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的地獄:立嗣有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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澤淇園對這些指責曾做過辯解,那是對時代的正統良心的逆反,不能說是主流言論。

    在這一點上,上引《我衣》中的言論在那個時代是有代表性的。

    隻是我們需要注意,在江戶時代,與淇園相似的異端者還有很多,但這些異端者并沒有遭到迫害,而是過着與普通人一樣的生活。

    而且那些在言語上對遊廓加以抨擊的人,實際上究竟如何也不得而知,他們所表現的僅僅是一種良心上的緊張不安。

    他們對于情欲的批判,主要立足于利害得失的功利的立場,其言論不具備充分的權威,這也是不足為怪的。

    無可争議的是,這種思想越接近于節欲,也就越能為人們所接受,因而這種最保守的思想就具有了對性生活的放縱加以遏制的作用。

    大田錦城認為:&ldquo女色之害,不可小觑。

    第一使身體羸弱,第二使人心志柔弱,第三使人産生驕奢之心、追求華美。

    世俗奢華皆是為了取悅女人,由一念而生無窮禍害,滅身、敗家、亡國、害天下。

    古來亡國者,皆是由淫欲而生奢華,由奢華而生困頓,由困頓而生亂亡。

    &rdquo(《梧窗漫筆》)這裡說的是女色與奢侈的關系,與托爾斯泰在《克萊采奏鳴曲》中所說的很相似,有一定的道理,值得一聽。

    不過,我們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大田錦城在這裡所告誡的&ldquo女色&rdquo,是指王侯貴胄沉溺女色、武士町人沉溺遊廓而言,而關于兩性的吸引和交往的問題幾乎沒有觸及。

     那麼,大田錦城在上書其他章節中觸及到這個問題了嗎?我在《梧窗漫筆》中任何章節都沒有看到。

    嚴格地說,不僅是大田錦城一個人,江戶時代的所有儒學家都沒有談到戀愛觀的問題。

    這恐怕不僅僅是因為我孤陋寡聞吧。

    當然,在這個問題上,《獨寝》的作者是一個例外。

    但是他的思想雖依托于儒教、出發于儒教,卻又超越了儒教而導出了自己獨到的結論,與正統的儒學是背道而馳的,終于走向了儒學的反面,而與浪蕩行徑歸為一途了。

    他做了多數的儒學家想做而不敢做的事、想說而不敢說的話,自然他也不能代表那個時代的正統思想。

    問題是,我們要了解那個時代,就不能忽略這樣一個事實,就是許多儒者僅僅是堂而皇之地談論人生,卻将戀愛問題加以抹殺,或者有意識無意識地、不問青紅皂白地一律斥之為&ldquo可怕的女色&rdquo。

     對江戶時代的儒學而言,男女問題中最受關注的是在肉欲方面,儒者們訓誡的主要内容,是肉欲的産生、肉欲的宣洩與協調問題。

    這種對于肉欲的态度,在主張修心的學者和主張經世的學者之間自然有寬嚴之差,但兩者都主張将肉欲限制在最小限度,而主要專注于&ldquo立嗣&rdquo這一倫理目的,在這一點上他們似乎都是一緻的。

    于是,儒學所希望做的,就是将性欲從自然無意識的種族延續,朝着與人的主觀性欲相反的方向加以引導,将性欲與種族延續之間的距離縮短到最低限度。

    一旦人的主觀性欲自然而然地與人生的整體價值相結合,使得有意識的快感體驗在人生中占有重要位置的時候,就要去阻止它,并把它限定在人生中最不可或缺的意義(家族傳承、香火延續、名譽、财産等)上來。

    因而,若用儒學最忌諱的詞語反其道而用之,那麼可以說,隻要是性生活,其本身就會使人變成禽獸。

     由此可以理解,儒學之所以将性生活的意義限定在最小限度,就是要使人最大限度地擺脫禽獸性,為此而排除一切阻礙。

    同時,把&ldquo立嗣&rdquo這一要求加以道德化,就是要與沒有自覺的種族延續意識的禽獸截然區分開來。

    &ldquo放蕩則亂心&rdquo,要使人類成為萬物之靈長,就不能像雞鴨豬狗等禽獸那樣随心所欲地發洩性欲。

    種族延續的道德要求不允許人們對性生活采取遊戲的态度,而是要嚴肅地加以規範,因為道德要求與遊戲态度兩者之間事實上是不可能調和的。

    然而,隻要這些限制一旦形成,人的性欲本身就不再像禽獸那樣自然和單純了,在&ldquo立嗣&rdquo這樣一種生物學的願望之外,還必須與其他的人格因素相結合才行,這樣就可以把&ldquo色念&rdquo的弊害減到最小。

    依我之見,儒學的性欲觀,歸根結底就在這裡,此外别無其他。

    這種思想也明顯地具有了一種文化的意義,它将性欲加以規制,在某種程度上是讓人的能量轉移到其他方面的文化創造上來。

    但性欲本身其實并沒有向上提升之力。

    文化的整體的進步和提高有賴于性文化的進步,而要把性欲引導到文化創造的層面,則常常會帶來一些問題。

    與性文化的進步關系特别密切的文藝創作,就在這方面常常遇到種種苦惱,這絕不是偶然的。

     無力賦予戀愛以倫理的基礎,就會使以上的道德教誨的權威性受到削弱。

    因為人的&ldquo立嗣&rdquo之道若沒有戀愛或類似于戀愛那樣的感情做基礎的話,畢竟是不能圓滿實行的。

    我們可以由一個心理試驗較為容易地得到證實。

    請設想一下,假如僅僅把&ldquo立嗣&rdquo作為唯一的動機而進入性生活,那麼人的身心狀況會怎樣呢?即便是假定對異性是有性的欲望的,但也會缺乏男女之間的那種自然而純潔的愛慕、對羞恥心的自然的逾越。

    隻有作為一個獨立的人,以自己的人格對異性寄托信賴與愛戀,充滿心心相印的感情,才能使性生活擺脫那種屈辱感。

    假如事先沒有這樣的類似戀愛的感情基礎,那麼&ldquo立嗣&rdquo對于純潔的處女而言,就是被強加的、必須完成的一種義務,對于純潔的男子而言,也是被強制實行的一種義務。

    這種被強制的盡義務的屈辱悲慘感,畢竟不是&ldquo立嗣&rdquo這樣一種天降的道德觀念所能消除的。

     而且,僅僅以&ldquo立嗣&rdquo為目的去結婚,假如婚後雙方有幸産生了類似戀愛那樣的感情,那也要長久地加以保持才行。

    如果結婚之前的戀愛被視為不道德的胡來而被排斥,那麼為了&ldquo立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