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神經症沖突的辛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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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說的是:有沖突并不意味着有神經症。
總有某個時刻,我們的渴望,我們的心情,我們的信念不可避免會與周圍人發生碰撞。
正如我們自身與環境之間的沖突是平常事一樣,我們自身内部的沖突也是人生不可或缺的部分。
動物的行為絕大部分取決于本能。
交配、養育後代、覓食、防禦危險等多多少少都是有明确規則,并超越個體抉擇的。
與動物不同,人類有能力做選擇,也不得不做決定,這既是人類的特權,也是人類的負擔。
我們或許不得不在各種背道而馳的願望中做出決定。
譬如,我們在想獨處的同時也想和朋友在一起;我們既想學醫也想學音樂。
或者,願望與義務之間存在沖突:當有人遇到困難需要我們照顧時,我們可能想要跟愛人在一起。
我們可能一分為二,既渴望與他人一緻,又覺得應該表達反對意見。
最後,我們還可能陷入兩種價值觀的沖突之中,例如我們認為應該在戰時接受危險任務,同時又覺得自己負有家庭責任。
這些沖突的類型、範圍和強度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我們所生活的文化環境。
如果這種文化是一條穩定、傳統的界限,那我們的選擇将是有限的,個體可能面臨的沖突的範圍也是狹窄的。
即使如此,我們的生活還是時刻面臨着沖突。
忠孝也許不能兩全;個人期望可能與集體利益沖突。
如果這種文化處于快速變遷的階段,那麼就還兼有高度矛盾的價值觀和變化多端的生活方式,個體必須做的抉擇也是多種多樣且困難重重的。
他可以随波逐流,也可以特立獨行,可以好交際,也可以避世隐居,可以崇尚成功,也可以嗤之以鼻,可以嚴格教育小孩,也可以讓他們無拘無束地成長;他可以相信衡量男女的道德标準是不同的,也可以認為在這個問題上應該一視同仁,可以把性關系視為人類親密關系的表達,也可以認為它完全與愛無關;他可以鼓勵種族歧視,也可以堅持人類價值獨立于膚色或鼻型的立場,等等。
毫無疑問,生活在我們的文化中,人們不得不常常做這些抉擇,因而我們也能預料到其實這些沖突非常普遍。
但令人震驚的是,很多人并沒有意識到這些沖突,因此也沒有明确要解決它們。
那些身處沖突中的人常常飄忽不定,讓自己被各種偶發事件所左右。
他們不知道自己的立場;他們不知道自己在妥協;他們不知道自己陷入矛盾之中。
我這裡指的是正常人,既不是凡人,也不是完人,而隻是指那些沒有神經症的人。
那麼,必然存在某些前提條件使我們意識到矛盾問題,使我們在此基礎上做抉擇。
這些前提有四層。
我們必須意識到我們的願望是什麼,或進一步說,必須知道我們的感受是什麼。
我們是否真的喜歡這個人,還是隻是以為自己喜歡這個人?我們是否真的為父母去世而傷心,還是隻是走走過場?我們真的想當一名律師或醫生,還是隻是因為它是一個名利雙收的職業?我們是否真的想讓我們的孩子幸福和獨立,還是隻是空口言?你會驚訝于自己難以回答如此簡單的問題,這也就是說,我們并不知道自己的真實感受和渴望。
由于沖突總是與信念、信仰或道德價值休戚相關,所以識别沖突的前提條件是我們要發展出一套屬于自己的價值觀。
接收來的觀念并不是我們自己的認知,其力量也不足以制造沖突,或是作為我們決策的指導原則。
一旦接收到新的影響,這些觀念就很容易因為其他信念而遭摒棄。
如果我們隻采納自己環境中的價值觀,那麼,為了我們利益最大化而本應出現的沖突就不會出現。
例如,如果一個兒子從不質疑狹隘父親的智慧,那麼當父親要求他進入一行不是他自己選的職業時,他也不會有什麼沖突。
一個已婚男子與另一個女人相愛,其實是有沖突的,但若他自己還沒有建立起與婚姻含義有關的信念,他就隻是會與世沉浮,而不會面積極對沖突然後做出應有的選擇。
即使我們意識到這種沖突,我們也必須選擇或者放棄相互矛盾的兩個問題中的某一個。
但能夠明确且有意識地放棄是很罕見的,因為我們的感覺與信仰混亂不清,還可能是因為,歸根結底,大多數人的安全感和幸福感還不足以有所放棄。
最後,做抉擇的前提條件是要有為此承擔責任的意願和能力。
