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施虐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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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體驗對于這個姑娘的生活意味着什麼。
克爾凱郭爾這篇小說主要體現的是有意識的精打細算,而更多時候,這種計較是無意識的。
但它同樣是吸引與拒絕、誘惑與失望、鼓舞與貶損、給予快樂與悲痛的遊戲。
第三個特征是剝削對方。
剝削并不一定是一種施虐性的項目,它可能隻是用于有所收獲。
對于施虐性剝削,收獲也可能是一個考慮因素,但它也常常是不切實際的,完全與投入其中的情感不相稱。
對于施虐者,剝削本身就是一種熱情,重點在于體驗到打垮他人的勝利感。
其特有的施虐色彩體現在剝削的手段。
直接或間接地,對方要承受越來越高的要求,而如果他沒有滿足這些要求,就要被迫感到内疚或羞辱。
施虐者總是能為不滿或不公待遇找到正當理由,并在此基礎上變本加厲。
易蔔生的《海達·高布樂》說明了滿足這種要求永遠不可能帶來感激之情,以及這些要求本身通常就産生于傷害對方與把自己置于首位的渴望。
它們可能與物質或性需要或樹立事業有關;它們可能是要求特别關照、排他的愛、無盡的容忍等。
它們并沒有什麼特别具有施虐性的内容:表明施虐的地方在于期望對方無論如何也要充實他情感空虛的生活。
海達·高布樂也能很好地證明這點,她一直抱怨自己的空虛感,想要尋求刺激與興奮感。
這種需要就像吸血鬼一樣,以他人的情感活力為食,通常是完全無意識的。
但也許,它具有追求剝削的本質,是這些要求汲取養分的土壤。
一旦我們意識到其中還同時具有挫傷他人的傾向,就能更清楚地看到這種剝削性質。
要說施虐者從不付出,這是不對的。
在特定情況下,他甚至可能慷慨無私。
典型的施虐并不在于從拒絕給予這個意義上所講的吝啬,而在于具有更活躍的沖動想要挫敗他人&mdash&mdash想要扼殺他人的樂趣和辜負他們的期望,盡管這是無意識的。
對方的任何滿足或愉悅都誘使施虐者以某種方式糟蹋它。
如果對方期待與他見面,他就傾向于悶悶不樂。
如果對方想要發生性關系,他就會性冷淡或陽痿。
他甚至可能不是非要做任何積極的事情不可,或無法做積極的事。
僅是散發憂郁,他的表現就已經令人掃興了。
引用奧爾德斯·赫胥黎[2]的話說就是:&ldquo他什麼都不必做:他隻要表現就足夠了。
隻靠感染,他們就枯萎發黑了。
&rdquo之後他又說:&ldquo多麼高貴優雅的權力意志,多麼含蓄典雅的殘酷行徑!具有感染性的憂郁真是具有驚人的天賦,能挫傷最高昂的興緻,扼殺最具可能的樂趣。
&rdquo 與此同樣重要的是施虐者傾向于貶低和羞辱他人。
他尤為擅長的是看到别人的缺點、發現别人的弱點并指出來。
他憑直覺知道别人的敏感之處以及能傷害的地方在哪裡,而且他傾向于冷酷無情地利用這種直覺去貶損他人。
這可能被合理化為誠實或想要提供幫助;他可能相信自己真心因為懷疑别人的能力或完善而感到煩惱,但如果有人質疑他這些懷疑的誠意,他就會驚慌失措。
它也可能隻是表現為疑心病重。
病人可能會說:&ldquo要是我能相信那個人就好了!&rdquo但是,他在夢中已經把那個人轉化成一切令人惡心的東西,從蟑螂到老鼠,這之後還怎麼可能指望他相信他!換言之,多疑可能隻是一個人在心中貶低另一個人的結果。
而如果施虐者并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貶損态度,他可能隻意識到由此産生的疑心。
這裡看起來更适合說是一種找碴的熱情,而非僅是一種傾向。
他不僅将他的探照燈打在現實的瑕疵上,還極其擅長将自己的缺陷外化,然後由此建立起一種不利于他人的情形。
例如,如果他通過自己的行為使某人心煩意亂,他就會立刻表現出關心,或甚至看不起那個人情緒不穩定。
如果對方因而害怕而沒有完全向他坦白,他就會因為對方保密或說謊而責備對方。
當他想方設法讓對方依賴他時,他又會因為對方的依賴而責備對方。
這種破壞不僅是語言上的問題,還伴随着侮辱行為。
羞辱與貶低性行為可能就是這種表達方式之一。
一旦這些驅力遭到挫折,或一旦局面發生扭轉,讓施虐者覺得自己被控制、被剝削或被鄙視,他就可能處于一陣暴跳如雷的狀态之中。
