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七回 上總民孝義受再恩 安房侯仁心定軍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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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恕了難以赦免的悖逆之罪,回到椿村後告訴了母親。
母親聽了哭着教導說:&lsquo你可決不能忘記國主的慈恩啊!要終生勤懇地耕種,年貢和服役都應該比别人加倍。
&rsquo這次服軍役我之所以愉快前來,都是出于老人之心願。
因此如被免除軍役回去,母親一定會怨在下沒聽她的話而很生氣。
就請讓在下服完這次的軍役吧!不然母親一定很不安。
&rdquo他這樣哀求着叩頭趴伏在那裡,不肯離去。
清澄見他們都是一片赤誠,難以勸說,便退下去向義成詳細禀奏了阿彌七和墜八等的陳情。
義成很受感動,他說:&ldquo真是匹夫之志不可奪。
然而如将他們放在勇士的隊伍中,倘若不幸因中流矢或流彈喪生,豈不太可憐啦!因此讓他們三個去做烽火台的助手吧。
增松雖尚是童年,但他是洲崎木工三的外孫、荒矶南彌六之後,所以氏姓為矶崎,讓他做助手的頭領。
因此阿彌七和墜八同是增松的監護人,這個渡口的烽火台就由他們掌管吧。
當然起烽火還有原來擔任此職的士卒。
要傳告士兵們,新舊都應該團結一緻。
&rdquo清澄再次領命退下,立即向增松和阿彌七、墜八等傳達了旨意,同時對烽火台的士兵也傳了旨。
阿彌七、增松和墜八這三個人被派去做這個事情自然喜不自禁。
此事逐漸被傳開,三萬五六千名軍兵無不深受感動,他們說:&ldquo仁君在上,畎畝中也有忠義。
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
管領想以烏合的十萬之衆來襲擊,焉能勝臣民一和的我君?&rdquo人人都無不這樣想。
閑話休提,這一天義成主君又對兩位家老辰相和清澄,以及軍師犬阪毛野和防禦使犬冢信乃、犬山道節、犬川莊助、犬田小文吾、犬飼現八等人說:&ldquo我曾想過外國的制度,凡戰鬥之得失無不關系到統帥。
因此其君在任命統帥時,必親手授與節刀(注:相當于中國的尚方寶劍),委以賞罰之權,如漢高祖舉用韓信時就曾有此事。
因此從軍的偏将誤被敵軍擊敗時,作為統帥之罪無不被解職者。
我皇朝早自神代就有此制度,載之于《書紀》。
因此對讨伐國賊的統帥必賜與節刀和驿鈴,用之委以賞罰。
蓋在我朝中葉,從忠文朝臣讨伐将門時,直至近世義貞朝臣讨伐尊氏和直義時,朝廷的法律都是這樣規定的。
然而至于今日舊例被廢除,已無此制度。
多以一隊之戰為主,即使其一隊之将誤被敵擊敗,喪失許多士卒,也不作為統帥之罪。
因此軍令不明、賞罰不正,自恃血氣之勇,而又好名者,動辄身先士卒,不顧軍法,以力戰為本,很少有善用謀略者。
臨事而懼,好謀而成者,是唐山聖人之用心,豈能隻以力戰而為勇?因此我之制度與鄰國的軍法不同。
水戰以我為統帥,陸戰以義通為統帥。
然而水陸的行動,都要服從軍師和防禦使犬士們的指揮。
犬士等如有失誤,必先治我之罪。
犬士們如都有戰功,士卒也應共同領賞。
我素不喜歡殺人,更何況與那兩位管領無怨。
然而定正卻以無理之恨為名,想讨伐我。
我不得已才做此準備。
凡在戰鬥之間,不是對面之敵,不主動進擊,并以不殺為好。
隻以生擒敵之大将為大功,不以殺其頭為大功。
犯者要依法論處。
我要盡快向大家下此軍令。
&rdquo于是他向毛野、信乃、道節、莊助、小文吾、現八等各親賜名刀一口,并命令說:&ldquo你們的士卒如有違犯軍法者,可先斬後奏。
對親兵衛和大角也應同賜此刀,可是如今他們不在,因此,将賜給親兵衛和大角之刀暫且交給信乃和現八保存,他日要他們傳達我的旨意。
這樣說是為了表示我的誠心,絕不因為他們不在這裡便等閑視之。
你們要善體此意。
&rdquo他意味深長地如此指示後,六犬士一同拜受奏道:&ldquo恩命勝過微軀,願共盡犬馬之力。
