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關于社會階級的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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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有共同的對抗性矛盾,但卻是特殊的對抗性矛盾。
土地占有者收入(地租)的運動規律與利潤(資本家的收入)的運動規律迥然不同。
由于這種區别,資本主義社會便出現了土地占有者和資本家利益相對立的現象,因而把兩者都視為特殊的社會階級是完全正确的。
但是,除這三個主要階級外,任何現實的資本主義社會還包括許多其他社會階級。
例如,大多數資本主義社會還有人數衆多的勞動農民階級。
勞動農民階級(用我們的術語說,就是中農,他們不使用雇傭勞動,也不受雇于人,獨立從事勞動農業經濟),顯然不能把它歸入土地所有者階級,因為土地所有者階級是靠農業雇傭工人的勞動為生的,而勞動農民卻是靠自己的勞動為生的。
然而,勞動農民和雇傭工人(無産階級)是不是一個階級呢?也不是。
農民和雇傭工人有許多根本不同的經濟利益,這是因為農民和無産者的勞動經濟條件截然不同:農民占有生産資料,從事獨立經營,在市場出賣自己的産品;而工人沒有生産資料,隻能出賣自己的勞動力。
工人有許多對農民來說是沒有什麼意義的利益,例如,工人關心縮短勞動日、提高工資、改進勞動保護法規、擴大工會自由,等等。
這一切對農民都沒有直接的利害關系。
從另一方面看,農民卻有許多工人所沒有的農民的切身利益:農民關心的是如何擴大自己的私有土地、減少抵押借款利息、減少土地稅和地租等。
這些利益差别十分重要,并在此基礎上産生了社會對立的差别:工人不得不與資本家&mdash企業主鬥争,而農民則主要地不得不與土地占有者和貨币資本家鬥争。
所有這些都充分證明農民階級和無産階級都屬于特殊的社會階級。
但是,絕不能由于農民和工人社會對立的差别而得出結論,說農民和工人是社會的對抗者。
他們有不同的利益,這是毫無疑問的,然而,他們的利益是不是對立的,他們之間是否有利益沖突呢?絕對不會。
誠然,農民提供糧食,工人購買糧食,這裡存在着一定的利益的對立現象,但是,隻要産品按照與生産費用相适應的正常的市場價格出售,這種利益的對立也就迎刃而解了。
賣者和買者利益的對立,不是不可解決的對抗性矛盾,因為不同的産業家集團(如購買生鐵和鐵的機械制造業買主與出售生鐵和鐵的制鐵業賣主)之間也有這種情況,但這并不妨礙他們都屬于廣大的資本家階級。
總之,這種農民階級和無産階級利益的對立,比起這兩個階級的共同利益來,是微不足道的。
農民和無産階級都是勞動階級,由此而來的利益的巨大一緻性,足以使他們攜手并進。
農民的孩子進工廠做工,能使農民經濟從工人經濟狀況的改善中得到好處,而工廠工人也關心農民經濟狀況的改善,否則,進城謀生的農民就會同工廠工人發生競争。
工人得到的任何重大利益,歸根結底,也是農民的利益,反之亦然[4]。
從形式上看,勞動農民是獨立生産者,似乎處于資本主義剝削之外,實際上,農民受有産階級剝削并不亞于雇傭工人。
現代經濟制度的資本主義基礎,仿佛以千百種方式存在于小生産者經濟之中。
農民要向銀行繳付押地利息,要向階級國家繳納土地稅,要把自己的産品賣給商人資本家,要租種大土地所有者的土地并向他們繳納地租,等等。
所有這些經濟關系,都不過是攫取農民剩餘勞動的各種形式而已。
小資産階級,也是現代社會的一個特殊的社會階級,是處于資本與勞動對立兩極之間的一個過渡的階級。
盡管這個階級帶有中間性質,但終歸還是一個具有階級利益和階級對抗的階級。
這個階級主要由富裕的手工業者和小商人組成,他們都屬于使用雇傭勞動的業主。
既然是業主,就必然會與雇傭工人相對立。
但是,對他們經濟福利威脅最大的,并不是工人,而是大資本家。
小資産階級雖然也剝削工人,但自己卻是大資本家的犧牲品。
