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法國革命的成果

關燈
叛國罪設立了最高法院,并為訴訟程序制定了規章。

     雖然如此,内戰還是使一般法的保障受到限制、被抛棄或被踐踏。

    曆屆議會的查究委員會、監視委員會或公安委員會往往不經司法官員的允許,擅自下令搜查和逮捕;救國委員會自然更不例外。

    每當形勢需要時,地方當局也依此辦理,1793年至1795年間的恐怖法律給了它們便宜行事的權力。

    督政府實際上繼承了這個傳統,甚至為準備選舉而不惜采用預防性拘留。

    至于特刑庭,司法程序更加簡化,國民公會竟然下令,凡流亡者、流放犯、手持武器的叛亂分子和通緝犯一經驗明正身即可處決。

    督政府也實行軍法審判,在處理巴貝夫分子時絲毫不顧法律。

    在和平尚未恢複前,輿論界并不幻想當局會有任何法律顧忌,也不認為政府會把司法大權交給獨立的法律界人士。

     然而,自1789年以來,民法變動頻繁,始終不能形成法典,輿論界對此啧有煩言。

    制憲議會僅于1791年9月通過了鄉村法典。

    國民公會在1793年和在熱月九日後曾讨論過民法典,但未得出結果,隻是後來的兩院才通過了抵押法典。

    民法典遲遲不能制訂出來,其原因不能完全歸結為任務繁重和局勢混亂,具有追溯性的山嶽派法律的提出,熱月黨的首鼠兩端以及因貨币危機而必須對權益進行的許多調整都與此有一定關系。

    總之,民法典始終有待制訂。

     制憲議會建立的稅務組織經常在變動中。

    土地稅和動産稅的征收額随稅區的不同而不同,這勢必引起很多不滿;營業稅完全根據納稅人自報确定,弊端自然極大。

    如果考慮到這兩個因素,稅務機構的改組就不足為怪了。

    國民公會于1793年3月21日廢除了營業稅,接着于共和二年花月二十一日(1794年5月10日)取消了動産稅和調整了土地稅。

    征稅工作在内戰期間進展緩慢,山嶽派用強制性公債、革命捐、征糧征實和通貨膨脹等手段取得财源。

    共和三年熱月,由于指券已經破産,又在新的基礎上恢複了動産稅和營業稅;土地稅改為一半用實物繳納:這些措施在共和五年葡月三日(1796年9月24日)暫停執行前曾給督政府幫了大忙。

    熱月黨共和國雖然退回到制憲議會時的制度,種種抱怨卻并不因此停止。

    它兩次修改了動産稅的稅則,營業稅則修改的次數更多;兩院在共和七年終于決定對這三種稅以及對登記捐和印花捐進行一次全面調整,同時又增設第四種直接稅,即門窗稅。

    這次調整比以往有了可觀的進步,共和七年的法律在半個多世紀内将基本保持不變。

    納稅人仍不滿意。

    國家的征稅額從1791年到共和七年确實在減少。

    土地稅由二億四千萬降至二億一千萬,并穩定在這個水平上,實現了耕種者所希望的承包制。

    動産稅由六千萬下降到三千萬;雖然具體的納稅人對稅額減少感到滿意,但抱怨并未完全平息,因為這項措施主要有利于城市的富人。

    此外,制憲議會對動産稅中的所得稅實行一定程度的累進制,這種累進制經過共和五年熱月十四日(1797年8月1日)的改革變得更加突出;共和七年雪月三日(1798年12月23日)的改革取消了房産稅的累進制,改行比例制,從而為執政府制訂長期的規章作了準備。

    但是,由于土地稅仍是财政收入的主要來源,土地稅如何分配的問題始終是不滿的主要原因:在市鎮内部,分配做到了大緻公平,但各市鎮間和各省間的比例盡管進行不斷的修正,卻始終不能完全合理。

    人們早在1789年就提出編制土地冊的要求,因為土地稅的合理分配取決于土地冊的制訂,但這是一件需要花費大量人力、财力和時間的事。

    拿破侖在恢複國内穩定後才開始這項工作,工作延續了将近半個世紀。

     國家最關心的事是征稅、籌集軍費和保證國庫收入。

    制憲議會委托市鎮當局制訂稅冊和負責征收,這一做法帶有舊制度的特征,更何況,在這個根本問題上,平民的革命不能同意削弱市鎮的自治。

    在1789年前,國王不但可以派出稅務督察,在納稅人的幫助下,根據各種文書,按部就班地制訂出詳盡的稅冊,而且可以要求專職的稅吏負責征收稅款。

    稅吏不能不加快征稅,因為納稅通知書是由他們簽署的;他們也希望早日把稅款收齊,因為他們的個人收益取決于稅收狀況;他們可以派員督催拖欠的稅款,必要時甚至沒收欠稅人的财産。

