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論文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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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消失了。

    但是奴隸不是主人的一個偶然屬性,就好像白是白的東西的偶性;在這裡,偶然的屬性是某種權力,遭受這種權力的壓迫才産生了奴隸。

    由于在消除奴隸的時候這種權力也被消除,所以這種權力本身顯然不是主人的偶性,而是附加給奴隸的東西,它顯然是外在的。

     因此,我們不能肯定關系的表述能憑着自身來添加、減少、改變被言說的任何事物。

    關系不是由那些僅僅是某事物的東西構成的,而是由那些以比較的方式而是某事物的東西組成的,它并非總是與另一事物在一起,而是有時候隻和它自身在一起。

    我們可以假定一個人站在那裡。

    如果我走到他的右邊,站在他旁邊,那麼與我相對而言他就是左,這不是因為他在他自己的左邊,而是因為我走到他的右邊。

    還有,如果我走到他的左邊,他就成了右,這不是因為他在自己的右邊,就好像他可以是白的或高的一樣,而是因為我的接近使他成了右,他是什麼完全取決于我,他是什麼至少不能取決于他自己。

     因此,這些不能按照其本質屬性産生表述的事物不能以任何方式改變、更換、分配任何本質。

    如果父親與兒子是關系方面的表述,并且如我們所說,除了關系他們之間沒有其他差别,那麼提到那些被表述的事物本身是什麼并沒有表述關系,就像它是對該事物本身以及對它進行對象性的表述一樣,提到被言說的事物本身不包含被言說事物的他者,其用意在于用一些短語來解釋我們很難理解的那些位格(persons)的他者。

    在那些借助于差異而非借助空間的分離而确立起來的用于區别無形體事物的規則中,确實存在着偉大的真理。

    我們不能說可以把任何偶性添加給神,使它可以成為父親;它也決不會開始成為父親,因為聖子的誕生就從屬于它的本體;然而像父親這樣的表述是相對的。

    如果我們把前面讨論中涉及神的所有命題都牢記在心,那麼我們可以認為子神始于父神,聖靈始于二者,它們不可能在空間上有差異,因為它們都是無形體的。

    但由于聖父是神,聖子是神,聖靈是神,而又沒有任何差異可以使神與神相區别,所以它和任何他者都沒有區别。

    但是沒有差異的地方就不會有多;沒有多的地方就隻有一。

    還有,沒有任何神以外的事物能生出神來;最後,在列舉具體事物的時候,重複某個事物不會以任何方式産生多。

    就這樣,三者的統一也就恰當地建立起來了。

     六 由于沒有任何關系能與其自身相關聯,就好像那些憑其自身作出的表述是一個缺乏關系的表述一樣,所以三位一體的多重性來源于它是一種關系的表述,這個一體通過這樣的事實得以保存,它就是本體,或者就是運作,或者就是因為那些憑其自身作出的表述不存在差異。

    所以,這個本體保持着不變,這種關系造就了三位一體。

    因此,隻有屬于關系的術語可以單獨或分别使用。

    聖父和聖子不同,它們和聖靈也不同。

    然而,聖父、聖子和聖靈是同一個神,它們在正義中相同,在善中相同,在偉大中相同,在一切可以由其自身來表述的事物中相同。

    人們一定不可忘記關系的表述并非總要提到某些不同的事物,比如提到奴隸時總是要提到主人,因為奴隸和主人不同。

    相等是相等,相同是相同,等同是等同,其他我們可以類推;聖父與聖子在三位一體中的關系,以及二者對聖靈的關系,就像一種等同的關系。

    如果在其他事物中找不到這種關系,那是因為對一切有生滅變化的物體來說,擁有一個他者是很自然的事。

    但我們一定不要被任何想象引入歧途,而要憑借純粹的理性來思考,隻要該事物還處在可以理解的範圍之内,我們就應當用我們的理智來逼近它。

     我建議讨論的這個問題現在已經說清楚了。

    這個論證的精密推理有待你的判斷;你的權威判斷将決定它是否通暢。

    在神恩的幫助下,如果說我已經對一篇立足于信仰基礎的相當堅定的文章提供了某些适當的論證,那麼在它起作用的時候,我又會得到我完成工作時的快樂。

    如果說人的本性不能觸及它的邊界,那麼無論我的虛弱會帶來什麼問題,我都會用祈禱來加以彌補。

     &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 (1)原文标題後有下列文字:最榮耀最優秀的前執政官、貴族阿尼基烏·曼留斯·塞維利努·波埃修斯的論文,寫給他的嶽父最榮耀最優秀的前執政官、貴族昆圖斯·奧勒留·美米烏斯·緒瑪庫斯。