這個階級有為數不多的人地位上升,轉入大資産階級的行列,而其餘的人則地位下降,補充了無産階級隊伍。
小資産階級的這種動搖地位,決定着這個階級的社會性質,但不能消除階級對抗,小資産階級也和其他階級一樣,都處于階級對抗的範圍。
有時,人們力求使小資産階級與勞動農民階級靠近。
誠然,這兩個階級都占有生産資料,但是,兩者之間卻有着極大的差别。
勞動農民階級在現代社會屬于被剝削階級,而小資産階級卻屬于剝削階級。
當小資産階級在經濟進化過程的影響下行将滅亡和讓位給其他階級的時候,而勞動農民階級卻牢牢地保持着自己的地位,有時也依靠其他階級而發展。
這就使農民和小資産階級的整個社會面貌産生深刻的差别,農民階級沒有理由害怕經濟進步。
一般說來,作為資本主義社會基礎的不勞動集團占有社會剩餘勞動的對抗性經濟關系,使這個社會賴以構成的所有經濟上獨立的集團帶有一種對抗的性質,從而使它們變成不單單是經濟集團,而且是社會階級。
由此可見,現代資本主義社會至少有五大階級:土地占有者階級、資本家階級、小資産階級、農民階級和雇傭工人階級(唯獨英國由于獨特的曆史發展條件而沒有農民階級)。
但是,不應當忽略階級概念是一個極度相對的概念。
在現代社會中,由于人們對某些利益對抗的意義認識不同,階級劃分可多可少。
例如,馬克思把1848年革命前夕的德國至少劃分為八個階級:封建貴族階級、資産階級、小資産階級、大中農民階級、小自由農民階級、對地主有封建依附關系的不自由農民階級、農業工人和工業工人[5]。
每一個階級也不是完全一樣的,又可以分為階層或二等階級,而後者還可分為三等階級,等等。
哪裡有持久的利益對抗,哪裡就有階級差别;然而,在現代經濟制度下,因為對抗是極其多種多樣的,而且滲透到全部經濟生活中,所以,階級差别也是多種多樣的。
就拿資本家階級或資産階級來說,這個階級在經濟和社會關系中遠遠不是一個同一的整體。
首先,這個階級明顯地分成兩個階層:金融資本家和工商業資本家。
金融資産階級和工商業資産階級之間雖有某種共同的利益,但也存在着相當大的利益對抗。
金融資産階級向工商業資産階級提供貸款,但卻收一定的利息,即從工商業主利潤中提成。
資産階級這兩個階層,他們的收入來自工人,在瓜分贓物時,卻如同仇敵。
金融資本的利益與現存的國家制度息息相關。
最大的信貸機構通常有一
土地占有者收入(地租)的運動規律與利潤(資本家的收入)的運動規律迥然不同。
由于這種區别,資本主義社會便出現了土地占有者和資本家利益相對立的現象,因而把兩者都視為特殊的社會階級是完全正确的。
但是,除這三個主要階級外,任何現實的資本主義社會還包括許多其他社會階級。
例如,大多數資本主義社會還有人數衆多的勞動農民階級。
勞動農民階級(用我們的術語說,就是中農,他們不使用雇傭勞動,也不受雇于人,獨立從事勞動農業經濟),顯然不能把它歸入土地所有者階級,因為土地所有者階級是靠農業雇傭工人的勞動為生的,而勞動農民卻是靠自己的勞動為生的。
然而,勞動農民和雇傭工人(無産階級)是不是一個階級呢?也不是。
農民和雇傭工人有許多根本不同的經濟利益,這是因為農民和無産者的勞動經濟條件截然不同:農民占有生産資料,從事獨立經營,在市場出賣自己的産品;而工人沒有生産資料,隻能出賣自己的勞動力。
工人有許多對農民來說是沒有什麼意義的利益,例如,工人關心縮短勞動日、提高工資、改進勞動保護法規、擴大工會自由,等等。
這一切對農民都沒有直接的利害關系。
從另一方面看,農民卻有許多工人所沒有的農民的切身利益:農民關心的是如何擴大自己的私有土地、減少抵押借款利息、減少土地稅和地租等。
這些利益差别十分重要,并在此基礎上産生了社會對立的差别:工人不得不與資本家&mdash企業主鬥争,而農民則主要地不得不與土地占有者和貨币資本家鬥争。
所有這些都充分證明農民階級和無産階級都屬于特殊的社會階級。
但是,絕不能由于農民和工人社會對立的差别而得出結論,說農民和工人是社會的對抗者。
他們有不同的利益,這是毫無疑問的,然而,他們的利益是不是對立的,他們之間是否有利益沖突呢?絕對不會。
誠然,農民提供糧食,工人購買糧食,這裡存在着一定的利益的對立現象,但是,隻要産品按照與生産費用相适應的正常的市場價格出售,這種利益的對立也就迎刃而解了。
