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講 歐洲文明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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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有一些人傳道授課,在精神上支配這個群體,但沒有正式的官吏,沒有公認的戒律。
一個由共同信仰和情感構成的單純社團,這就是基督教教會的初始狀态。
随着它的發展&mdash&mdash非常迅速,因為從早期曆史古迹中可以看到痕迹,出現了一個由教義、規則、戒律和官吏組成的集合。
一種官吏被稱為&ldquo長老&rdquo,後來變成了牧師;一種官吏被稱為&ldquo督查&rdquo或&ldquo監督者&rdquo,後來變成了主教;第三種被稱為&ldquo執事&rdquo,負責照料窮人、分發施舍。
要明确這些不同官吏的确切職責是不太可能的。
它們的界線非常模糊,并且變化不定。
但确實有一個機構組建起來了,這是清晰無疑的。
在第二個階段,還有一個明顯特征:優勢和統治權屬于信徒群體。
無論是選擇官吏,還是采納戒律甚至是教義,占支配地位的是信徒群體。
教會政府和基督教民衆還沒有分離。
它們沒有彼此分離、獨立存在,并且基督教民衆在社會中發揮主導作用。
到了第三個階段,一切都不同了。
一個不同于民衆的教士階層出現了。
這個由牧師構成的群體擁有自己的财富、管轄權和專門章程。
簡而言之,它是一個完整的政府,本身就是一個完整的社會,擁有所有生存手段,獨立于它所關聯的那個社會,并向其擴張自己的影響力。
這就是基督教教會在組織上的第三個階段,這就是它在5世紀初的表現形式。
這個政府并沒有與民衆完全分離,從來就不存在完全平行的政府,在宗教領域更是如此。
但在教士階層和信徒之間的關系上,教士階層幾乎不受控制地占據統治地位。
除此以外,基督教教士還有一個極其不同的影響力來源。
主教們和牧師們成為了主要的市政官吏。
你們已經看到,嚴格說來,羅馬帝國遺留下來的沒有别的,隻有自治城市制度。
由于專制政治的擾亂和城鎮的敗落,庫裡亞萊們即市政機構的成員們,已經變得垂頭喪氣、漠不關心。
相反,主教們和牧師團體卻充滿了活力和熱情,很自然地投身于所有事務的管理和指導中。
如果我們因此指責他們,譴責他們篡權,那我們就大錯特錯了。
這一切都合乎事物的客觀規律。
隻有教士們精神強大、活力十足,他們在任何地方都會變得強大。
這是宇宙的法則。
在那個時期,在各個皇帝的所有法令中都能看到這一革命的标志。
如果打開狄奧多西或查士丁尼法典,你們将發現大量将市政事務移交至教士和主教們的規章制度。
下面是其中一些: &ldquo查士丁尼法典,第一部第四章&lsquo主教審核&rsquo,第26節&mdash&mdash關于各城市的年度事務,無論是關于城市的常規收入&mdash&mdash來自城市資産的增值、來自私人饋贈或遺産、或來自其他來源;還是關于公共工程&mdash&mdash建造糧倉或水渠、維修浴室或港口、建築城牆或塔樓、修理橋梁或道路,還是關于城市可能參與的審判&mdash&mdash關于公衆利益或私人利益的,我們規定如下:虔誠的主教和從城市上層中選出來的三位知名人士應該在一起開會。
每年,他們應該檢查工作是否完成。
他們要監督那些操辦這些工作的人或已經完成這些工作的人,确保他們精确地安排工作、提交報告、顯示他們已經盡職地履行了管理工作,無論是公共建築的管理,還是糧食或浴室專用資金的管理,還是道路、水渠的維修開支的管理,或者是任何其他工作。
