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神經症内疚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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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一個本性不安并不惜魚死網破的動物。
如果病人特别害怕某些東西被揭露,或者做了什麼自感會遭到反對的事情,他們可能把強烈的控訴強加于分析師身上。
不同于絕望壓力下的控訴,這種攻擊可能是盲目的。
之所以發出強烈的控訴并非因為他們認為這是适當的,純粹是由于他們感到需要避開一種迫在眉睫的危險,不管采用什麼方式。
然而,它們可能附帶着真正的責備,但大體還是誇張且充滿幻想的。
神經症患者内心深處并不相信它們,也不指望它們能得到重視,并且若有誰重視了&mdash&mdash諸如嚴肅地辯解或表現出受傷的迹象,他們反而會非常震驚。
如果我們認識到害怕譴責是神經症結構中固有的組分,并進一步地認識到應對這種恐懼的方式,那麼我們就能理解,為何從表面上看,這方面的情況總是矛盾重重。
有一個神經症患者,他經常無法恰當地表達合理的批評意見,盡管他充滿了強烈的指控沖動。
每次他丢了東西之後,即使确信是女仆偷了,他也完全不知如何指責她,或甚至是無法抗議她不按時準備晚餐。
他所表達出來的控訴,總是顯得不怎麼真實、不切題、帶有謬誤的色彩、不正當合理或者完全是異想天開。
作為一個病人,他可能有能力合理地抨擊分析師毀了他,卻無法誠摯地抗議分析師抽煙的不良習慣。
這些公開的譴責方式往往不足以釋放所有累積下來的怨憤。
為此,他們可能會采取間接的方式&ldquo神不知鬼不覺&rdquo地表達怨憤。
有些是無意中表現出來,有些是指桑罵槐,例如一個女人可能在怨恨丈夫的時候呵斥仆人,或一般轉移到環境或命運上。
這些方式是一種安全閥門,但其本身并非神經症所特有的。
神經症所特有的間接且無意識的表達方式是&ldquo受苦&rdquo。
通過受苦,神經症患者可能将自己當作一個活生生的譴責對象。
一個妻子因為丈夫回家晚而生病了,這就比當衆大吵大鬧能更有效地表達她的恨意,并且還能得到好處,使她成為自己眼中的無辜受害者。
受苦究竟能在何種程度上表達譴責取決于譴責他人的抑制作用。
如果恐懼不是太強烈,受苦就可能表現得較為戲劇化,伴随着一般性的公開指責:&ldquo看,你讓我如此痛苦。
&rdquo事實上,受苦是譴責得以表達的第三種條件,因為這可以使譴責顯得正當合理。
這也與得到愛的方式存在密切聯系,這些方式我們已經讨論過了;同時,訴諸痛苦還可用于懇求同情和勒索愛以補償傷害。
表達譴責的抑制作用越嚴重,痛苦就顯露得越少。
這甚至可能使神經症患者不願意别人注意到他正在遭受痛苦。
總之,我們發現他在表露自己的痛苦這方面的變化最大。
因為神經症患者方方面面都受到恐懼的困擾,所以他始終徘徊于控訴與自責之間。
結果之一就是,他永遠沒有辦法确定自己是否有權批評别人,是否有權考慮自己被冤枉。
他的經驗讓他記得或知道,他的控訴總是得不到現實的擔保,而隻是出于自身非理性的反應。
這一點也使他很難認識到自己是否真的被冤枉,從而妨礙了他在必要的時候采取堅定的立場。
觀察者傾向于把所有這些表現解釋為強烈内疚感的表達方式。
這并不意味着觀察者是神經症的,而意味着觀察者和神經症患者的思想感受都受社會文化的影響。
要理解決定我們對待内疚感的态度的文化影響,就必須考慮一些曆史、文化和哲學問題,而這遠遠超出了本書的範圍。
但即使打算完全跳過這個問題,至少也有考察一下基督教觀念的道德影響的必要。
内疚感相關讨論可以大緻總結如下。
如果一個神經症患者陷入了自責或内疚的泥淖,第一個疑問不應是&ldquo他到底在内疚什麼?&rdquo而應是&ldquo這種自責的态度的功能可能是什麼?&rdquo我們既已發現的主要功能有:表達之于他人反對的恐懼;防禦這種恐懼;禁止自己譴責他人。
