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新環境的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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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個體的心理或精神生活具有時間上的統一性,與之相适應的個體行為表現,在某種程度上也具備時間的連貫性。
人的性格特征會随着時間的推移而連續表現,不會突然跳脫。
現在和未來的行為總是符合個體過去的性格特征。
這并不是說個體生活中的行為活動由過去和遺傳機械地決定,而是說未來和過去的行為不會有斷層,總是緊密聯系的。
我們無法一夜之間跳出以前的自我,盡管我們從不知道真正的自我是什麼樣的,也就是說,我們永遠不清楚自己全部的潛在能力,直到我們将其完全表現出來為止。
這種連續性的觀點,并非機械決定論,我們不僅有可能教育和發展兒童的性格,也可以在規定的時間點考察出個體的性格發展狀況。
一旦個體進入一個全新的環境之中,他隐藏的性格特征就會被激發出來。
如果我們可以直接對個體進行實驗,讓他進入全新的或者無法預料的環境,那麼,我們可以借此探查出他們的性格發展情況。
此時,他的行為肯定符合其既有性格特征,隻是他所表現出的有些性格特征在過去不曾表現出來而已。
在這個案例中,在那些過渡期,例如離開家進入到學校,或者他們的家庭條件突然變化時,我們就獲得了深入觀察兒童性格的最好視角。
這時,兒童性格的局限性就會顯露出來,正如放入顯影液中的相片底片一樣,上面的圖像立即清晰可見。
我們曾經有機會觀察了一個被收養的孩子。
他惡習難改,亂發脾氣,令人捉摸不定。
當我們訪問這個孩子時,他含糊應對,所說的事情與我們的問題毫無關聯。
我們分析了他的總體情況之後,得出的結論是,即使這個孩子在養父母家裡生活了數月,但他仍然對養父母抱有敵意。
結果,他并不喜歡生活在養父母的家裡。
這是從這種情況中能得出的唯一結論。
起初,他的養父母搖搖頭,并說對待孩子其實很好,他現在的生活境況比之前更好。
但這決定不了什麼。
我們經常聽到家長說:&ldquo我們對孩子已經嘗試了一切方式,軟硬兼施,但都沒什麼用。
&rdquo其實善待本身并不足夠。
有的孩子會對這種善待好意回應,但我們不能因此就認為他們已經改變。
因為他們認為這種善待并不會長久,自己隻是短時間内處于一個有利位置,而環境并沒有發生實質性的變化,因此,一旦這種善意消失,他們就會立即退回到以前的環境。
因此,關鍵是要了解兒童的所感和所想,即他如何理解自己的處境,而不是父母如何理解。
我們對養父母指出,孩子在他們家裡生活得并不幸福。
我們無法告訴他們孩子隐藏自己的不幸福是否合理,但是肯定發生過一些事情激起了孩子的這種恨意。
我們告訴他的養父母,如果他們覺得沒有能力糾正孩子的錯誤,赢得孩子的喜愛,那麼必須放手給他人撫養,因為他總是會反抗自認為禁忌的東西。
後來我們聽說這個男孩真的變得暴躁易怒,别人也覺得這樣異常危險。
通過善意的對待,這個孩子可能會有輕微的好轉,但是這遠遠不夠,因為他不了解其中真正的緣由。
在進一步收集信息之後,我們清楚了真正的前因後果。
這個案例的解釋是這樣的:和他一起成長的還有養父母的孩子,由此他認為養父母對他的關心沒有對他們自己孩子的多。
這當然不是一個可以明顯亂發脾氣的理由,但是這個孩子認為,每一個可以實現從養父母家裡逃離的行為都是合情合理的。
他以這個逃離目标為導向而聰明理智地行動,從這點來看,我們應該徹底否定他可能是弱智或低能的考慮。
這個家庭花費了一段時間才意識到,如果自己無力改變兒童的行為,那麼一定要放手給他人。
如果由于這個孩子的背離,人們對他進行懲罰,那麼這種懲罰正好給了他一個繼續反抗的好理由。
他因此而更加确信自己的反抗是正确的。
對于這個觀點,我們有合理的依據:所有孩子的錯誤都可以理解為他對抗環境的結果,理解為他還沒有準備充分時就要面對一個新環境的結果。
