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國民經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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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會發展的一般規律。
生物學的進化規律。
社會與有機體。
進化規律是否适用于人類社會的曆史?二、經濟發展的圖式。
經濟發展是否可能有統一的規律?按産品種類劃分國民經濟的階段。
布魯諾·希爾德布蘭特圖式。
畢歇爾的國民經濟發展圖式。
三、經濟制度的分類。
和諧性的和對抗性的經濟制度。
四、俄國的經濟發展。
俄國沒有西歐那樣的城市。
貿易中間商的作用。
穩固的強制勞動。
農奴制的演化。
農奴制衰亡的原因。
補充評論。
俄國文獻中關于俄國經濟發展和農奴制衰亡原因的争論。
一、社會發展的一般規律國民經濟,也和其他所有的社會結構一樣,處于曆史發展過程中。
揭示國民經濟發展規律,是否應成為經濟科學的最高目的? 毋庸置疑,社會現象,以至于它們的發展,也像内部世界和外部世界的其他現象一樣,都受自然界因果規律支配。
社會生活同其他生活領域在這方面也毫無區别。
政治經濟學力求闡明社會經濟現象的因果規律。
同時,它揭示的規律,就是下述含義的曆史規律,即:在一定曆史環境中出現的客觀經濟現象的單一性在經濟規律中表現出來。
這些規律,就其本身的認識論性質來說,它們的形式也像所有的嚴謹科學的因果規律一樣,總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
它們的一般公式是&ldquo有什麼條件就有什麼現象&rdquo。
但是,對社會發展規律也完全可以有另外一種理解,認為這些規律具有絕對的形式,而不是相對的形式。
相對的預見不是充分的預見。
充分的科學預見的思想,拉普拉斯用下述名言把它很好地表述出來:&ldquo理解能在某一瞬間認識自然界中所有發生作用的力量和所有物體的相互位置,如果它能充分有力地把這些數據計算出來,它就能把最大的天體運動和最小的原子運動用一個公式概括起來,無論什麼對于理智來說也都不是不可靠的,未來以及過去都會展示在它的眼前。
&rdquo 要想對未來作出充分的而不是相對的預見,就要有兩種認識:對所有因果規律的認識和對自然界中發生作用的所有現實力量和物體及其相互位置的認識。
不消說,不論第一種或第二種認識,就我們的認識能力來說,都是根本辦不到的。
由此可見,我們不得不放棄對未來的絕對的預見。
這個缺陷在某種程度上可以用特殊的科學規律範疇即所謂進化規律加以彌補。
這些進化規律的典型模式就是有機體的發展規律。
這些規律在生物科學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而确立這些規律的,則是特殊科學&mdash&mdash胚胎學。
這些規律之所以不能歸結為因果規律,并不是因為有機體的發展與因果規律沒有依存關系,而是因為我們的認識不完善,不能根據因果規律來解釋細胞的生命活動:為什麼一種細胞變為人,而另一種細胞卻變為昆蟲。
但是,我們清楚地知道,每一個人或每一個昆蟲在其發展中所經過的發展階段,都是一成不變,千百萬次周而複始、循序漸進的。
進化規律具有粗略的經驗主義性質,但卻是極其寶貴的認識,使我們有可能以絕對的、當然也是極其有限的形式預見到未來,因為上述這些現象,在有機體的發展中,經過一定時間就會出現,隻要發展本身不中斷的話。
認識這些發展規律對實踐的重要性,是很清楚的,例如,如果我們不知道嬰兒過若幹年會長大成人,養育孩子就沒有意義,等等。
