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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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出發點是什麼,不管有多迂回曲折,我們最終必須得出&mdash&mdash人格紊亂是精神疾病的源頭。

    同樣,幾乎對于其他所有心理學發現,我們都可以這麼說:這其實是一項再發現。

    各個時代下的詩人和哲學家都知道,淪為精神紊亂受害者的人,絕不是内心平靜、頭腦清醒的人,而是那些被内心沖突所折磨的人。

    用現代的話說,每一種神經症,不管症狀表現是什麼,都是一種人格性神經症。

    因此,我們在理論與實踐上的努力必須針對神經症人格結構。

     實際上,弗洛伊德的開拓性工作也日益聚焦在神經症上,盡管他的遺傳學取向使他無法把這個問題闡釋得清楚明确。

    但有些學者一直緻力發展弗洛伊德的研究工作,尤其是弗朗茨·亞曆山大、奧托·蘭克、威爾海姆·賴希和哈羅德·舒茲漢克,他們更清晰明确地界定了這個概念。

    然而,他們都不贊成有關這種人格結構的确切性質與動力。

     我的出發點本來就有所不同。

    弗洛伊德對于女性心理的假設使我開始思考文化因素的作用。

    文化因素明顯影響了我們關于男子氣或女子氣的觀念,對于弗洛伊德亦是如此,正是因為他沒有考慮到這些因素,才得出了某些錯誤的結論。

    我對這一主題研究了15年有餘。

    在某種程度上,這得益于與埃裡希·弗洛姆的交往,他在社會學與精神分析學方面知識淵博,由此我愈加注意到,社會因素的意義遠遠不隻停留在女性心理學上。

    1932年,我來到美國,這些看法便得到了證實。

    那時我發現,這個國家的人,在态度和神經症的諸多方面,都與歐洲國家的人不同,而隻有文化差異能解釋這一點。

    最後,我在《我們時代的神經症人格》中闡述了我的觀點。

    其主要論點是神經症産生于文化因素,更具體說就是,神經症産生于人類人際關系的紊亂。

     在完成《我們時代的神經症人格》的前些年,我走的是另一條研究路徑,這條路徑在邏輯上是沿着早期理論假設的,它圍繞的問題是神經症的驅動力。

    弗洛伊德第一個指出,這些驅動力是一種強迫性動力。

    他認為這些動力在本質上是一種本能,目的在于滿足,無法忍受挫折。

    因而他相信,它們并不限于神經症本身,而是作用于所有人類。

    然而,如果神經症是失調的人際關系的産物,弗洛伊德的這個假設就不可能站得住腳。

    簡單說,我在這一點上的觀點是這樣的:強迫性的動力是神經症所特有的動力;它們産生于孤立感、無助感、恐懼和敵意,還反映了在這些感受下應對世界的方式;它們的主要目的不是滿足,而是安全;它們之所以具有強迫性這個特征,是因為背後暗藏着焦慮。

    其中有兩種動力&mdash&mdash對愛和權力的神經症追求,在減緩焦慮方面最為突出,我在《我們時代的神經症人格》中詳細探讨過。

     盡管弗洛伊德所教導的基本原理我仍銘記于心,但那時我卻意識到,自己在這方面的探索已經使我與弗洛伊德背道而馳。

    如果被弗洛伊德視為本能的諸多動機都是文化決定因素,如果弗洛伊德所說的力比多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種對愛的神經症需要,這種需要産生于焦慮,其目的是與他人在一起時感到安全,那麼力比多理論就再也站不住腳了。

    童年經曆依然重要,但它們對于我們生活的影響便會表現為另一番景象,理論上的其他差異也就難免接踵而來。

    因此,我必須在自己心中弄清楚,對于弗洛伊德,我的立場究竟是什麼。

    由此澄清的結果便是《精神分析的新方向》。

     在此期間,我繼續探索了神經症的驅動力。

    我把強迫性動力稱為神經症傾向,并在我下一本書中描述了其中10種。

    那個時候,我還認識到神經症人格結構具有核心意義。

    我把它當作一種由許多彼此相互作用的微觀世界所形成的宏觀世界,每個微觀世界的中心就是一種神經症傾向。

    這個神經症理論具有實際用途。

    如果精神分析主要不在于将我們現有的困難與我們過去的經曆聯系在一起,而在于解讀我們既有人格中種種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