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講 政治組織初始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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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虛與委蛇,因為他們知道這并非他們的用武之地,這并不能提升他們在國家大事中所發揮的真正作用。
市民們對此并不更加熱衷,這并不是他們有興趣行使的權利,而是不得不忍受的義務。
這些可以看作是這些會議在政治活動中的性質。
它們有時候毫無意義,有時候令人讨厭。
當國王勢力最強時,它們的謙卑和溫順被發揮到極緻;當國王處境不佳,亟需國民的支持時,它們就分幫結派,淪為某種貴族政治陰謀或野心家的工具。
總之,它們有時候僅僅是顯貴名流的集會,有時候是例行公事的會議。
因此,它們的成果幾乎總是随着會議結束而消散;它們承諾和試圖要做的事很多,但做成的一件也沒有。
對法國社會産生真正影響的重大措施、政府、立法或行政中的重大改革沒有一件出自三級會議。
然而,我們絕不能就此認為它們毫無作用或影響。
它們有一種人們通常很少考慮到的精神作用。
在不同時代,它們是對政治奴役的抗議,是特定監護原則的強烈宣示,例如,國民有權征稅、幹預國家大事、将某種責任加于權力機構身上。
這些準則從未在法國消失應該歸功于三級會議,并且它使得自由的回憶和權利在人民的生活方式得以保存,在思想中得以更新,這是不小的功勞。
三級會議擁有這種價值,但它從未成為一種統治手段。
它從未進入政治組織中,從未實現自己的宗旨,也就是說,将分裂國家的不同小社會融合為一個整體。
西班牙和葡萄牙的議會給了我們同樣的結果。
然而,它們的具體情況千差萬别。
在不同地方、不同時期,議會的重要性也不同。
在阿拉貢和比斯開,在關于即位問題的争論中或在針對摩爾人的鬥争中,它們召開得更加頻繁,權力更大。
有些議會如卡斯蒂爾的1370年和1373年議會,貴族和教士沒有出席。
如果我們深入研究各個事件,有大量細節是我們必須加以考慮的。
但限于篇幅我隻能說,整體上看可以說這些議會和三級會議一樣,是曆史上的偶然事件,從未成為一種制度、一種政治組織,或者是一種正規的統治手段。
英國的命運不一樣。
我現在不詳談這個話題。
我計劃用一節課的時間專門探讨英國的政治生活。
現在,我将簡單談一談使它發展方向迥異于大陸的原因。
首先,在英國沒有大諸侯,沒有能夠以一己之力對抗君主的臣民。
英國貴族和大領主被迫聯合起來共同抵抗。
因此,在上層貴族中盛行聯合原則和真正的政治方式。
而且,英國封建勢力中的小封地領主,由于一系列我暫且不說的事件,逐漸與市民聯合起來,在下議院中支持市民,從而使下議院赢得了比大陸國家議會更高的權力、一種能真正影響國家統治的力量。
讓我們看看英國議會在14世紀的狀态。
上議院是國王的顧問團,積極參與國家權力的行使;下議院由小封地領主和市民代表組成,幾乎不參與嚴格意義上的政府,但是它确立各種權利,充滿熱情地捍衛個人和地方利益。
從整體上看,議會并未參與統治,但它已經是一個常設機構、一種在原則上采用的統治手段,并且事實上常常是不可或缺的手段。
因此,不同社會成分之間的結合和聯合以形成統一政治實體的嘗試雖然在歐洲大陸處處失敗,卻在英國取得了成功。
關于德國,我隻說幾句,指出它的曆史的主要特征。
在這裡,人們對融合、統一和廣泛的政治組織沒有多大熱情。
與歐洲其他地方相比,不同社會成分保持了更多的獨特性和獨立性。
如果需要證據,我們可以在現代找到一條。
德國是封建選舉制在君主産生過程中長期發揮作用的唯一國家。
我這裡說的不包括波蘭或斯拉夫國家,因為它們進入歐洲文明體系的時間太晚。
德國還是唯一依然保留教會君主、保留享有真正政治存在和主權的自由市的歐洲國家。
