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外剩筆 頭陀話說枕中四十八城 稗史大成本傳二十八年

關燈
義俠;或以其内容是寫貴人的淫蕩,而加以诽謗,可以說和漢是如出一轍。

    果真是那樣,為何《西遊記》、《宇津保物語》也是大筆妙文,而其作者卻未得到啞子或下地獄的惡報呢?因此唐之韓愈曰:&lsquo動而得謗名亦随之。

    &rsquo由是觀之,一定會有人诽謗說,我也是由于作《八犬傳》之惡報,老而成了半盲,那就随便讓他們說好了。

    我從總角時就好讀書,和漢曆史、諸子百家、小說傳奇、詩歌、草子物語(5),無所不讀,辱聖教賢誨自不待言,醫書佛經、占蔔方位也略窺一隅。

    雖孤陋寡聞,但對和漢的治亂之道、君臣之得失、士農之所務、工商之巧拙奸直、貨殖與清貧之所樂、漁獵牧樵之所、名勝古迹、禽獸草木之名、才與不才、人情之厚笃浮薄,也略知其大概。

    以緻學之餘樂,且啟蒙昧,故應書肆之需而作戲墨之小說。

    為滿足潤筆之需,則節衣縮食購買所需的和漢書籍。

    五十多年藏書五六千卷,達六十多箱。

    想留給兒子,他卻早逝,我也老眼衰亡讀不了書,便全部賣掉,一點也不剩。

    世事皆成畫餅,但腹中還有些書文,故尚能稍有這麼點兒作為。

    我就是如此不幸!想昔日唐山孔門諸賢,子夏老而喪子,終于雙目失明,曾子去看他時哭了。

    子夏也大哭,嘟哝說:&lsquo蒼天啊!我有何罪?&rsquo曾子責備他說:&lsquo商〔子夏之名〕,你怎能說沒有罪?&rsquo便舉三罪而責之。

    子夏棄杖而謝,此事見于《禮記·檀弓》。

    子夏是賢人,仍不得不有三罪,何況我這樣的人,當有五罪或六罪。

    然而曾子之意并非說子夏因有三罪得惡報而失明。

    子夏言己無罪,曾子以三罪責之,是想讓他知道因喪子失明哀傷過甚的過錯。

    如果不然,伯牛乃大賢,其德行與顔淵、闵子骞不相上下。

    然而他得了癞病,在生命垂危時,孔子去看他,因其病臭氣難聞,不能入至其病榻前,便從窗戶持其手歎息說,死大概是命吧?這樣的人卻得了這樣的病!他并未責之罪。

    當然伯牛是無罪的。

    凡說人之非者有二。

    舉出其錯誤使之知其過,這是朋友之信。

    另一種人對凡是不合己之愛憎的,便舉而責之,好說人之惡。

    文化年間在浪速有個人号赤水、名惠迪、字文敏,文化五年己辰秋,他著《赤水餘稿》一卷,書中對我批評得很苛刻,說我是任意妄為,咒罵我是賊。

    當時京師的朋友角鹿比豆流告訴我,并說要為我作解嘲之文。

    我未允,并對他說,好說人之惡者乃聖賢之所憎。

    他與我素不相識,且無一芥之怨,他是何等人,卻那樣肆無忌憚地罵我呢?他必是個狂人。

    狂人飛跑時,如果不是狂人也跟着跑,則也如同狂人無異。

    我從少年時就不理睬好吵架的人。

     像他那樣的人何足挂齒,為他浪費筆墨作解嘲文是沒有大人氣度。

     我今閱《赤水餘稿》,他在哀悼其次子的文中,對其子受到男娼(6)女妓的悼念頗以為榮,其心術的卑鄙便可想而知。

    我雖不肖,但不犯國法,不行不仁不義事。

    我多年撰寫的小說,對世人雖無大裨益,但官府許可,刊行的書肆和書畫工、刻工、租書鋪等,也因而得到了衣食,他一個人聲嘶力竭地咒罵,大概是忌妒别人的名利吧?今江戶寫通俗小說者甚多,而他隻對我口出惡言,蓋認為我頗有學問,卻寫這種兒戲的東西,故而恨之吧?他是個好争之人,焉知吾志?最近我在此地的書肆打聽《赤水餘稿》,竟無知其名者。

