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〇回 犬江仁名揚京師 左京兆恩厚東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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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
然而恣意策劃,如仍未實現所願,則不僅無處洩憤,同時未能中的,更是後悔莫及。
譬如無敵齋的怯懦,是出于其輕浮的本性,被譏之為不知羞恥。
因有自知之明不戰便認輸,雖被恥笑是不争不敵的名诠自性,然而卻勝似想謀害犬江的邪念。
你死了這條心吧!&rdquo他這樣地據理相勸,正告聽了卻生氣地說:&ldquo好啦!好啦!我不求你,你看我的。
&rdquo他說罷立即走開,對有司說關于以鬥笠為的之事,可是政元不聽,因而犬江得以放心,正告也不緻做奸詐的罪人,可以有了面子,乃小人之幸。
後來此話傳至親兵衛耳中,他駭歎地心想:&ldquo那種子島是個小人,雖不足挂齒,但他是否想效仿昔日唐山宋康王,據說每射箭時必以人為靶的那種殘暴?在如今戰國時代的諸侯,性好骁勇者,有賭命運之事,讓一些好後生團團圍坐,中央放個有自動裝置的火槍,把火點燃,讓一個人急速把槍掄起來,有被射出的子彈擊中的,如被擊斃則是薄命,父母親族也不許哀悼。
這樣地屢次賭命運,未被擊斃者則是走運,而加以重用。
這大概是根據《孫子兵法》将應選擇福艾的教導吧!福是走好運,艾是享高壽。
其事雖有所不同,但正告之以鬥笠為靶的,可與之同日而語。
唯有秋筱廣當是瓦礫中之片玉。
其言理義分明,實有君子之風。
真是不辱其祖先〔隐歧廣有〕的賢者。
&rdquo他如此稱贊。
這都是後話。
卻說犬江親兵衛與秋筱将曹廣當、種子島中太正告等一同手持弓箭和火槍走入靶場。
這時一群鴻雁從遙遠的北方雲間往南飛來。
政元在看台上一眼望見,急忙讓近侍跑過去對三個武士說:&ldquo現在有群大雁從那邊飛來,你們把它射下來。
第一箭應該是親兵衛。
二箭和三發由将曹和中太随便射。
&rdquo三士領命一同遙望遠方,無奈鴻雁距離太遠,在箭的射程之外,該如何是好?其中親兵衛若無其事地拿過跟随武士手中的火槍,待雁飛過來時,&ldquo咚&rdquo地放了一聲空槍,雁群受驚四下散開往下飛,親兵衛這時丢下火槍,彎弓搭箭,&ldquo嗖&rdquo地一箭射去,一隻鴻雁應聲而落。
廣當和正告見犬江得手,随着一同彈箭齊發,也射落了兩隻,鮮血塗在地上。
登時廣當和正告的弟子和跟随犬江的武士一同拾起三隻雁在腳上系了各位射手的名牌,通過監賽官拿到看台上。
政元逐個觀看,種子島正告用槍擊落的雁,脖子被擊斷沒有頭,鮮血尚且淋漓不止。
秋筱廣當射落的雁,箭從左翅穿向右背,血迹模糊。
唯有犬江親兵衛射落的那隻雁,隻射穿翅膀,毫未傷身體,在不住悲鳴。
政元檢驗完畢,既高興而又很受感動,對監賽官說:&ldquo汝等有何意見?火槍是近年由海外傳來的武器,尚未聽說有用槍擊落飛鳥的,中太的功夫值得稱贊。
但隻可惜沒了頭,一身不全,不能供貴人進膳。
秋筱将曹家傳的箭法也十分可嘉,可以說與本間孫四郎不相上下。
特别是犬江親兵衛隻穿透翅膀兒,雁身毫未受傷。
雁乃懂禮儀之鳥,因此在天空飛翔時,長幼之序不亂,先來者曰來,後來者日賓,即《呂氏春秋·月令》篇(1)中所說的鴻雁來賓。
在諸侯的貢品中有此禽是取來賓禮讓之意,曾聽儒官這樣說過。
阿仁可能知此意,因而隻将其射落,未予殺傷,這與他的大名仁字相稱,太巧妙啦!更何況起初獵箭射不到飛鳥,他便放空槍,使雁受驚下飛,這種臨機應變更顯露了他的高才,因此廣當和正告才得了手共同奏捷。
所以這次是親兵衛領先,其次是廣當和正告,名次很分明,就無須射小靶的以見勝負了。
正告不願射靶嫌是死物,不料有了活物的飛鳥,也合了他的意願。
将此意轉告三位勇士吧。
&rdquo他如此詳細告谕後,拔去親兵衛所射之雁的箭,一撒手,那隻雁忽然&ldquo嘎嘎&rdquo叫了兩聲,便淩空飛去。
于是兩個監賽官趕忙回到靶場,立即向親兵衛和廣當、正告傳達了君命,而隻有正告不服,回顧門人們說:&ldquo汝等也聽說過,武士身臨戰場,取敵人之首級才算功名。
然而今天恰好相反,擊落了雁首反而落了第三名,我真不走運。
射出弓箭或槍彈所捉到的雁如無傷,則如同無餌所釣之魚。
怎能将碰巧擊中的做第一名?恕我冒昧,實于心不甘。
世間用火槍擊落飛鳥者隻有我一個人,讓人傳至後世評定勝負吧。
秋筱君,走吧!&rdquo他們一同急忙從西門出去。
