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講 英國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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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确認,人們還提出了各種新法令來維護、發展它。
因此,它的存在可以說是從未中斷過。
同時,下議院成立了,跻身于國家的最高機構行列。
正是在金雀花王朝它真正紮根了。
并不是說那個時期它在國家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嚴格說來,它沒有任何政府職能,連影響力也算不上。
它僅僅應國王之要求才參與進來,并且總是不情不願、猶猶豫豫,好像它對連累、危害自己的擔憂超過了對擴張自己勢力的渴望。
但是每當涉及到捍衛私人權利、公民福祉,總之涉及到個人自由時,下議院就以極大熱情和毅力投入至自己的職責中,創建了成為英國憲法基礎的所有原則。
金雀花王朝之後,尤其是在都铎王朝時期,下議院甚至整個議會都呈現為一副新模樣。
它不再像在金雀花王朝時那樣捍衛個人自由。
随意拘禁、侵害私人權利的現象越來越頻繁,并且常常無人過問。
另一方面,議會在國家整體治理中扮演了更加活躍的角色。
在改變英國宗教、調整繼位順序等問題上,亨利八世需要某種中介、某種公共工具,這一空缺就由議會尤其是下議院填補了。
在金雀花王朝,它曾經是私人權利的抵抗手段和守護神;而在都铎王朝,它成為了政府和宏觀國策的工具。
因此,在16世紀末,雖然它經受了幾乎每一種暴政,但是它的重要性大大增強了,獲得了代議制政府所依賴的強大權力。
回顧16世紀末英國自由制度所處的狀态,我們發現,首先是自由的基本規則和原則,無論是政府還是立法機構都從未忽略過它們;其次是自由的先例和榜樣,數量衆多,雖然其中摻雜了一些雜質,但已經足以使自由要求得到合法化和維護,在任何反抗暴政或專制的鬥争中為自由捍衛者提供支持;第三是蘊含了自由種子的特殊性、地方性制度,如陪審制度、集會權、持有武器的權利、地方行政和立法的獨立;第四是議會及其權力,這是王室前所未有需要的,因為它已經揮霍了自己大部分獨立收入、領地和封建權利,在全國表決中依賴議會的大力支持。
因此,16世紀期間,英國的政治狀況完全不同于歐洲大陸。
盡管有都铎王朝的暴政,盡管純君主制節節取勝,新生的自由精神在此依然擁有固定的支點、可靠的行動手段。
在這一時期,英國存在兩個全國性需求:一方面,在已經開始的宗教改革運動内部存在宗教革命和自由的需求;另一方面,在當時正在發展的純君主制内部存在政治自由的需求。
在它們的發展曆程中,這兩種需求能夠利用任何一方已經取得的成就。
它們合二為一了。
追求宗教改革的一方利用政治自由來幫助它的信仰和良心反抗國王和主教們。
政治自由的支持者也尋求民衆宗教改革運動的幫助。
雙方聯合起來反抗世俗世界和精神世界中的絕對權力,即現在由國王獨霸的權力。
這就是英國革命的起源和意義。
因此,英國革命本質上是為了捍衛或争取自由。
對于宗教改革一方來說,它是手段;對于政治改革一方來說,它是目的。
但對雙方來說都涉及到自由,而它們被迫共同追求它。
英國國教教徒和清教徒之間并不存在真正的宗教争執,對于教條或信仰并沒有多大争吵。
雖然它們之間存在真正的意見分歧,重大的分歧,但這并非關鍵所在。
清教徒希望從英國國教手中奪取實用的自由,這才是它們努力的目的。
還有另一個宗教派别需要創建一套理論,以便确立自己的教義、章程以及戒律,這就是長老會。
但是盡管它竭盡全力,在這方面依然沒能取得與願望相稱的進展。
它處于守勢,受到主教們的壓迫,不經過它的同盟和主要支持者即政治改革派的同意無法采取任何行動,它的主要目标是自由,這也是當時共同參與這一運動的所有派别&mdash&mdash不管有多大分歧&mdash&mdash共同的利益和目标。
總的來說,英國革命本質上是政治性的。
