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對抗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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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表現就像一個驅逐自家門口的乞丐的人,因為乞丐讓他心痛。
他可能真的會淩虐乞丐;他可能非常失常地憤怒拒絕最簡單的要求。
這些便是他的典型行為反應,而且一旦攻擊傾向在分析中漸漸變得不那麼刻闆時,就很容易觀察到這些行為。
實際上,他對于他人的&ldquo溫柔&rdquo的感覺是矛盾複雜的。
他看不起他們的溫柔,這正确無疑,但他也歡迎這種溫柔,因為這使他更容易實現自己的目标。
還能有什麼理由使他常常被依從型人所吸引,就像依從型人常常被他吸引一樣?他的行為反應之所以如此極端,是因為他需要對抗自己心中所有柔情。
&ldquo溫柔&rdquo對這類人來說不僅意味着真情實感、憐憫等,還意味着一切暗示需要和感受的東西,以及依從型人的行為準則。
例如,乞丐那個例子,他萌生了真正的同情心,想要遵從請求,覺得自己應該幫助他們。
但仍有一股更強烈的需要把這些從他身邊推開,結果他不僅拒絕他們,還淩辱他們。
為了融合有分歧的動力,依從類型的人寄希望于愛,而攻擊型人則在認可中尋求可能。
被認可不僅确保他肯定那個他所要求的自我,還有額外的吸引力,使他被别人喜歡,還使他反過來喜歡别人。
因此,由于認可似乎給他提供了解決沖突的方法,所以成了他用來補救的海市蜃樓。
他鬥争的内在邏輯大體等同于依從型中的情況,因而這裡隻需要簡單說明一下。
對于攻擊型人,任何同情心,或表現&ldquo良好&rdquo的義務、或依從态度,都與他建立的整個生活結構格格不入,還會動搖它的基礎。
再者,這些對立傾向的出現會使他面對自己的基本沖突,因而會摧毀他小心翼翼培育出來的體制&mdash&mdash這個體制是為了統一性。
結果就是,壓抑溫柔傾向加強了攻擊傾向,使攻擊傾向更具有強迫性。
現在,如果我們說的兩種類型在我們心中都栩栩如生,我們就能看到,他們代表着截然相反的兩種極端:一方所渴望的正好是另一方所厭惡的;一方不得不喜歡每個人,而另一方視所有人為潛在的敵人;一方竭盡全力避免紛争,另一方發現搏鬥是他的天性;一方依附于恐懼與無助,另一方試圖消除它們;一方趨于人文理想,雖然是神經症性的,而另一方走向明争暗鬥的人生哲學。
但兩種行為模式都始終不具有選擇性的,而是具有強迫且不容變通的,這都取決于内心的種種需要,他們都無法達成中間立場。
現在我們要繼續描述我們逐步讨論過的這些類型。
我們開始隻是發現基本沖突所涉及的地方,而且目前已經看到,基本沖突作為主導性傾向,作用于兩種不同類型的兩個方面。
現在我們必須做的是描述一個人,在他身上,有兩組相反的态度和價值觀在共同起作用。
這不是清清楚楚嗎?這樣的人,不屈不撓地受到兩種方法截然相反的驅使,以至于難以動彈,事實是他會分裂,會癱瘓到完全失去活動能力。
正是他消除其中一方的努力,将他推入我們所描述的這種或那種類型,這是他嘗試解決自己沖突的途徑之一。
在這種情況中,像榮格那樣,論及單方面畸形發展是完全不充分的,這最多是一種在形式上正确的論述。
但是,由于是基于一種動力相關謬見,所以在含義上是錯誤的。
榮格的出發點是片面的,認為在治療過程中,醫生必須幫助病人接受自己的對立面。
我們就會問:這怎麼可能呢?病人不可能會接受自己的對立面,他至多隻能意識到它而已。
如果榮格期望通過這一措施使病人成為一個完整的人,那我們要說,這個措施當然是最終整合人格所需要的,但這本質上隻意味着讓病人學會面對自己當前意欲回避的沖突而已。
榮格沒有正确評估到的是神經症傾向的強迫性質。
親近他人與對抗他人之間并不隻是懦弱與強大的區别&mdash&mdash或者是榮格說的女性氣質與男子氣概。
我們所有人都具備依從和攻擊的潛力。
而且,如果一個人沒有受到強迫性的驅使而相當拼命地掙紮,他也能夠達成一定的整合。
