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神經症沖突的辛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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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公正的;這是一種輕視;我的想法更好。

    第三,兩種方向的傾向都是強迫性的。

    即使他在理智上感覺自己的要求過分,或感覺到依賴的存在與實質,他也不情願改變這些因素。

    要改變這些因素需要相當多的精神分析工作。

    他被強制性動力兩面夾擊,失去控制:他不可能放棄任何一種需要,這些需要都是迫切的心理需要。

    但是,沒有哪一種需要是他所真心需要或尋求的。

    他既不想剝削,也不想順從,事實上,他鄙視這些傾向。

    不管怎樣,這種情勢對于理解神經症沖突具有深遠的意義,它意味着沒有哪個決策是切實可行的。

     另一個例證也是如此。

    一個自由職業設計師正從一個好朋友那裡偷錢。

    偷竊并沒有正當的外部理由,雖然他需要錢,而朋友也樂意給他錢(他以前有時也會給朋友錢)。

    他的偷竊行為之所以特别令人吃驚,是因為他是個注重友誼的正人君子。

     這件事的根本原因在于下面這個沖突。

    他對于愛有明顯的神經症需要,尤其是渴望在所有問題上得到關懷。

    像這樣低劣的手段帶有剝削他人的無意識動力,他這麼做是試圖在被他人喜愛的同時又威脅他人。

    這些傾向本身就已經使他想要接受幫助與支持。

    但他還發展出一種極端的無意識的傲慢态度,其中涉及與此對應的脆弱自尊。

    别人應該對為他服務感到榮幸,而開口求助對他來說是種侮辱。

    他厭惡被迫提出要求,而對于獨立和自力更生的強烈渴望加劇了這種厭惡,使他無法忍受要承認自己有所需求,或無法忍受把自己置于義務之下。

    所以他可以取,而不可以受。

     這裡沖突的内容與第一個例子不同,但基本特征是一樣的。

    并且任何其他神經症沖突的例子都表現出沖突動力的不相容性,以及它們的無意識和強迫性本質,這些沖突動力總是使他們不可能在矛盾問題之間做出選擇。

     正常沖突與神經症沖突的界限模糊,那麼它們的差異基本在于:相對于正常人,對于神經症患者來說,彼此沖突的問題之間的懸殊更大。

    前者必須在兩種行為模式之間做選擇,任何一種模式在相當整合的人格框架中都是切實可行的。

    用圖形來說就是,不同沖突方向隻偏離90度或更小,而神經症患者所面對的卻可能是180度。

     在意識上,二者也有程度上的差異。

    正如克爾凱郭爾[3]所說的:&ldquo真實生活太多元化了,以至于不能僅靠展示諸如完全有意識和完全無意識的絕望這樣的抽象對比來描繪。

    &rdquo然而,我們大可以說:正常沖突可以完全是有意識的;神經症沖突的所有基本要素都往往是無意識的。

    盡管一個正常人可能沒有意識到自己的沖突,但隻需要相對很小的幫助,他就可以認識到沖突,可是,這些産生神經症沖突的基本傾向被深深壓抑,就隻能靠克服巨大阻力才能挖掘出來。

     正常沖突是關于兩種具有可能性的現實抉擇,兩種都是他真的覺得合心意的選擇,或是關于兩種信念的抉擇,兩種信念都是他真心看重的。

    因此,他有可能做出切實可行的選擇,盡管可能很難,還需要他有所放棄。

    沉沒于沖突中的神經症患者,無法自由選擇,他受到兩股方向相反、勢力相當的強制性動力的驅使,哪個方向都不想去。

    因此,從一般意義上來說,他不可能做出選擇。

    他舉步維艱,找不到出路。

    隻有通過處理相關的神經症傾向,才可能消除這種沖突,隻有通過極力改善他與自己、他人的關系,才能完全擺脫這些傾向。

     正是這些特征導緻了神經症沖突的辛酸。

    它們不僅難以識别,不僅使人感到無助,還具有一種令當事人恐懼不已的破壞性動力。

    除非我們認識到這些特征,并牢記于心,我們才可能弄清患者所竭力嘗試的各種解決途徑[4],而這正是神經症的主要構成部分。

     *** [1]對于隻是對環境壓力遲鈍的正常人,像哈裡·福斯迪克的《作為一個真正的人》會很有幫助。

     [2]參見第十章,人格的貧乏。

     [3]索倫·克爾凱郭爾,《緻死的疾病》,普林斯頓大學出版社,1941年。

     [4]關于神經症患者擺脫沖突所做的努力,我會通篇使用&ldquo解決(solve)&rdquo這個詞。

    由于他無意識地否認它們的存在,因而嚴格地說,他沒有嘗試&ldquo消除(resolve)&rdquo它們。

    他無意識的努力是針對&ldquo解決&rdquo他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