随即進行僞裝,而欲望對最近材料的移置已為此鋪平了道路。

    至此,其正朝着強迫症、妄想症,或例如因置換作用而增強或因審查作用而僞裝的道路邁進。

    但其進一步的發展受到前意識睡眠狀态的阻擾,這一系統很可能通過減少外部的刺激來抵抗外部入侵,從而保護自己。

    于是,夢的過程開始倒退,倒退之路因睡眠狀态的特殊性質而開放。

    其之所以沿着倒退之路行進,是因為受到了記憶群的吸引。

    有些記憶本身僅僅以視覺精力傾注的形式存在着,并不轉變為繼發系統中的文字符号。

    在其倒退之路上,獲得了表現力的屬性(我将在後文讨論這一主題)。

    至此,夢已完成了第二部分。

    第一部分是從潛意識景象或幻想向前意識的邁進;第二部分則是從審查作用的邊緣重新返回到感知層。

    但是當夢的過程變成了感知内容後,則可避開審查作用和睡眠狀态在前意識中設置的障礙,成功地将注意力轉向自身,同時受到意識的注意。

    對我們而言,意識即對心理性質理解的感官器官,在清醒時有兩個刺激源:一是源自整個心理機能的外在部分,即感知系統;二是源自快樂和痛苦的刺激,其表現為由心理機能内部能量轉移所産生的單一心理性質。

    心理系統内的其他所有過程,甚至包括前意識内的過程,都不具有任何心理性質,隻要不為感知帶來快樂或痛苦,就都不能作為意識的對象。

    因此,我們隻能假設,這些快樂和痛苦的釋放能夠自動調節精力傾注的進程。

    但是,為了使調節工作盡可能細緻,必須使意念流進一步遠離。

    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前意識系統本身就需要具有能吸引意識的性質,而且很可能還要把前意識過程與語言符号的記憶體系相聯系,而這一系統也具有心理性質。