    大革命用領取薪俸的職員代替了稅吏,這些職員既沒有獨立的地位,又不能使用強制手段,他們自然就沒有那麼大的積極性。

    直到果月十八日後,各州才設置了&ldquo稅務局&rdquo,稅冊的制訂由督政府的特派員負責,專業稅收人員并不參與其事,而稅務局則起保證的作用,這個做法雖然恢複了派員催督拖欠的制度,但也沒有取得預期的成效。

    稅款的征收額畢竟有了明顯的增加,執政府成立不久,又立即建立獨立于地方當局的專門稅務機關,負責制訂稅冊和征收稅款。

     由于直接稅的征收工作進展緩慢和很不穩定,國庫更加注意通過向消費品征收間接稅來增加收入。

    可是,平民革命卻把廢除間接稅作為首要問題提上議事日程,制憲議會不得不予以同意。

    督政府時期的兩院因不得人心而不敢同意征收鹽稅,經猶豫再三才決定征收低額的煙草捐。

    即使拿破侖也直到1804年才斷然走上這條道路。

    此外,國庫自己不能簽發納稅通知書,發行公債隻能采取攤派的形式。

    但是,它又必須清償債務和提供額外的軍費支出。

    國家的财政狀況日益惡化;對于金融家的貪污中飽和營私舞弊,對于他們賄賂和勾結國家職員和人民代表的行為,山嶽派表示了合理的憤慨,他們禁止國庫向金融家求助;據說,金融家當時曾同意給國庫短期貸款,以保證必要的軍需供應。

    國庫隻得依靠發行指券和出售國有産業來維持日常開支和軍費支出。

    人們說大革命依靠這兩項措施渡過了難關,這種說法并非沒有道理。

    熱月黨人恢複了興業自由後,放心大膽地使用軍需商。

    &ldquo金錢販子&rdquo一再要求成立擁有發行紙币壟斷權的國家銀行,但兩院拒不同意,督政府隻得采用舊制度所慣用的應急措施,結果造成國有産業被出售一空,沒有償還能力的息票充斥市場,信用破産接連發生。

     通貨膨脹和國庫空虛造成了嚴重的社會後果:關于這個問題,下面還将談到。

    這是大革命之外的又一次革命,它使受害者或者離開革命,或者對革命感到失望,而幾乎全體國民都不同程度地受到影響。

    執政府的首要任務正是力争财政狀況的好轉,随着國家的強盛,波拿巴使自己深得民心。

    盡管如此,大革命的事業卻因财力不足而部分地失敗了:制憲議會和山嶽派都不敢放手出售國有産業,進而增加産業主的人數;1791年憲法在前言中曾就教育和救濟這兩大公共事業許下了諾言,山嶽派也認為這是民主共和國的要害部門,但公共教育僅實現了一半,公共救濟則完全失敗。

     百科全書派的門生賦予國民教育崇高的使命,孔多塞用最精辟的語言表達了這樣的希望:大革命應該組織國民教育,從而使&ldquo知識的不斷進步為滿足需求、克服弊病、實現個人幸福和共同繁榮開辟無限廣闊的前景&rdquo,并為&ldquo接近一切社會制度所追求的最終目标&mdash&mdash人類的普遍完善&mdash&mdash作出貢獻&rdquo。

    孔多塞的民主思想反映了寬宏的人道主義,這同金錢至上的利己主義勢不兩立;他接受并進一步發揮了笛卡爾的思想,主張賦予教育以新的使命:&ldquo保證人人都能充分發揮自己的天賦,從而在公民間建立事實上的平等,使法律承認的政治平等得以實現。

    &rdquo也就是說,教育的使命是向所有人提供在資産階級社會中享受人權的手段。

     問題還在于要确定教育制度的性質。

    教育究竟由國家主持,還是委托地方當局和家長負責,或者是否應該獨立自主?為了達到教育的目的,學生入學是否必須是義務的和免費的?假如回答是肯定的,費用應該由誰負擔?向所有人開門的國立學校不能是教會學校,而隻能是世俗的學校。