    文中的&ldquo神&rdquo(Deus)亦譯為&ldquo上帝&rdquo。

    拉丁文Deus原意為神,在基督教文獻中指基督教信仰的神,傳入中國後譯為&ldquo神&rdquo或&ldquo上帝&rdquo。

     (2)有關人的理性(ratio)和神聖的理智(intelligentia)的讨論參閱《哲學的安慰》第五卷。

     (3)此處&ldquo天學&rdquo一詞的拉丁原文為&ldquodivinitatis&rdquo,英文譯為heavenlyknowledge,中文試譯為&ldquo天學&rdquo,指基督教的神學知識。

     (4)參閱奧古斯丁《論三位一體》。

     (5)原始基督教經過幾個世紀的發展後在羅馬帝國成為國教,稱做Catholic,近代傳入中國後譯為天主教、公教、羅馬公教,本書涉及波埃修斯時代的教會譯為公教。

     (6)出自《阿他那修信經》。

     (7)西塞羅全名馬庫斯·圖利烏斯·西塞羅(MarcusTulliusCicero)。

     (8)參閱西塞羅《圖斯庫蘭讨論集》第5卷第7章。

     (9)也就是說隻能在思想上分離。

     (10)即按照它們的本體。

     (11)這裡的學說是奧古斯丁的,參閱奧古斯丁《上帝之城》第11卷第6章、第12卷第16章,但&ldquo經常&rdquo(sempiternitas)一詞的用法是波埃修斯獨有的。

     聖父、聖子、聖靈是否神的本體性的表述 聖父、聖子、聖靈是神的本體性的表述,還是其他任何方式的表述。

    我認為,我們必須向不容否認的、一切真理最确定的源泉,亦即公教信仰的根本教義,借用我們的研究方法。

    所以,如果我問那個被稱做聖父的是不是一個本體,那麼回答是它是一個本體。

    如果我問聖子是不是一個本體,回答也是相同的。

    所以,沒有人會懷疑聖靈也是一個本體。

    但另一方面,如果我把聖父、聖子、聖靈放在一起,其結果就不是有幾個本體,而是隻有一個本體。

    三者的這個本體不能以任何方式分離或分割,它也不是結合為一的,就好像由部分組成似的,它就是單純的一。

    因此,用神聖的本體來表述的一切對這三者來說必然是共同的,這是神的本體所表述的那一類事物的一個标志,以這種方式言說的一切事物也可以由合而為一的這三者各自表述。

    例如,我們說&ldquo聖父是神,聖子是神,聖靈是神&rdquo,所以聖父、聖子和聖靈是一神。

    如果它們的一神是一個本體,那麼神的名字可以是神的本體性的正确表述。

     同理,聖父是真理,聖子是真理,聖靈是真理;聖父、聖子和聖靈不是三個真理,而是一個真理。

    所以,如果它們中的一個本體是一個真理,那麼真理必定被本體性地表述。

    所以,我們用位格單一地或集合地加以表述的善、不變、正義、全能,以及其他所有東西,顯然都是在本體的意義上說的。

    因此,那些可以用來表述單個事物的用語不能在本體的意義上表述它的全體,而要用某些其他方式;我現在就來探讨要用什麼方式。

    是聖父的它不會把聖父這個名字傳給聖子,也不會傳給聖靈。

    由此可以推論,這個名字不像某些本體性的東西一樣依附于它;因為它若是像神、真理、正義這樣具有本體性,或者就是本體自身,那麼可以肯定其他位格也擁有這個名字。

     同理,隻有聖子才接受聖子這個名字;它不會把這個名字與其他位格相聯,就好像神、真理,以及其他我已經提到過的術語。

    聖靈和聖父、聖子也不一樣。

    所以,從這些情況來看,我們知道聖父、聖子、聖靈不是表述神的本體的方式,而是表述神的其他方式。

    (1)因為要是每個術語都是本體的表述方式,那麼既要在分開又要在集合的意義上肯定這三個位格。

    所以這三個術語顯然是關系,因為聖父總是某一位的聖父,聖子總是某一位的聖子,聖靈總是某一位的聖靈。

    因此,甚至連三位一體也不是神的本體的表述;因為聖父不是三位一體&mdash&mdash因為聖父不是聖子,也不是聖靈&mdash&mdash按照同樣的推理,聖子不是三位一體,聖靈也不是三位一體;但是三位一體由多個位格組成,這個合一是本體上的單一。