于是,在他的想象中,任何折磨都不足以打擊這個冒犯者:他可能會踢他、打他,把他剁成肉醬。
這股施虐憤怒也可能反過來被壓抑,并引發一種劇烈恐慌的狀态,或某些軀體機能的紊亂,這些紊亂說明他内心緊張感的增長。
那麼,這些傾向到底是什麼意思?迫使一個人如此殘酷表現的内心需要是什麼?認為施虐傾向是性驅力倒錯表現的看法并沒有現實基礎。
它們的确可以表現在性行為方面。
我們所有人格态度都一定會表現在性方面,正如它們會表現在我們工作方式、步态和筆迹上一樣,施虐傾向也不例外。
許多施虐追求的确帶有某種興奮感,或正如我重申過的,帶着一種引人入勝的熱情。
然而,這些激動或興奮情緒具有性本質的結論,隻是基于任何興奮本身是一種性這個假設,即使是這些情緒并不被感受為性。
但并沒有證據證實這種假設。
從現象學上來看,施虐激情與性放縱這兩種感覺在本質上全然不同。
還有認為,施虐沖動是一種持續存在的嬰兒期傾向,這種主張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因為年幼的孩子常常殘忍地對待動物或更年幼的孩子,而且明顯樂此不疲。
鑒于這種表面上的相似,有人可能會說,這種施虐隻是孩童基本的殘忍行為被精細化的結果。
但事實上,它不僅僅是被精細化:成年施虐者的殘忍是不同類型的。
正如我們所見,它具有顯著的特征,即缺乏孩童那種直率徹底的一面。
孩童的殘忍似乎是對于感覺受壓迫或羞辱的一種相對簡單的反應。
他通過在弱者身上練習複仇來維護自己。
更确切地說,施虐傾向更為複雜,也成長于更為複雜的根基。
并且,像這樣試圖通過直接與早期經驗聯系在一起的方式來解釋施虐特點,都沒有回答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究竟是哪些因素導緻殘忍行為的持續與精化? 上述的每種假設都隻抓住了施虐的一個方面,一個抓住了性,一個抓住了殘忍,卻甚至都沒有解釋這些特征。
埃裡希·弗洛姆的解釋[3]也是如此,盡管他的解釋比其他解釋更接近本質。
弗洛姆認為,施虐者并不想摧毀那個他所依附的人,但因為他無法過自己的生活,所以必須把對方用作一種共生的存在。
這顯然是正确的,但仍然不足以解釋一個人為何會受到強迫性的驅使去破壞别人的生活,或這種破壞為何采取這種形式。
如果我們把施虐視為一種神經症症狀,我們就不能從解釋症狀開始着手,一如往常,我們必須先設法弄清楚産生這種傾向的
克爾凱郭爾這篇小說主要體現的是有意識的精打細算,而更多時候,這種計較是無意識的。
但它同樣是吸引與拒絕、誘惑與失望、鼓舞與貶損、給予快樂與悲痛的遊戲。
第三個特征是剝削對方。
剝削并不一定是一種施虐性的項目,它可能隻是用于有所收獲。
對于施虐性剝削,收獲也可能是一個考慮因素,但它也常常是不切實際的,完全與投入其中的情感不相稱。
對于施虐者,剝削本身就是一種熱情,重點在于體驗到打垮他人的勝利感。
其特有的施虐色彩體現在剝削的手段。
直接或間接地,對方要承受越來越高的要求,而如果他沒有滿足這些要求,就要被迫感到内疚或羞辱。
施虐者總是能為不滿或不公待遇找到正當理由,并在此基礎上變本加厲。
易蔔生的《海達·高布樂》說明了滿足這種要求永遠不可能帶來感激之情,以及這些要求本身通常就産生于傷害對方與把自己置于首位的渴望。
它們可能與物質或性需要或樹立事業有關;它們可能是要求特别關照、排他的愛、無盡的容忍等。
它們并沒有什麼特别具有施虐性的内容:表明施虐的地方在于期望對方無論如何也要充實他情感空虛的生活。
海達·高布樂也能很好地證明這點,她一直抱怨自己的空虛感,想要尋求刺激與興奮感。
這種需要就像吸血鬼一樣,以他人的情感活力為食,通常是完全無意識的。
但也許,它具有追求剝削的本質,是這些要求汲取養分的土壤。
一旦我們意識到其中還同時具有挫傷他人的傾向,就能更清楚地看到這種剝削性質。
要說施虐者從不付出,這是不對的。
在特定情況下,他甚至可能慷慨無私。
典型的施虐并不在于從拒絕給予這個意義上所講的吝啬,而在于具有更活躍的沖動想要挫敗他人&mdash&mdash想要扼殺他人的樂趣和辜負他們的期望,盡管這是無意識的。
對方的任何滿足或愉悅都誘使施虐者以某種方式糟蹋它。
如果對方期待與他見面,他就傾向于悶悶不樂。
如果對方想要發生性關系,他就會性冷淡或陽痿。
他甚至可能不是非要做任何積極的事情不可,或無法做積極的事。
僅是散發憂郁,他的表現就已經令人掃興了。