    但是,教育是否應該變教會壟斷為國家壟斷?在當時的形勢下,教育的世俗性質已不成問題,但在其他問題上,意見分歧始終存在。

     制憲議會于1791年9月10日聽取了塔列蘭宣讀的一項報告。

    立法議會于1792年4月20日和21日讓孔多塞陳述其著名的計劃。

    吉倫特派當政時期的國民公會曾聽取過公共教育委員會的多次報告,并在1792年12月正值審判國王期間進行過讨論,但未能得出結論。

    孔多塞雖然沒有明确談到義務教育,但看來是同意這個原則的;然而,他反對實行國家壟斷,主張任何公民都可開辦學校。

    關于國民教育,他建議首先對男女兒童實行包括基礎教育和普通中學在内的初等教育;接着是由&ldquo專門學校&rdquo組成的中等教育;最後是由九所&ldquo公立學校&rdquo組成的高等教育。

    一些出類拔萃的青年人将作為&ldquo祖國的兒女&rdquo由國家負擔學費,逐級升學。

    至于其他青年,他們将通過演講會和國家慶典逐步完善早已開始的國民教育,直到成年為止。

    &ldquo全國教育協會&rdquo将主持全國的教育工作和科研工作,上下共分四個等級,其人員一概實行聘任制。

    各級教師的聘用和監督由上一級機構決定。

    可見,孔多塞是要創立一個獨立的行會,使教育不受政治波動、家庭幹預和教會檢查的影響。

    人們對他的指責也正是如此。

     山嶽派對建立科研機構也相當熱心,他們于1793年6月10日開始把&ldquo王家花園&rdquo辟為自然博物館。

    但他們認為當務之急還是創建初等教育。

    他們無疑需要通過初等教育對未來的公民進行公民教育。

    此外,他們希望教育應該是實踐的和功利的,因為他們打算通過職業教育使青年獲得一技之長。

    山嶽派中最激進的分子從平等思想出發,主張建立單一的學校。

    羅伯斯庇爾在1793年7月13日把勒佩蒂埃·德·聖法戈草拟的計劃提交國民公會審議,并于29日以公共教育委員會的名義要求通過這項法案。

    法案主張實行國家對教育的壟斷:共和國将負責全體兒童的教育,女孩自五歲至十一歲,男孩自五歲至十二歲,但學校将作為某種合作組織置于家長會議的領導之下,學生将部分出賣其勞動果實,盡可能做到自食其力。

    學校主要不是向學生灌輸知識,而是使他們掌握倫理原則和職業技能。

    這裡可以明顯地看到《愛彌兒》的影響。

    勒佩蒂埃贊成孔多塞設計的高等教育,但對高等教育如何組織卻隻字不提。

     在共和二年霜月二十九日(1793年12月19日)法令中,國民公會既未采納孔多塞的計劃,又未接受勒佩蒂埃的方案;這一法令僅涉及&ldquo初等學校&rdquo。

    教育将是自由的,對小學教師不要求任何技術準備。

    家長至少應讓孩子上學三年,但學校可以自選。

    共和國根據學生人數多少發放教師津貼。

    如果某個市鎮沒有人擔任教職,市鎮當局可聘請一名小學教師,由國家付給固定的薪俸。

    法令未規定實行世俗教育,不禁止神甫主持學校,但教師必須具有公民證書。

    市鎮、區和家長共同對學校實行監督。

    小學教師必須使用由救國委員會批準發行的課本,首先是《人權宣言》。

    教育一方面受國家的嚴格控制,另方面又實行分散管理,這同無套褲漢的精神狀态完全合拍。

    已把全部精力投入戰争的山嶽派仍不時強調教育的實用性,要求科學研究應促進教育的發展。

    由于時間緊迫,他們總是把革命急需解決的問題首先提上議事日程。

    例如,他們把從事熬硝的公民從外省召來,交給著名的化學家培訓數十天;他們在征集的新兵中選拔一些青年在&ldquo馬爾斯學校&rdquo集中訓練,準備提供後備軍官。

     熱月黨最初并不否定山嶽派的業績。

    共和三年葡月十日(1794年11月17日),他們通過了關于開辦高等師範學校的法令,派深孚衆望的學者培訓各縣送來的一千三百名教師。

    共和三年霧月二十七日(1794年11月17日)法真正開始了公共教育,決定共和國在每個市鎮(至少在千人以上的居民區)開辦一所學校,教師領取薪俸;受縣督學團監督。

    私立學校仍予保留,有人公開表示,他們希望資産階級的孩子有可能在自費學校上學。

     但是,熱月黨從一開始就十分重視高等學校:工藝博物館建于共和三年葡月十九日(1794年10月10日);為陸海軍和橋梁工程部門培養人才的公共服務學校(後稱公共工程學校)于霧月一日(10月22日)成立,該校就是今天的綜合技術學校。

