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的地獄:立嗣有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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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dquo的結婚就會産生屈辱感。

    為了麻痹這種屈辱感,就會不知不覺地尋求更為卑賤的理由和動機,對于女性而言,她就要犧牲自己的純潔的愛心,找一個人把自己的一生都托付給他;對于男人而言,以娶妻養家為代價,等于購買了最方便地滿足性欲的對象。

    為了給這種交易戴上道德的假面,人們常常以&ldquo立嗣&rdquo作為口實。

    這種情況不僅在江戶時代,直到今天似乎也仍然不乏其例。

    &ldquo一個人總得要找一個伴兒&rdquo,可以說這句話模糊了事情的本質。

    隻要把&ldquo立嗣&rdquo假定為男女戀愛的動機,就必然不再&ldquo近人情&rdquo,而是遠離了人情。

     不過,事實沒有理論上主張的那樣嚴重,因為人們一開始并不是嚴格地按照&ldquo立嗣&rdquo的要求行事的。

    少年為了解決性苦悶,作為一種例外實際上是被容許的,戀愛也在某種程度上被默認。

    未婚男女的戀愛,往往靠着家長對孩子的疼愛之心而得救。

    硬被撮合在一起的夫妻,依靠着夫唱婦随的情愛觀念,也未必不能逐漸融洽相處。

    人們往往采取&ldquo君子遠庖廚&rdquo的态度,對戀愛故意視而不見、充耳不聞,在這種情況下,戀愛才得以逃脫君子們的監視,而在&ldquo庖廚&rdquo中悄悄進行。

    那種理想的男女戀愛,在江戶時代其實并不少見,但其存在的正當性往往得不到承認,也得不到保護。

    &ldquo立嗣&rdquo這一義務和&ldquo隻為立嗣&rdquo這樣的生物學的限制,随時随地都會使雙方的心若即若離,阻礙着男女在人格上的趨近。

    即便是當時條件極為優越的男人,也會為門當戶對的婚姻而苦惱(當然自己願意娶門當戶對的女子者又當别論),這種情形遠比今日為多。

    在男方,為了&ldquo立嗣&rdquo,就要為了繼承以男性為中心的家業,因而對妻子的要求就特别講究。

    娶一個父母都滿意的良妻&mdash&mdash有時,那樣的好女子屈尊嫁給他不免可惜&mdash&mdash是他的福分。

     相反,女方卻因此而更加可悲。

    她越是才貌雙全,她就越有可能被那些名門大戶的纨绔子弟盯上,因而也就越危險。

    在重視家庭背景的時代裡,女方往往&ldquo待字閨中&rdquo,而拒絕大戶人家提親的人,都可謂罕見的例外。

    在儒家的&ldquo三從&rdquo的道德之下,嫁出去,從一而終,即便沒有愛情也罷,侍奉着無論如何也愛不起來的丈夫,在天降的道德、肉體的惰性、物質的利害、孩子與父母等錯綜複雜的糾葛中,或為了安于既有地位,或為了望子成龍,忍耐着、消耗着自己的生命,直到離開這個世界。

    這樣的女性,何止成千上萬!在将&ldquo立嗣&rdquo視為妻子之義務的時代,情況更是如此。

    那時,有一個諸侯在教育自己的女兒時竟然說出下面的話:&ldquo在我國,除了有皇後,還有更多的妃嫔。

    聽說按中國的古法,天子可娶十二人,諸侯可娶九人,卿大夫可娶三人,士可娶兩人,這并不是因為好色或為了滿足淫欲,而是為了生出更多的後代子孫。

    至于平民百姓,則是一夫一妻,但若沒有孩子,也可以另想辦法。

    既然為人妻,就要為丈夫物色女人,這是為了能夠傳宗接代,若是隻為了一人的愛,而去排擠其他人,豈不是很淺薄無恥嗎?&rdquo(伊達吉村《足之下根》) 誠然,男人的多妻傾向,古往今來恐怕都是一樣的。

    無論在何種社會制度下,無論是男尊女卑的等級時代,還是自由主義的時代,抑或無産階級專政的時代,兩性的悲劇都有可能發生。

    但江戶時代的特殊之處在于:隻要女性的心稍有活動,就會使悲劇成為常态。

    當男人的心在衆多女人身上流連四顧的時候,女人是不會把鐘情的男人作為可信賴的對象的。

    真正的愛應該堅貞不渝,即便說不定未來會如何,隻有當男人明确否定多妻傾向的時候,相互的愛才能成立。

    對于把&ldquo隻愛一個人&rdquo作為無上幸福的女性而言,男性的多妻傾向不會令她感到滿足。

    女人的戀愛在逼迫下往往以單相思而告終,而嫁為人妻的她則會死心塌地地侍奉丈夫,隻是為了家庭平安無事,而靜靜度過一生,這是一種普遍現象。

    如今,我們仍能從老輩人的嘴裡聽到&ldquo女人愛慕男人是無恥的&rdquo這樣的話,可以為這一看法提供佐證。

    要在這種悲慘的境遇中保持靈魂的純潔,那就隻有要她成為無知的聖女才行。

    &ldquo立嗣&rdquo之教,實際上就是女性的地獄。

    她們的幸福隻有在這個原則之外才能找到。

    那時,被迫在&ldquo苦界曆練&rdquo的絕不隻是妓女,因此,&ldquo達官貴人的妻妾被人偷了&rdquo這樣的事也層出不窮,這絕不是豐後節中所吟唱出來的,而是在男女禮教的時代裡醞釀出來的。

    在家庭中深感不幸的女性,追求着戀愛的幻影而求得救贖,是理所當然的。

    在我們今天看來,當時的女性既然都是那麼忍從,而&ldquo被偷&rdquo的事情卻屢屢發生,真可謂咄咄怪事了。

     &ldquo立嗣&rdquo之教的堕落不僅僅在于它不能賦予戀愛以倫理基礎,而且還會使不期而然的性欲(特别是男人的肉欲)得到放肆的宣洩。

    這是因為&ldquo立嗣&rdquo之教本來就是将性生活作為肉欲的一面來看待,而且有時候它會把從精神生活中抽象出來的肉欲,作為一種例外加以容忍。

    畢竟&ldquo唯有立嗣而已&rdquo的說教并不具備作為一種人生理想的充分資格,因為完全意義上的理想,應該将分别實現的普遍性排除在外,而必須具備作為一種要求的普遍性。

    那是在一切場合都被要求的,不論實行中會出多少差錯,也絕不允許有例外出現。

    即便同樣是遠離人情,托爾斯泰的&ldquo貞潔說&rdquo就具備了這個條件,這是因為貞潔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