     現在,如果位格是分離的,而本體是不可分的,那麼必定要說這個來源于位格的術語不屬于本體。

    但是位格的多樣性造成了三位一體,而三位一體并不屬于本體。

    因此,如我們已經說過的那樣,聖父、聖子、聖靈,以及三位一體,都不是神的本體性的表述,而隻是關系。

    但是神、真理、正義、善、全能、本體、不變、美德、智慧,以及其他所有我們知道的表述,都是對神的本體性表述。

     如果這些觀點是對的,與信仰一緻,那麼我請你給予确認;或者說,如果你在任何一點上有其他看法,那麼請你仔細考察一下我們已經說過的話,如果可能的話,試着調和信仰與理性。

     &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 (1)即以&ldquo位格&rdquo的方式。

     同者相求 &mdash&mdash本體如何因其存在而為好,而非本體就是本體性的好 你要我更加清楚地表述和解釋我在《七章集》中涉及的一個晦澀的問題&mdash&mdash本體如何因其存在而為好,而非本體就是本體性的好。

    你敦促我說,這個證明是必要的,因為并非所有人都清楚論文使用的這種方法。

    我能作證,你已經何等急切地對這個主題發起了攻擊。

    但是我本人正在深入思考我的《七章集》,想把我的沉思保留在自己的記憶中,而不是拿它去和那些無禮的、怒氣沖天的人分享;他們不肯容忍一個論證,除非它能逗樂。

    因此,你不要反對由于簡潔而帶來的晦澀,所謂晦澀的東西其實是秘密學說的寶庫,它們有這樣的好處,即隻講給那些配得上聽的人聽。

    所以我下面要以數學,以及與數學同源的科學為榜樣,先提出一些界限與規則,然後再予以詳細解說。

     1.心靈的一個普遍看法是任何人聽到一個陳述,也就感受到這個陳述。

    這樣的陳述有兩種。

    一種是普遍的,對所有人都一樣,比如你說:&ldquo如果從兩個相等的事物中拿走相等的部分,那麼它們的剩餘部分相等。

    &rdquo掌握該陳述的人無人會否認它。

    另一種陳述僅對有學問的人才是可理解的,盡管來源于同類的一般觀點,比如,&ldquo無形體的事物不存在于空間中&rdquo,以及其他類似的陳述;這些已被證明的陳述對有學問的人來說是明顯的,但對普通百姓來說是不明顯的。