    不久又增加了礦業學校。

    霜月十四日(12月4日)成立了三所醫科學校,接着是聾啞人學院和獸醫學校。

    穑月七日(1795年6月25日)成立了緯度局,附設的天文台開設天文課。

    有關語言、考古和藝術的學校也紛紛出現:東方語言學校于芽月十日(1795年3月30日)成立,法國文物館早在共和二年果月十五日(1794年9月1日)已經創設,音樂學院也在這個時期開辦。

    國民公會在解散前曾于共和四年霧月三日(1795年10月25日)建議成立法蘭西學院,領導全國的知識生活,從而實現孔多塞關于建立&ldquo全國教育協會&rdquo的願望,但法蘭西學院并不具有孔多塞主張的那種行政性權威。

     組織中等教育也刻不容緩:資産階級子弟為準備從事自由職業不能不上中學;學術界為了後繼有人和推廣知識也不能沒有中學。

    共和三年風月六日(1795年2月24日),國民公會根據拉克納爾的報告,決定各州均可設置一所&ldquo中心學校&rdquo,費用由各州負擔,教師可在督學團認可的人選中聘用。

    中心學校原則上不實行免費制。

     熱月黨顯然不同意孔多塞在1792年表達的民主意向;貨币危機和保守勢力擡頭是變化的原因之一。

    普及教育接着也受到影響:國民公會于共和四年霧月三日(1795年10月25日)停止向小學教師發薪;教師僅保留住房,于是重新向家長收取學費,數額由市鎮當局确定。

    在此情況下,人們也就再不談論義務教育了。

     督政府成立後,熱月黨沒有修改法律,卻把重點放在貫徹執行法律上。

    高等教育基本上已安排就緒;督政府首先創設了法蘭西學院,除原有的數學和物理班外,新開辦了倫理和政治班以及文學和藝術班。

    中心學校也紛紛出現,有幾所辦得十分成功。

    課程共分三個階段,每階段為兩年,學生可自由選課。

    因此,有人指責這些學校沒有正規的學業,不像中學,倒更像大學,尤其它們既不設預備班,又不收寄宿生。

    有的學校自發地彌補了這些缺陷,但整個教育改革還有待進行;這個問題雖幾經讨論,但終未得出結果。

    至于小學,可以預見的後果終于出現了:教師的素質越來越差;由于沒有師範學校,教師素質怎能得到改善?如果不是因為督政府與教會沖突而維持學校的世俗性質,學校很可能會回到舊制度去。