盡管這些錯誤很幼稚,我們也無須驚訝,因為在成人的生活中,也有如此幼稚的錯誤。
對于兒童的有些舉止和一些不明顯的行為方式的研究,幾乎是一個未知的領域。
而老師正處于這樣一種得天獨厚的位置,他們可以把這些
人的性格特征會随着時間的推移而連續表現,不會突然跳脫。
現在和未來的行為總是符合個體過去的性格特征。
這并不是說個體生活中的行為活動由過去和遺傳機械地決定,而是說未來和過去的行為不會有斷層,總是緊密聯系的。
我們無法一夜之間跳出以前的自我,盡管我們從不知道真正的自我是什麼樣的,也就是說,我們永遠不清楚自己全部的潛在能力,直到我們将其完全表現出來為止。
這種連續性的觀點,并非機械決定論,我們不僅有可能教育和發展兒童的性格,也可以在規定的時間點考察出個體的性格發展狀況。
一旦個體進入一個全新的環境之中,他隐藏的性格特征就會被激發出來。
如果我們可以直接對個體進行實驗,讓他進入全新的或者無法預料的環境,那麼,我們可以借此探查出他們的性格發展情況。
此時,他的行為肯定符合其既有性格特征,隻是他所表現出的有些性格特征在過去不曾表現出來而已。
在這個案例中,在那些過渡期,例如離開家進入到學校,或者他們的家庭條件突然變化時,我們就獲得了深入觀察兒童性格的最好視角。
這時,兒童性格的局限性就會顯露出來,正如放入顯影液中的相片底片一樣,上面的圖像立即清晰可見。
我們曾經有機會觀察了一個被收養的孩子。
他惡習難改,亂發脾氣,令人捉摸不定。
當我們訪問這個孩子時,他含糊應對,所說的事情與我們的問題毫無關聯。
我們分析了他的總體情況之後,得出的結論是,即使這個孩子在養父母家裡生活了數月,但他仍然對養父母抱有敵意。
結果,他并不喜歡生活在養父母的家裡。
這是從這種情況中能得出的唯一結論。
起初,他的養父母搖搖頭,并說對待孩子其實很好,他現在的生活境況比之前更好。
但這決定不了什麼。
我們經常聽到家長說:&ldquo我們對孩子已經嘗試了一切方式,軟硬兼施,但都沒什麼用。
&rdquo其實善待本身并不足夠。
有的孩子會對這種善待好意回應,但我們不能因此就認為他們已經改變。
因為他們認為這種善待并不會長久,自己隻是短時間内處于一個有利位置,而環境并沒有發生實質性的變化,因此,一旦這種善意消失,他們就會立即退回到以前的環境。
因此,關鍵是要了解兒童的所感和所想,即他如何理解自己的處境,而不是父母如何理解。
我們對養父母指出,孩子在他們家裡生活得并不幸福。
我們無法告訴他們孩子隐藏自己的不幸福是否合理,但是肯定發生過一些事情激起了孩子的這種恨意。
我們告訴他的養父母,如果他們覺得沒有能力糾正孩子的錯誤,赢得孩子的喜愛,那麼必須放手給他人撫養,因為他總是會反抗自認為禁忌的東西。
後來我們聽說這個男孩真的變得暴躁易怒,别人也覺得這樣異常危險。
通過善意的對待,這個孩子可能會有輕微的好轉,但是這遠遠不夠,因為他不了解其中真正的緣由。
在進一步收集信息之後,我們清楚了真正的前因後果。
這個案例的解釋是這樣的:和他一起成長的還有養父母的孩子,由此他認為養父母對他的關心沒有對他們自己孩子的多。
這當然不是一個可以明顯亂發脾氣的理由,但是這個孩子認為,每一個可以實現從養父母家裡逃離的行為都是合情合理的。
他以這個逃離目标為導向而聰明理智地行動,從這點來看,我們應該徹底否定他可能是弱智或低能的考慮。
這個家庭花費了一段時間才意識到,如果自己無力改變兒童的行為,那麼一定要放手給他人。
如果由于這個孩子的背離,人們對他進行懲罰,那麼這種懲罰正好給了他一個繼續反抗的好理由。
他因此而更加确信自己的反抗是正确的。
對于這個觀點,我們有合理的依據:所有孩子的錯誤都可以理解為他對抗環境的結果,理解為他還沒有準備充分時就要面對一個新環境的結果。
盡管這些錯誤很幼稚,我們也無須驚訝,因為在成人的生活中,也有如此幼稚的錯誤。
對于兒童的有些舉止和一些不明顯的行為方式的研究,幾乎是一個未知的領域。
而老師正處于這樣一種得天獨厚的位置,他們可以把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