它發生在關注宗教的民衆和關注宗教的年代中,宗教思想和熱情是它的工具,但它的主要意圖和最終目的是政治,是為了争取自由、廢黜所有絕對權力。
我現在将簡要回顧一下這一革命的不同階段和主要參與方,然後将它與歐洲文明的整體曆程關聯起來。
我将指出它在其中的位置和影響,通過事實細節向你們說明,正如第一眼看到的,它是自由探索精神和純君主制野心之間的首次碰撞,是這兩大力量之間鬥争的首次表現。
在這個重大轉折性事件中出現了三個主要派别,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它包含三次革命,相繼登台亮相。
在每一個派别中、每一次革命中,都有兩批人結盟和合作,一批是政治人物,一批是宗教人士,前者牽頭,後者跟随,但彼此都不可或缺。
因此這一事件所有階段都打上了這個雙重性質的烙印。
首先出場的合法改革派,最初就是在它的旗幟下聚集了各派人物。
當英國革命開始時,即長期議會(1)在1640年召開時,人們都說&mdash&mdash并且很多人确信,合法改革就足以解決一切問題了,國家原有法律和習俗中就有能夠糾正一切弊端、重建一個完全順應民心的政府的良方。
這一派大聲疾呼并衷心希望阻止非法征稅、随意拘禁,總之,國家公認法律不準許的任何行為。
它的根本思想是相信國王的最高統治權&mdash&mdash即絕對權力。
确實有一種秘密本能在警告它,這裡面存在一些錯誤和危險,因此它希望避而不談。
然而,被逼到盡頭、被迫自我澄清時,它會承認王權高于一切人類權力和控制,必要時它會捍衛王權。
同時,它相信這種在理論上是絕對的最高統治權,必須遵守某些形式和規則,不得超過特定限度,而這些規則、形式和限度已經在英國的大憲章、确認大憲章的法令和原有法律中已經得到足夠的确立和保障。
這就是它的政治理念。
對于宗教事務,合法改革派認為英國國教權力過大,主教們擁有過多政治權力,他們的管轄權太寬,有必要加以監督和限制。
然而,它依然堅定地支持英國國教,不僅将其看作一種宗教制度、一種教會治理制度,而且看作是王室特權的必要支持,看作是捍衛和維持國王在宗教事務上至尊地位的手段。
國王在政治上行使主權時應該遵循已知形式、不超過公認規則的限度,王權在宗教領域應通過英國國教來維持,這就是合法改革派的兩大理論。
它的首領是克拉倫登、科爾佩珀、卡佩爾勳爵,還有福克蘭勳爵,雖然他還是公共自由的
因此,它的存在可以說是從未中斷過。
同時,下議院成立了,跻身于國家的最高機構行列。
正是在金雀花王朝它真正紮根了。
并不是說那個時期它在國家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嚴格說來,它沒有任何政府職能,連影響力也算不上。
它僅僅應國王之要求才參與進來,并且總是不情不願、猶猶豫豫,好像它對連累、危害自己的擔憂超過了對擴張自己勢力的渴望。
但是每當涉及到捍衛私人權利、公民福祉,總之涉及到個人自由時,下議院就以極大熱情和毅力投入至自己的職責中,創建了成為英國憲法基礎的所有原則。
金雀花王朝之後,尤其是在都铎王朝時期,下議院甚至整個議會都呈現為一副新模樣。
它不再像在金雀花王朝時那樣捍衛個人自由。
随意拘禁、侵害私人權利的現象越來越頻繁,并且常常無人過問。
另一方面,議會在國家整體治理中扮演了更加活躍的角色。
在改變英國宗教、調整繼位順序等問題上,亨利八世需要某種中介、某種公共工具,這一空缺就由議會尤其是下議院填補了。
在金雀花王朝,它曾經是私人權利的抵抗手段和守護神;而在都铎王朝,它成為了政府和宏觀國策的工具。
因此,在16世紀末,雖然它經受了幾乎每一種暴政,但是它的重要性大大增強了,獲得了代議制政府所依賴的強大權力。
回顧16世紀末英國自由制度所處的狀态,我們發現,首先是自由的基本規則和原則,無論是政府還是立法機構都從未忽略過它們;其次是自由的先例和榜樣,數量衆多,雖然其中摻雜了一些雜質,但已經足以使自由要求得到合法化和維護,在任何反抗暴政或專制的鬥争中為自由捍衛者提供支持;第三是蘊含了自由種子的特殊性、地方性制度,如陪審制度、集會權、持有武器的權利、地方行政和立法的獨立;第四是議會及其權力,這是王室前所未有需要的,因為它已經揮霍了自己大部分獨立收入、領地和封建權利,在全國表決中依賴議會的大力支持。
