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講 宗教改革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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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而不在乎其原因或結果的公衆的興趣。
相反,它的對手不僅赢得了勝利,而且赢得光彩壯麗;它創建了豐功偉業,并且過程轟轟烈烈;它喚醒了民衆,為歐洲帶來了偉人,在光天化日之下改變了各國的風氣和形态。
總之,一切都與耶稣會作對,它既缺好運,又損顔面;它的事業生涯即缺乏成功所需的理智,也沒有榮耀所需的想象力。
然而,再肯定不過的是,它曾經有過輝煌壯麗,它的名字、影響力和曆史代表了一個偉大的思想。
怎麼會這樣? 這是因為它知道自己在做什麼、要做什麼;因為它完全且清晰地了解自己行動的原因、要達到的目的;也就是說,它有偉大的思想和偉大的意志,使它免遭由于屢遭挫敗和手段卑鄙所帶來的嘲笑。
相反,當行動強于思想,當行動者似乎對自己行為的前因後果缺乏了解,就會留下一些不完整、不一緻和狹隘的東西,将征服者置于一種理性和哲學上的劣勢,這種劣勢的影響有時候能夠在事件中被人感覺到。
我認為,在新舊兩種精神秩序的鬥争中,這就是宗教改革運動的薄弱點,就是經常窘迫改革派、使它難以自圓其說的原因。
我們還可以從其他許多方面來考察16世紀的宗教革命。
關于它的教條、它對宗教的影響,關于人類靈魂和上帝及永恒未來之間的關系,我什麼也沒說,也沒有什麼要說的。
我可以向你們介紹它在自己與社會秩序的多種關系中、在所有方面帶來的意義非凡的結果。
例如,它在世俗世界和信徒世界中喚醒了宗教信仰。
在這之前,宗教可說是教士、宗教界的專屬領域。
他們分發果實,但獨家掌握了果樹,并且隻有他們有權讨論它。
宗教改革運動使得宗教信條廣泛傳播,向信徒開放了信仰的禁地。
同時,它還帶來了第二個結果:它将宗教從政治中驅逐或幾乎驅逐了,恢複了世俗權力的獨立。
可以說,就在宗教再次落入信徒掌握中的那一時刻,它就結束了對社會的統治。
在經曆了宗教改革運動的國家中,盡管教會體制多種多樣,甚至在體制更加接近舊秩序的英國,精神權力也不再正兒八經地謀求對世俗權力的控制。
我還可以列舉宗教改革運動的更多其他結果,但我必須就此打住,滿足于向你們指出它的根本性質,即人類思想的解放和精神領域内絕對權力的廢黜,這種廢黜毫無疑問并不徹底,但不管怎樣,它是我們迄今為止朝着這個方向邁出的最大一步。
在結束之前,我必須請你們注意,在現代歐洲曆史中,在世俗社會和宗教社會之間、在它們各自經曆的革命之間,存在着驚人的相似性。
正如我們在讨論教會時看到的那樣,基督教社會開始時是一個完全自由的社會,僅僅憑借共同信念得以形成,沒有制度或嚴格意義上的政府,僅僅由精神權力管理,根據時代的需要而變化。
歐洲世俗社會的興起方式與其相似或至少部分相似,由各蠻族群體構成;這個社會完全自由,沒有法律或法定權力,留在其中的每個人都是因為他覺得這樣做合适。
當這種無法與任何可觀的進步共存的狀态結束時,宗教社會将自己置身于一種本質上是貴族政治的統治中。
統治宗教社會的是由教士、主教、宗教議會和宗教貴族組成的群體。
當野蠻時代結束時,世俗社會中也發生了同樣的事;統治它的是世俗貴族、世俗封建首領。
宗教社會抛棄了貴族政治形态,采用了純君主制形态,這就是羅馬教廷戰勝宗教議會和歐洲宗教貴族的含義。
同樣的革命發生在世俗社會中:正是通過摧毀貴族政治勢力,君主制才得以盛行并統治歐洲世界。
在16世紀,在宗教社會内部,爆發了一場反抗純君主制、反抗精神領域内絕對權力的起義。
這一革命在歐洲引發、推崇并确立了自由探索。