須知,嬰兒長大成人,是人體發展的規律。
有機體在其發展中經曆的各種循序漸進的形式之所以能稱之為規律(盡管是經驗主義的),是因為所有的同類機體都經過同一的循序漸進的過程。
這些進化規律,盡管有極其重大的意義,但顯然都不能同因果規律對立起來,因為,在我們看來,這些規律最終都要分解為因果規律,如果事實上這種分解實現不了的話,那麼,隻能歸咎于我們的認識還不完善。
任何一個生物學家都不懷疑,有機體的發展,也和自然界的其他所有現象一樣,都受因果規律的支配。
但是,生物學家由于認識不完善而不能把有機體的發展歸結為因果規律,而且正因為如此,他才滿足于表述進化規律,換句話說,不能把發展現象的解釋上升為自然的邏輯的結論。
不管怎麼說,在當代的生物學中,進化規律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甚至在社會生活中,也開始尋求與有機體的發展規律相類似的進化規律。
因此,如果我們有科學根據可以把人類社會視為有機體,那麼,就毫無理由反對社會生活與有機體生活的這種接近。
關于人類社會是不是有機體的問題,文獻資料很多。
如所周知,有一個社會學學派基本上把社會與有機體等同起來。
這個學派有著名的現代科學思想的代表,如:赫伯特·斯賓塞、謝夫萊和利林菲爾德等。
事實上,不容懷疑,生物個體和群體在許多場合是無法确定它們的根本區别的。
例如,許多低級機體形成的群體,無疑是高一級的機體。
水母或水螅的群體就是和單個水母或水螅一樣的既相聯結而又有差别的整體。
植物學家認為樹木是個别生物個體的群體,但是顯而易見,我們也有同樣的理由認為,樹本又和其他任何的植物機體一樣,是統一的機體。
但這是不夠的。
不僅有機體的群體基本上應當和構成這些群體的個體一樣看做是有機體,而且連離散的、實際上互不聯系的動物社會,也大都完全有理由看做是有機體。
不妨以蜜蜂或螞蟻的群體為例。
我們面前有一群個别的、實際上互不聯系的個體,其中每一個體隻能作為整體的一分子而存在。
個體的特點是隻能執行整體的某一職能而不能獨立地存在。
可見,群體中的個别的個體,是群體的一個器官,因為它們的全部生命活動都服從于整體的利益。
群體社會在統治和支配着個體的生命活動,個體沒有獨立的目的,隻是全力以赴地為社會服務。
在這種動物社會中,我們可以看到所有有機體的特點,即:個體完全服從于整體,并由此而形成某種統一體。
我們再拿人類社會來說吧。
我們在這裡看到的完全是另外一種情形。
誠然,在人類社會中,我們也常常看到單個個體差别很大,個體緊緊地依賴于整體。
但是,由于人類社會的每一個組成部分&mdash&mdash個人,都具有智慧和意志,所以,個人任何時候都不會是整體的一個簡單的器官。
個人就其基本屬性而言,是目的本身,他力求使整體服從于自己的目的和利益。
人類社會生活的中心是單個的個人,全社會的聯盟是為個人的利益而存在,而我們在螞蟻或蜜蜂的社會中所觀察到的情況都恰恰相反,不是整體服從個體的利益,而是個體為整體的利益而活動,個體為整體而耗盡生命。
可見,人類社會在最重要的方面與有機體對立起來,因為在有機體中整體利益具有決定的意義,局部利益卻沒有獨立的意義,而在人類社會中,其組成部分即個體的利益具有決定性的意義,整體利益則沒有獨立的意義。
原因很簡單,人具有相當發達的神經系統,絕不能變為某種高級統一體的簡單器官,而他本身就是最高的目的。
這就是說,人類社會不是有機體,任何把人類社會和有機體混同起來的理論,都應當看做是非科學的。
有許多曆史學家和社會學家,過去探索過,現在還在探索各個民族都必須遵循的曆史發展規律。
例如,有一個沿襲下來的曆史觀念,認為各個民族都一律經曆幼小、成熟和衰老三個時期,這在某種程度上似乎是各個民族都有共同特點。
這些&ldquo規律&rdquo主要體現在由三部分構成的形式上,相當于三個時間要素:過去、現在和未來。
