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講 君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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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和影響才常常被人誤解。

     這就是我希望和你們一道完成的工作,以這種方式來準确、全面地評價這一制度對現代歐洲的影響,不論這些影響是來自它自身獨特原則還是它所經曆的變異。

     毫無疑問,君主的權力、作為它真實本原的精神力量并不在于當時為王的那個人的唯一的、個人的意志。

    毫無疑問,人們将其視為一種制度接受、哲學家将其視為一種理論維護時,他們并不願意也沒有同意接受在本質上是狹隘、專制、任性和無知的個人意志的統治。

     雖然以個人意志的面目出現,但王權與個人意志極其不同。

    它是合法最高統治權的化身,是本質上合理、開明、公正、公平,與所有個人意志無關并高于個人意志,并憑此頭銜有權統治個人意志的意志的化身。

    這就是王權在國民頭腦中的意義,是他們擁護王權的動機。

     是否真的存在一種合法最高統治權,一種有權統治人們的意志?顯然人們相信有。

    因為人們追求,一直在追求&mdash&mdash實際上也不能不追求,置身于它的統治下。

    你們設想一個最小人群&mdash&mdash我且不說一個民族,這個人群臣服于一個僅僅是既成事實的君主,臣服于一股除了武力外别無其他權利的力量,它既不是按照理性、公正也不是按照真理進行統治。

    人類本性會反抗這樣一種設想&mdash&mdash它必須要有它可相信的權利。

    人類願意服從的唯一權力是它所追求的至高無上的正義。

    除了是這一普遍事實的展示外,曆史還能是什麼?國家生活中所發生的大部分抗争除了是對可以置身于其下的合法最高統治權的熱烈追求外,還能是什麼?不止是國民,哲學家們也相信它的存在并不停追求它。

    除了是對合法最高統治者的探索外,所有這些政治哲學理論還能是什麼?除了誰有權統治社會這一問題外,它們所探讨的還能是什麼?看看神權政治、君主政治、貴族政治或民主政治的理論,它們統統都在誇口說自己找到了這種最高統治權的所在;它們都向社會承諾說自己将把社會置于合法主宰的統治下。

    我重複一遍,這是所有哲學著作、所有國家努力的共同目的。

     為什麼他們不得不相信合法最高統治權的存在呢?為什麼他們不得不永不停息地追尋它呢?做一個最簡單的設想,假設有某件事要去完成、某種影響力需要施加于整個社會,或其中一部分人或一個人,顯然總會存在一條适合這一行動的法則,存在一個需要服從和運用的合法意志。

    無論是深入觀察社會生活中的瑣屑小事,還是放眼遠觀各種驚天動地的大事,你總會遇到一條真理等待證明,或者是一個公正合理的想法等待變成現實。

    這就是合法最高統治者,哲學家們和國民們從未停止也永遠無法停止對它的渴望。

     世俗力量或凡人意志在多大程度上可以一般地、永恒地代表這種合法最高統治權?這一設想超過什麼範圍必然會變成謬誤和危險?特别是我們應該如何看待以王權形式出現的合法最高統治權化身?在什麼條件下、在什麼範圍内,這種化身是可接受的?這些都是很好的問題。

    在這裡我不必探讨,但我忍不住提出來,并順便說幾句。

     我堅信,并且最基本的常識也承認,徹底、永恒的合法最高統治權不屬于任何人;任何把合法最高統治權歸屬至任何凡人權力的說法,無論是什麼,都是錯誤的、危險的。

    因此,無論以什麼名義或形式,任何權利都必須受到限制;無論是來自征服、繼承或選舉,一切絕對權力在根本上都是不合法的。

    人們對于追尋合法最高統治者的最佳途徑可能存在分歧,對于時間和地點的意見可能有所不同,但不管怎麼說,任何合法權力都絕不可能不受約束地擁有這種最高統治權。

     這一原則确立後,同樣可以肯定的是,無論在什麼制度下,君主總是以合法最高統治者的化身出現。

    聽聽神權政治理論怎麼說,它會告訴你國王是塵世之上的上帝的化身,也就是說國王是最高的正義、真理和善的化身。

    聽聽法學家如何說,他們會告訴你國王是活的法律,也就是說,國王是有權統治社會的合法最高統治者和公正法律的化身。

    問問純君主制度下君主自己,它會告訴你它是國家和整體利益的化身。

    無論與什麼結合,無論在何種情況下,你總是發現它把自己歸結為合法最高統治者的代表和分身,隻有它才能合法統治社會。

     對所有這一切都無須驚奇。

    合法最高統治者的特征、它的本質特征是什麼?首先,它是唯一的,因為隻有一個真理、一個正義,隻能有一個合法最高統治者。

    它是永恒的、始終如一的,因為真理從來不會變化。

    它超然物外,世上一切滄桑變遷都與它無關。

    它在世界中的角色始終是觀衆和裁判。

    正是君主,在最簡單的形式下,外在複現、呈現了合法最高統治者的忠實形象,以及它的合理、天然的特征。

    打開M.本傑明·康斯坦特的著作,他創造性地把君主描述為一種中立、緩沖的力量,置身于社會生活的事件和鬥争之外,僅僅在重大危機時刻才加以幹預。

    這不正是合法最高統治者在統治人類事務時的态度嗎?這種思想中必然存在某種經過深思熟慮、能夠打動人心的東西,因為它已經以非同尋常的速度從理論變成事實了。

    有一位君主在巴西憲法中使它成為了自己的統治基礎;在那裡,君主被描述為一種緩和力量,超越所有活躍勢力,成為了觀衆和裁判。

     不管從什麼視角來比較君主和合法最高統治者,你們都将發現它們之間存在巨大的外部相似性,自然能夠打動人心。

    因此,每當人思考或研究合法最高統治者的性質及其特征時,他的思維和想象總會趨向君主。

    在宗教思想盛行的時代,對上帝性質的習慣性思考将人類引導至君主制度。

    類似地,在法學家統治社會時,在法律的名義下研究合法最高統治者性質的習慣使得他們贊同君主是它的化身這一信念。

    如果沒有其他原因加以幹預和破壞,人們專心緻志地思考合法最高統治權的性質時,總是對代表其形象的君主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