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講 封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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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上,封建教會并沒有停止受到神權政治原則的鼓舞和控制。
雖然披着封建制度的外衣,它依然從未停止過努力&mdash&mdash有時候夥同君主勢力、有時候夥同教皇、有時候夥同民衆,試圖摧毀這一制度。
王權和自治城市也是如此,在根本上占據統治地位的,前者還是君主政治原則,後者還是民主政治原則。
盡管披着封建的外衣,歐洲社會的這些不同組成要素從來沒有停止過努力,想擺脫這個與自己真實本質相異的形式,采用符合自己特有的重要原則的形式。
揭示了封建形式的普遍性後,非常有必要提高警惕,不要從這一點就推導出封建原則的普遍性,不要一看到封建制度的外表就不加區分地加以研究。
要想徹底地了解、理解這個制度,要想揭示并評價它對現代文明的作用,我們必須在形式與原則相一緻的地方來研究它,必須在世俗的封地領主的層級結構中研究它,在歐洲土地征服者的社團中研究它。
封建社會就真實地存在于那裡,我們現在要去的就是那裡。
我剛才說到精神問題的重要性,說到不回避它們的必要性。
但還有一個完全相反的考慮因素,曾普遍被人嚴重忽視。
我說的是社會的物質狀況,是被新事實、革命和新的社會狀态所造成的人類生存手段的重大變化。
我們過去往往沒有充分考慮這些事物;我們過去往往沒有充分探究這些重大轉折性社會事件所造成的變化、探究人類的物質存在、探究他們之間關系的物質方面。
這些變化對整個社會的影響超過了人們的想象。
誰不知道氣候的影響曾得到多少研究、孟德斯鸠曾為其賦予多大重要性。
如果我們考慮氣候對人類的直接影響,也許它不像人們所想象的那樣廣泛;對于所有事件,它的影響都是非常模糊、難以評估的。
但是氣候的間接影響,例如以下事實帶來的結果:在溫帶國家,人們生活在開放空間裡,而在寒帶國家,人們把自己鎖在房屋内;在一些情況下,他們采用某種方式獲取營養,而在其他情況下采用另一種方式獲取營養,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事實,它們通過物質生活的簡單差異就對文明産生了巨大影響。
所有重大變革都導緻社會狀态發生這種改變,我們必須對此加以研究。
封建制度的确立就帶來了這種變化中的一個,其重要性絕不會被人弄錯。
它改變了人口在土地上的分布。
在此之前,土地的主人、統治階層,不管是定居在城裡,還是成群結伴地在鄉村漫遊,都生活在或多或少的一大群人當中。
作為封建制度的結果,這些人分開生活了,每個人住在自己的住所裡,彼此之間相離甚遠。
你們立刻就能看出這一變化對文明的性質和曆程産生了多大影響。
社會的優勢和統治權突然從城鎮轉移到了鄉村。
私人财産變得比公共财産更加重要了,私人生活變得比集體生活更加重要了。
這就是封建制度的勝利帶來的第一個和純物質性的結果。
我們越深入研究這一個事實,就越能發現它帶來的更多結果。
讓我們研究這個社會自身,看看它在文明史中發揮了什麼作用。
首先,讓我們從它最簡單、最原始和最基本的組成要素來研究封建制度。
讓我們研究一個居住在封地上的領主,看看圍繞他組成一個小型社會的人們将會變成什麼樣子。
他定居在一個孤立、地勢較高的地方,他小心照料以确保其安全和堅固。
在那裡,他構建了所謂的城堡。
他和誰住在一起呢?和他的妻子和孩子們。
也許還有一些自由人,他們沒能成為業主,隻能依附于他,與他同吃同住。
這些就是居住在城堡内部的人。
在城堡的周圍和腳下聚集着一群農民和農奴,他們耕種領主的土地。
在這些底層人口之中,教會建立了一座教堂,派駐了一位牧師。
在封建制度的早期,這位牧師通常同時是城堡和村莊的牧師。
後來,這兩個角色分開了,村莊有了自己的牧師,就住在教堂附近。
這就是基本的封建社會,可以說是封建社會的一個分子。
這就是我們首先要研究的組成要素。
和其他事實一樣,我們将向它提出兩個問題:它帶來了什麼結果有利于(1)人自身的發展(2)社會的發展? 我們向這個我剛才描述的小型社會提出這兩個問題,并相信它的回答,這是非常合理的,因為它是整個封建社會典型、忠實的寫照。
如果我們從中剔除掉王權和城市這些不同且不相幹的要素,領主、他領地上的人們,還有牧師,這就是或大或小不同規模的封建社會。
在考察這個小型社會時,第一個給我們留下深刻印象的事實是封地領主必然具有的驚人重要性,既在他自己的眼中,也在那些圍繞他的人的眼中。