    這樣看來大概是賣不出去的書籍吧。

    他是否為了想賣其書,而借我的名字在書中夾了這篇惡論也未可知。

    如我作解嘲文則中了他的圈套,卻正好給《赤水餘稿》做了廣告。

    于是自我勸阻:&lsquo算了吧!算了吧!&rsquo心中并未介意,既未告訴别人,連我自己後來都忘了。

    現在順便想起此事,算來已是三十多年了。

    人間真是什麼樣人都有啊!&rdquo主人說着把火盆拉過來,吹火盆裡的煙。

    頭陀非常欽佩地說:&ldquo老翁大概是學唐之張公藝吧?忍辱是我佛的第一教義,但非野衲之所能及。

    有人做漢學卻不明謹慎之德,動辄好論,說人之惡。

    更有一種人以無惡為惡,大發議論而不怕别人憎恨,即俗所謂不講理的渾人。

    如非老翁,誰能忍受這樣的惡評?實在令人欽佩。

    順便想再請教,最近此地的書賈,随便再版老翁之舊作,繪圖小說。

    他們沒有告訴老翁,便改換插圖,甚至把像贊之詞都加以增減,僞稱是新版。

    老翁曾在本傳的附錄中指出過此事,故而知之。

    然而今年〔辛醜〕春正月下旬,書肆英某出版的《雅俗要文》是老翁的著作,但有令人懷疑之處。

    此書的自序是天保十二年春正月,但并非在作序的那個月刻成發售的,且在左邊有已故的令郎琴嶺君的略注。

    令郎是在七年前乙未夏五月八日故去的,與老翁的自序的歲月不符。

    而且其書落款是著作堂馬琴作,這也令人不解。

    馬琴這個筆名老翁隻用于合卷本(7),譬如南畝這個筆名也僅用之于合卷本;狂詩用寝惚之号;狂歌用四方赤良,或稱做杏花園等等。

    我想《雅俗要文》并非通俗小說,不該用那個筆名。

    同時文中也有錯字,似乎并未經過老翁校訂,這究竟是為何?&rdquo主人答道:&ldquo是的,确有其事。

    拙著之《雅俗要文》是文政十一年春,應江戶伯樂町的書肆永壽堂西村與八之約,于同年夏六月完稿,立即交給了與八。

    後來隻聽說那個書肆營業不佳未能出版,他也未來見我,已有十幾年。

    可是今年二月聽有人說《雅俗要文》出版了。

    我很吃驚,便買來一本讓婦幼讀給我聽。

    誠如貴僧所說,稿本的自序是文政十一年夏六月吉日,同時在序中載有永壽堂之号。

    而那個英某随便加以更改,堂号和自序的年月都是假的。

    因此我急忙派人去英某處,詢問其出版之事。

    他說:&lsquo是從永壽堂的家人那裡買來我的稿本,立即讓筆工抄寫刻印出版的。

    &rsquo于是又問他:&lsquo為何不早告訴我,讓我校閱?同時随便更改自序的年月和序中的堂号,更是錯誤的。

    另外這等著作不應用馬琴的筆名。

    何況本文和略注都有錯誤? 後來想起自從永壽堂不到我這裡來之後,很長期間也未将刻版的清樣拿來給我看,便過了這些年。

    因此這些必須補刻,先将自序的年月和馬琴二字趕快削去。

    &rsquo向他說了幾次,他答應說:&lsquo本來應當及時告訴您,可是疏忽了,實在對不起。

    &rsquo聽說已經發售了一千多冊,所以我的話有用還是沒用,就沒把握了。

    将那個刻印本讓婦幼讀給我聽,雖然都注有假字,但因丢字太多,讀了也聽不清楚,真還不如隔靴搔癢。

    因此至今尚未讀完,哪裡能夠勘誤?譬如&lsquo單葉&rsquo的注音假名ひとへはな,竟誤作:&lsquoヒトヘハ&rsquo,這類的例子便知道兩三個。

    又如三月部分的&lsquo雛遊&rsquo(注:三月三日女兒節擺偶人之遊戲)引了飛鳥井榮雅老君之歌: 都にてやよひのそらののどけくてひな のあそびも思ひやるかな (京師三月天晴朗,不覺想起擺偶人。

    ) 将のどけくて誤做のどかにて;あそびも的も誤做を,這是筆工的誤寫。

    還有雜部三十八的本文中有竹都神宮之辭是錯誤的。

    對此辭之義,我友伊勢松阪的小津桂窗,他有個看法,說竹都是指齋宮(8)的遺址,距伊勢神宮約二十來裡,清水濱臣不知而誤認作是神宮。

    竹都在古歌中也有讀做故鄉的。

    還有該人的評論,在略注中的&lsquo标識稱謂辨&rsquo下,對&lsquo樣&rsquo的解釋說:&lsquo雖然書中稱做是近世的俗稱,但永享年間的古書中有此言,說做近世是值得考慮的。

    &rsquo但我卻不那樣認為,天朝自從開天辟地以來,便無革命的世代,即使是二三百年前也可說是近世。

    此辨的文字甚多,容他日有機會再談。

    還有一件事也頗似《雅俗要文》的經過。

    寬政年間京都的書賈中川新七僑居江戶時,我應他之所約撰寫了一卷叫《花鳥文素》的婦女所需的文字,完稿後給了他,這是文化元年甲子春之事。

    他說将與近江屋的新八合刻。

    這年新七回了京都便沒再來,這個稿本究竟怎樣了毫無消息。

    經過三十八年,到今年初夏時候,有人告訴我說,與我相識的書肆森屋某,買到《花鳥文素》的稿本,沒有告訴我便刻印了。

     我很吃驚,便派人去找森屋某,說《花鳥文素》是昔年我給中川新七撰寫的粗文,内容寫的是什麼如今都忘了,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