在當今,我們已經看到世俗社會發生了同樣的事,絕對世俗權力遭到攻擊和征服。
就這樣,你們看到了兩個社會都經曆了相同的波折起伏,經曆了相同的革命,隻不過宗教社會在這一事業中總是首當其沖。
我們現在已經掌握了現代社會的重大事實之一,即自由探索、人類思想自由。
我們同時也看到,政治集中幾乎在所有地方盛行。
下一講我将探讨英國革命,也就是說,自由探索和純君主制&mdash&mdash文明發展的兩個結果,第一次發生沖突的事件。
&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 (1)中譯者注:即&ldquo尼德蘭革命&rdquo,是尼德蘭(今荷蘭、比利時、盧森堡等地)人民反抗西班牙封建統治的獨立革命和資本主義革命,成立了荷蘭王國。
(2)中譯者注:阿爾瓦公爵是尼德蘭革命期間,西班牙國王腓力二世派往尼德蘭鎮壓革命的頭目。
(3)中譯者注:奧蘭治親王即威廉·奧蘭治,是尼德蘭革命的領袖,荷蘭的國父。
(4)中譯者注:1648年到1658年法國反專制制度的兩次政治運動,名稱源于馬薩林樞機主教的支持者的房屋被巴黎武裝起義者用石塊破壞。
(5)中譯者注:南特敕令是法國國王亨利四世在1598年頒發的一條敕令,它承認了法國國内胡格諾教徒的信仰自由,享有與其他公民同等的法律權利。
這是世界上第一份有關宗教寬容的敕令。
(6)中譯者注:費納隆(FrancoisFenelon,1651&mdash1715),法國思想家、神學家和作家,康布雷大主教、法蘭西學院院士。
1699年,一個出版商未經同意出版了費讷隆的《忒勒馬科斯》。
書中影射表達對路易十四内外政策的不滿,提出改革的要求,具有鮮明的民主傾向。
費讷隆因此被撤職。
忒勒馬科斯是希臘神話中希臘英雄奧德修斯的兒子,在父親遠征特洛伊、遲遲未歸後遠涉重洋尋找父親。
(7)中譯者注:指英國國教。
16世紀,英國國王亨利八世為了與妻子離婚,脫離羅馬教廷,宣布在英國成立自己的教會,以國王為教會的最高元首,稱為&ldquo聖公會&rdquo(TheAnglicanChurch),也稱為&ldquo安立甘宗&rdquo,屬于新教三大宗派之一。
相反,它的對手不僅赢得了勝利,而且赢得光彩壯麗;它創建了豐功偉業,并且過程轟轟烈烈;它喚醒了民衆,為歐洲帶來了偉人,在光天化日之下改變了各國的風氣和形态。
總之,一切都與耶稣會作對,它既缺好運,又損顔面;它的事業生涯即缺乏成功所需的理智,也沒有榮耀所需的想象力。
然而,再肯定不過的是,它曾經有過輝煌壯麗,它的名字、影響力和曆史代表了一個偉大的思想。
怎麼會這樣? 這是因為它知道自己在做什麼、要做什麼;因為它完全且清晰地了解自己行動的原因、要達到的目的;也就是說,它有偉大的思想和偉大的意志,使它免遭由于屢遭挫敗和手段卑鄙所帶來的嘲笑。
相反,當行動強于思想,當行動者似乎對自己行為的前因後果缺乏了解,就會留下一些不完整、不一緻和狹隘的東西,将征服者置于一種理性和哲學上的劣勢,這種劣勢的影響有時候能夠在事件中被人感覺到。
我認為,在新舊兩種精神秩序的鬥争中,這就是宗教改革運動的薄弱點,就是經常窘迫改革派、使它難以自圓其說的原因。
我們還可以從其他許多方面來考察16世紀的宗教革命。
關于它的教條、它對宗教的影響,關于人類靈魂和上帝及永恒未來之間的關系,我什麼也沒說,也沒有什麼要說的。
我可以向你們介紹它在自己與社會秩序的多種關系中、在所有方面帶來的意義非凡的結果。
例如,它在世俗世界和信徒世界中喚醒了宗教信仰。
在這之前,宗教可說是教士、宗教界的專屬領域。
他們分發果實,但獨家掌握了果樹,并且隻有他們有權讨論它。
宗教改革運動使得宗教信條廣泛傳播,向信徒開放了信仰的禁地。
同時,它還帶來了第二個結果:它将宗教從政治中驅逐或幾乎驅逐了,恢複了世俗權力的獨立。
可以說,就在宗教再次落入信徒掌握中的那一時刻,它就結束了對社會的統治。