     2.存在與在者不同;存在的确還不是某事物,然而在者一接受在的形式,它就是某事物并存在。

     3.在者可以分有某些事物,然而存在不能以任何方式分有某些事物。

    因為當有某些事物的時候,才會發生分有;而某事物獲得存在時,它才是某事物。

     4.存在的那個事物能夠擁有除了它以外的某些東西。

    但是單一的存在不與它自身以外的任何事物混合。

     5.僅僅是存在和因其存在而是某事物不同;前者表示偶性,而後者表示本體。

     6.每一在者為了存在而分有絕對的存在;而它分有其他某些東西是為了是某事物。

    因此,在者為了存在而分有絕對的存在,而它存在是為了分有其他事物。

     7.每個單一的事物作為一個整體都擁有它的存在以及具體的在者。

     8.在每一個複合事物中,存在是一回事,它的在者是另一回事。

     9.一切不同的事物互相排斥,一切相同的事物互相吸引。

    追求其他事物也就表明它所追求的事物與它具有相同的性質。

     對于我們的目的來說,這些預備性的話足夠了;參與這場讨論的聰明的解釋者将提供與每一要點相應的論證。

     現在的問題是這樣的。

    存在的事物是好的。

    因為有學問的人普遍認為,存在的一切事物都趨向于好,一切事物趨向于與它相同的事物。

    因此,趨向于好的事物本身是好的。

    然而,我們必須考慮它們怎麼會是好的&mdash&mdash是憑借分有還是憑借本體。

    如果憑借分有,那麼它們本身決不是好的;因為一個憑借分有而是白的事物,就其自身的存在而言不是白的。

    其他所有性質也是這種情況。

    如果它們憑借分有才是好的,那麼它們自身就決不是好的;因此它們不可能趨向于好。

    但是我們都認為它們趨向于好。

    因此,它們之所以是好的,不是憑借分有,而是憑借本體。

    但是本體為好的那些事物,它們的具體存在也為好。

    它們把它們具體的存在歸于絕對的存在。

    因此它們的存在是好的;因此,一切事物的存在都是好的。

    但若它們的存在是好的,存在的事物就其存在而言是好的,那麼它們的存在與好事物的存在相同。

    因此,它們是本體上的好,因為它們并不分有好本身。

    但若它們的具體存在是好的,那麼毫無疑問,這是因為它們是本體上的好,與最初的好相似,因此它們是好本身;因為除了好本身,沒有任何事物與好本身相似。

    因此,一切存在的事物就是神&mdash&mdash這是一個不虔誠的論斷。

    然而,它們不是本體上的好,所以在它們那裡并沒有好存在;因此,就其存在而言它們不是好的。

    但它們也沒有分有好本身;所以它們決不會趨向于好。

    因此,它們決不是好的。

     這個問題可以用下述方法來解決。

    通過某種思想過程可以把許多事物區别開來,盡管它們實際上不能分開。

    例如,沒有人真的能把一個三角形或其他數學圖形與作為其基質的質料分開;但是在思想上可以把它分為三角形本身和與質料相分離的屬性。

    因此,讓我們在心中暫時把最初的好的呈現消除片刻,而最初的好肯定與存在一緻,從所有人的意見中都可以知道這一點,無論他們有學問還是沒學問,甚至從野蠻民族的宗教信仰中也能知道這一點。

    從心中暫時消除最初的好以後,讓我們假定一切好事物存在;讓我們來考慮,如果它們不是從最初的好中派生出來的,那麼它們怎麼會是好的。

    這使我察覺到事物的好和事物的存在是兩樣不同的東西。

    讓我們假定某個好的本體是白的、重的、圓的。

    那麼它的具體的本體,它的圓、它的顔色、它的好,全都是不同的東西。

    如果這些性質各自與其具體的本體相同,那麼重就會與顔色是相同的東西,顔色就會與好是相同的東西,好就會是與重相同的事物&mdash&mdash而這是違反本性的。

    在這種情況下,它們的存在是一回事,它們的具體存在是另一回事;所以,即使它們是好的,它們也不能使它們的具體存在為好。

    因此,如果它們以任何方式存在,那麼它們不會來源于好并且是好的,因為對它們來說,存在是一回事,是好的是另一回事。

    但若它們除了是好的,其他什麼都不是,既不是重,也沒有顔色,也不在空間延伸,除了是好的以外,它們也沒有其他性質,那麼它們(或者倒不如說它)似乎隻不過是事物的原則而非其他;因為該類事物中隻有一樣事物,它就是好而不是其他。

    但由于它們不是單純的,它們甚至根本不能存在,除非有一個唯一的好要它們存在。

    它們之所以被稱做好的,隻是因為它們的存在派生于這個好的意志。

    因此,這個最初的好自其存在以來,就因其存在而是好的;次生的好本身也是好的,因為派生出次生的好的那些事物的存在自身是好的。

    但是一切事物的具體存在來源于那個作為最初的好的事物,它之所以被稱做好,乃是因為它的存在就是好的。

    因此,它們的具體存在是好的,因為好它們的好就在最初的好之中。

     這樣一來,問題就解決了。

    因為,盡管就其存在而言它們是好的,但它們并不因此而像最初的好,因為它們的具體存在并非在所有處境下都是好的,除非它派生于最初的存在,亦即好,否則事物的具體存在就不存在;因此它們的具體存在是好的,但它們并不像它從中派生出來的那個事物。

    因為所謂好在任何情況下都因其存在而是好的,除了好它不是其他任何東西。

    但若前者不是從好中派生出來的,那麼它也可能是好的,但就其存在而言它不可能是好的。

    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它可能分有好;但它們的具體存在這樣的東西不是從好中派生出來的,所以它們不會是好的。

    因此,最初的好的存在通過一個思想過程從這些事物中被消除了,這些事物盡管可以是好的,然而就其存在而言它們不能是好的,因為它們不能真正地存在,除非産生它們的那個事物是真正的好;因此,它們的存在是好的,但從本體之好中派生出來的事物不像是它們的源泉;除非它們是從它中間派生出來的,在這種情況下,盡管它們是好的,然而它們就其存在而言不能是好的,因為它們會既與好分離,又不是從好中派生出來的,而那個最初的好就是存在本身、好本身、好的存在本身。

    但是,那些白的事物就其是白的而言不也必須是白的嗎,因為它們來源于神希望它們是白的這種意願?情況決非如此。

    因為存在是一回事,它們是白的是另一回事;創造它們的造物主把它們造成這個樣子,所以它們的存在确實是好的,但它們不一定是白的。

    因此,與&ldquo好&r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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