賣者和買者利益的對立,不是不可解決的對抗性矛盾,因為不同的産業家集團(如購買生鐵和鐵的機械制造業買主與出售生鐵和鐵的制鐵業賣主)之間也有這種情況,但這并不妨礙他們都屬于廣大的資本家階級。
總之,這種農民階級和無産階級利益的對立,比起這兩個階級的共同利益來,是微不足道的。
農民和無産階級都是勞動階級,由此而來的利益的巨大一緻性,足以使他們攜手并進。
農民的孩子進工廠做工,能使農民經濟從工人經濟狀況的改善中得到好處,而工廠工人也關心農民經濟狀況的改善,否則,進城謀生的農民就會同工廠工人發生競争。
工人得到的任何重大利益,歸根結底,也是農民的利益,反之亦然[4]。
從形式上看,勞動農民是獨立生産者,似乎處于資本主義剝削之外,實際上,農民受有産階級剝削并不亞于雇傭工人。
現代經濟制度的資本主義基礎,仿佛以千百種方式存在于小生産者經濟之中。
農民要向銀行繳付押地利息,要向階級國家繳納土地稅,要把自己的産品賣給商人資本家,要租種大土地所有者的土地并向他們繳納地租,等等。
所有這些經濟關系,都不過是攫取農民剩餘勞動的各種形式而已。
小資産階級,也是現代社會的一個特殊的社會階級,是處于資本與勞動對立兩極之間的一個過渡的階級。
盡管這個階級帶有中間性質,但終歸還是一個具有階級利益和階級對抗的階級。
這個階級主要由富裕的手工業者和小商人組成,他們都屬于使用雇傭勞動的業主。
既然是業主,就必然會與雇傭工人相對立。
但是,對他們經濟福利威脅最大的,并不是工人,而是大資本家。
小資産階級雖然也剝削工人,但自己卻是大資本家的犧牲品。
這個階級有為數不多的人地位上升,轉入大資産階級的行列,而其餘的人則地位下降,補充了無産階級隊伍。
小資産階級的這種動搖地位,決定着這個階級的社會性質,但不能消除階級對抗,小資産階級也和其他階級一樣,都處于階級對抗的範圍。
有時,人們力求使小資産階級與勞動農民階級靠近。
誠然,這兩個階級都占有生産資料,但是,兩者之間卻有着極大的差别。
勞動農民階級在現代社會屬于被剝削階級,而小資産階級卻屬于剝削階級。
當小資産階級在經濟進化過程的影響下行将滅亡和讓位給其他階級的時候,而勞動農民階級卻牢牢地保持着自己的地位,有時也依靠其他階級而發展。
這就使農民和小資産階級的整個社會面貌産生深刻的差别,農民階級沒有理由害怕經濟進步。
一般說來,作為資本主義社會基礎的不勞動集團占有社會剩餘勞動的對抗性經濟關系,使這個社會賴以構成的所有經濟上獨立的集團帶有一種對抗的性質,從而使它們變成不單單是經濟集團,而且是社會階級。
由此可見,現代資本主義社會至少有五大階級:土地占有者階級、資本家階級、小資産階級、農民階級和雇傭工人階級(唯獨英國由于獨特的曆史發展條件而沒有農民階級)。
但是,不應當忽略階級概念是一個極度相對的概念。
在現代社會中,由于人們對某些利益對抗的意義認識不同,階級劃分可多可少。
例如,馬克思把1848年革命前夕的德國至少劃分為八個階級:封建貴族階級、資産階級、小資産階級、大中農民階級、小自由農民階級、對地主有封建依附關系的不自由農民階級、農業工人和工業工人[5]。
每一個階級也不是完全一樣的,又可以分為階層或二等階級,而後者還可分為三等階級,等等。
哪裡有持久的利益對抗,哪裡就有階級差别;然而,在現代經濟制度下,因為對抗是極其多種多樣的,而且滲透到全部經濟生活中,所以,階級差别也是多種多樣的。
就拿資本家階級或資産階級來說,這個階級在經濟和社會關系中遠遠不是一個同一的整體。
首先,這個階級明顯地分成兩個階層:金融資本家和工商業資本家。
金融資産階級和工商業資産階級之間雖有某種共同的利益,但也存在着相當大的利益對抗。
金融資産階級向工商業資産階級提供貸款,但卻收一定的利息,即從工商業主利潤中提成。
資産階級這兩個階層,他們的收入來自工人,在瓜分贓物時,卻如同仇敵。
金融資本的利益與現存的國家制度息息相關。
最大的信貸機構通常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