例如,孔德把我們認識的三個不同的發展階段(神學、形而上學和實證主義階段)依次交替當做不變的曆史規律。
孔德認為,我們認識的發展,是整個社會發展的基礎。
在神學時期,人把自己周圍世界變化的原因看成是支配世界的超自然的實體的意志。
随之而來的是形而上學時期,這時人們不去解釋自然現象,而把抽象的概念拟人化,并把它們看做是事物的&ldquo實質&rdquo,從而認為這就是要得到的解釋。
例如,用&ldquo自然害怕真空&rdquo的命題來解釋水在水泵中的上升現象,等等。
在實證主義時期,科學排斥形而上學,人們不再去探索神秘的實質而滿足于闡明現象的連續性和共存的單一形式。
在不同時期各具特點的社會制度的差别,也是與我們認識的不同狀況相适應的。
過去,試圖揭示社會發展規律是屢見不鮮的現象,那時有些曆史學家就在自然科學成就的影響下,力求根據曆史創造一種類似自然科學的東西。
如今,情況變了,特别是李嘉圖及其學派的方法論著作問世以來,情況更加不同了。
但就是李嘉圖學派也根本解決不了我們現在所關注的問題。
誠然,李嘉圖否認曆史上存在進化規律,但是,他的根據僅僅是認為,曆史科學隻能研究個别的事物,而在這個領域内是沒有任何重複現象的。
在李嘉圖看來,隻有研究社會的一般科學,即社會學,才能像任何自然科學那樣有合法的權力來探索合法的發展。
我們無論如何不能贊同這一觀點。
不論在什麼社會生活領域内,都可以确立一個統一的、一成不變的和适用于各個民族的曆史發展規律,這是不可能的。
迄今為止,所有想确立這種規律的企圖無不失敗了。
我們看到,有機體發展的曆史,是屬于典型的進化規律的領域。
這些規律的實質可以歸結為:每一種有機體都始終不變地要經過該有機體所特有的相同的變化或轉化周期。
不難理解,這種發展方向的守恒性,與有機體不能随着外界變化而無止境地改變自己内在結構的特點,有着直接的聯系。
任何一個有機體,隻有在嚴格的特定的外界條件下,才能夠生存下去。
一旦外界發生重大變化,機體就會逐漸死亡。
如果不是這樣,如果機體能夠無限地适應外界的變化,那麼,發展階段的穩定性就不複存在,機體的發展也就不會始終呈現相同的周而複始的特征。
例如,放在水中的雞卵,不會孵化為水生動物,反而會死亡。
但是,如果說雞卵内胚胎在水中也能發育,那麼雞卵則必定受到了完全是另外的一種變化,并且結果會産生與一般條件發育完全不同的另一種動物。
也就是說,隻是因為我們看到雞卵的胚胎發育所經曆的各個階段有着一成不變的、典型的連續性,所以,這個雞卵的胚胎,一般說隻能在特定的外部環境中生存,如果把它放在别的環境中,則根本不能發育,并且将逐漸死亡。
如果我們假設,有機體不管外界有什麼變化,都能生存和發育,那麼,就不可能有同一發展階段的任何穩定性和不變的連續性,也或者說,就不可能有該種有機體周而複始的發展,因而也就談不到有機體的發展規律。
可見,有機體生命的同一發展階段周而複始地循環直接與有機體對外部環境變化不能充分适應有關。
有機體不能充分适應其生存條件,這一點從高級有機體來看表現尤為明顯:它們全都不免要衰老和死亡。
所有高級有機體都必然要死亡,也說明了這些有機體不可能長期适應其賴以生存的外界條件。
試問:現在人類社會在這方面是否與有機體相似呢?換句話說,人類社會是隻能在嚴格的特定的外界條件中生存呢,還是人類社會的内部結構也能随着外部環境的變化而變化,從而使人類社會以越來越新的形式繼續生存下去? 要想得出上述問題的正确答案,就必須把社會的生活條件和截然不同的另一個問題&mdash&mdash屬于有機體的個别人的生活條件嚴格地區别開來。
當然,就社會生活而言,首先是必須使構成社會的人們得以生存。
如果外界生活條件急劇變化,使構成社會的個人全部死掉,那麼,社會也就不再存在下去了。