這時親兵衛謝過監賽官也要退下,而監賽官攔住他說:&ldquo今天還有一項騎馬使槍棒的比賽,太陽已偏西,立即牽馬來,請稍待。
&rdquo沒等他說完,兩個奴仆把馬牽來,讓親兵衛上馬之際,見有八九個奴仆哼呀着搖搖晃晃地擡着個東西從
然而恣意策劃,如仍未實現所願,則不僅無處洩憤,同時未能中的,更是後悔莫及。
譬如無敵齋的怯懦,是出于其輕浮的本性,被譏之為不知羞恥。
因有自知之明不戰便認輸,雖被恥笑是不争不敵的名诠自性,然而卻勝似想謀害犬江的邪念。
你死了這條心吧!&rdquo他這樣地據理相勸,正告聽了卻生氣地說:&ldquo好啦!好啦!我不求你,你看我的。
&rdquo他說罷立即走開,對有司說關于以鬥笠為的之事,可是政元不聽,因而犬江得以放心,正告也不緻做奸詐的罪人,可以有了面子,乃小人之幸。
後來此話傳至親兵衛耳中,他駭歎地心想:&ldquo那種子島是個小人,雖不足挂齒,但他是否想效仿昔日唐山宋康王,據說每射箭時必以人為靶的那種殘暴?在如今戰國時代的諸侯,性好骁勇者,有賭命運之事,讓一些好後生團團圍坐,中央放個有自動裝置的火槍,把火點燃,讓一個人急速把槍掄起來,有被射出的子彈擊中的,如被擊斃則是薄命,父母親族也不許哀悼。
這樣地屢次賭命運,未被擊斃者則是走運,而加以重用。
這大概是根據《孫子兵法》将應選擇福艾的教導吧!福是走好運,艾是享高壽。
其事雖有所不同,但正告之以鬥笠為靶的,可與之同日而語。
唯有秋筱廣當是瓦礫中之片玉。
其言理義分明,實有君子之風。
真是不辱其祖先〔隐歧廣有〕的賢者。
&rdquo他如此稱贊。
這都是後話。
卻說犬江親兵衛與秋筱将曹廣當、種子島中太正告等一同手持弓箭和火槍走入靶場。
這時一群鴻雁從遙遠的北方雲間往南飛來。
政元在看台上一眼望見,急忙讓近侍跑過去對三個武士說:&ldquo現在有群大雁從那邊飛來,你們把它射下來。
第一箭應該是親兵衛。
二箭和三發由将曹和中太随便射。
&rdquo三士領命一同遙望遠方,無奈鴻雁距離太遠,在箭的射程之外,該如何是好?其中親兵衛若無其事地拿過跟随武士手中的火槍,待雁飛過來時,&ldquo咚&rdquo地放了一聲空槍,雁群受驚四下散開往下飛,親兵衛這時丢下火槍,彎弓搭箭,&ldquo嗖&rdquo地一箭射去,一隻鴻雁應聲而落。
廣當和正告見犬江得手,随着一同彈箭齊發,也射落了兩隻,鮮血塗在地上。
登時廣當和正告的弟子和跟随犬江的武士一同拾起三隻雁在腳上系了各位射手的名牌,通過監賽官拿到看台上。
政元逐個觀看,種子島正告用槍擊落的雁,脖子被擊斷沒有頭,鮮血尚且淋漓不止。
秋筱廣當射落的雁,箭從左翅穿向右背,血迹模糊。
唯有犬江親兵衛射落的那隻雁,隻射穿翅膀,毫未傷身體,在不住悲鳴。
政元檢驗完畢,既高興而又很受感動,對監賽官說:&ldquo汝等有何意見?火槍是近年由海外傳來的武器,尚未聽說有用槍擊落飛鳥的,中太的功夫值得稱贊。
但隻可惜沒了頭,一身不全,不能供貴人進膳。
秋筱将曹家傳的箭法也十分可嘉,可以說與本間孫四郎不相上下。
特别是犬江親兵衛隻穿透翅膀兒,雁身毫未受傷。
雁乃懂禮儀之鳥,因此在天空飛翔時,長幼之序不亂,先來者曰來,後來者日賓,即《呂氏春秋·月令》篇(1)中所說的鴻雁來賓。
在諸侯的貢品中有此禽是取來賓禮讓之意,曾聽儒官這樣說過。
阿仁可能知此意,因而隻将其射落,未予殺傷,這與他的大名仁字相稱,太巧妙啦!更何況起初獵箭射不到飛鳥,他便放空槍,使雁受驚下飛,這種臨機應變更顯露了他的高才,因此廣當和正告才得了手共同奏捷。
所以這次是親兵衛領先,其次是廣當和正告,名次很分明,就無須射小靶的以見勝負了。
正告不願射靶嫌是死物,不料有了活物的飛鳥,也合了他的意願。
将此意轉告三位勇士吧。
&rdquo他如此詳細告谕後,拔去親兵衛所射之雁的箭,一撒手,那隻雁忽然&ldquo嘎嘎&rdquo叫了兩聲,便淩空飛去。
于是兩個監賽官趕忙回到靶場,立即向親兵衛和廣當、正告傳達了君命,而隻有正告不服,回顧門人們說:&ldquo汝等也聽說過,武士身臨戰場,取敵人之首級才算功名。
然而今天恰好相反,擊落了雁首反而落了第三名,我真不走運。
射出弓箭或槍彈所捉到的雁如無傷,則如同無餌所釣之魚。
怎能将碰巧擊中的做第一名?恕我冒昧,實于心不甘。
世間用火槍擊落飛鳥者隻有我一個人,讓人傳至後世評定勝負吧。
秋筱君,走吧!&rdquo他們一同急忙從西門出去。
這時親兵衛謝過監賽官也要退下,而監賽官攔住他說:&ldquo今天還有一項騎馬使槍棒的比賽,太陽已偏西,立即牽馬來,請稍待。
&rdquo沒等他說完,兩個奴仆把馬牽來,讓親兵衛上馬之際,見有八九個奴仆哼呀着搖搖晃晃地擡着個東西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