在蠻族生活中,對個性和個人自由的感情占據了統治地位,但在這裡卻完全不同。
人們考慮的不再僅僅是人的自由、戰士的自由,而是業主、一家之主和主人的重要性。
這種情形肯定會使他産生一種巨大的優越感,這種優越感十分特别,完全不同于我們在其他文明曆程中遇到的任何事。
我将給出關于這一點的證據。
我拿古代世界中某些重要貴族職位如羅馬貴族為例。
和封建領主一樣,羅馬貴族是一家之主,是主人和上級。
并且他還是宗教官員,是他家族内部的教皇。
然而,他作為宗教官員的重要性來自外部。
它不是一種純私人和純個人的重要性。
他從上天獲得它。
他是神的代表、宗教信條的解釋者。
另外,羅馬貴族還是共同生活在同一個地方的社團的成員,是元老院的成員。
同樣,這種重要性來自外部,來自他所在的社團,是一種獲得的、假借的重要性。
古代貴族的偉大性與宗教和政治角色有關,屬于職位、整個社團而不是個人。
封地領主的偉大性是純個人的,它并非來自任何他人,他所擁有的所有權利和權力都源自他自己。
他不是宗教官員,不是元老院的成員。
他的所有重要性都源自他這個人。
他所成為的一切都是因為他自己、以他自己的名義獲得的。
這樣一種地位對它的擁有者産生了多麼巨大的影響力!在他的靈魂深處必将産生一種怎樣的個人高傲、驚人的驕傲,甚至可以說是傲慢無禮!在他之上沒有一個上級;他不是任何人的代表或翻譯者;在他周圍沒有人可以與他分庭抗禮;沒有任何強大的、普遍的法則在壓制着他;沒有任何外部規則影響他的意志;除了受限于個人力量和可能的危險外,他不知道還有什麼約束。
這就是這種地位對人的性格必然産生的精神影響。
現在,我要往下講第二個結果,同樣重要,但很少為人所注意,這就是封建家庭精神獲得的特别機會。
讓我們快速掃描一下各種不同的家庭制度。
首先看一下族長制度,聖經和東方文獻記錄提供了它的模型。
整個家庭人口衆多,形成了一個部落。
首領或者叫族長,和孩子、近親、圍繞在他身邊的好幾代人,還有所有族人及奴仆,共同生活在一起。
他不僅與他們生活在一起,還擁有共同的利益、共同的職業,并且他過的是同樣的生活。
這不正是亞伯拉罕(1)的生活狀況嗎?不正是族長們以及仍然重複族長生活的阿拉伯部落酋長們的生活狀況嗎? 另一種家庭制度出現了,也就是所謂的氏族、一個小型社會,我們必須在蘇格蘭或愛爾蘭尋找它的模型。
很大一部分歐洲家庭都很可能曾經經曆過這種制度。
這不再是族長制家庭。
首領的地位和其他人有顯著差異。
他們過的生活不同:大部分人口從事農耕和服務,隻有首領無
雖然披着封建制度的外衣,它依然從未停止過努力&mdash&mdash有時候夥同君主勢力、有時候夥同教皇、有時候夥同民衆,試圖摧毀這一制度。
王權和自治城市也是如此,在根本上占據統治地位的,前者還是君主政治原則,後者還是民主政治原則。
盡管披着封建的外衣,歐洲社會的這些不同組成要素從來沒有停止過努力,想擺脫這個與自己真實本質相異的形式,采用符合自己特有的重要原則的形式。
揭示了封建形式的普遍性後,非常有必要提高警惕,不要從這一點就推導出封建原則的普遍性,不要一看到封建制度的外表就不加區分地加以研究。
要想徹底地了解、理解這個制度,要想揭示并評價它對現代文明的作用,我們必須在形式與原則相一緻的地方來研究它,必須在世俗的封地領主的層級結構中研究它,在歐洲土地征服者的社團中研究它。
封建社會就真實地存在于那裡,我們現在要去的就是那裡。
我剛才說到精神問題的重要性,說到不回避它們的必要性。
但還有一個完全相反的考慮因素,曾普遍被人嚴重忽視。
我說的是社會的物質狀況,是被新事實、革命和新的社會狀态所造成的人類生存手段的重大變化。
我們過去往往沒有充分考慮這些事物;我們過去往往沒有充分探究這些重大轉折性社會事件所造成的變化、探究人類的物質存在、探究他們之間關系的物質方面。
這些變化對整個社會的影響超過了人們的想象。
誰不知道氣候的影響曾得到多少研究、孟德斯鸠曾為其賦予多大重要性。
如果我們考慮氣候對人類的直接影響,也許它不像人們所想象的那樣廣泛;對于所有事件,它的影響都是非常模糊、難以評估的。
但是氣候的間接影響,例如以下事實帶來的結果:在溫帶國家,人們生活在開放空間裡,而在寒帶國家,人們把自己鎖在房屋内;在一些情況下,他們采用某種方式獲取營養,而在其他情況下采用另一種方式獲取營養,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事實,它們通過物質生活的簡單差異就對文明産生了巨大影響。
所有重大變革都導緻社會狀态發生這種改變,我們必須對此加以研究。
封建制度的确立就帶來了這種變化中的一個,其重要性絕不會被人弄錯。