但是,在這種情況下,社會的滅亡,就是個人全都滅亡的結果,這隻能歸因于人們的機體不适應新的生存條件,而不能歸因于社會的生活方式不适應新的生存條件,至于談到這些人類社會生活方式,則不妨說它們是極其多變和極其多樣的,以至無法指出這種多變性有什麼固定的界限。
隻要外部環境的條件使屬于生物體的人能夠生存下去,那麼不管外部環境的條件如何變化,社會生活方式都将會适應這些條件。
同時,人們也能在各種不同的社會條件下生存下去。
高級的社會生活方式是可塑的;它們在這方面與有機體的靜止形态形成鮮明的對比。
顯而易見,社會不同于複雜的有機體,它不會衰老和死亡。
社會在完全相反的方向上發展,這在世界史上不乏其例。
例如,羅馬帝國滅亡之後,西歐社會無疑走了回頭路&mdash&mdash文明沒落了,社會也倒退到很低級的發展階段。
這一點表現在一系列明白無疑的特征上。
這個過程連續了幾個世紀之久,羅馬社會終于倒退到很低的階段同剛開始發展的野蠻部族根本沒有什麼區别。
正如許多曆史學家所說,在中世紀,西歐的曆史走向複興,也可以說,開始發展了,于是歐洲返老還童了,從此又走上了前進發展的道路。
那麼,對有機體來說,能不能也是這樣的呢?有機體能不能返老還童又開始從頭發展呢? 社會生活方式的這種異常的可塑性及其對自然和社會環境的适應能力,使各個不同的人類社會在曆史上不能重複出現完全相同的發展階段。
人類是由許多處于各種不同發展階段的社會和民族構成的。
世界曆史是出現一次,不再重演的過程,其結果人類生存的自然條件和社會條件,在世界曆史的每一階段,在每個曆史時期都會發生重要變化。
生活在現代的落後的、很不開化的民族比生活在更早曆史時期的同一發展階段上的民族處在根本不同的發展條件中。
那麼,可不可以說在這樣的條件下,現代很不開化的人民又會重複過去出現在曆史舞台上的人民的發展進程呢?顯然是不會的,因為自然和社會環境條件不同了,而且社會生活方式具有可塑性,也不能不引起發展方向的變化。
因此,沒有任何根據可以設想,社會的發展受一種什麼一成不變的進化規律支配,即受生物體發展中所觀察到的那種規律支配。
當然,這并不意味着,社會發展一般沒有什麼規
生物學的進化規律。
社會與有機體。
進化規律是否适用于人類社會的曆史?二、經濟發展的圖式。
經濟發展是否可能有統一的規律?按産品種類劃分國民經濟的階段。
布魯諾·希爾德布蘭特圖式。
畢歇爾的國民經濟發展圖式。
三、經濟制度的分類。
和諧性的和對抗性的經濟制度。
四、俄國的經濟發展。
俄國沒有西歐那樣的城市。
貿易中間商的作用。
穩固的強制勞動。
農奴制的演化。
農奴制衰亡的原因。
補充評論。
俄國文獻中關于俄國經濟發展和農奴制衰亡原因的争論。
一、社會發展的一般規律國民經濟,也和其他所有的社會結構一樣,處于曆史發展過程中。
揭示國民經濟發展規律,是否應成為經濟科學的最高目的? 毋庸置疑,社會現象,以至于它們的發展,也像内部世界和外部世界的其他現象一樣,都受自然界因果規律支配。
社會生活同其他生活領域在這方面也毫無區别。
政治經濟學力求闡明社會經濟現象的因果規律。
同時,它揭示的規律,就是下述含義的曆史規律,即:在一定曆史環境中出現的客觀經濟現象的單一性在經濟規律中表現出來。
這些規律,就其本身的認識論性質來說,它們的形式也像所有的嚴謹科學的因果規律一樣,總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
它們的一般公式是&ldquo有什麼條件就有什麼現象&rdquo。
但是,對社會發展規律也完全可以有另外一種理解,認為這些規律具有絕對的形式,而不是相對的形式。
相對的預見不是充分的預見。
充分的科學預見的思想,拉普拉斯用下述名言把它很好地表述出來:&ldquo理解能在某一瞬間認識自然界中所有發生作用的力量和所有物體的相互位置,如果它能充分有力地把這些數據計算出來,它就能把最大的天體運動和最小的原子運動用一個公式概括起來,無論什麼對于理智來說也都不是不可靠的,未來以及過去都會展示在它的眼前。
