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果月十八日政變和康波福米奧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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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五年果月十八日(1797年7月4日),督政府在軍隊的幫助下粉碎了兩院中的反對派,把革命重新引向專政的道路。

    政變的後果與其原因同樣複雜。

    它暫時導緻了對英談判的破裂,并使波拿巴得以迫使奧地利接受和平條件,但這樣的和平隻能是一種休戰。

     一、果月十八日政變(1797年9月4日) 當右派獲悉他們所信任的部長全遭解職,奧什的部隊開始調動,騎兵已到達科爾貝附近的拉費爾代&ndash阿萊(根據憲法部隊不得進入的地區)時,他們已能斷定督政府準備搞一次政變。

    他們企圖與卡諾合作,對督政府下彈劾令。

    但是,卡諾已從巴拉斯處得知庇什格律的叛國行徑,改變了主意,并明确表示決不贊同複辟。

    在另一個陣營,奧什以為調動部隊已獲卡諾的同意,在受到後者的責備後,與巴拉斯大吵了一場。

    此外,右派又指責奧什任國防部長為非法,必須予以撤換,因為将軍還不到四十歲。

    督政府以向布雷斯特增援為名解釋部隊的調動,并說進入禁區是&ldquo誤入&rdquo。

    這樣一場風波才暫告平息。

     政府利用了這一點。

    奧什率部兼程前進。

    他的朋友謝雷擔任了督政府警衛長,奧熱羅任巴黎衛戍第十七師師長。

    部隊、武器和彈藥以各種借口進入了巴黎,對&ldquo黑衣領&rdquo尋釁之事重又開始。

    右派對軍隊散發的非法公告提出抗議,督政府則把擾亂秩序的罪名歸諸反革命。

    拉雷韋裡埃聲稱他同共和國的敵人決不調和。

    怎麼辦?兩院決定重建國民衛隊的精壯營,以武裝富裕街區的資産者和準備一次新的葡月行動。

    但是,三巨頭對法律已置之不顧;其他的有效措施或者議而不決,或者在元老院擱淺。

    果月十七日,右派終于決定對督政府提出彈劾,但後者已搶先動手。

     在十七日至十八日的夜間,巴黎被置于軍事管制之下。

    奧熱羅在淩晨逮捕了巴特勒米、庇什格律及其同夥。

    卡諾隻身脫逃。

    一項公告宣布,對複辟王政或恢複1793年憲法的搗亂分子将格殺勿論。

    兩院感到十分驚詫,左派也不能不承認憲法受到了緻命的踐踏;根據三巨頭的建議,兩院通過了果月十九日非常法,接着于二十二日又通過了新聞限制法。

     四十九個州的選舉結果被全部撤銷,其他各州的任命也經過清洗。

    六十五位知名人士被勒令流放圭亞那,其中十七人被押送前往,八人死于流放地,包括庇什格律在内的少數人得以脫逃。

    總計有一百七十七名議員被除名,并且不被替補。

    有些議員不再出席兩院會議或保持沉默。

    四十二家反對派報刊被取消,報社社長和主編均被判流放,但他們幾乎全躲避了起來。

    此外,既然憲法允許,報刊在一年内由警察當局任意主宰。

     已回國的流亡者接到必須在十天内離開法國的命令,違者将被處死。

    共和四年霧月三日法又重新生效,并進一步剝奪流亡者親屬的選舉權。

    關于撤銷鎮壓神甫法的命令被收回後,被流放的神甫又不得不再次離鄉背井。

    但是,對違背這一法律的神甫不再處死,改為流放圭亞那。

    另方面,督政府取得了以命令形式遣送任何神甫流放的權利;從此,神甫不但必須答應服從法律,而且必須宣誓仇恨國王和1793年憲法,這使又一批神甫堅決進行抵制。

    行政部門的權威擴大了:政府從此負責撤換行政官吏和法官;終審法院也遭清洗,唯獨國庫仍保留原班人馬。

    政府還從兩院奪回了随時随地發布戒嚴令的權力。

     果月十八日事變不惜踐踏憲法,結束了熱月黨推行的自由化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