&ldquo同上,第30節&mdash&mdash對于處于第一或第二年齡階段的年輕人以及所有由法律指派監護人的人的監護問題,如果他們的财産不超過500奧裡斯(6),我們規定無須等待該行省省長的任命,因為這會帶來巨額費用,尤其是當省長不駐紮在需要提供監護的城市裡時。
在這種情況下,監護人的提名應當由城市的地方法官&hellip&hellip會同虔誠的主教以及一位或多位公職人員(如果有多位的話)來辦理。
&ldquo同上,第一部第55章,&lsquo衛戍官&rsquo。
第8節&mdash&mdash我們希望,城市的衛戍官,既然十分了解正教的神聖奧秘,應當由德高望重的主教、牧師、知名人士、業主和庫裡亞萊來選擇和任命。
至于他們的就職儀式,應當由位高權重、兼任軍事長官的地方行政長官來主持,以便他們的權威通過他的委任書使就職儀式顯得更加隆重和熱烈。
&rdquo 我可以引用大量其他法律,你們将處處見到我之前提及的事實:在羅馬人的自治城市制度和中世紀的自治城市制度之間存在一個自治城市&mdash教士制度。
在古代自治城市官員占據支配地位之後,在現代城市自治機構占據支配地位之前,教士階層在城市事務中占據了支配地位。
你們看到,基督教教會憑借自身的組織、對基督教民衆的影響力,以及在民間事務中所扮演的角色,獲得了多麼驚人的權力。
因此,從那時起它強有力地幫助現代文明形成自己的性質,推動其發展。
讓我們盡力歸納一下從那時起它給現代文明引入了哪些元素。
首先,在當時如同洪水般泛濫、淹沒了社會的物質力量之間,出現了一種精神影響力、一種精神力量,一種僅僅依賴信念、精神信條和情感的力量,這帶來了巨大的好處。
如果沒有基督教教會,整個世界必然會被純物質力量統治。
當時隻有教會運用了精神力量。
它做的更多:它堅持并廣泛傳播了這樣一種思想:有一種規則、一種法則,高于人類所有法則。
為了人類的得救,它提出了一個基本信仰,即在所有人類法則之上存在一條法則,根據時代和習俗的不同,它有時候被稱為理性,有時候被稱為神聖法則,但是,無論在何時何地它都是同一條法則,名稱不同罷了。
簡而言之,教會帶來了一個重大事實:精神權力和世俗權力的分離。
這一分離是信仰自由的源泉,它所依賴的唯一原則恰恰就是最完美、最廣泛的信仰自由所依賴的基礎。
世俗和精神力量的分離基于這樣一種思想:物質力量對靈魂、信念和真理既沒有權利也沒有影響力。
它源自思想世界和行為世界的不同、内心世界和外部事實的不同。
因此,這個歐洲為其付出如此多努力、遭受如此多苦難的信仰自由原則,這個如此晚才取得支配地位,并在其發展曆程中往往背離教士們意願的原則,在世俗權力和精神權力分離的旗号下,在歐洲文明的誕生初期,終于出現了。
正是基督教教會為了抵禦蠻族風尚不得不引入并堅持了這項原則。
因此,精神影響力的出現、對神聖法則的維護,以及世俗權力和精神權力的分離,這就是5世紀時基督教教會為歐洲世界帶來的三大恩典。
然而,即使在那個時候,它的所有影響并非都是同等有益的。
在5世紀,在教會中已經出現了一些有害原則,對我們的文明發揮了重要作用。
因此,在這個時期,在教會内部流行統治者和被統治者的分離、統治者試圖獨立于被統治者、向被統治者強加法律、壓制他們的思想和生命,而無需他們的理性和意志的自願同意。
并且教會還試圖使神權政治原則在社會中取得統治地位,試圖篡奪世俗權力、赢得獨家統治。
當它無法獲得世俗統治權、無法實現神權政治原則的統治時,它便與世俗君主結盟,并且為了分享權力而支持他們的絕對權力,不惜犧牲人民的自由。
這就是歐洲在5世紀時從教會和羅馬帝國那裡獲得的文明原則。
正是在這種情形下蠻族發現了羅馬世界,前來占領它。
要想完全理解我們文明誕生之初時相互遭遇、相互融合的各個要素,還需要我們研究的就是蠻族了。