然而,一旦兩種行為模式都是神經症性的,則都會損害我們的成長。
兩個不滿意的東西加在一起,并不會産生一個令人滿意的整體,兩種相互矛盾的東西也無法制造一個和諧的統一體。
*** [1]參見第十二章,施虐傾向。
他可能真的會淩虐乞丐;他可能非常失常地憤怒拒絕最簡單的要求。
這些便是他的典型行為反應,而且一旦攻擊傾向在分析中漸漸變得不那麼刻闆時,就很容易觀察到這些行為。
實際上,他對于他人的&ldquo溫柔&rdquo的感覺是矛盾複雜的。
他看不起他們的溫柔,這正确無疑,但他也歡迎這種溫柔,因為這使他更容易實現自己的目标。
還能有什麼理由使他常常被依從型人所吸引,就像依從型人常常被他吸引一樣?他的行為反應之所以如此極端,是因為他需要對抗自己心中所有柔情。
&ldquo溫柔&rdquo對這類人來說不僅意味着真情實感、憐憫等,還意味着一切暗示需要和感受的東西,以及依從型人的行為準則。
例如,乞丐那個例子,他萌生了真正的同情心,想要遵從請求,覺得自己應該幫助他們。
但仍有一股更強烈的需要把這些從他身邊推開,結果他不僅拒絕他們,還淩辱他們。
為了融合有分歧的動力,依從類型的人寄希望于愛,而攻擊型人則在認可中尋求可能。
被認可不僅确保他肯定那個他所要求的自我,還有額外的吸引力,使他被别人喜歡,還使他反過來喜歡别人。
因此,由于認可似乎給他提供了解決沖突的方法,所以成了他用來補救的海市蜃樓。
他鬥争的内在邏輯大體等同于依從型中的情況,因而這裡隻需要簡單說明一下。
對于攻擊型人,任何同情心,或表現&ldquo良好&rdquo的義務、或依從态度,都與他建立的整個生活結構格格不入,還會動搖它的基礎。
再者,這些對立傾向的出現會使他面對自己的基本沖突,因而會摧毀他小心翼翼培育出來的體制&mdash&mdash這個體制是為了統一性。
結果就是,壓抑溫柔傾向加強了攻擊傾向,使攻擊傾向更具有強迫性。
現在,如果我們說的兩種類型在我們心中都栩栩如生,我們就能看到,他們代表着截然相反的兩種極端:一方所渴望的正好是另一方所厭惡的;一方不得不喜歡每個人,而另一方視所有人為潛在的敵人;一方竭盡全力避免紛争,另一方發現搏鬥是他的天性;一方依附于恐懼與無助,另一方試圖消除它們;一方趨于人文理想,雖然是神經症性的,而另一方走向明争暗鬥的人生哲學。
但兩種行為模式都始終不具有選擇性的,而是具有強迫且不容變通的,這都取決于内心的種種需要,他們都無法達成中間立場。
現在我們要繼續描述我們逐步讨論過的這些類型。
我們開始隻是發現基本沖突所涉及的地方,而且目前已經看到,基本沖突作為主導性傾向,作用于兩種不同類型的兩個方面。
現在我們必須做的是描述一個人,在他身上,有兩組相反的态度和價值觀在共同起作用。
這不是清清楚楚嗎?這樣的人,不屈不撓地受到兩種方法截然相反的驅使,以至于難以動彈,事實是他會分裂,會癱瘓到完全失去活動能力。
正是他消除其中一方的努力,将他推入我們所描述的這種或那種類型,這是他嘗試解決自己沖突的途徑之一。
在這種情況中,像榮格那樣,論及單方面畸形發展是完全不充分的,這最多是一種在形式上正确的論述。
但是,由于是基于一種動力相關謬見,所以在含義上是錯誤的。
榮格的出發點是片面的,認為在治療過程中,醫生必須幫助病人接受自己的對立面。
我們就會問:這怎麼可能呢?病人不可能會接受自己的對立面,他至多隻能意識到它而已。
如果榮格期望通過這一措施使病人成為一個完整的人,那我們要說,這個措施當然是最終整合人格所需要的,但這本質上隻意味着讓病人學會面對自己當前意欲回避的沖突而已。
榮格沒有正确評估到的是神經症傾向的強迫性質。
親近他人與對抗他人之間并不隻是懦弱與強大的區别&mdash&mdash或者是榮格說的女性氣質與男子氣概。
我們所有人都具備依從和攻擊的潛力。
而且,如果一個人沒有受到強迫性的驅使而相當拼命地掙紮,他也能夠達成一定的整合。
然而,一旦兩種行為模式都是神經症性的,則都會損害我們的成長。
兩個不滿意的東西加在一起,并不會産生一個令人滿意的整體,兩種相互矛盾的東西也無法制造一個和諧的統一體。
*** [1]參見第十二章,施虐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