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首屆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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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四年霧月四日(1795年10月26日),熱月黨人交出政權,但又立即收了回去;熱月黨政權和督政府政權是一回事:同樣的人,同樣的目的,同樣的手段。

    他們為破壞革命政府和迫害雅各賓派,終于通過了非常法和關于保留三分之二的國民公會議員的法令。

    首屆督政府的曆史同這些先行步驟是一脈相承的。

     一、督政府的成立 按照法令規定,各州選舉人大會首先提出占應選議員三分之二的一份名單:候選人均為原國民公會議員。

    但是,預計到最著名的反動派和溫和派分子将在幾個選區同時得到提名&mdash&mdash果然,三十九個州提名朗瑞内,三十七個州提名昂利&ndash拉裡維埃爾,三十六個州提名布瓦西·唐格拉斯&mdash&mdash又制定了高于原數三倍的一份補充名單;根據他們得票多少的順序,補足原國民公會議員進行選擇後餘下的空額。

    在這以後,選舉人再自由地選出最後的三分之一議員:在這部分議員中,除四人例外,原國民公會議員均被排除在外。

     根據霧月六日公布的正式名單,史學家們以為僅有三百七十九名原國民公會議員繼續當選。

    其實,選舉結果在那天并未全部揭曉;由于選舉的程序十分複雜,當時很少有人能作出十分确切的統計。

    約·蘇哈托研究證實,共有四百一十三名原國民公會議員進入了新選出的兩院,其中三百九十四名由選舉人大會選出,十九名為科西嘉和各殖民地的代表,根據法律規定延長議員任期。

    由于立法團應包括五百名原國民公會議員,以上數字遠未達到足額。

    已當選的原國民公會議員組成了&ldquo法蘭西選舉人大會&rdquo,在各州提出的補充名單中,以健康等理由為借口,任意剔除部分原國民公會議員,而讓另一些原國民公會議員遞補,毫不考慮由此産生的議席地理分布的不平衡。

    由他們指定的新議員達一百零五人,其中十一人已經當選,因而實際上隻保留了九十四人。

    在另外的三分之一新選議員中,隻有四名原國民公會議員當選,兩院總共包括五百一十一名原國民公會議員。

     各州選舉人大會普遍賞識那些平庸之輩;&ldquo法蘭西選舉人大會&rdquo在指定遞補人選時有點偏向左派;而另外三分之一新選的議員加強了右派(著名的君主立憲分子或反革命分子)的勢力。

    總的算來,在主張處死國王的原國民公會議員中,留任的有一百五十八人,比人們所說的要多,此外還有三十七人先投了處死國王的贊成票,後又主張緩期執行。

    這裡應該補充指出,其中有些人已經改變了陣營。

    在我們比較有把握确定其政治觀點的議員中,三百零五名是共和分子,其中多數為熱月黨人;一百五十八名是王黨,其中多數屬于自由派;在這兩大部分中間,有二百二十六名忠于共和三年的憲法,隻要當局采取溫和的政策。

    可見,沒有這後一部分人的支持,熱月黨便不能穩掌政權。

    于是,熱月黨在熱月九日後不得不根據形勢的發展對他們曲意遷就,以免導緻最壞的結果。

    熱月黨在葡月十三日的勝利一時使反對派慌了手腳,也使溫和派感到緊張;他們因而順利通過了督政的人選,這是一件大事。

     除了為元老院敬服的五名&ldquo弑君者&rdquo&mdash&mdash拉雷韋裡埃、勒貝爾、勒圖爾納、巴拉斯和西哀士&mdash&mdash以外,五百人院還提出了一份由二流人物組成的候選人名單。

    西哀士拒絕擔任督政:他在熱月期間曾建議在憲法中加上一些旨在削弱國家權威的條款,因這項建議未被采納而懷恨在心;他堅持冷眼旁觀,随時準備充當新政權的掘墓人。

    卡諾接替了西哀士。

    督政府同偉大的救國委員會一樣,其内部關系不大融洽。

    一方面有集團中的鐵腕人物勒貝爾,另方面有雖然為人正直、卻既無才幹又無威望的拉雷韋裡埃,兩人的意見遠不完全一緻,前者原是山嶽派,後者是強烈反對雅各賓主義的吉倫特派。

    同他們對立的有受勒圖爾納支持的卡諾。

    由于人們懷疑卡諾同情民主派,便讓他主持作戰事務;但思想保守、作風專橫的卡諾後來卻轉向右派。

    作為熱月九日和葡月十三日的救星而得到提拔的巴拉斯處在這兩派之間,所有人都認為他不可靠,因為他從來隻考慮自己,他周圍的男女都有劣迹在案,自己又肯定貪贓枉法。

     這五人組織了一個秘書處(後為波拿巴服務),設立了六個部,不久又增設了第七個部&mdash&mdash警務部。

    都埃的梅蘭先任司法部長,接着改任警務部長,該職後來交給了科雄。

    拉梅爾&ndash諾加雷出任财政部長,直至共和七年。

    建立地方行政機關和法院要困難得多。

    由于各州選舉人大會的會期不能超過十天,許多州未能完成選舉任務,而憲法又不準舉行非常會議,兩院隻得委托督政府補足缺額。

    在拒絕任職、辭職和免職層出不窮的情況下,當某機關多數成員出缺時,督政府便掌握了挑選遞補者的大權。

    督政府的權力變得越來越大,它的行政命令甚至侵犯了兩院的職權,即使兩院提出抗議也純屬徒勞。

     内戰在繼續進行。

    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