    因此,私立學校(其中多數是教會學校)的學生人數猛增。

    政府把私立學校置于市鎮當局的監督之下,禁止公職人員送子女上私立學校,并決定政府官吏将僅在公立學校畢業生中選拔。

    最後兩項措施雖然并未真正實施,但市鎮當局的監督以及強制推行旬末禮拜導緻好幾所私立學校自動或被迫關門,而這并不能使國民教育有所起色。

     教育制度的民主化演變帶有過渡階段的痕迹。

    戰争、經費不足和時間過短極大地限制了這項試驗的成果。

    但是,應該看到,絕大多數資産者認為新制度是可以接受的,或至少感到滿意。

    新制度與舊傳統有着深刻的不同。

    革命結束了教會的壟斷,開創了世俗的公共教育。

    革命讓教育首先重視實證科學,同時也不忘記,除了自然知識以外,還應該有人和社會的知識。

    革命奠定了以下的原則:教師應把科學研究、技術應用和向青年傳授方法結合起來。

    這是革命的獨創之一。

    盡管這遠沒有達到盡善盡美的地步,但畢竟反映了百科全書派的思想。

     救濟事業的情況較差。

    随着教會不再取得募捐(盡管為數有限)和不再征收什一稅,随着教堂的産業以及醫院和濟貧所的産業被出售,救濟事業受到了沉重的打擊。

    地方議會作了一定的努力,不時讓市鎮當局撥款接濟和資助慈善工場。

    山嶽派在共和二年花月二十二日通過的法令描繪了社會保險的草圖,但在熱月九日後已化為泡影。

    熱月黨僅限于把尚未出售的一部分産業退回給醫院和濟貧所。

    後來,督政府建立了濟貧辦事處,允許市鎮當局開征慈善捐,用于救濟事業,市鎮當局實際上也把這筆費用通常列入預算。

    救濟事業實現了世俗化,這是革命給它打上的烙印;1793年的人權宣言承認窮人有權要求救濟,當時的資産階級更希望把救濟限于救急,并且主要以慈善的形式而出現。

     五、軍隊 在法國革命的建設性事業中,1799年建立的國民軍無疑是最成功的創舉。

    法國人在1789年還沒有這個打算:他們讨厭民兵抽簽,他們熱愛平等并不等于希望人人都服兵役。

    戰争本是王公們的事情,新政權難道不正是要争取世界和平嗎?制憲議會取消了民兵,但否定了杜布瓦·克朗賽的建議,繼續實行志願募兵制。

    1790年2月,制憲議會廢除了捐納官職的陋習,宣布所有人都能晉升軍官;接着從9月開始,每四名少尉的缺額留一名由士官升遷,在晉升中重視資曆。

    除了這些能使下級軍官和資産者滿意的改革外,軍隊中的舊秩序很少觸動。

    路易十六仍是軍隊的統帥;貴族軍官隻要不流亡國外,一概保留原職。

    第三等級和貴族的沖突逐漸向軍隊中滲透,制憲議會始終不肯決定清洗。

    作戰部隊正日益瓦解,兵員在不斷減少。

     然而,為了對付貴族和盜匪,革命的平民成立了國民衛隊。

    議會通過了有關的法律和規章。

    國民衛隊作為不脫産的地方部隊,凡能手持武器的公民均可參加,穿藍色軍服,軍官由士兵選舉,他們自認為完全不同于正規軍隊。

    曆屆議會因對軍隊很不放心,把國民衛隊看作是革命的堡壘,不同意把他們交給正規軍官指揮。

    但是,國王的出逃預示着外國的入侵,制憲議會從國民衛隊中抽調十萬名義勇軍,以州為單位組織營隊。

    戰争開始後,立法議會擴大了義勇軍兵員;在此基礎上,制憲議會于1793年2月23日又增調了三十萬人。

    國民衛隊仍然存在,雖然各地的國民衛隊在1792年和1793年間曾局部動員,後來又為督政府提供巡防隊,它們仍保持自己的特點。

    因此,革命的法國具有兩種守衛國土的作戰部隊。

    8月10日後,國王不再是軍隊的總指揮,瑞士團隊也遭解散。

    共和二年的一次清洗清除了可疑分子。

    但軍隊還遠不是國民軍;為此,必須實現義務兵役制和部隊的統一。

    這是一件不易做到的事情。

     國民公會于1793年2月下令正規軍和義勇軍實行混合編制;兩種部隊在原則上統一了規章,但混編工作進展緩慢,直到督政府初期方告完成。

    在這期間,由于1793年8月23日的大舉征兵,已要求适齡的非婚男子服義務兵役,但這僅是一項非常措施。

    第二年,熱月黨不再規定年滿十八歲的青年必須參軍,也沒有發布征兵命令。

    追查抗命士兵的措施今後可能對那些新征入伍者有效;但他們大多數都能有把握地逃離部隊,而1793年入伍的士兵卻始終留在部隊,至少直到執政府成立為止。

    共和六年果月十九日(1798年9月5日)的茹爾丹法才把二十至二十五歲的男子必須服兵役的規定改變為經常的制度。

    在共和六年雪月二十三日(1798年1月12日)兩院開始讨論該法案前,已婚男子可免予服役,并允許找人替代;有關替代的規定在共和七年穑月十日(1799年6月28日)被取消,義務兵役制的演變至此告一段落。

    實際上,義務兵役制并不意味着必定要服兵役:茹爾丹法僅規定兩院有權根據情況需要征集必要的兵員補充和擴大部隊。

    兩院于共和七年穑月再次大舉征兵,向各年階的适齡男子發出了征召令;鑒于這一措施引起了強烈的不滿,波拿巴不但恢複了替代制以安撫缙紳,并且在帝國戰争開始前始終限制征兵的數額。

     山嶽派指望通過部隊混編把義勇軍的平民性普及到整個軍隊;實際上,正如後來的經驗所證明的,混編使這種平民性在某些方面有所減弱。

    但是,革命畢竟給軍隊打上了深刻的烙印,軍隊即使在淪為拿破侖的私産以後,仍與前貴族和神甫為敵,他們始終是普遍留戀革命的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