顯然,與其他地方相比,德國将原始歐洲社會諸成分組合至一個社會的努力和成效更小。
現在,我已經向你們說明了歐洲截止到14世紀末、15世紀初的各種重大政治組織嘗試。
你們看到它們統統失敗了。
我還順便努力說明它們失敗的原因。
事實上它們實際上可以歸納為一個原因。
社會的發達程度還不足以實現統一,在生活和思想中一切都還太地方化,太特殊、狹隘和多變。
沒有能夠控制個别利益和意見的普遍利益和意見。
最高尚、最有活力的頭腦也沒有行政管理或真正的政治正義的觀念。
顯然,首先需要一種更加活躍、更加富有生命力的文明能夠混合、同化甚至可以說是融合所有這些松散的成分,首先需要實現利益、法律、習俗和思想的高度集中,總之,需要出現一個公共權力和公共意見。
我們已經到達這項重大工作圓滿完成的時代。
它的最早征兆、15世紀期間思想和習俗的狀态、形成中央政府和公共意見的趨勢,這些将是我們下一講的主題。
&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 (1)中譯者注:美男子腓力,即法國國王腓力四世,他在同羅馬教皇的激烈鬥争中取得重大勝利,使國家政權控制了天主教會。
(2)中譯者注:阿爾卑斯山那邊的國家指意大利,因為意大利在阿爾卑斯山之南。
(3)中譯者注:阿爾比派(Albigenses)又稱&ldquo純潔派&rdquo,是12至13世紀期間盛行于法國南部地區的一個基督教異端學派。
它來源于巴爾幹半島的鮑格米勒派,在12世紀中期由參加十字軍的商人和農民傳入法國南部,在圖盧茲的阿爾比(Albi)城最活躍,故而得名&ldquo阿爾比派&rdquo。
阿爾比派在法國南部建立自己的主教區,自己召開主教議會,其勢力壓倒了羅馬教會,因此在1197年被教皇亞曆山大三世宣布為異端。
1209年,教皇英諾森三世正式組織和号召十字軍讨伐此派,稱為阿爾比十字軍戰争,從1209年至1229年曆時20年,阿爾比派受到嚴重打擊,至14世紀末期,該派逐漸消亡。
(4)中譯者注:漢薩聯盟是德國北部城市為了保護商貿利益結成的商業、政治聯盟、早期的資本主義萌芽。
13世紀逐漸形成,14世紀最為興盛,加盟城市最多達到160個。
市民們對此并不更加熱衷,這并不是他們有興趣行使的權利,而是不得不忍受的義務。
這些可以看作是這些會議在政治活動中的性質。
它們有時候毫無意義,有時候令人讨厭。
當國王勢力最強時,它們的謙卑和溫順被發揮到極緻;當國王處境不佳,亟需國民的支持時,它們就分幫結派,淪為某種貴族政治陰謀或野心家的工具。
總之,它們有時候僅僅是顯貴名流的集會,有時候是例行公事的會議。
因此,它們的成果幾乎總是随着會議結束而消散;它們承諾和試圖要做的事很多,但做成的一件也沒有。
對法國社會産生真正影響的重大措施、政府、立法或行政中的重大改革沒有一件出自三級會議。
然而,我們絕不能就此認為它們毫無作用或影響。
它們有一種人們通常很少考慮到的精神作用。
在不同時代,它們是對政治奴役的抗議,是特定監護原則的強烈宣示,例如,國民有權征稅、幹預國家大事、将某種責任加于權力機構身上。
這些準則從未在法國消失應該歸功于三級會議,并且它使得自由的回憶和權利在人民的生活方式得以保存,在思想中得以更新,這是不小的功勞。
三級會議擁有這種價值,但它從未成為一種統治手段。
它從未進入政治組織中,從未實現自己的宗旨,也就是說,将分裂國家的不同小社會融合為一個整體。
西班牙和葡萄牙的議會給了我們同樣的結果。
然而,它們的具體情況千差萬别。
在不同地方、不同時期,議會的重要性也不同。
在阿拉貢和比斯開,在關于即位問題的争論中或在針對摩爾人的鬥争中,它們召開得更加頻繁,權力更大。
有些議會如卡斯蒂爾的1370年和1373年議會,貴族和教士沒有出席。
如果我們深入研究各個事件,有大量細節是我們必須加以考慮的。
但限于篇幅我隻能說,整體上看可以說這些議會和三級會議一樣,是曆史上的偶然事件,從未成為一種制度、一種政治組織,或者是一種正規的統治手段。