&rdquo辰相和清澄以及直元、貞住和高宗、逸友、良幹、友勝,還有其他武士,凡是受此命者,無不十分欽佩,表示誠惶誠恐地遵命。
這時泷田的東峰萌三、小湊目和船貝六郎等,奉義實主君之命,主仆都全副武裝來到大營,因正在下達軍令,其随從們暫且躲在幕後,等待下令完畢。
母親聽了哭着教導說:&lsquo你可決不能忘記國主的慈恩啊!要終生勤懇地耕種,年貢和服役都應該比别人加倍。
&rsquo這次服軍役我之所以愉快前來,都是出于老人之心願。
因此如被免除軍役回去,母親一定會怨在下沒聽她的話而很生氣。
就請讓在下服完這次的軍役吧!不然母親一定很不安。
&rdquo他這樣哀求着叩頭趴伏在那裡,不肯離去。
清澄見他們都是一片赤誠,難以勸說,便退下去向義成詳細禀奏了阿彌七和墜八等的陳情。
義成很受感動,他說:&ldquo真是匹夫之志不可奪。
然而如将他們放在勇士的隊伍中,倘若不幸因中流矢或流彈喪生,豈不太可憐啦!因此讓他們三個去做烽火台的助手吧。
增松雖尚是童年,但他是洲崎木工三的外孫、荒矶南彌六之後,所以氏姓為矶崎,讓他做助手的頭領。
因此阿彌七和墜八同是增松的監護人,這個渡口的烽火台就由他們掌管吧。
當然起烽火還有原來擔任此職的士卒。
要傳告士兵們,新舊都應該團結一緻。
&rdquo清澄再次領命退下,立即向增松和阿彌七、墜八等傳達了旨意,同時對烽火台的士兵也傳了旨。
阿彌七、增松和墜八這三個人被派去做這個事情自然喜不自禁。
此事逐漸被傳開,三萬五六千名軍兵無不深受感動,他們說:&ldquo仁君在上,畎畝中也有忠義。
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
管領想以烏合的十萬之衆來襲擊,焉能勝臣民一和的我君?&rdquo人人都無不這樣想。
閑話休提,這一天義成主君又對兩位家老辰相和清澄,以及軍師犬阪毛野和防禦使犬冢信乃、犬山道節、犬川莊助、犬田小文吾、犬飼現八等人說:&ldquo我曾想過外國的制度,凡戰鬥之得失無不關系到統帥。
因此其君在任命統帥時,必親手授與節刀(注:相當于中國的尚方寶劍),委以賞罰之權,如漢高祖舉用韓信時就曾有此事。
因此從軍的偏将誤被敵軍擊敗時,作為統帥之罪無不被解職者。
我皇朝早自神代就有此制度,載之于《書紀》。
因此對讨伐國賊的統帥必賜與節刀和驿鈴,用之委以賞罰。
蓋在我朝中葉,從忠文朝臣讨伐将門時,直至近世義貞朝臣讨伐尊氏和直義時,朝廷的法律都是這樣規定的。
然而至于今日舊例被廢除,已無此制度。
多以一隊之戰為主,即使其一隊之将誤被敵擊敗,喪失許多士卒,也不作為統帥之罪。
因此軍令不明、賞罰不正,自恃血氣之勇,而又好名者,動辄身先士卒,不顧軍法,以力戰為本,很少有善用謀略者。
臨事而懼,好謀而成者,是唐山聖人之用心,豈能隻以力戰而為勇?因此我之制度與鄰國的軍法不同。
水戰以我為統帥,陸戰以義通為統帥。
然而水陸的行動,都要服從軍師和防禦使犬士們的指揮。
犬士等如有失誤,必先治我之罪。
犬士們如都有戰功,士卒也應共同領賞。
我素不喜歡殺人,更何況與那兩位管領無怨。
然而定正卻以無理之恨為名,想讨伐我。
我不得已才做此準備。
凡在戰鬥之間,不是對面之敵,不主動進擊,并以不殺為好。
隻以生擒敵之大将為大功,不以殺其頭為大功。
犯者要依法論處。
我要盡快向大家下此軍令。
&rdquo于是他向毛野、信乃、道節、莊助、小文吾、現八等各親賜名刀一口,并命令說:&ldquo你們的士卒如有違犯軍法者,可先斬後奏。
對親兵衛和大角也應同賜此刀,可是如今他們不在,因此,将賜給親兵衛和大角之刀暫且交給信乃和現八保存,他日要他們傳達我的旨意。
這樣說是為了表示我的誠心,絕不因為他們不在這裡便等閑視之。
你們要善體此意。
&rdquo他意味深長地如此指示後,六犬士一同拜受奏道:&ldquo恩命勝過微軀,願共盡犬馬之力。
&rdquo辰相和清澄以及直元、貞住和高宗、逸友、良幹、友勝,還有其他武士,凡是受此命者,無不十分欽佩,表示誠惶誠恐地遵命。
這時泷田的東峰萌三、小湊目和船貝六郎等,奉義實主君之命,主仆都全副武裝來到大營,因正在下達軍令,其随從們暫且躲在幕後,等待下令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