&rdquo 要想對未來作出充分的而不是相對的預見,就要有兩種認識:對所有因果規律的認識和對自然界中發生作用的所有現實力量和物體及其相互位置的認識。
不消說,不論第一種或第二種認識,就我們的認識能力來說,都是根本辦不到的。
由此可見,我們不得不放棄對未來的絕對的預見。
這個缺陷在某種程度上可以用特殊的科學規律範疇即所謂進化規律加以彌補。
這些進化規律的典型模式就是有機體的發展規律。
這些規律在生物科學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而确立這些規律的,則是特殊科學&mdash&mdash胚胎學。
這些規律之所以不能歸結為因果規律,并不是因為有機體的發展與因果規律沒有依存關系,而是因為我們的認識不完善,不能根據因果規律來解釋細胞的生命活動:為什麼一種細胞變為人,而另一種細胞卻變為昆蟲。
但是,我們清楚地知道,每一個人或每一個昆蟲在其發展中所經過的發展階段,都是一成不變,千百萬次周而複始、循序漸進的。
進化規律具有粗略的經驗主義性質,但卻是極其寶貴的認識,使我們有可能以絕對的、當然也是極其有限的形式預見到未來,因為上述這些現象,在有機體的發展中,經過一定時間就會出現,隻要發展本身不中斷的話。
認識這些發展規律對實踐的重要性,是很清楚的,例如,如果我們不知道嬰兒過若幹年會長大成人,養育孩子就沒有意義,等等。
須知,嬰兒長大成人,是人體發展的規律。
有機體在其發展中經曆的各種循序漸進的形式之所以能稱之為規律(盡管是經驗主義的),是因為所有的同類機體都經過同一的循序漸進的過程。
這些進化規律,盡管有極其重大的意義,但顯然都不能同因果規律對立起來,因為,在我們看來,這些規律最終都要分解為因果規律,如果事實上這種分解實現不了的話,那麼,隻能歸咎于我們的認識還不完善。
任何一個生物學家都不懷疑,有機體的發展,也和自然界的其他所有現象一樣,都受因果規律的支配。
但是,生物學家由于認識不完善而不能把有機體的發展歸結為因果規律,而且正因為如此,他才滿足于表述進化規律,換句話說,不能把發展現象的解釋上升為自然的邏輯的結論。
不管怎麼說,在當代的生物學中,進化規律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甚至在社會生活中,也開始尋求與有機體的發展規律相類似的進化規律。
因此,如果我們有科學根據可以把人類社會視為有機體,那麼,就毫無理由反對社會生活與有機體生活的這種接近。
關于人類社會是不是有機體的問題,文獻資料很多。
如所周知,有一個社會學學派基本上把社會與有機體等同起來。
這個學派有著名的現代科學思想的代表,如:赫伯特·斯賓塞、謝夫萊和利林菲爾德等。
事實上,不容懷疑,生物個體和群體在許多場合是無法确定它們的根本區别的。
例如,許多低級機體形成的群體,無疑是高一級的機體。
水母或水螅的群體就是和單個水母或水螅一樣的既相聯結而又有差别的整體。
植物學家認為樹木是個别生物個體的群體,但是顯而易見,我們也有同樣的理由認為,樹本又和其他任何的植物機體一樣,是統一的機體。
但這是不夠的。
不僅有機體的群體基本上應當和構成這些群體的個體一樣看做是有機體,而且連離散的、實際上互不聯系的動物社會,也大都完全有理由看做是有機體。
不妨以蜜蜂或螞蟻的群體為例。
我們面前有一群個别的、實際上互不聯系的個體,其中每一個體隻能作為整體的一分子而存在。
個體的特點是隻能執行整體的某一職能而不能獨立地存在。
可見,群體中的個别的個體,是群體的一個器官,因為它們的全部生命活動都服從于整體的利益。
群體社會在統治和支配着個體的生命活動,個體沒有獨立的目的,隻是全力以赴地為社會服務。