當我說起蠻族時,你們應該理解我們在此要讨論的與他們的曆史無關,叙事不是我們當前的任務。
你們知道,在那個時候,這些羅馬帝國的征服者幾乎都來自同一個種族。
除了一些斯拉
一個由共同信仰和情感構成的單純社團,這就是基督教教會的初始狀态。
随着它的發展&mdash&mdash非常迅速,因為從早期曆史古迹中可以看到痕迹,出現了一個由教義、規則、戒律和官吏組成的集合。
一種官吏被稱為&ldquo長老&rdquo,後來變成了牧師;一種官吏被稱為&ldquo督查&rdquo或&ldquo監督者&rdquo,後來變成了主教;第三種被稱為&ldquo執事&rdquo,負責照料窮人、分發施舍。
要明确這些不同官吏的确切職責是不太可能的。
它們的界線非常模糊,并且變化不定。
但确實有一個機構組建起來了,這是清晰無疑的。
在第二個階段,還有一個明顯特征:優勢和統治權屬于信徒群體。
無論是選擇官吏,還是采納戒律甚至是教義,占支配地位的是信徒群體。
教會政府和基督教民衆還沒有分離。
它們沒有彼此分離、獨立存在,并且基督教民衆在社會中發揮主導作用。
到了第三個階段,一切都不同了。
一個不同于民衆的教士階層出現了。
這個由牧師構成的群體擁有自己的财富、管轄權和專門章程。
簡而言之,它是一個完整的政府,本身就是一個完整的社會,擁有所有生存手段,獨立于它所關聯的那個社會,并向其擴張自己的影響力。
這就是基督教教會在組織上的第三個階段,這就是它在5世紀初的表現形式。
這個政府并沒有與民衆完全分離,從來就不存在完全平行的政府,在宗教領域更是如此。
但在教士階層和信徒之間的關系上,教士階層幾乎不受控制地占據統治地位。
除此以外,基督教教士還有一個極其不同的影響力來源。
主教們和牧師們成為了主要的市政官吏。
你們已經看到,嚴格說來,羅馬帝國遺留下來的沒有别的,隻有自治城市制度。
由于專制政治的擾亂和城鎮的敗落,庫裡亞萊們即市政機構的成員們,已經變得垂頭喪氣、漠不關心。
相反,主教們和牧師團體卻充滿了活力和熱情,很自然地投身于所有事務的管理和指導中。
如果我們因此指責他們,譴責他們篡權,那我們就大錯特錯了。
這一切都合乎事物的客觀規律。
隻有教士們精神強大、活力十足,他們在任何地方都會變得強大。
這是宇宙的法則。
在那個時期,在各個皇帝的所有法令中都能看到這一革命的标志。
如果打開狄奧多西或查士丁尼法典,你們将發現大量将市政事務移交至教士和主教們的規章制度。
下面是其中一些: &ldquo查士丁尼法典,第一部第四章&lsquo主教審核&rsquo,第26節&mdash&mdash關于各城市的年度事務,無論是關于城市的常規收入&mdash&mdash來自城市資産的增值、來自私人饋贈或遺産、或來自其他來源;還是關于公共工程&mdash&mdash建造糧倉或水渠、維修浴室或港口、建築城牆或塔樓、修理橋梁或道路,還是關于城市可能參與的審判&mdash&mdash關于公衆利益或私人利益的,我們規定如下:虔誠的主教和從城市上層中選出來的三位知名人士應該在一起開會。
每年,他們應該檢查工作是否完成。
他們要監督那些操辦這些工作的人或已經完成這些工作的人,确保他們精确地安排工作、提交報告、顯示他們已經盡職地履行了管理工作,無論是公共建築的管理,還是糧食或浴室專用資金的管理,還是道路、水渠的維修開支的管理,或者是任何其他工作。
&ldquo同上,第30節&mdash&mdash對于處于第一或第二年齡階段的年輕人以及所有由法律指派監護人的人的監護問題,如果他們的财産不超過500奧裡斯(6),我們規定無須等待該行省省長的任命,因為這會帶來巨額費用,尤其是當省長不駐紮在需要提供監護的城市裡時。