因此,16世紀期間,英國的政治狀況完全不同于歐洲大陸。
盡管有都铎王朝的暴政,盡管純君主制節節取勝,新生的自由精神在此依然擁有固定的支點、可靠的行動手段。
在這一時期,英國存在兩個全國性需求:一方面,在已經開始的宗教改革運動内部存在宗教革命和自由的需求;另一方面,在當時正在發展的純君主制内部存在政治自由的需求。
在它們的發展曆程中,這兩種需求能夠利用任何一方已經取得的成就。
它們合二為一了。
追求宗教改革的一方利用政治自由來幫助它的信仰和良心反抗國王和主教們。
政治自由的支持者也尋求民衆宗教改革運動的幫助。
雙方聯合起來反抗世俗世界和精神世界中的絕對權力,即現在由國王獨霸的權力。
這就是英國革命的起源和意義。
因此,英國革命本質上是為了捍衛或争取自由。
對于宗教改革一方來說,它是手段;對于政治改革一方來說,它是目的。
但對雙方來說都涉及到自由,而它們被迫共同追求它。
英國國教教徒和清教徒之間并不存在真正的宗教争執,對于教條或信仰并沒有多大争吵。
雖然它們之間存在真正的意見分歧,重大的分歧,但這并非關鍵所在。
清教徒希望從英國國教手中奪取實用的自由,這才是它們努力的目的。
還有另一個宗教派别需要創建一套理論,以便确立自己的教義、章程以及戒律,這就是長老會。
但是盡管它竭盡全力,在這方面依然沒能取得與願望相稱的進展。
它處于守勢,受到主教們的壓迫,不經過它的同盟和主要支持者即政治改革派的同意無法采取任何行動,它的主要目标是自由,這也是當時共同參與這一運動的所有派别&mdash&mdash不管有多大分歧&mdash&mdash共同的利益和目标。
總的來說,英國革命本質上是政治性的。
它發生在關注宗教的民衆和關注宗教的年代中,宗教思想和熱情是它的工具,但它的主要意圖和最終目的是政治,是為了争取自由、廢黜所有絕對權力。
我現在将簡要回顧一下這一革命的不同階段和主要參與方,然後将它與歐洲文明的整體曆程關聯起來。
我将指出它在其中的位置和影響,通過事實細節向你們說明,正如第一眼看到的,它是自由探索精神和純君主制野心之間的首次碰撞,是這兩大力量之間鬥争的首次表現。
在這個重大轉折性事件中出現了三個主要派别,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它包含三次革命,相繼登台亮相。
在每一個派别中、每一次革命中,都有兩批人結盟和合作,一批是政治人物,一批是宗教人士,前者牽頭,後者跟随,但彼此都不可或缺。
因此這一事件所有階段都打上了這個雙重性質的烙印。
首先出場的合法改革派,最初就是在它的旗幟下聚集了各派人物。
當英國革命開始時,即長期議會(1)在1640年召開時,人們都說&mdash&mdash并且很多人确信,合法改革就足以解決一切問題了,國家原有法律和習俗中就有能夠糾正一切弊端、重建一個完全順應民心的政府的良方。
這一派大聲疾呼并衷心希望阻止非法征稅、随意拘禁,總之,國家公認法律不準許的任何行為。
它的根本思想是相信國王的最高統治權&mdash&mdash即絕對權力。
确實有一種秘密本能在警告它,這裡面存在一些錯誤和危險,因此它希望避而不談。
然而,被逼到盡頭、被迫自我澄清時,它會承認王權高于一切人類權力和控制,必要時它會捍衛王權。
同時,它相信這種在理論上是絕對的最高統治權,必須遵守某些形式和規則,不得超過特定限度,而這些規則、形式和限度已經在英國的大憲章、确認大憲章的法令和原有法律中已經得到足夠的确立和保障。
這就是它的政治理念。
對于宗教事務,合法改革派認為英國國教權力過大,主教們擁有過多政治權力,他們的管轄權太寬,有必要加以監督和限制。
然而,它依然堅定地支持英國國教,不僅将其看作一種宗教制度、一種教會治理制度,而且看作是王室特權的必要支持,看作是捍衛和維持國王在宗教事務上至尊地位的手段。
國王在政治上行使主權時應該遵循已知形式、不超過公認規則的限度,王權在宗教領域應通過英國國教來維持,這就是合法改革派的兩大理論。
它的首領是克拉倫登、科爾佩珀、卡佩爾勳爵,還有福克蘭勳爵,雖然他還是公共自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