在經曆了宗教改革運動的國家中,盡管教會體制多種多樣,甚至在體制更加接近舊秩序的英國,精神權力也不再正兒八經地謀求對世俗權力的控制。
我還可以列舉宗教改革運動的更多其他結果,但我必須就此打住,滿足于向你們指出它的根本性質,即人類思想的解放和精神領域内絕對權力的廢黜,這種廢黜毫無疑問并不徹底,但不管怎樣,它是我們迄今為止朝着這個方向邁出的最大一步。
在結束之前,我必須請你們注意,在現代歐洲曆史中,在世俗社會和宗教社會之間、在它們各自經曆的革命之間,存在着驚人的相似性。
正如我們在讨論教會時看到的那樣,基督教社會開始時是一個完全自由的社會,僅僅憑借共同信念得以形成,沒有制度或嚴格意義上的政府,僅僅由精神權力管理,根據時代的需要而變化。
歐洲世俗社會的興起方式與其相似或至少部分相似,由各蠻族群體構成;這個社會完全自由,沒有法律或法定權力,留在其中的每個人都是因為他覺得這樣做合适。
當這種無法與任何可觀的進步共存的狀态結束時,宗教社會将自己置身于一種本質上是貴族政治的統治中。
統治宗教社會的是由教士、主教、宗教議會和宗教貴族組成的群體。
當野蠻時代結束時,世俗社會中也發生了同樣的事;統治它的是世俗貴族、世俗封建首領。
宗教社會抛棄了貴族政治形态,采用了純君主制形态,這就是羅馬教廷戰勝宗教議會和歐洲宗教貴族的含義。
同樣的革命發生在世俗社會中:正是通過摧毀貴族政治勢力,君主制才得以盛行并統治歐洲世界。
在16世紀,在宗教社會内部,爆發了一場反抗純君主制、反抗精神領域内絕對權力的起義。
這一革命在歐洲引發、推崇并确立了自由探索。
在當今,我們已經看到世俗社會發生了同樣的事,絕對世俗權力遭到攻擊和征服。
就這樣,你們看到了兩個社會都經曆了相同的波折起伏,經曆了相同的革命,隻不過宗教社會在這一事業中總是首當其沖。
我們現在已經掌握了現代社會的重大事實之一,即自由探索、人類思想自由。
我們同時也看到,政治集中幾乎在所有地方盛行。
下一講我将探讨英國革命,也就是說,自由探索和純君主制&mdash&mdash文明發展的兩個結果,第一次發生沖突的事件。
&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 (1)中譯者注:即&ldquo尼德蘭革命&rdquo,是尼德蘭(今荷蘭、比利時、盧森堡等地)人民反抗西班牙封建統治的獨立革命和資本主義革命,成立了荷蘭王國。
(2)中譯者注:阿爾瓦公爵是尼德蘭革命期間,西班牙國王腓力二世派往尼德蘭鎮壓革命的頭目。
(3)中譯者注:奧蘭治親王即威廉·奧蘭治,是尼德蘭革命的領袖,荷蘭的國父。
(4)中譯者注:1648年到1658年法國反專制制度的兩次政治運動,名稱源于馬薩林樞機主教的支持者的房屋被巴黎武裝起義者用石塊破壞。
(5)中譯者注:南特敕令是法國國王亨利四世在1598年頒發的一條敕令,它承認了法國國内胡格諾教徒的信仰自由,享有與其他公民同等的法律權利。
這是世界上第一份有關宗教寬容的敕令。
(6)中譯者注:費納隆(FrancoisFenelon,1651&mdash1715),法國思想家、神學家和作家,康布雷大主教、法蘭西學院院士。
1699年,一個出版商未經同意出版了費讷隆的《忒勒馬科斯》。
書中影射表達對路易十四内外政策的不滿,提出改革的要求,具有鮮明的民主傾向。
費讷隆因此被撤職。
忒勒馬科斯是希臘神話中希臘英雄奧德修斯的兒子,在父親遠征特洛伊、遲遲未歸後遠涉重洋尋找父親。
(7)中譯者注:指英國國教。
16世紀,英國國王亨利八世為了與妻子離婚,脫離羅馬教廷,宣布在英國成立自己的教會,以國王為教會的最高元首,稱為&ldquo聖公會&rdquo(TheAnglicanChurch),也稱為&ldquo安立甘宗&rdquo,屬于新教三大宗派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