引用奧爾德斯·赫胥黎[2]的話說就是:&ldquo他什麼都不必做:他隻要表現就足夠了。
隻靠感染,他們就枯萎發黑了。
&rdquo之後他又說:&ldquo多麼高貴優雅的權力意志,多麼含蓄典雅的殘酷行徑!具有感染性的憂郁真是具有驚人的天賦,能挫傷最高昂的興緻,扼殺最具可能的樂趣。
&rdquo 與此同樣重要的是施虐者傾向于貶低和羞辱他人。
他尤為擅長的是看到别人的缺點、發現别人的弱點并指出來。
他憑直覺知道别人的敏感之處以及能傷害的地方在哪裡,而且他傾向于冷酷無情地利用這種直覺去貶損他人。
這可能被合理化為誠實或想要提供幫助;他可能相信自己真心因為懷疑别人的能力或完善而感到煩惱,但如果有人質疑他這些懷疑的誠意,他就會驚慌失措。
它也可能隻是表現為疑心病重。
病人可能會說:&ldquo要是我能相信那個人就好了!&rdquo但是,他在夢中已經把那個人轉化成一切令人惡心的東西,從蟑螂到老鼠,這之後還怎麼可能指望他相信他!換言之,多疑可能隻是一個人在心中貶低另一個人的結果。
而如果施虐者并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貶損态度,他可能隻意識到由此産生的疑心。
這裡看起來更适合說是一種找碴的熱情,而非僅是一種傾向。
他不僅将他的探照燈打在現實的瑕疵上,還極其擅長将自己的缺陷外化,然後由此建立起一種不利于他人的情形。
例如,如果他通過自己的行為使某人心煩意亂,他就會立刻表現出關心,或甚至看不起那個人情緒不穩定。
如果對方因而害怕而沒有完全向他坦白,他就會因為對方保密或說謊而責備對方。
當他想方設法讓對方依賴他時,他又會因為對方的依賴而責備對方。
這種破壞不僅是語言上的問題,還伴随着侮辱行為。
羞辱與貶低性行為可能就是這種表達方式之一。
一旦這些驅力遭到挫折,或一旦局面發生扭轉,讓施虐者覺得自己被控制、被剝削或被鄙視,他就可能處于一陣暴跳如雷的狀态之中。
于是,在他的想象中,任何折磨都不足以打擊這個冒犯者:他可能會踢他、打他,把他剁成肉醬。
這股施虐憤怒也可能反過來被壓抑,并引發一種劇烈恐慌的狀态,或某些軀體機能的紊亂,這些紊亂說明他内心緊張感的增長。
那麼,這些傾向到底是什麼意思?迫使一個人如此殘酷表現的内心需要是什麼?認為施虐傾向是性驅力倒錯表現的看法并沒有現實基礎。
它們的确可以表現在性行為方面。
我們所有人格态度都一定會表現在性方面,正如它們會表現在我們工作方式、步态和筆迹上一樣,施虐傾向也不例外。
許多施虐追求的确帶有某種興奮感,或正如我重申過的,帶着一種引人入勝的熱情。
然而,這些激動或興奮情緒具有性本質的結論,隻是基于任何興奮本身是一種性這個假設,即使是這些情緒并不被感受為性。
但并沒有證據證實這種假設。
從現象學上來看,施虐激情與性放縱這兩種感覺在本質上全然不同。
還有認為,施虐沖動是一種持續存在的嬰兒期傾向,這種主張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因為年幼的孩子常常殘忍地對待動物或更年幼的孩子,而且明顯樂此不疲。
鑒于這種表面上的相似,有人可能會說,這種施虐隻是孩童基本的殘忍行為被精細化的結果。
但事實上,它不僅僅是被精細化:成年施虐者的殘忍是不同類型的。
正如我們所見,它具有顯著的特征,即缺乏孩童那種直率徹底的一面。
孩童的殘忍似乎是對于感覺受壓迫或羞辱的一種相對簡單的反應。
他通過在弱者身上練習複仇來維護自己。
更确切地說,施虐傾向更為複雜,也成長于更為複雜的根基。
并且,像這樣試圖通過直接與早期經驗聯系在一起的方式來解釋施虐特點,都沒有回答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究竟是哪些因素導緻殘忍行為的持續與精化? 上述的每種假設都隻抓住了施虐的一個方面,一個抓住了性,一個抓住了殘忍,卻甚至都沒有解釋這些特征。
埃裡希·弗洛姆的解釋[3]也是如此,盡管他的解釋比其他解釋更接近本質。
弗洛姆認為,施虐者并不想摧毀那個他所依附的人,但因為他無法過自己的生活,所以必須把對方用作一種共生的存在。
這顯然是正确的,但仍然不足以解釋一個人為何會受到強迫性的驅使去破壞别人的生活,或這種破壞為何采取這種形式。
如果我們把施虐視為一種神經症症狀,我們就不能從解釋症狀開始着手,一如往常,我們必須先設法弄清楚産生這種傾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