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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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歐洲大陸上,社會結構保留着貴族的痕迹;這是舊時代打下的烙印,在那個時代裡,土地幾乎是唯一的财富,土地占有者把土地耕種者的各項權利一概據為己有。
已對國王俯首稱臣的教士和貴族依舊享有特權;國家雖然從領主那裡奪回了大部分王權,但仍讓他們對其領地内的&ldquo村野小民&rdquo擁有一定的權威。
除開瑞典、弗裡斯等地區的農民構成單獨的階級外,大陸各國的居民幾乎都統稱為第三等級,他們在享有特權的貴族面前,始終處于生就低賤的地位。
等級的分立尚不足以概括社會階梯的全貌。
出于某種經濟的或政治的考慮,國家不僅對某些省市,而且對每個等級中的某些集團,寬容地給予&ldquo豁免&rdquo或&ldquo自由&rdquo的特權。
為了達到分而治之的目的,國家維護行會組織,而行會原則從上到下都建立在權利不平等的基礎之上。
在西歐,尤其在法國,動産的實力和資産階級的能力在不斷增長,平民階級在獲得解放,生産勞動、創造智慧和科學知識的優先地位更趨明顯,這些演變破壞了舊的社會結構。
但是,在這方面,英國仍然不同于大陸各國。
幾個世紀以來,曆史環境(島國的地位至少可以對此作出局部的解釋)使英國社會具有獨特的性質,随後的經濟高漲又進一步加強了這些特性。
一、教士 君權神授的傳統使國王和教會互相依賴,國王強制他的臣民信奉宗教。
正統的教會擁有舉行宗教儀式和從事民事登記的特權,它主持教育和濟貧事業,并控制人的精神活動。
除了強制和信仰這兩個因素外,教會的影響還在于它擁有土地和收取什一稅。
教士不僅是三個等級中的第一等級,而且是一個由其自身的等級制和紀律所牢固地統一起來的、并由其特殊的集會和法庭所嚴格地組織起來的&ldquo群體&rdquo。
然而,凡在勝利地進行了宗教改革的地區,這種至高無上的地位已經被削弱了。
在各基督教國家,擔任教會首領的國王把牧師當作自己的附庸;即使在主教出席議會的英國,國教也不再能任意&ldquo召集&rdquo教徒舉行集會。
教會的财産已部分地世俗化了,教士的苦修生活已經被取消。
獨立思考精神使教會内部派别林立。
教會容許派别的存在,但還沒有實行完全的信仰自由:非國教的新教徒受到種種限制,天主教徒則往往有過之而無不及,他們隻是勉強維持基督徒之間的社會聯系;至于對猶太人和無神論者,當然是一概排斥的。
最後,由大學培養的牧師浸透了理性主義思想。
這個變化激起了神秘論者的反對,造成了宗教狂熱的&ldquo複蘇&rdquo和反撲。
但這個變化并非毫無好處,教會在失去世界統一的宗教領袖以後,開始在各個國家裡同正在形成的民族感情緊密地結合在一起。
教會為順應思想的潮流,甚至把教義降低到象征的地位。
從此,教會便很少同國家發生沖突,并在社會上保持着倫理的影響。
在俄國,沙皇同時是東正教的教主,葉卡特琳娜二世強迫教會把大部分财産交給世俗當局。
擁有大量異族居民的俄羅斯帝國聽任各民族信仰自己特殊的宗教,僅僅禁止東正教徒改宗其他宗教或轉向異端。
在依舊信奉天主教的國家裡,情形便不同了。
教會保留着自己的财産、特權和獨立的組織。
法國教會隻同意給國王無償的贈與,贈款由教會自行征集。
德國的紅衣主教、主教和教士,如同意大利的教皇一樣,是世俗的君主。
教義在原則上仍保持統一,訴諸教皇是教會對抗國家的最後一道防線,這種情形在法國革命時将可以看到。
許多人懷有幻想,以為教會的衰落預示着滅亡。
教皇的威信在下降。
波旁王朝已強迫教皇取消了耶稣會的秘密組織。
根據傳統,英國國教不得觊觎世俗權力,它的權威僅限于教士的範圍之内,國王不受它的約束。
約瑟夫二世制訂了詳盡的規章限制天主教組織,庇護六世竟不敢與他決裂。
事實上,信仰褊狹已有所緩和,宗教裁判所隻在西班牙尚能猖獗。
人們逐漸把神甫看作是從事倫理教育的公職人員,希望解除神甫對教育和濟貧事業的領導,以便刷新教會的面貌。
對修道士的敵視,首先對隐修士的敵視,已是相當普遍的現象。
此外,教會内部似乎也在解體。
主教們程度不同地要維護對教廷的獨立,英格蘭國教的情形更加突出。
德國的費布朗尼烏運動也朝同一個方向發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不久前召開的艾姆斯主教會議足以證明這一點。
在意大利,李奇主教領導下的皮斯托亞教區會議走上了同一條道路。
李奇的主張在法國教士中有一定的影響。
教皇至上主義者指責這些頑固分子懷有冉森主義的打算,這就意味着,統一教義并不比執行紀律容易。