在這種動物社會中,我們可以看到所有有機體的特點,即:個體完全服從于整體,并由此而形成某種統一體。
我們再拿人類社會來說吧。
我們在這裡看到的完全是另外一種情形。
誠然,在人類社會中,我們也常常看到單個個體差别很大,個體緊緊地依賴于整體。
但是,由于人類社會的每一個組成部分&mdash&mdash個人,都具有智慧和意志,所以,個人任何時候都不會是整體的一個簡單的器官。
個人就其基本屬性而言,是目的本身,他力求使整體服從于自己的目的和利益。
人類社會生活的中心是單個的個人,全社會的聯盟是為個人的利益而存在,而我們在螞蟻或蜜蜂的社會中所觀察到的情況都恰恰相反,不是整體服從個體的利益,而是個體為整體的利益而活動,個體為整體而耗盡生命。
可見,人類社會在最重要的方面與有機體對立起來,因為在有機體中整體利益具有決定的意義,局部利益卻沒有獨立的意義,而在人類社會中,其組成部分即個體的利益具有決定性的意義,整體利益則沒有獨立的意義。
原因很簡單,人具有相當發達的神經系統,絕不能變為某種高級統一體的簡單器官,而他本身就是最高的目的。
這就是說,人類社會不是有機體,任何把人類社會和有機體混同起來的理論,都應當看做是非科學的。
有許多曆史學家和社會學家,過去探索過,現在還在探索各個民族都必須遵循的曆史發展規律。
例如,有一個沿襲下來的曆史觀念,認為各個民族都一律經曆幼小、成熟和衰老三個時期,這在某種程度上似乎是各個民族都有共同特點。
這些&ldquo規律&rdquo主要體現在由三部分構成的形式上,相當于三個時間要素:過去、現在和未來。
例如,孔德把我們認識的三個不同的發展階段(神學、形而上學和實證主義階段)依次交替當做不變的曆史規律。
孔德認為,我們認識的發展,是整個社會發展的基礎。
在神學時期,人把自己周圍世界變化的原因看成是支配世界的超自然的實體的意志。
随之而來的是形而上學時期,這時人們不去解釋自然現象,而把抽象的概念拟人化,并把它們看做是事物的&ldquo實質&rdquo,從而認為這就是要得到的解釋。
例如,用&ldquo自然害怕真空&rdquo的命題來解釋水在水泵中的上升現象,等等。
在實證主義時期,科學排斥形而上學,人們不再去探索神秘的實質而滿足于闡明現象的連續性和共存的單一形式。
在不同時期各具特點的社會制度的差别,也是與我們認識的不同狀況相适應的。
過去,試圖揭示社會發展規律是屢見不鮮的現象,那時有些曆史學家就在自然科學成就的影響下,力求根據曆史創造一種類似自然科學的東西。
如今,情況變了,特别是李嘉圖及其學派的方法論著作問世以來,情況更加不同了。
但就是李嘉圖學派也根本解決不了我們現在所關注的問題。
誠然,李嘉圖否認曆史上存在進化規律,但是,他的根據僅僅是認為,曆史科學隻能研究個别的事物,而在這個領域内是沒有任何重複現象的。
在李嘉圖看來,隻有研究社會的一般科學,即社會學,才能像任何自然科學那樣有合法的權力來探索合法的發展。
我們無論如何不能贊同這一觀點。
不論在什麼社會生活領域内,都可以确立一個統一的、一成不變的和适用于各個民族的曆史發展規律,這是不可能的。
迄今為止,所有想确立這種規律的企圖無不失敗了。
我們看到,有機體發展的曆史,是屬于典型的進化規律的領域。
這些規律的實質可以歸結為:每一種有機體都始終不變地要經過該有機體所特有的相同的變化或轉化周期。
不難理解,這種發展方向的守恒性,與有機體不能随着外界變化而無止境地改變自己内在結構的特點,有着直接的聯系。
任何一個有機體,隻有在嚴格的特定的外界條件下,才能夠生存下去。
一旦外界發生重大變化,機體就會逐漸死亡。
如果不是這樣,如果機體能夠無限地适應外界的變化,那麼,發展階段的穩定性就不複存在,機體的發展也就不會始終呈現相同的周而複始的特征。
例如,放在水中的雞卵,不會孵化為水生動物,反而會死亡。