在這種情況下,監護人的提名應當由城市的地方法官&hellip&hellip會同虔誠的主教以及一位或多位公職人員(如果有多位的話)來辦理。
&ldquo同上,第一部第55章,&lsquo衛戍官&rsquo。
第8節&mdash&mdash我們希望,城市的衛戍官,既然十分了解正教的神聖奧秘,應當由德高望重的主教、牧師、知名人士、業主和庫裡亞萊來選擇和任命。
至于他們的就職儀式,應當由位高權重、兼任軍事長官的地方行政長官來主持,以便他們的權威通過他的委任書使就職儀式顯得更加隆重和熱烈。
&rdquo 我可以引用大量其他法律,你們将處處見到我之前提及的事實:在羅馬人的自治城市制度和中世紀的自治城市制度之間存在一個自治城市&mdash教士制度。
在古代自治城市官員占據支配地位之後,在現代城市自治機構占據支配地位之前,教士階層在城市事務中占據了支配地位。
你們看到,基督教教會憑借自身的組織、對基督教民衆的影響力,以及在民間事務中所扮演的角色,獲得了多麼驚人的權力。
因此,從那時起它強有力地幫助現代文明形成自己的性質,推動其發展。
讓我們盡力歸納一下從那時起它給現代文明引入了哪些元素。
首先,在當時如同洪水般泛濫、淹沒了社會的物質力量之間,出現了一種精神影響力、一種精神力量,一種僅僅依賴信念、精神信條和情感的力量,這帶來了巨大的好處。
如果沒有基督教教會,整個世界必然會被純物質力量統治。
當時隻有教會運用了精神力量。
它做的更多:它堅持并廣泛傳播了這樣一種思想:有一種規則、一種法則,高于人類所有法則。
為了人類的得救,它提出了一個基本信仰,即在所有人類法則之上存在一條法則,根據時代和習俗的不同,它有時候被稱為理性,有時候被稱為神聖法則,但是,無論在何時何地它都是同一條法則,名稱不同罷了。
簡而言之,教會帶來了一個重大事實:精神權力和世俗權力的分離。
這一分離是信仰自由的源泉,它所依賴的唯一原則恰恰就是最完美、最廣泛的信仰自由所依賴的基礎。
世俗和精神力量的分離基于這樣一種思想:物質力量對靈魂、信念和真理既沒有權利也沒有影響力。
它源自思想世界和行為世界的不同、内心世界和外部事實的不同。
因此,這個歐洲為其付出如此多努力、遭受如此多苦難的信仰自由原則,這個如此晚才取得支配地位,并在其發展曆程中往往背離教士們意願的原則,在世俗權力和精神權力分離的旗号下,在歐洲文明的誕生初期,終于出現了。
正是基督教教會為了抵禦蠻族風尚不得不引入并堅持了這項原則。
因此,精神影響力的出現、對神聖法則的維護,以及世俗權力和精神權力的分離,這就是5世紀時基督教教會為歐洲世界帶來的三大恩典。
然而,即使在那個時候,它的所有影響并非都是同等有益的。
在5世紀,在教會中已經出現了一些有害原則,對我們的文明發揮了重要作用。
因此,在這個時期,在教會内部流行統治者和被統治者的分離、統治者試圖獨立于被統治者、向被統治者強加法律、壓制他們的思想和生命,而無需他們的理性和意志的自願同意。
并且教會還試圖使神權政治原則在社會中取得統治地位,試圖篡奪世俗權力、赢得獨家統治。
當它無法獲得世俗統治權、無法實現神權政治原則的統治時,它便與世俗君主結盟,并且為了分享權力而支持他們的絕對權力,不惜犧牲人民的自由。
這就是歐洲在5世紀時從教會和羅馬帝國那裡獲得的文明原則。
正是在這種情形下蠻族發現了羅馬世界,前來占領它。
要想完全理解我們文明誕生之初時相互遭遇、相互融合的各個要素,還需要我們研究的就是蠻族了。
當我說起蠻族時,你們應該理解我們在此要讨論的與他們的曆史無關,叙事不是我們當前的任務。
你們知道,在那個時候,這些羅馬帝國的征服者幾乎都來自同一個種族。
除了一些斯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