教士在各國都隻占居民的極少數。
據一般估計,法國約有十三萬名教士,其中擔任世俗職務和教職的各占一半。
從社會的角度看,财富使天主教會的影響
已對國王俯首稱臣的教士和貴族依舊享有特權;國家雖然從領主那裡奪回了大部分王權,但仍讓他們對其領地内的&ldquo村野小民&rdquo擁有一定的權威。
除開瑞典、弗裡斯等地區的農民構成單獨的階級外,大陸各國的居民幾乎都統稱為第三等級,他們在享有特權的貴族面前,始終處于生就低賤的地位。
等級的分立尚不足以概括社會階梯的全貌。
出于某種經濟的或政治的考慮,國家不僅對某些省市,而且對每個等級中的某些集團,寬容地給予&ldquo豁免&rdquo或&ldquo自由&rdquo的特權。
為了達到分而治之的目的,國家維護行會組織,而行會原則從上到下都建立在權利不平等的基礎之上。
在西歐,尤其在法國,動産的實力和資産階級的能力在不斷增長,平民階級在獲得解放,生産勞動、創造智慧和科學知識的優先地位更趨明顯,這些演變破壞了舊的社會結構。
但是,在這方面,英國仍然不同于大陸各國。
幾個世紀以來,曆史環境(島國的地位至少可以對此作出局部的解釋)使英國社會具有獨特的性質,随後的經濟高漲又進一步加強了這些特性。
一、教士 君權神授的傳統使國王和教會互相依賴,國王強制他的臣民信奉宗教。
正統的教會擁有舉行宗教儀式和從事民事登記的特權,它主持教育和濟貧事業,并控制人的精神活動。
除了強制和信仰這兩個因素外,教會的影響還在于它擁有土地和收取什一稅。
教士不僅是三個等級中的第一等級,而且是一個由其自身的等級制和紀律所牢固地統一起來的、并由其特殊的集會和法庭所嚴格地組織起來的&ldquo群體&rdquo。
然而,凡在勝利地進行了宗教改革的地區,這種至高無上的地位已經被削弱了。
在各基督教國家,擔任教會首領的國王把牧師當作自己的附庸;即使在主教出席議會的英國,國教也不再能任意&ldquo召集&rdquo教徒舉行集會。
教會的财産已部分地世俗化了,教士的苦修生活已經被取消。
獨立思考精神使教會内部派别林立。
教會容許派别的存在,但還沒有實行完全的信仰自由:非國教的新教徒受到種種限制,天主教徒則往往有過之而無不及,他們隻是勉強維持基督徒之間的社會聯系;至于對猶太人和無神論者,當然是一概排斥的。
最後,由大學培養的牧師浸透了理性主義思想。
這個變化激起了神秘論者的反對,造成了宗教狂熱的&ldquo複蘇&rdquo和反撲。
但這個變化并非毫無好處,教會在失去世界統一的宗教領袖以後,開始在各個國家裡同正在形成的民族感情緊密地結合在一起。
教會為順應思想的潮流,甚至把教義降低到象征的地位。
從此,教會便很少同國家發生沖突,并在社會上保持着倫理的影響。
在俄國,沙皇同時是東正教的教主,葉卡特琳娜二世強迫教會把大部分财産交給世俗當局。
擁有大量異族居民的俄羅斯帝國聽任各民族信仰自己特殊的宗教,僅僅禁止東正教徒改宗其他宗教或轉向異端。
在依舊信奉天主教的國家裡,情形便不同了。
教會保留着自己的财産、特權和獨立的組織。
法國教會隻同意給國王無償的贈與,贈款由教會自行征集。
德國的紅衣主教、主教和教士,如同意大利的教皇一樣,是世俗的君主。
教義在原則上仍保持統一,訴諸教皇是教會對抗國家的最後一道防線,這種情形在法國革命時将可以看到。
許多人懷有幻想,以為教會的衰落預示着滅亡。
教皇的威信在下降。
波旁王朝已強迫教皇取消了耶稣會的秘密組織。
根據傳統,英國國教不得觊觎世俗權力,它的權威僅限于教士的範圍之内,國王不受它的約束。
約瑟夫二世制訂了詳盡的規章限制天主教組織,庇護六世竟不敢與他決裂。
事實上,信仰褊狹已有所緩和,宗教裁判所隻在西班牙尚能猖獗。
人們逐漸把神甫看作是從事倫理教育的公職人員,希望解除神甫對教育和濟貧事業的領導,以便刷新教會的面貌。
對修道士的敵視,首先對隐修士的敵視,已是相當普遍的現象。
此外,教會内部似乎也在解體。
主教們程度不同地要維護對教廷的獨立,英格蘭國教的情形更加突出。
德國的費布朗尼烏運動也朝同一個方向發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不久前召開的艾姆斯主教會議足以證明這一點。
在意大利,李奇主教領導下的皮斯托亞教區會議走上了同一條道路。
李奇的主張在法國教士中有一定的影響。
教皇至上主義者指責這些頑固分子懷有冉森主義的打算,這就意味着,統一教義并不比執行紀律容易。
教士在各國都隻占居民的極少數。
據一般估計,法國約有十三萬名教士,其中擔任世俗職務和教職的各占一半。
從社會的角度看,财富使天主教會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