弗洛伊德以及追随他的大多數精神分析師都傾向于把内疚視為一種終極動機,這反映出他們那個時代的觀念。
弗洛伊德意識到了内疚感來自恐懼,因為他認為恐懼有助于&ldquo超我&rdquo的産生,而超我負責内疚感;但他傾向于認為,道德要求和内疚感一旦形成,就起着一個基本手段的作用。
再者,精神分析表明,即使我們學會了以内疚感應對道德壓力,也接受了種種道德标準,這内疚感背後的動機&mdash&mdash盡管可能隻是微妙且間接的&mdash&mdash也不過是之于行為後果的直接恐懼。
如果内疚感本身确實不是一種終極動力,那就有必要修訂某些精神分析理論,那些理論據以成立的基礎是内疚感(尤其是那些彌散性的内疚感,弗洛伊德暫時稱之為&ldquo無意識内疚感&rdquo)對于形成神經症具有巨大的影響。
我隻提三個最重要的這類理論:&ldquo負性治療反應&rdquo,主張病人情願繼續病着,是因為他無意識的内疚感[5];&ldquo超我&rdquo作為一種内在結構對自我施以懲罰;道德受虐狂,把自讨苦吃歸因于懲罰的需求。
*** [1]弗洛伊德:《哀痛與憂郁症》(《文集》第四卷,第152&mdash170頁);卡爾·亞伯拉罕:《&ldquo力比多&rdquo發展史的分析報告》(精神分析出版)。
[2]類似于榮格所說的&ldquo人格面具&rdquo。
[3]如果這種願望被解釋(就像弗朗茨·亞曆山大在《總體人格的精神分析》中所做的那樣)為一種受罰的需要,因為他對上級有攻擊沖動,那這個病人會欣然接受這種解釋,因為這樣一來,分析師有效地幫助他避免面對種種事實:他有必要為自己做主,他害怕為自己做主,他為自己的害怕感到惱火。
分析師更讓他覺得自己是一個多麼高尚的人,才會為對抗上級的種種惡念而煩惱不已,因而通過給這些惡念賦予高道德标準的榮譽,加劇了他本來就存在的受虐動力。
[4]這段及其他段落參見埃裡希·弗洛姆在《權威與家庭》中的研究,馬克思·霍克海默版本(1936年)。
[5]參見霍妮的《負性治療反應問題》,載于《精神分析學季刊》第5期(1936年),第29&mdash45頁。
如果病人特别害怕某些東西被揭露,或者做了什麼自感會遭到反對的事情,他們可能把強烈的控訴強加于分析師身上。
不同于絕望壓力下的控訴,這種攻擊可能是盲目的。
之所以發出強烈的控訴并非因為他們認為這是适當的,純粹是由于他們感到需要避開一種迫在眉睫的危險,不管采用什麼方式。
然而,它們可能附帶着真正的責備,但大體還是誇張且充滿幻想的。
神經症患者内心深處并不相信它們,也不指望它們能得到重視,并且若有誰重視了&mdash&mdash諸如嚴肅地辯解或表現出受傷的迹象,他們反而會非常震驚。
如果我們認識到害怕譴責是神經症結構中固有的組分,并進一步地認識到應對這種恐懼的方式,那麼我們就能理解,為何從表面上看,這方面的情況總是矛盾重重。
有一個神經症患者,他經常無法恰當地表達合理的批評意見,盡管他充滿了強烈的指控沖動。
每次他丢了東西之後,即使确信是女仆偷了,他也完全不知如何指責她,或甚至是無法抗議她不按時準備晚餐。
他所表達出來的控訴,總是顯得不怎麼真實、不切題、帶有謬誤的色彩、不正當合理或者完全是異想天開。
作為一個病人,他可能有能力合理地抨擊分析師毀了他,卻無法誠摯地抗議分析師抽煙的不良習慣。
這些公開的譴責方式往往不足以釋放所有累積下來的怨憤。
為此,他們可能會采取間接的方式&ldquo神不知鬼不覺&rdquo地表達怨憤。
有些是無意中表現出來,有些是指桑罵槐,例如一個女人可能在怨恨丈夫的時候呵斥仆人,或一般轉移到環境或命運上。
這些方式是一種安全閥門,但其本身并非神經症所特有的。
神經症所特有的間接且無意識的表達方式是&ldquo受苦&rdquo。
通過受苦,神經症患者可能将自己當作一個活生生的譴責對象。
一個妻子因為丈夫回家晚而生病了,這就比當衆大吵大鬧能更有效地表達她的恨意,并且還能得到好處,使她成為自己眼中的無辜受害者。