    通過這一系統的性質,一直隻作為知覺感官器官的意識就變成我們思想過程的一部分感官。

    此時,便出現了兩個感知面,一個指向知覺,另一個則指向前意識的思想過程。

     我必須假定,指向前意識的意識感知面遠不如指向知覺系統的感知面容易接受興奮。

    夜間沒有興趣思考是合适的,因為夜裡思緒空白,前意識需要睡眠。

    但一旦變成知覺,就能通過新獲得的性質刺激意識。

    這種感官刺激行使其主要功能,指引前意識内一部分可利用能量關注刺激的成因。

    所以必須承認,夢通常都有喚醒作用,使前意識的一部分靜止力量産生活動。

    由于這種力量的影響,夢進行了我們所描述的二次修補作用,以保持其連貫性和可理解性。

    這意味着,該能量對待夢就像對待其他感知内容一樣,隻要夢材料許可,就能得到同樣的預期觀念。

    隻要夢過程的第三部分有方向性,它又再次具有前進性。

     為了避免誤解,我想說幾句夢過程的短暫特性。

    格布洛無疑受了莫裡的神秘斷頭台之夢的啟發,提出&ldquo夢所占據的不會超出從睡眠到覺醒間的過渡期。

    覺醒的過程要占據一定的時間,夢就在這一段時間産生&rdquo。

    我們認為,夢最後的畫面如此強烈,以緻迫使我們醒來。

    但事實上,夢境之所以逼真清晰,是因為其出現時,我們已經快要醒來了。

    &ldquo夢是覺醒的開始&rdquo。

     杜加斯指出,哥布洛特為了得出其理論,而忽視了許多事實。

    很多時候,夢發生在我們沒醒時,比如,我們會夢見自己在做夢。

    根據現有的知識來看,我們無法贊同夢隻發生于覺醒那段時間的觀點。

    相反,夢工作的第一部分很可能在白天就已經開始了,而此時,我們仍處于前意識的控制之下。

    夢的第二部分則是審查作用的改變,潛意識場景的吸引以及一夜都掙紮着要進入知覺的努力。

    可見,雖然說不清自己到底都夢見了什麼,但感覺自己整晚都在做夢,這一感覺是正确的。

    但我認為,夢在進入意識層以前,沒有必要遵循我所描述的時間序列,即轉移的夢欲望&mdash&mdash審查作用的僞裝&mdash&mdash倒退方向的改變等。

    我隻是為了描述才采用這一順序。

    事實上,夢很可能是同時試探不同的路徑的,而其刺激也是來來回回、起伏不定,直到最後在某一點上得到最恰當的集中,某一個特殊組便留了下來。

    我根據自身經驗發現,夢往往需要超過一天一夜的時間來制造其夢境,因此,夢表現出的神秘莫測也就不難理解了。

    我認為,要把夢作為一個感知事件,在進入意識層以前就要發揮作用了。

    由此以後,夢的步伐就大大加速。

    因為在這一點上,夢和其他所有被感知到的事物一樣,都被以同樣方式對待。

    這就像放煙火,準備工作要幾個小時,綻放卻隻有刹那。

     通過夢的工作,夢的過程要麼獲得足夠的強度吸引其自身意識和喚醒前意識,要麼是不顧睡眠的時間和深度而喚醒前意識。

    或是夢還沒有達到這樣的強度,因此必須保持準備就緒的狀态,一直等到要醒來前的一刻,變得更加活躍,從而與之半途會合。

    這也可以解釋以下事實:如果我們突然從沉睡中醒來,通常能感覺到所夢見的東西。

    這與我們自然睡醒時一樣,首先會注意到夢創造的感知内容,随後才看見外界提供的景象。

     從理論上而言,人們對于能夠令我們驚醒的夢具有更大的興趣。

    如果我們還記得在其他夢例中,夢所表現的目的,那麼我們不免會問,夢為何有權妨礙我們的睡眠,比如說妨礙前意識願望的實現?其解釋很可能存在于我們還未了解的能量關系中。

    如果我們這麼做,也許會發現,賦予夢的自由以及對夢所花費的專屬注意力,象征了能量的節約,相較于另一種可能的情況而言,即夜裡的潛意識如白天一樣被嚴加控制。

    根據以往經驗來看,即便夢在夜裡無數次幹擾睡眠,卻始終能與睡眠相容。

    我們醒來片刻後,又立即入睡,就像在睡眠中趕走蒼蠅一樣:這是一種特定的覺醒狀态。

    再次入睡時,幹擾源則已被去除。

    與此相似的夢例是有關奶媽的夢例。

    這個夢例表明,睡眠欲望的滿足與維持一定的注意力是非常相容的。

     但在這裡,我們必須注意到一種基于對潛意識更廣泛的了解而産生的反對意見。

    雖然潛意識願望在白天還不足以強大到被我們感知,但我們始終将其描述為活躍着的。

    當睡眠狀态随之出現時,潛意識願望已表現出形成夢的能力,并由此喚醒前意識,但為何這一力量被夢認知後,卻又消失了呢?難道夢就不能反複出現,像嗡嗡作響的蒼蠅一樣,屢次被趕走,又屢次飛回來?我們有什麼理由認為,夢消除了對睡眠的幹擾呢? 确實,潛意識願望通常都是活躍着的,并且總是代表可行的途徑,隻要稍微有些刺激即可。

    這種不可毀滅性的确是潛意識過程一個顯著的特征。

    在潛意識中,無所謂終點,無所謂過去或遺忘。

    在研究神經症,特别是癔症時,這一特點尤為明顯。

    隻要刺激積累到足夠的程度,釋放疾病的潛意識思想途徑便馬上變得暢通。

    一個三十年前曾經受過的恥辱,隻要能接近潛意識的情緒源,那麼這三十年來的體驗便會如同新近體驗一般。

    回憶一經觸碰,便會再度複蘇,并通過刺激表現出高度傾注力,在病發中獲得釋放。

    這正是精神治療必須幹預之事,即把潛意識處理掉,并将其忘記。

    記憶在日漸消退,印象也因時間長久而在情緒上有所減弱,我們向來将其視為當然,并解釋為時間對心理記憶痕迹所産生的原本反應。

    但實際上,這是二次修補帶來的繼發變動。

    完成這一工作的是前意識,精神治療所要做的,隻能是把潛意識置于前意識的支配之下。

     因此,任何潛意識的刺激都可能存在兩種結果:要麼原封不動:在這一情況下,其終究會在某一點上獲得突破、沖破防備,将刺激釋放而發為行動;要麼是在前意識的影響下,其刺激并非被釋放而是被束縛。