這包括做出錯誤抉擇的風險,以及願意承受後果而不推脫給他人。
其中涉及&ldquo這是我的選擇,這是我做的事&rdquo的感受,以及要比現在很多人擁有更多内部力量和獨立性。
盡管不願承
總有某個時刻,我們的渴望,我們的心情,我們的信念不可避免會與周圍人發生碰撞。
正如我們自身與環境之間的沖突是平常事一樣,我們自身内部的沖突也是人生不可或缺的部分。
動物的行為絕大部分取決于本能。
交配、養育後代、覓食、防禦危險等多多少少都是有明确規則,并超越個體抉擇的。
與動物不同,人類有能力做選擇,也不得不做決定,這既是人類的特權,也是人類的負擔。
我們或許不得不在各種背道而馳的願望中做出決定。
譬如,我們在想獨處的同時也想和朋友在一起;我們既想學醫也想學音樂。
或者,願望與義務之間存在沖突:當有人遇到困難需要我們照顧時,我們可能想要跟愛人在一起。
我們可能一分為二,既渴望與他人一緻,又覺得應該表達反對意見。
最後,我們還可能陷入兩種價值觀的沖突之中,例如我們認為應該在戰時接受危險任務,同時又覺得自己負有家庭責任。
這些沖突的類型、範圍和強度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我們所生活的文化環境。
如果這種文化是一條穩定、傳統的界限,那我們的選擇将是有限的,個體可能面臨的沖突的範圍也是狹窄的。
即使如此,我們的生活還是時刻面臨着沖突。
忠孝也許不能兩全;個人期望可能與集體利益沖突。
如果這種文化處于快速變遷的階段,那麼就還兼有高度矛盾的價值觀和變化多端的生活方式,個體必須做的抉擇也是多種多樣且困難重重的。
他可以随波逐流,也可以特立獨行,可以好交際,也可以避世隐居,可以崇尚成功,也可以嗤之以鼻,可以嚴格教育小孩,也可以讓他們無拘無束地成長;他可以相信衡量男女的道德标準是不同的,也可以認為在這個問題上應該一視同仁,可以把性關系視為人類親密關系的表達,也可以認為它完全與愛無關;他可以鼓勵種族歧視,也可以堅持人類價值獨立于膚色或鼻型的立場,等等。
毫無疑問,生活在我們的文化中,人們不得不常常做這些抉擇,因而我們也能預料到其實這些沖突非常普遍。
但令人震驚的是,很多人并沒有意識到這些沖突,因此也沒有明确要解決它們。
那些身處沖突中的人常常飄忽不定,讓自己被各種偶發事件所左右。
他們不知道自己的立場;他們不知道自己在妥協;他們不知道自己陷入矛盾之中。
我這裡指的是正常人,既不是凡人,也不是完人,而隻是指那些沒有神經症的人。
那麼,必然存在某些前提條件使我們意識到矛盾問題,使我們在此基礎上做抉擇。
這些前提有四層。
我們必須意識到我們的願望是什麼,或進一步說,必須知道我們的感受是什麼。
我們是否真的喜歡這個人,還是隻是以為自己喜歡這個人?我們是否真的為父母去世而傷心,還是隻是走走過場?我們真的想當一名律師或醫生,還是隻是因為它是一個名利雙收的職業?我們是否真的想讓我們的孩子幸福和獨立,還是隻是空口言?你會驚訝于自己難以回答如此簡單的問題,這也就是說,我們并不知道自己的真實感受和渴望。
由于沖突總是與信念、信仰或道德價值休戚相關,所以識别沖突的前提條件是我們要發展出一套屬于自己的價值觀。
接收來的觀念并不是我們自己的認知,其力量也不足以制造沖突,或是作為我們決策的指導原則。
一旦接收到新的影響,這些觀念就很容易因為其他信念而遭摒棄。
如果我們隻采納自己環境中的價值觀,那麼,為了我們利益最大化而本應出現的沖突就不會出現。
例如,如果一個兒子從不質疑狹隘父親的智慧,那麼當父親要求他進入一行不是他自己選的職業時,他也不會有什麼沖突。
一個已婚男子與另一個女人相愛,其實是有沖突的,但若他自己還沒有建立起與婚姻含義有關的信念,他就隻是會與世沉浮,而不會面積極對沖突然後做出應有的選擇。
即使我們意識到這種沖突,我們也必須選擇或者放棄相互矛盾的兩個問題中的某一個。
但能夠明确且有意識地放棄是很罕見的,因為我們的感覺與信仰混亂不清,還可能是因為,歸根結底,大多數人的安全感和幸福感還不足以有所放棄。
最後,做抉擇的前提條件是要有為此承擔責任的意願和能力。
這包括做出錯誤抉擇的風險,以及願意承受後果而不推脫給他人。
其中涉及&ldquo這是我的選擇,這是我做的事&rdquo的感受,以及要比現在很多人擁有更多内部力量和獨立性。
盡管不願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