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城鎮和城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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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免遭損害。

    王侯們害怕主教們,因為主教們可以向他們投以逐出教會這項可怕的武器。

    他們将主教們當作秩序和正義的超自然的保護者來尊敬。

    在9和10世紀的混亂之中,教會的權勢因而未受觸動,而且教會當之無愧。

    為了與王權往後無力壓制的私人戰争的災難作鬥争,主教們在他們的教區内建立了上帝的和平制度②。

     主教們的優勢自然賦予他們的駐節地&mdash&mdash即古代的羅馬城鎮&mdash&mdash以特殊的重要性。

    拯救這些城鎮免于毀滅的正是這一點。

    在9世紀的經濟中,這些城鎮實際上再無存在的理由。

    由于不再是商業中心,這些城鎮十分顯然地失去了大部分的人口。

    在墨洛溫時代城鎮還保留着的城市特性随着商人一起消失了。

    對于世俗社會來說,城鎮再無絲毫用處。

    在城鎮的周圍,大領地自給自足。

    本身是建立在單純農業經濟基礎上的國家,沒有理由關心城鎮的命運。

    加洛林王侯們的宮殿不是坐落在城鎮,這一點是非常能夠說明問題的。

    這些宮殿無一例外地在鄉間、在王朝的領地内:在默茲河流域的赫斯塔爾、朱皮勒;在萊茵河流域的英格爾海因;在塞納河流域的阿蒂尼厄、基埃西等等。

    埃克斯-拉-夏佩勒的名聲不應引起對該地性質的錯覺。

    該地在查理大帝時期暫時放射的光芒,僅僅由于它是皇帝喜愛的住處這一優越條件。

    在虔誠的路易統治末期,該地就淪為無關重要了。

    在四個世紀以後該地才成為一座城市。

     政府對于羅馬城鎮的繼續存在不能做出絲毫的貢獻。

    作為法蘭克王國省份的伯爵領地也沒有各自的首府,正如王國本身沒有一個首都一樣。

    受托管理伯爵領地的伯爵不居住在固定的地點。

    他們經常在其轄區内巡回,以主持審判會、征收捐稅和招募軍隊。

    行政中心不是他們的衙署,而是他們本人。

    因此無論他們在城鎮中是否有官邸都無關緊要。

    由于他們是從該地區的大領主中招聘的,他們通常住在自己的領地内。

    他們的城堡如同皇帝的宮殿一樣通常是在鄉間。

    ③ 反之,教會的紀律迫使主教常駐一地,他們必須經常住在各自教區的主教教座所在的城鎮。

    城鎮雖然在世俗管理方面失去了作用,但是并未失去宗教管理中心的性質。

    每個主教管區仍然以其大教堂所在的城市為中心。

    從9世紀起,civitas(城市)一詞意義的變化清楚地說明了這一事實。

    這個詞變成了主教管區和主教管轄城市的同義詞。

    civitasParisiensis一語既指巴黎主教管區也指主教駐節的巴黎市本身。

    根據這雙重含義,人們還記得教會使古代的城市制度适合于教會的目的。

     總之,在變得貧窮和人口減少的加洛林城鎮所發生的事情,與當4世紀時&ldquo永恒的城市&rdquo不再是世界的首都,在一個重要得多的舞台&mdash&mdash羅馬,所發生的事情十分相似。

    皇帝們抛棄羅馬去拉文納,随後去君士坦丁堡,他們把羅馬遺棄給教皇。

    羅馬在宗教管理方面繼續起着它在國家管理方面不再起的作用。

    皇帝之城變成了教皇之城。

    羅馬的曆史威望提高了聖彼得的繼承者的威望。

    因為與世隔絕,他似乎更加偉大,同時變得更有權力。

    人們也隻能看到他;舊的主人不複存在,人們也隻能聽命于他。

    他繼續居住在羅馬,使羅馬成為他的羅馬,正如每個主教使他居住的城鎮成為他的城鎮。

     在羅馬帝國末期,尤其在墨洛溫時代,主教對于城鎮居民的權力越來越大。

    他們利用世俗社會的日益瓦解,接受或曰僭取了權力,對于這種權力,居民盡量避免提出異議,國家對此不感興趣,而且也無法制止。

    教士從4世紀起開始享有司法和稅收方面的特權,這進一步提高了主教的地位。

    由于法蘭克國王們大量授予主教特免證書,主教的地位更加突出。

    根據特免證書,主教實際上擺脫了伯爵對他們的教會領地的幹涉。

    從那時(即7世紀)起,他們被賦予對其人民和土地的不折不扣的領主權。

    除了他們已經對教士執行的教會審判權以外,又加上了世俗審判權,他們把世俗審判權委托給一個由他們建立的法庭,法庭的庭址自然固定在他們駐節的城鎮。

     在9世紀,由于商業消失,城市生活的最後痕迹随之消失,那些殘存下來的屬于城市居民的東西不複存在,這時,已經如此廣泛的主教權勢變得無與倫比。

    從此以後,城鎮完全處于他們的控制之下。

    在城鎮中事實上幾乎也隻有或多或少直接從屬于教會的居民。

     雖然沒有非常準确的資料,然而還是可以猜測出這類居民的性質。

    他們包括大教堂以及聚集在其周圍的其他教堂的教士,修道院的修士(他們來到主教管區的主教教座所在地定居,有時為數相當多),教會學校的師生,最後還有仆役以及自由的或非自由的工匠(他們對于滿足祭祀的需要以及教士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