英國的命運不一樣。
我現在不詳談這個話題。
我計劃用一節課的時間專門探讨英國的政治生活。
現在,我将簡單談一談使它發展方向迥異于大陸的原因。
首先,在英國沒有大諸侯,沒有能夠以一己之力對抗君主的臣民。
英國貴族和大領主被迫聯合起來共同抵抗。
因此,在上層貴族中盛行聯合原則和真正的政治方式。
而且,英國封建勢力中的小封地領主,由于一系列我暫且不說的事件,逐漸與市民聯合起來,在下議院中支持市民,從而使下議院赢得了比大陸國家議會更高的權力、一種能真正影響國家統治的力量。
讓我們看看英國議會在14世紀的狀态。
上議院是國王的顧問團,積極參與國家權力的行使;下議院由小封地領主和市民代表組成,幾乎不參與嚴格意義上的政府,但是它确立各種權利,充滿熱情地捍衛個人和地方利益。
從整體上看,議會并未參與統治,但它已經是一個常設機構、一種在原則上采用的統治手段,并且事實上常常是不可或缺的手段。
因此,不同社會成分之間的結合和聯合以形成統一政治實體的嘗試雖然在歐洲大陸處處失敗,卻在英國取得了成功。
關于德國,我隻說幾句,指出它的曆史的主要特征。
在這裡,人們對融合、統一和廣泛的政治組織沒有多大熱情。
與歐洲其他地方相比,不同社會成分保持了更多的獨特性和獨立性。
如果需要證據,我們可以在現代找到一條。
德國是封建選舉制在君主産生過程中長期發揮作用的唯一國家。
我這裡說的不包括波蘭或斯拉夫國家,因為它們進入歐洲文明體系的時間太晚。
德國還是唯一依然保留教會君主、保留享有真正政治存在和主權的自由市的歐洲國家。
顯然,與其他地方相比,德國将原始歐洲社會諸成分組合至一個社會的努力和成效更小。
現在,我已經向你們說明了歐洲截止到14世紀末、15世紀初的各種重大政治組織嘗試。
你們看到它們統統失敗了。
我還順便努力說明它們失敗的原因。
事實上它們實際上可以歸納為一個原因。
社會的發達程度還不足以實現統一,在生活和思想中一切都還太地方化,太特殊、狹隘和多變。
沒有能夠控制個别利益和意見的普遍利益和意見。
最高尚、最有活力的頭腦也沒有行政管理或真正的政治正義的觀念。
顯然,首先需要一種更加活躍、更加富有生命力的文明能夠混合、同化甚至可以說是融合所有這些松散的成分,首先需要實現利益、法律、習俗和思想的高度集中,總之,需要出現一個公共權力和公共意見。
我們已經到達這項重大工作圓滿完成的時代。
它的最早征兆、15世紀期間思想和習俗的狀态、形成中央政府和公共意見的趨勢,這些将是我們下一講的主題。
&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 (1)中譯者注:美男子腓力,即法國國王腓力四世,他在同羅馬教皇的激烈鬥争中取得重大勝利,使國家政權控制了天主教會。
(2)中譯者注:阿爾卑斯山那邊的國家指意大利,因為意大利在阿爾卑斯山之南。
(3)中譯者注:阿爾比派(Albigenses)又稱&ldquo純潔派&rdquo,是12至13世紀期間盛行于法國南部地區的一個基督教異端學派。
它來源于巴爾幹半島的鮑格米勒派,在12世紀中期由參加十字軍的商人和農民傳入法國南部,在圖盧茲的阿爾比(Albi)城最活躍,故而得名&ldquo阿爾比派&rdquo。
阿爾比派在法國南部建立自己的主教區,自己召開主教議會,其勢力壓倒了羅馬教會,因此在1197年被教皇亞曆山大三世宣布為異端。
1209年,教皇英諾森三世正式組織和号召十字軍讨伐此派,稱為阿爾比十字軍戰争,從1209年至1229年曆時20年,阿爾比派受到嚴重打擊,至14世紀末期,該派逐漸消亡。
(4)中譯者注:漢薩聯盟是德國北部城市為了保護商貿利益結成的商業、政治聯盟、早期的資本主義萌芽。
13世紀逐漸形成,14世紀最為興盛,加盟城市最多達到160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