受苦究竟能在何種程度上表達譴責取決于譴責他人的抑制作用。
如果恐懼不是太強烈,受苦就可能表現得較為戲劇化,伴随着一般性的公開指責:&ldquo看,你讓我如此痛苦。
&rdquo事實上,受苦是譴責得以表達的第三種條件,因為這可以使譴責顯得正當合理。
這也與得到愛的方式存在密切聯系,這些方式我們已經讨論過了;同時,訴諸痛苦還可用于懇求同情和勒索愛以補償傷害。
表達譴責的抑制作用越嚴重,痛苦就顯露得越少。
這甚至可能使神經症患者不願意别人注意到他正在遭受痛苦。
總之,我們發現他在表露自己的痛苦這方面的變化最大。
因為神經症患者方方面面都受到恐懼的困擾,所以他始終徘徊于控訴與自責之間。
結果之一就是,他永遠沒有辦法确定自己是否有權批評别人,是否有權考慮自己被冤枉。
他的經驗讓他記得或知道,他的控訴總是得不到現實的擔保,而隻是出于自身非理性的反應。
這一點也使他很難認識到自己是否真的被冤枉,從而妨礙了他在必要的時候采取堅定的立場。
觀察者傾向于把所有這些表現解釋為強烈内疚感的表達方式。
這并不意味着觀察者是神經症的,而意味着觀察者和神經症患者的思想感受都受社會文化的影響。
要理解決定我們對待内疚感的态度的文化影響,就必須考慮一些曆史、文化和哲學問題,而這遠遠超出了本書的範圍。
但即使打算完全跳過這個問題,至少也有考察一下基督教觀念的道德影響的必要。
内疚感相關讨論可以大緻總結如下。
如果一個神經症患者陷入了自責或内疚的泥淖,第一個疑問不應是&ldquo他到底在内疚什麼?&rdquo而應是&ldquo這種自責的态度的功能可能是什麼?&rdquo我們既已發現的主要功能有:表達之于他人反對的恐懼;防禦這種恐懼;禁止自己譴責他人。
弗洛伊德以及追随他的大多數精神分析師都傾向于把内疚視為一種終極動機,這反映出他們那個時代的觀念。
弗洛伊德意識到了内疚感來自恐懼,因為他認為恐懼有助于&ldquo超我&rdquo的産生,而超我負責内疚感;但他傾向于認為,道德要求和内疚感一旦形成,就起着一個基本手段的作用。
再者,精神分析表明,即使我們學會了以内疚感應對道德壓力,也接受了種種道德标準,這内疚感背後的動機&mdash&mdash盡管可能隻是微妙且間接的&mdash&mdash也不過是之于行為後果的直接恐懼。
如果内疚感本身确實不是一種終極動力,那就有必要修訂某些精神分析理論,那些理論據以成立的基礎是内疚感(尤其是那些彌散性的内疚感,弗洛伊德暫時稱之為&ldquo無意識内疚感&rdquo)對于形成神經症具有巨大的影響。
我隻提三個最重要的這類理論:&ldquo負性治療反應&rdquo,主張病人情願繼續病着,是因為他無意識的内疚感[5];&ldquo超我&rdquo作為一種内在結構對自我施以懲罰;道德受虐狂,把自讨苦吃歸因于懲罰的需求。
*** [1]弗洛伊德:《哀痛與憂郁症》(《文集》第四卷,第152&mdash170頁);卡爾·亞伯拉罕:《&ldquo力比多&rdquo發展史的分析報告》(精神分析出版)。
[2]類似于榮格所說的&ldquo人格面具&rdquo。
[3]如果這種願望被解釋(就像弗朗茨·亞曆山大在《總體人格的精神分析》中所做的那樣)為一種受罰的需要,因為他對上級有攻擊沖動,那這個病人會欣然接受這種解釋,因為這樣一來,分析師有效地幫助他避免面對種種事實:他有必要為自己做主,他害怕為自己做主,他為自己的害怕感到惱火。
分析師更讓他覺得自己是一個多麼高尚的人,才會為對抗上級的種種惡念而煩惱不已,因而通過給這些惡念賦予高道德标準的榮譽,加劇了他本來就存在的受虐動力。
[4]這段及其他段落參見埃裡希·弗洛姆在《權威與家庭》中的研究,馬克思·霍克海默版本(1936年)。
[5]參見霍妮的《負性治療反應問題》,載于《精神分析學季刊》第5期(1936年),第29&mdash4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