但是,如果說雞卵内胚胎在水中也能發育,那麼雞卵則必定受到了完全是另外的一種變化,并且結果會産生與一般條件發育完全不同的另一種動物。
也就是說,隻是因為我們看到雞卵的胚胎發育所經曆的各個階段有着一成不變的、典型的連續性,所以,這個雞卵的胚胎,一般說隻能在特定的外部環境中生存,如果把它放在别的環境中,則根本不能發育,并且将逐漸死亡。
如果我們假設,有機體不管外界有什麼變化,都能生存和發育,那麼,就不可能有同一發展階段的任何穩定性和不變的連續性,也或者說,就不可能有該種有機體周而複始的發展,因而也就談不到有機體的發展規律。
可見,有機體生命的同一發展階段周而複始地循環直接與有機體對外部環境變化不能充分适應有關。
有機體不能充分适應其生存條件,這一點從高級有機體來看表現尤為明顯:它們全都不免要衰老和死亡。
所有高級有機體都必然要死亡,也說明了這些有機體不可能長期适應其賴以生存的外界條件。
試問:現在人類社會在這方面是否與有機體相似呢?換句話說,人類社會是隻能在嚴格的特定的外界條件中生存呢,還是人類社會的内部結構也能随着外部環境的變化而變化,從而使人類社會以越來越新的形式繼續生存下去? 要想得出上述問題的正确答案,就必須把社會的生活條件和截然不同的另一個問題&mdash&mdash屬于有機體的個别人的生活條件嚴格地區别開來。
當然,就社會生活而言,首先是必須使構成社會的人們得以生存。
如果外界生活條件急劇變化,使構成社會的個人全部死掉,那麼,社會也就不再存在下去了。
但是,在這種情況下,社會的滅亡,就是個人全都滅亡的結果,這隻能歸因于人們的機體不适應新的生存條件,而不能歸因于社會的生活方式不适應新的生存條件,至于談到這些人類社會生活方式,則不妨說它們是極其多變和極其多樣的,以至無法指出這種多變性有什麼固定的界限。
隻要外部環境的條件使屬于生物體的人能夠生存下去,那麼不管外部環境的條件如何變化,社會生活方式都将會适應這些條件。
同時,人們也能在各種不同的社會條件下生存下去。
高級的社會生活方式是可塑的;它們在這方面與有機體的靜止形态形成鮮明的對比。
顯而易見,社會不同于複雜的有機體,它不會衰老和死亡。
社會在完全相反的方向上發展,這在世界史上不乏其例。
例如,羅馬帝國滅亡之後,西歐社會無疑走了回頭路&mdash&mdash文明沒落了,社會也倒退到很低級的發展階段。
這一點表現在一系列明白無疑的特征上。
這個過程連續了幾個世紀之久,羅馬社會終于倒退到很低的階段同剛開始發展的野蠻部族根本沒有什麼區别。
正如許多曆史學家所說,在中世紀,西歐的曆史走向複興,也可以說,開始發展了,于是歐洲返老還童了,從此又走上了前進發展的道路。
那麼,對有機體來說,能不能也是這樣的呢?有機體能不能返老還童又開始從頭發展呢? 社會生活方式的這種異常的可塑性及其對自然和社會環境的适應能力,使各個不同的人類社會在曆史上不能重複出現完全相同的發展階段。
人類是由許多處于各種不同發展階段的社會和民族構成的。
世界曆史是出現一次,不再重演的過程,其結果人類生存的自然條件和社會條件,在世界曆史的每一階段,在每個曆史時期都會發生重要變化。
生活在現代的落後的、很不開化的民族比生活在更早曆史時期的同一發展階段上的民族處在根本不同的發展條件中。
那麼,可不可以說在這樣的條件下,現代很不開化的人民又會重複過去出現在曆史舞台上的人民的發展進程呢?顯然是不會的,因為自然和社會環境條件不同了,而且社會生活方式具有可塑性,也不能不引起發展方向的變化。
因此,沒有任何根據可以設想,社會的發展受一種什麼一成不變的進化規律支配,即受生物體發展中所觀察到的那種規律支配。
當然,這并不意味着,社會發展一般沒有什麼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