它改變了人口在土地上的分布。
在此之前,土地的主人、統治階層,不管是定居在城裡,還是成群結伴地在鄉村漫遊,都生活在或多或少的一大群人當中。
作為封建制度的結果,這些人分開生活了,每個人住在自己的住所裡,彼此之間相離甚遠。
你們立刻就能看出這一變化對文明的性質和曆程産生了多大影響。
社會的優勢和統治權突然從城鎮轉移到了鄉村。
私人财産變得比公共财産更加重要了,私人生活變得比集體生活更加重要了。
這就是封建制度的勝利帶來的第一個和純物質性的結果。
我們越深入研究這一個事實,就越能發現它帶來的更多結果。
讓我們研究這個社會自身,看看它在文明史中發揮了什麼作用。
首先,讓我們從它最簡單、最原始和最基本的組成要素來研究封建制度。
讓我們研究一個居住在封地上的領主,看看圍繞他組成一個小型社會的人們将會變成什麼樣子。
他定居在一個孤立、地勢較高的地方,他小心照料以确保其安全和堅固。
在那裡,他構建了所謂的城堡。
他和誰住在一起呢?和他的妻子和孩子們。
也許還有一些自由人,他們沒能成為業主,隻能依附于他,與他同吃同住。
這些就是居住在城堡内部的人。
在城堡的周圍和腳下聚集着一群農民和農奴,他們耕種領主的土地。
在這些底層人口之中,教會建立了一座教堂,派駐了一位牧師。
在封建制度的早期,這位牧師通常同時是城堡和村莊的牧師。
後來,這兩個角色分開了,村莊有了自己的牧師,就住在教堂附近。
這就是基本的封建社會,可以說是封建社會的一個分子。
這就是我們首先要研究的組成要素。
和其他事實一樣,我們将向它提出兩個問題:它帶來了什麼結果有利于(1)人自身的發展(2)社會的發展? 我們向這個我剛才描述的小型社會提出這兩個問題,并相信它的回答,這是非常合理的,因為它是整個封建社會典型、忠實的寫照。
如果我們從中剔除掉王權和城市這些不同且不相幹的要素,領主、他領地上的人們,還有牧師,這就是或大或小不同規模的封建社會。
在考察這個小型社會時,第一個給我們留下深刻印象的事實是封地領主必然具有的驚人重要性,既在他自己的眼中,也在那些圍繞他的人的眼中。
在蠻族生活中,對個性和個人自由的感情占據了統治地位,但在這裡卻完全不同。
人們考慮的不再僅僅是人的自由、戰士的自由,而是業主、一家之主和主人的重要性。
這種情形肯定會使他産生一種巨大的優越感,這種優越感十分特别,完全不同于我們在其他文明曆程中遇到的任何事。
我将給出關于這一點的證據。
我拿古代世界中某些重要貴族職位如羅馬貴族為例。
和封建領主一樣,羅馬貴族是一家之主,是主人和上級。
并且他還是宗教官員,是他家族内部的教皇。
然而,他作為宗教官員的重要性來自外部。
它不是一種純私人和純個人的重要性。
他從上天獲得它。
他是神的代表、宗教信條的解釋者。
另外,羅馬貴族還是共同生活在同一個地方的社團的成員,是元老院的成員。
同樣,這種重要性來自外部,來自他所在的社團,是一種獲得的、假借的重要性。
古代貴族的偉大性與宗教和政治角色有關,屬于職位、整個社團而不是個人。
封地領主的偉大性是純個人的,它并非來自任何他人,他所擁有的所有權利和權力都源自他自己。
他不是宗教官員,不是元老院的成員。
他的所有重要性都源自他這個人。
他所成為的一切都是因為他自己、以他自己的名義獲得的。
這樣一種地位對它的擁有者産生了多麼巨大的影響力!在他的靈魂深處必将産生一種怎樣的個人高傲、驚人的驕傲,甚至可以說是傲慢無禮!在他之上沒有一個上級;他不是任何人的代表或翻譯者;在他周圍沒有人可以與他分庭抗禮;沒有任何強大的、普遍的法則在壓制着他;沒有任何外部規則影響他的意志;除了受限于個人力量和可能的危險外,他不知道還有什麼約束。
這就是這種地位對人的性格必然産生的精神影響。
現在,我要往下講第二個結果,同樣重要,但很少為人所注意,這就是封建家庭精神獲得的特别機會。
讓我們快速掃描一下各種不同的家庭制度。
首先看一下族長制度,聖經和東方文獻記錄提供了它的模型。
整個家庭人口衆多,形成了一個部落。
首領或者叫族長,和孩子、近親、圍繞在他身邊的好幾代人,還有所有族人及奴仆,共同生活在一起。
他不僅與他們生活在一起,還擁有共同的利益、共同的職業,并且他過的是同樣的生活。
這不正是亞伯拉罕(1)的生活狀況嗎?不正是族長們以及仍然重複族長生活的阿拉伯部落酋長們的生活狀況嗎? 另一種家庭制度出現了,也就是所謂的氏族、一個小型社會,我們必須在蘇格蘭或愛爾蘭尋找它的模型。
很大一部分歐洲家庭都很可能曾經經曆過這種制度。
這不再是族長制家庭。
首領的地位和其他人有顯著差異。
他們過的生活不同:大部分人口從事農耕和服務,隻有首領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