    正是後一種情況出現在夢中。

    來自前意識的精神傾注遇見夢,一旦這一情況被感知,由于受到意識中刺激的牽引,則會與夢的潛意識刺激相結合,成為睡眠無害的幹擾者。

    如果夢者醒來一會兒,确實能趕走幹擾他睡眠的蒼蠅。

    而我們才發現,這确實是一個方便而又經濟的辦法&mdash&mdash讓潛意識欲望大行其道,借着倒退之路形成夢境,然後隻需少量前意識工作,便能約束并處理夢,而不需要在整個睡眠中,不斷地對潛意識加以控制。

    夢原來即便可能是一個毫無意義的過程,但卻在各種心理力量的相互作用上占據了某一特定功能。

    下面看看究竟是一種什麼功能:夢将原本無拘無束的潛意識刺激帶回到前意識的支配下,由此釋放了潛意識的刺激,并成為後者的安全閥。

    同時,利用一點點清醒意識下的活動,來确保前意識的睡眠。

    因此,就像其他心理構造中的成員一樣,夢為自己提供了一種妥協,同時服務于兩個系統,通過同時滿足兩者的願望,而使其和諧共處。

    再來看看羅伯特提出的夢的&ldquo消除理論&rdquo。

    我們一定會贊同他有關夢功能的論點。

    雖然他對夢的推測和評價的觀點與我們的有所不同。

    [28] 經反思後明顯可見,不必把夢的這種續發性功能置于夢的解釋框架中。

    事先思考,做出決定,構成日後也許能在清醒生活中得以實現的嘗試性答案,這些都是心理上潛意識和前意識的産物,可作為白天殘餘物在睡眠狀态中持續,也能與潛意識欲望結合成夢(參見本章第三節)。

    因此,夢的&ldquo超前思維&rdquo是前意識清醒思想的一種功能,我們可通過對夢或者其他相關現象的分析得出這一結果。

    人們習慣于把夢與其顯意混為一談,我們也必須防止把夢與其隐意混淆。

     上述&ldquo兩者的願望可以和諧共處&rdquo的說法,還暗示了夢的功能也有失敗的可能。

    夢首先是對一個潛意識的願望滿足,但如果這個欲望滿足過于強烈地幹擾了前意識以緻無法繼續睡眠,夢就破壞了妥協關系,從而無法實現第二部分的工作。

    在這種情況下,夢完全被打斷,并取代以完全清醒的狀态。

    但如果夢現在扮演的不是正常情況下的睡眠守衛者,而是睡眠幹擾者,則非夢的過錯,我們不必因此而産生偏見,對夢的意義表示懷疑。

    這并非唯一的例子。

    對個體而言,一旦條件改變,正常情況下有用的手段則變得無用,甚至産生幹擾。

    這種幹擾還可标識這一變化,并通過自身機體的調節手段予以應付。

    此時,我想的當然是焦慮之夢。

    未免讓别人誤解我想逃避所有與欲望滿足理論相抵觸的證據,我至少應該對這類焦慮之夢做出一些解釋。

     我們已經知道,産生焦慮的心理過程也是願望的滿足,這并不存在任何矛盾。

    對此可以這麼解釋:願望屬于潛意識系統,前意識系統則抑制和抵禦願望。

    [29]即使心理完全健康的人,前意識也不能完全鎮壓潛意識,抑制度顯示了我們心理的正常度。

    神經症病症表明,這兩個系統是相互沖突的,病症則是暫時結束沖突的妥協物。

    一方面,它們為釋放潛意識刺激提供了一條出路,一個發洩口;另一方面,它們使前意識對潛意識有某種程度的支配。

    例如,考慮癔症性恐怖症或懼曠症的意義是有啟發性的。

    假定一個神經症患者不敢獨自過馬路,這可稱為病症。

    如果為了消除這個症狀,強迫他去做他自認為無法做到的事情,結果将會導緻焦慮症病發。

    而廣場恐怖症的誘因往往是馬路上焦慮症的病發。

    可見,病症的形成是為避免焦慮的發作,恐怖症猶如邊境的堡壘般,擋在了焦慮面前。

     如果不考慮情感所起的作用,我們就無法深入研究這一主題,而這一點恰恰是我們有待完善的。

    因此,我們認為,潛意識的抑制是必不可少的,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